卷十
礼四之一
夫在天莫明于
月,在人莫明于礼仪。先王以安上治民,用成风化,苟或失之, 斯亡云及。圣者因人有尊敬哀思嗜
喜怒之情,而制以上下隆杀长幼众寡之节,本 于人心,会于神道,故使三才惟穆,百姓允谐。而淳浇世殊,质文异设,损益相仍, 随时作范。秦灭儒经,汉承其弊,三代之礼,盖如线焉。刘氏中兴,颇率周典,魏 晋之世,抑有可知。
自永嘉扰攘,神州芜秽,礼坏乐崩,人神殄。太祖南定燕赵,
不暇给,仍世 征伐,务恢疆宇。虽马上治之,未遑制作,至于经国轨仪,互举其大,但事多
略, 且兼阙遗。高祖稽古,率由旧则,斟酌前王,择其令典,朝章国范,焕乎复振。早 年厌世,叡虑未从,不尔,刘马之迹夫何足数!世宗优游在上,致意玄门,儒业文 风,顾有未洽,坠礼沦声,因之而往。肃宗已降,魏道衰羸,太和之风,仍世凋落, 以至于海内倾圮,纲纪泯然。呜呼!鲁秉周礼,国以克固;齐臣撤器,降人折谋。 治身不得以造次忘,治国庸可而须臾忽也。初自皇始,迄于武定,朝廷典礼之迹, 故总而录之。
太祖登国元年,即代王位于牛川,西向设祭,告天成礼。
天兴元年,定都平城,即皇帝位,立坛兆告祭天地。祝曰:“皇帝臣珪敢用玄 牡,昭告于皇天后土之灵。上天降命,乃眷我祖宗,世王幽都。珪以不德,纂戎前 绪,思宁黎元,龚行天罚。殪刘显,屠卫辰,平慕容,定中夏。群下劝进,谓宜正 位居尊,以副天人之望。珪以天时人谋,不可久替,谨命礼官,择吉
受皇帝玺绶。 惟神祗其丕祚于魏室,永绥四方。”事毕,诏有司定行次,正服
。群臣奏以国家 继黄帝之后,宜为土德,故神兽如牛,牛土畜,又黄星显曜,其符也。于是始从土 德,数用五,服尚黄,牺牲用白。祀天之礼用周典,以夏四月亲祀于西郊,徽帜有 加焉。
二年正月,帝亲祀上帝于南郊,以始祖神元皇帝配。为坛通四陛,为壝埒三重。 天位在其上,南面,神元西面。五
帝在坛内,壝内四帝,各于其方,一帝在未。
月五星、二十八宿、天一、太一、北斗、司中、司命、司禄、司民在中壝内,各 因其方。其余从食者合一千余神,餟在外壝内。藉用藁秸,玉用四珪,币用束帛, 牲用黝犊,器用陶匏。上帝、神元用犊各一,五方帝共用犊一,
月等共用牛一。 祭毕,燎牲体左于坛南巳地,从
之义。其瘗地坛兆,制同南郊。明年正月辛酉, 郊天。癸亥,瘗地于北郊,以神元窦皇后配。五岳名山在中壝内,四渎大川于外壝 内。后土、神元后,牲共用玄牲一,玉用两珪,币用束帛,五岳等用牛一。祭毕, 瘗牲体右于坛之北亥地,从
也。乙丑,赦京师畿内五岁刑以下。其后,冬至祭上 帝于圜丘,夏至祭地于方泽,用牲帛之属,与二郊同。
冬十月,平文、昭成、献明庙成。岁五祭,用二至、二分、腊,牲用太牢,常 遣宗正兼太尉率祀官侍祀。置太社、太稷、帝社于宗庙之右,为方坛四陛。祀以二 月、八月,用戊,皆太牢。句龙配社,周弃配稷,皆有司侍祀。立祖神,常以正月 上未,设藉于端门内,祭牲用羊、豕、犬各一。又立神元、思帝、平文、昭成、献 明五帝庙于宫中,岁四祭,用正、冬、腊、九月,牲用马、牛各一,太祖亲祀。宫 中立星神,一岁一祭,常以十二月,用马荐各一,牛豕各二,
一。
太祖初,有两彗星见,刘后使占者占之,曰:“祈之则当扫定天下。”后从之, 故立其祀。又立阙二字
神十二,岁一祭,常以十一月,各用牛一、
三。又立 王神四,岁二祭,常以八月、十月,各用羊一。又置献明以上所立天神四十所,岁 二祭,亦以八月、十月。神尊者以马,次以牛,小以羊,皆女巫行事。又于云中及 盛乐神元旧都祀神元以下七帝,岁三祭,正、冬、腊,用马牛各一,祀官侍祀。明 年
,帝始躬耕籍田,祭先农,用羊一。祀
于东郊,用骍牛一。秋分祭月于西郊, 用白羊一。
天赐二年夏四月,复祀天于西郊,为方坛一,置木主七于上。东为二陛,无等; 周垣四门,门各依其方
为名。牲用白犊、黄驹、白羊各一。祭之
,帝御大驾, 百官及宾国诸部大人毕从至郊所。帝立青门内近南坛西,内朝臣皆位于帝北,外朝 臣及大人咸位于青门之外,后率六宫从黑门入,列于青门内近北,并西面。廪牺令 掌牲,陈于坛前。女巫执鼓,立于陛之东,西面。选帝之十族子弟七人执酒,在巫 南,西面北上。女巫升坛,摇鼓。帝拜,若肃拜,百官内外尽拜。祀讫,复拜。拜 讫,乃杀牲。执酒七人西向,以酒洒天神主,复拜,如此者七。礼毕而返。自是之 后,岁一祭。
太宗永兴三年三月,帝祷于武周车轮二山。初清河王绍有宠于太祖,
凶悍, 帝每以义责之,弗从。帝惧其变,乃于山上祈福于天地神祇。及即位坛兆,后因以 为常祀,岁一祭,牲用牛,帝皆亲之,无常
。
明年,立太祖庙于白登山。岁一祭,具太牢,帝亲之,亦无常月。兼祀皇天上 帝,以山神配,旱则祷之,多有效。是岁,诏郡国于太祖巡幸行宫之所,各立坛, 祭以太牢,岁一祭,皆牧守侍祀。又立太祖别庙于宫中,岁四祭,用牛马羊各一。 又加置天
月之神及诸小神二十八所于宫内,岁二祭,各用羊一。后二年,于白登 西,太祖旧游之处,立昭成、献明、太祖庙,常以九月、十月之
,帝亲祭,牲用 马、牛、羊,及亲行貙刘之礼。别置天神等二十三于庙左右,其神大者以马,小者 以羊。华
公主,帝姊也,元绍之为逆,有保护功,故别立其庙于太祖庙垣后,因 祭荐焉。又于云中、盛乐、金陵三所,各立太庙,四时祀官侍祀。
泰常三年,为五
帝兆于四郊,远近依五行数。各为方坛四陛,埒壝三重,通 四门。以太皞等及诸佐随配。侑祭黄帝,常以立秋前十八
。余四帝,各以四立之
。牲各用牛一,有司主之。又六宗、灵星、风伯、雨师、司民、司禄、先农之坛, 皆有别兆,祭有常
,牲用少牢。立
之
,遣有司
于东郊,祭用酒、脯、枣、 栗,无牲币。又立五岳四渎庙于桑乾水之
,
秋遣有司祭,有牲及币。四渎唯以 牲牢,准古望秩云。其余山川及海若诸神在州郡者,合三百二十四所,每岁十月, 遣祀官诣州镇遍祀。有水旱灾厉,则牧守各随其界内祈谒,其祭皆用牲。王畿内诸 山川,皆列祀次祭,各有水旱则祷之。
明年八月,帝尝于白登庙,将荐
,有神异焉。太庙博士许钟上言曰:“臣闻 圣人能飨帝,孝子能飨亲。伏惟陛下孝诚之至,通于神明。近尝于太祖庙,有车骑 声,从北门入,殷殷轞々,震动门阙,执事者无不肃忄栗。斯乃国祚永隆之兆,宜 告天下,使咸知圣德之深远。”
辛未,幸代,至雁门关,望祀恆岳。后二年九月,幸桥山,遣有司祀黄帝、唐 尧庙。明年正月,南巡恆岳,祀以太牢。幸洛
,遣使以太牢祀嵩高、华岳。还登 太行。五月,至自洛
,诸所过山川,群祀之。后三年二月,祀孔子于国学,以颜 渊配。
神二年,帝将征
,省郊祀仪。四月,以小驾祭天神,毕,帝遂亲戎。大 捷而还,归格于祖祢,遍告群神。
九月,立密皇太后庙于鄴,后之旧乡也。置祀官太常博士、齐郎三十余人,侍 祀,岁五祭。
太延元年,立庙于恆岳、华岳、嵩岳上,各置待祀九十人,岁时祈祷水旱。其
秋泮涸,遣官率刺史祭以牲牢,有玉币。
魏先之居幽都也,凿石为祖宗之庙于乌洛侯国西北。自后南迁,其地隔远。真 君中,乌洛侯国遣使朝献,云石庙如故,民常祈请,有神验焉。其岁,遣中书侍郎 李敞诣石室,告祭天地,以皇祖先妣配。祝曰:“天子焘谨遣敞等用骏足、一元大 武敢昭告于皇天之灵。自启辟之初,祐我皇祖,于彼土田。历载亿年,聿来南迁。 惟祖惟父,光宅中原。克剪凶丑,拓定四边。冲人纂业,德声弗彰。岂谓幽遐,稽 首来王。具知旧庙,弗毁弗亡。悠悠之怀,希仰余光。王业之兴,起自皇祖。绵绵 瓜瓞,时惟多祜。敢以丕功,配飨于天。子子孙孙,福禄永延。”敞等既祭,斩桦 木立之,以置牲体而还。后所立桦木生长成林,其民益神奉之。咸谓魏国感灵祇之 应也。石室南距代京可四千余里。
明年六月,司徒崔浩奏议:“神祀多不经,案祀典所宜祀,凡五十七所,余复 重及小神,请皆罢之。”奏可。
十一年十一月,世祖南征,迳恆山,祀以太牢。浮河、济,祀以少牢。过岱宗, 祀以太牢。至鲁,以太牢祭孔子。遂临江,登瓜步而还。
文成皇帝即位,三年正月,遣有司诣华岳修庙立碑。数十人在山上,闻虚中若 有音声,声中称万岁云。
和平元年正月,帝东巡。历桥山,祀黄帝;幸辽西,望祀医无闾山。遂缘海西 南,幸冀州,北至中山,过恆岳,礼其神而返。明年,帝南巡,过石门,遣使者用 玉璧牲牢,礼恆岳。
四月旱,下诏州郡,于其界内神无大小,悉洒扫荐以酒脯。年登之后,各随本 秩,祭以牲牢。至是,群祀先废者皆复之。
显祖皇兴二年,以青徐既平,遣中书令兼太常高允奉玉币祀于东岳,以太牢祀 孔子。
高祖延兴二年,有司奏天地五郊、社稷已下及诸神,合一千七十五所,岁用牲 七万五千五百。显祖深愍生命,乃诏曰:“朕承天事神,以育群品,而咸秩处广, 用牲甚众。夫神聪明正直,享德与信,何必在牲。《易》曰:‘东邻杀牛,不如西 邻之礿祭,实受其福。’苟诚感有著,虽行潦菜羹,可以致大嘏,何必多杀,然后 获祉福哉!其命有司,非郊天地、宗庙、社稷之祀,皆无用牲。”于是群祀悉用酒 脯。
先是,长安牧守常有事于周文、武庙。四年,坎地埋牲,庙玉发见。四月,诏 东
王丕祭文、武二庙。以庙玉
见,若即而埋之,或恐愚民将为盗窃,敕近司收 之府藏。
六月,显祖以西郊旧事,岁增木主七,易世则更兆,其事无益于神明。初革前 仪,定置主七,立碑于郊所。
太和二年,旱。帝亲祈皇天、
月五星于苑中,祭之夕大雨,遂赦京师。
三年,上祈于北苑,又祷星于苑中
六年十一月,将亲祀七庙,诏有司依礼具仪。于是群臣议曰:“昔有虞亲虔, 祖考来格,殷宗躬谒,介福逌降。大魏七庙之祭,依先朝旧事,多不亲谒。今陛下 孝诚发中,思亲祀事,稽合古王礼之常典。臣等谨案旧章,并采汉魏故事,撰祭服 冠屦牲牢之具,罍洗簠簋俎豆之器,百官助祭位次,乐官节奏之引,升降进退之法, 别集为亲拜之仪。”制可。于是上乃亲祭。其后四时常祀,皆亲之。
十年四月,帝初以法服御辇,祀于西郊。
十二年十月,帝亲筑圜丘于南郊。
十三年正月,帝以大驾有事于圜丘。五月庚戍,车驾有事于方泽。壬戌,高祖 临皇信堂,引见群臣。诏曰:“《礼记祭法》称:‘有虞氏禘黄帝。’《大传》曰 ‘禘其祖之所自出’,又称‘不王不禘’。《论》曰:“‘禘自既灌。’《诗》 《颂》:‘《长发》,大禘。’《尔雅》曰:‘禘,大祭也。’夏殷四时祭:礻勺、 禘、烝、尝,周改禘为祠。《祭义》称‘
祭、秋尝’,亦夏殷祭也。《王制》称: ‘犆罐、祫禘、祫尝祫烝。’其礼传之文如此。郑玄解禘,天子祭圜丘曰禘,祭宗 庙大祭亦曰禘。三年一祫,五年一禘、祫则合群毁庙之主于太庙,合而祭之。禘则 增及百官配食者,审谛而祭之。天子先禘佩而后时祭,诸侯先时祭而后禘佩。鲁礼, 三年丧毕而祫,明年而禘。圜丘、宗庙大祭俱称禘,祭有两禘明也。王肃解禘祫, 称天子诸侯皆禘于宗庙,非祭天之祭。郊祀后稷,不称禘,宗庙称禘。禘、祫一名 也,合而祭之故称祫,审谛之故称禘,非两祭之名。三年一祫,五年一禘,总而互 举之,故称五年再殷祭,不言一禘一祫,断可知矣。礼文大略,诸儒之说,尽具于 此。卿等便可议其是非。”
尚书游明
、左丞郭祚、中书侍郎封琳、著作郎崔光等对曰:“郑氏之义,禘 者大祭之名。大祭圜丘谓之禘者,审谛五
星辰也;大祭宗庙谓之禘者,审谛其昭 穆。圜丘常合不言祫,宗庙时合故言祫。斯则宗庙祫趾并行,圜丘一禘而已。宜于 宗庙俱行禘祫之礼。二礼异,故名殊。依《礼》,
废犆罐,于尝于蒸则祫,不于 三时皆行禘佩之礼。”中书监高闾、仪曹令李韶、中书侍郎高遵等十三人对称: “禘祭圜丘之禘与郑义同,其宗庙禘祫之祭与王义同。与郑义同者,以为有虞禘黄 帝,黄帝非虞在庙之帝,不在庙,非圜丘而何?又《大传》称祖其所自出之祖,又 非在庙之文。《论》称‘禘自既灌’,事似据。《尔雅》称‘禘,大祭也’。《颂》 ‘《长发》,大禘也’,殷王之祭。斯皆非诸侯之礼,诸侯无禘。礼唯夏殷,夏祭 称禘,又非宗庙之禘。鲁行天子之仪,不敢专行圜丘之禘,改殷之禘,取其禘名于 宗庙,因先有祫,遂生两名。据王氏之义,祫而禘祭之,故言禘祫,总谓再殷祭, 明不异也。禘祫一名也。其禘祫止于一时,止于一时者,祭不
数,数则黩。一岁 而三禘,愚以为过数。”
帝曰:“尚书、中书等,据二家之义,论禘佩详矣。然于行事取衷,犹有未允。 监等以禘佩为名,义同王氏,禘祭圜丘,事与郑同。无所间然。尚书等与郑氏同, 两名两祭,并存并用,理有未称。俱据二义,一时禘祫,而阙二时之禘,事有难从。 夫先王制礼,内缘人子之情,外协尊卑之序。故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 数尽则毁,藏主于太祖之庙,三年而祫祭之。世尽则毁,以示有终之义;三年而祫, 以申追远之情。禘佩既是一祭,分而两之,事无所据。毁庙三年一祫,又有不尽四 时,于礼为阙。七庙四时常祭,祫则三年一祭,而又不究四时,于情为简。王以禘 佩为一祭,王义为长。郑以圜丘为禘,与宗庙大祭同名,义亦为当。今互取郑、王 二义。禘佩并为一名,从王;禘佩是祭圜丘大祭之名,上下同用,从郑。若以数则 黩,五年一禘,改祫从禘。五年一禘,则四时尽禘,以称今情。禘则依《礼》文, 先禘而后时祭。便即施行,著之于令,永为世法。”
高闾曰:“《书》称:‘肆类于上帝,禋于六宗。’六宗之祀,《礼》无明文, 名位坛兆,历代所疑。汉魏及晋诸儒异说,或称天地四时,或称六者之间,或称 《易》之六子,或称风雷之类,或称星辰之属,或曰世代所宗,或云宗庙所尚,或 曰社稷五祀,凡有十一家。自晋已来,逮于圣世,以为论者虽多,皆有所阙,莫能 评究。遂相因承,别立六宗之兆,总为一位而祭之。比敕臣等评议取衷,附之祀典。 臣等承旨,披究往说,各有其理。较而论之,长短互有,若偏用一家,事或差舛。 众疑则从多,今惑则仍古。请依先别处六宗之兆,总为一祀而祭之。”帝曰:“详 定朝令,祀为事首,以疑从疑,何所取正?昔石渠、虎阁之议,皆准类以引义,原 事以证情,故能通百家之要,定累世之疑。况今有文可据,有本可推,而不评而定 之,其致安在?朕躬览《尚书》之文,称‘肆类上帝,禋于六宗’,文相连属,理 似一事。上帝称肆而无禋,六宗言禋而不别其名。以此推之,上帝、六宗当是一时 之祀,非别祭之名。肆类非独祭之目,焚烟非他祀之用。六宗者,必是天皇大帝及 五帝之神明矣。禋是祭帝之事,故称禋以关其他,故称六以证之。然则肆类上帝, 禋于六宗,一祭也,互举以成之。今祭圜丘,五帝在焉,其牲币俱禋,故称肆类上 帝,禋于六宗。一祭而六祀备焉。六祭既备,无烦复别立六宗之位。便可依此附令, 永为定法。”
十四年八月诏曰:“丘泽初志,配尚宜定,五德相袭,分叙有常。然异同之论, 著于往汉,未详之说,疑在今史。群官百辟,可议其所应,必令合衷,以成万代之 式。”
中书监高闾议以为:“帝王之作,百代可知,运代相承,书传可验。虽祚命有 长短,德政有优劣,至于受终严祖,殷荐上帝,其致一也。故敢述其前载,举其大 略。臣闻居尊据极,允应明命者,莫不以中原为正统,神州为帝宅。苟位当名全, 化迹
洽,则不专以世数为与夺,善恶为是非。故尧舜禅揖,一身异尚;魏晋相代, 少纪运殊。桀纣至
,不废承历之叙;厉惠至昏,不阙周晋之录。计五德之论,始 自汉刘,一时之议,三家致别。故张苍以汉为水德,贾谊、公孙臣以汉为土德,刘 向以汉为火德。以为水德者,正以尝有水溢之应,则不推运代相承之数矣。以土德 者,则以亡秦继历,相即为次,不推逆顺之异也。以为火德者,悬证赤帝斩蛇之符, 弃秦之暴,越恶承善,不以世次为正也,故以承周为火德。自兹厥后,乃以为常。 魏承汉,火生土,故魏为土德。晋承魏,土生金,故晋为金德。赵承晋,金生水, 故赵为水德。燕承赵,水生木,故燕为木德。秦承燕,木生火,故秦为火德。秦之 未灭,皇魏未克神州,秦氏既亡,大魏称制玄朔。故平文之庙,始称‘太祖’,以 明受命之证,如周在岐之
。若继晋,晋亡已久;若弃秦,则中原有寄。推此而言, 承秦之理,事为明验。故以魏承秦,魏为土德,又五纬表验,黄星曜彩,考氏定实, 合德轩辕,承土祖未,事为著矣。又秦赵及燕,虽非明圣,各正号赤县,统有中土, 郊天祭地,肆类咸秩,明刑制礼,不失旧章。奄岱逾河,境被淮汉。非若龌龊边方, 僭拟之属,远如孙权、刘备,近若刘裕、道成,事系蛮夷,非关中夏。伏惟圣朝, 德配天地,道被四海,承乾统历,功侔百王。光格同于唐虞,享祚
于周汉,正位 中境,奄有万方。今若并弃三家,远承晋氏,则蔑中原正次之实。存之无损于此, 而有成于彼;废之无益于今,而有伤于事。臣愚以为宜从尚黄,定为土德。又前代 之君,明贤之史,皆因其可褒褒之,可贬贬之。今议者偏据可绝之义,而不录可全 之礼。所论事大,垂之万叶。宜并集中秘群儒,人人别议,择其所长,于理为悉。”
秘书丞臣李彪、著作郎崔光等议以为:“尚书闾议,继近秦氏。臣职掌国籍, 颇览前书,惜此正次,慨彼非绪。辄仰推帝始,远寻百王。魏虽建国君民,兆关 振古,祖黄制朔,绵迹有因。然此帝业,神元为首。案神元、晋武,往来和好。至 于桓、穆,洛京破亡。二帝志摧聪、勒,思存晋氏,每助刘琨,申威并冀。是以晋 室衔扶救之仁,越石深代王之请。平文、太祖,抗衡苻石,终平燕氏,大造中区。 则是司马祚终于郏鄏,而元氏受命于云代。盖自周之灭及汉正号,几六十年,著符 尚赤。后虽张、贾殊议,暂疑而卒从火德,以继周氏。排
嬴以比共工,蔑暴项而 同吴广。近蠲谬伪,远即神正,若此之明也。宁使白蛇徒斩,雕云空结哉!自有晋 倾沦,暨登国肇号,亦几六十余载,物
旗帜,率多从黑。是又自然合应,玄同汉 始。且秦并天下,革创法度,汉仍其制,少所变易。犹仰推五运,竟踵隆姬。而况 刘、石、苻、燕,世业促褊,纲纪弗立。魏接其弊,自有彝典,岂可异汉之承木, 舍晋而为土
?夫皇统崇极,承运至重,必当推协天绪,考审正次,不可杂以僭窃, 参之强狡。神元既晋武同世,桓、穆与怀、愍接时。晋室之沦,平文始大,庙号太 祖,抑亦有由。绍晋定德,孰曰不可,而
次兹伪僭,岂非惑乎?臣所以慺慺惜之, 唯垂察纳。”诏令群官议之。
十五年正月,侍中、司空、长乐王穆亮,侍中、尚书左仆
、平原王陆叡,侍 中、吏部尚书、中山王王元孙,侍中、尚书、驸马都尉、南平王冯诞,散骑常侍、 都曹尚书、新泰侯游明
,散骑常侍、南部令邓侍祖,秘书中散李恺,尚书左丞郭 祚,右丞、霸城子卫庆,中书侍郎封琳,中书郎、泰昌子崔
,中书侍郎贾元寿等 言:“臣等受敕共议中书监高闾、秘书丞李彪等二人所议皇魏行次。尚书高闾以石 承晋为水德,以燕承石为木德,以秦承燕为火德,大魏次秦为土德,皆以地据中夏, 以为得统之征。皇魏建号,事接秦末,晋既灭亡,天命在我。故因中原有寄,即而 承之。彪等据神元皇帝与晋武并时,桓、穆二帝,仍修旧好。始自平文,逮于太祖, 抗衡秦、赵,终平慕容。晋祚终于秦方,大魏兴于云朔。据汉弃秦承周之义,以皇 魏承晋为水德。二家之论,大略如此。臣等谨共参论,伏惟皇魏世王玄朔,下迄魏、 晋,赵、秦、二燕虽地据中华,德祚微浅,并获推叙,于理未惬。又国家积德修长, 道光万载。彪等职主东观,详究图史,所据之理,其致难夺。今
从彪等所议,宜 承晋为水德。’诏曰:“越近承远,情所未安。然考次推时,颇亦难继。朝贤所议, 岂朕能有违夺。便可依为水德,祖申腊辰。”
四年,经始明堂,改营太庙。诏曰:“祖有功,宗有德,自非功德厚者,不得 擅祖宗之名,居二祧之庙。仰惟先朝旧事,舛驳不同,难以取准。今将述遵先志, 具详礼典,宜制祖宗之号,定将来之法。烈祖有创基之功,世祖有开拓之德,宜为 祖宗,百世不迁。而远祖平文功未多于昭成,然庙号为太祖;道武建业之勋,高于 平文,庙号为烈祖。比功校德,以为未允。朕今奉尊道武为太祖,与显祖为二祧, 余者以次而迁。平文既迁,庙唯有六,始今七庙,一则无主。唯当朕躬此事,亦臣 子所难言。夫生必有终,人之常理。朕以不德,忝承洪绪,若宗庙之灵,获全首领 以没于地,为昭穆之次,心愿毕矣。必不可豫,设可垂之文,示后必令迁之。”司 空公、长乐王穆亮等奏言:“升平之会,事在于今。推功考德,实如明旨。但七庙 之祀,备行
久,无宜阙一,虚有所待。臣等愚谓,依先尊祀,可垂文示后。理衷 如此,不敢不言。”诏曰“理或如此。比有间隙,当为文相示”
八月壬辰,诏郡国有时果可荐者,并送京师以供庙飨。
又诏曰:“《礼》云自外至者,无主不立。先朝以来,以正月吉
,于朝廷设 幕,中置松柏树,设五帝坐。此既无可祖配,揆之古典,实无所取,可去此祀。又 探策之祭,既非礼典,可悉罢之。”
戊午诏曰:“国家自先朝以来,飨祀诸神,凡有一千二百余处。今
减省群祀, 务从简约。昔汉高之初,所祀众神及寝庙不少今
。至于元、成之际,匡衡执论, 乃得减省。后至光武之世,礼仪始备,飨祀有序。凡祭不
数,数则黩,黩则不敬。 神聪明正直,不待烦祀也。”又诏曰:“明堂、太庙,并祀祖宗,配祭配享,于斯 备矣。白登、崞山、
鸣山庙唯遣有司行事。冯宣王诞生先后,复因在官长安,立 庙宜异常等。可敕雍州,以时供祭。”又诏曰:“先恆有水火之神四十余名,及城 北星神。今圜丘之下,既祭风伯、雨师、司中、司命,明堂祭门、户、井、灶、中 霤,每神皆有。此四十神计不须立,悉可罢之。”
甲寅,集群官,诏曰:“近论朝
夕月,皆
以二分之
,于东西郊行礼。然 月有余闰,行无常准。若一依分
,或值月出于东,而行礼于西,寻情即理,不可 施行。昔秘书监薛谓等尝论此事,以为朝
以朔,夕月以朏。卿等意谓朔朏二分, 何者为是?”尚书游明
对曰“考案旧式,推校众议,宜从朏月”
十一月己未朔,帝释禫祭于太和庙。帝衮冕,与祭者朝服。既而帝冠黑介帻, 素纱深衣,拜山陵而还宫。庚申,帝亲省齐宫冠服及郊祀俎豆,癸亥冬至,将祭圜 丘,帝衮冕剑舄,待臣朝服。辞太和庙,之圜丘,升祭柴燎,遂祀明堂,大合。既 而还之太和庙,乃入。甲子,帝衮冕辞太和庙,临太华殿,朝群官。既而帝冠通天, 绛纱袍,临飨礼。帝感慕,乐悬而不作。丁卯,迁庙,陈列冕服,帝躬省之。既而 帝兗冕,辞太和庙,之太庙,百官陪从。奉臣主于齐车,至新庙。有司升神主于太 庙,诸王侯牧守、四海蕃附,各以其职来祭。
十六年正月戊午,诏曰:“夫四时享祀,人子常道。然祭荐之礼,贵
不同。 故有邑之君,祭以首时,无田之士,荐以仲月。况七庙之重,而用中节者哉!自顷 蒸尝之礼,颇违旧义。今将仰遵远式,以此孟月,犆罐于太庙。但朝典初改,众务 殷凑,无遑齐洁,遂及于今。又接神飨祖,必须择
。今礼律未宣,有司或不知此。 可敕太常令克
以闻。”
二月丁酉,诏曰:“夫崇圣祀德,远代之通黄;秩阙三字,中古之近规。 故三五至仁,唯德配享;夏殷私己,稍用其姓。且法施于民,祀有明典,立功垂惠, 祭有恆式。斯乃异代同途,奕世共轨。今远遵明令,宪章旧则,比于祀令,已为决 之。其孟
应祀者,顷以事殷,遂及今
。可令仍以仲月而飨祀焉。凡在祀令,其 数有五。帝尧树则天之功,兴巍巍之治,可祀于平
。虞舜播太平之风,致无为之 化,可祀于广宁。夏禹御洪水之灾,建天下之利,可祀于安邑。周文公制礼作乐, 垂范万叶,可祀于洛
。其宣尼之庙,已于中省,当别敕有司。飨荐之礼,自文公 已上,可令当界牧守,各随所近,摄行祀事,皆用清酌尹祭也。”
丙午,诏有司克吉亥,备小驾,躬临千亩,官别有敕。
癸丑,帝临宣文堂,引仪曹尚书刘昶、鸿胪卿游明
、行仪曹事李韶,授策孔 子,崇文圣之谥。于是昶等就庙行事。既而,帝齐中书省,亲拜祭于庙。
九月甲寅朔,大享于明堂,祀文明太后于玄室,帝亲为之词。
十月已亥,诏曰:“夫先王制礼,所以经纶万代,贻法后昆。至乃郊天享祖, 莫不配祭,然而有节。白登庙者,有为而兴,昭穆不次。故太祖有三层之宇,巴陵 无方丈之室。又常用季秋,躬驾展虔,祀礼或有亵慢之失,嘉乐颇涉野合之讥。今 授衣之旦,享祭明堂;玄冬之始,奉烝太庙。若复致齐白登,便为一月再驾,事成 亵渎。回详二理,谓宜省一。白登之高,未若九室之美;帏次之华,未如清庙之盛。 将
废彼东山之祀,成此二享之敬。可具敕有司,但令内典神者,摄行祭事。献明、 道武各有庙称,可具依旧式。”自太宗诸帝,昔无殿宇,因停之。
十八年,南巡。正月,次殷比干墓,祭以太牢。
三月,诏罢西郊祭天。
十九年,帝南征。正月,车驾济淮,命太常致祭。又诏祀岱岳。
三月癸亥,诏曰:“知太和庙已就,神仪灵主,宜时奉宁。可克三月三
己已, 内奉迁于正庙。其出金墉之仪,一准出代都太和之式。入新庙之典,可依近至金墉 之轨。共威仪卤簿,如出代庙。百官奉迁,宜可省之。但令朝官四品已上,侍官五 品已上及宗室奉
。”
六月,相州刺史高闾表言:“伏惟太武皇帝发孝思之深诚,同渭
之远感,以 鄴土舅氏之故乡,有归魂之旧宅,故为密皇后立庙于城内,岁时祭祀,置庙户十家, 齐宫三十人。
秋烝尝,冠服从事,刺史具威仪,亲行荐酌,升降揖让,与七庙同 仪,礼毕,撤会而罢。今庙殿亏漏,门墙倾毁,簠簋故败,行礼有阙。臣备职司, 目所亲睹。若以七庙惟新,明堂初制,配飨之仪,备于京邑者,便应罢坏,辍其常 祭。如以功高特立,宜应新其灵宇。敢陈所见,伏请恩裁。”诏罢之。
十一月庚午,帝幸委粟山,议定圜丘。己卯,帝在合温室,引咸
王禧,司空 公穆亮,吏部尚书、任城王澄及议礼之官。诏曰:“朝集公卿,
论圜丘之礼。今 短晷斯极,长
方至。案《周官》祀昊天上帝于圜丘,礼之大者。两汉礼有参差, 魏晋犹亦未一。我魏氏虽上参三皇,下考叔世近代都祭圜丘之礼,复未考《周官》, 为不刊之法令。以此祭圜丘之礼示卿等,
与诸贤考之厥衷。”帝曰:“夕牲之礼, 无可依准,近在代都,已立其议。杀牲祼神,诚是一
之事,终无夕而杀牲,待明 而祭。”员外散骑常侍刘芳对曰:“臣谨案《周官牧人职》,正有夕展牲之礼,实 无杀牲之事。”秘书令李彪曰:“夕不杀牲,诚如圣旨。未审告庙以不?臣闻鲁人 将有事于上帝,必先有事于泮宫,注曰,‘先人’。以此推之,应有告庙。”帝曰: “卿言有理,但朕先以郊配,意
废告,而卿引证有据,当从卿议。”
帝又曰:“圜丘之牲,
无常准,览推古事,乖互不一。周家用骍,解言是尚。 晋代靡知所据。舜之命禹,悉用尧辞,复言玄牡告于后帝。今我国家,时用夏正, 至于牲
,未知何准?”秘书令李彪曰:“观古用玄,似取天玄之义,臣谓宜用玄。 至于五帝,各象其方
,亦有其义。”帝曰:“天何时不玄,地何时不黄,意
从 玄。”
又曰:“我国家常声鼓以集众。《易》称二至之
,商旅不行,后不省方,以 助微
、微
。今若依旧鸣鼓,得无阙寝鼓之义,无妨古义。”员外郎崔逸曰: “臣案周礼,当祭之
,雷鼓雷鼗,八面而作,犹不妨
。臣窃谓以鼓集众无妨古 义。
癸未,诏三公衮冕八章,太常冕六章,用以陪荐。
甲申长至,祀昊天于委粟山,大夫祭。疑。
二十年,立方泽于河
,仍遣使者以太牢祭汉光武及明、章三帝陵。
m.bWOx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