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还把袖子捋起
“不用武器,我肯定打不过他…”蕾蒂被我训的有点委屈,答:“现在手也快被他捏断了…”
我瞬间全身无力,不知该拿这对活宝怎么办,只得扶着额头挥手,让蕾蒂退出去,别在这里闹出什么人命关天,血溅三尺的大事件来。
蕾蒂觉得自己这么勤勉的办事,却没落得半分表扬,苦着小脸出去了。经这么一闹,我
腔的火吓都吓跑了七分,有点站不住,坐在一侧的沙发上。与我有些苍白的脸色比,戈亚根本不像刚跟人兵刃相见过。
看着蕾蒂丧眉耷拉眼的往外走,笑的那叫一个
快。“小混蛋,现在都敢冲我拔刀子了,也不想想她在我眼皮底下长起来的,那三拳两腿我还能不知道?”他笑骂着。
厚着脸皮坐在我身边:“不过,跟了你以后,这家伙还真是变了不少,看着比以前精神多了。”见我冷着脸不搭理他。
他便凑身过来,大爪子一探,把我的手抓过去握着:“怎么了?不是已经打了吗,还生气?那,再打几下?”我的小手落入他的魔掌,脸上又是一红,用力要往回
,可是哪里敌得过他的力气?
他现在离我好近,身子已经贴上我的肩膀,只听他刻意放低了嗓音,在我头顶上暧昧的笑道:“你到底气什么?真是因为我要了你?你小时候我什么没干过,怎么现在忽然气上了?”
他的声音低低哑哑,只能我俩听见,声调
感的厉害。我脸上顿时发烧,身子酥软了一半,慌乱的开口反驳:“你…你胡说…”我声音本来就软,一没有底气,更娇柔
人。
他变本加厉,高大的身体又往下俯了些:“还是…气我这几天没来找你?放心,我没去招惹别的女人…”我羞恼到极点成了怒“腾”地抬起眼来瞪他。
没想他现在身体
的很低,几乎是把我罩住,脸与我的近在咫尺,我一吓,而他抓准时机低头,正好啄了一口我的粉
。
“行了。吃都吃了。气不也是白气?”他得手后不给我反应的机会,就直起身体,站了起来,一脸轻松的笑:“带我在你这里转转?”说着。
他就大步往外走,剩我在后面
脸通红,捂着嘴,气也不得,羞也不得…这家伙的脸皮真不是一般的厚。
在我的地盘上不但不客气,还有点反客为主的意思。说是让我带着他转转,实际上都是他在前头大步领头,我在后头小跑的跟,不知不觉就把节奏都抓在他的手中。慢慢地我觉出不对来了。
他似乎对这庄园很熟悉,根本不用我带路。我问了他才知道,原来,他的母亲曾经就是庄园中的一名女仆。
他的童年是在这里度过的,他八岁那年被送去做骑士的随从,离开这里,一年多后就是庄园大火,他的母亲葬身火海。
我听了之后,心里难得对他升起了些许怜悯,正努力想说出点什么来安慰他,就见他指着我经常去消遣的那个小小的花园说,那里以前是牲口棚和粪堆,臭的要死,他小时候都躲着走。我竟然会可怜这种人!
真是多余!戈亚一直赖到傍晚,混了一顿晚餐。用餐时,我心里一直惴惴的,不知他到底有什么意图,是不是要留下来过夜。
与我的忐忑不相符的,是他痛快的大吃了一番,饭后起身,说了几句非常漂亮的客套话,就告辞了!我这一整天都被他牵着鼻子走,呆呆的遵循着待客之道,送他到了门口。
当他出门时忽想起什么似的,转回身来,冲我笑道:“差点忘了我是来做什么的了。明天是镇上的集市
,你想不想去玩?”镇上的集市!我两眼登时亮起来!
离猎场不远就是一个规模很大的镇子,我早就对那里好奇的不行,然而由于我身份的特殊
,我从来都没能远离过行宫,就算现在住在庄园中,也不好出远门。
听到他的话,我就像溺水的人抓住了救命稻草一般,跳起来抓住他的袖子。“要去!我要去!”我急道:“你可以带我去?”他笑的十分
朗,手
了
我的脑袋。
“我明天早上来接你,别睡懒觉,还有,准备我的早餐。”说完,他就走下台阶,骑上马走了。
我目送着他的背影,站在原地
天喜地了大半天,直到看不到他的影子了。才慢慢回过神来。这个下午过的真的好古怪啊!我和戈亚现在到底算是怎么回事?按说我们该是
夫
妇的关系,怎么他就敢这么明目张胆,还光明正大的说明天要带我出去?
现在我们的相处方式,情侣不像情侣,朋友又不像朋友…为什么一沾到他,我的节奏就全都被打
了呢?!还有,明天到底算是什么啊!难道…是约会?!
***第二天戈亚来到时,我已穿戴的整整齐齐,有点期待,又有点莫名不安的,坐在早餐厅里等待他,他长腿迈入,眼刚瞥了我一眼,浓眉就皱起来“你怎么穿成这个样子?”他毫不客气的说。
已经很久没有人敢这么无礼的对我说话了。我当场愣住,而他已转向衣着一向朴素的蕾蒂,打了个响指:“把你的衣服
下来,给你主子换上。”
我作为一个上围已突破D杯的人,肯定穿不下蕾蒂的衣服,但是精神我已经领会了,为了能去镇上,我只得忍气
声,回去房间
下精美的华服,拆散仔细梳理的发型,换上了衣柜里最不起眼的裙子,把长发梳成两条麻花辫,才又回到餐厅去。
戈亚刚好吃完早餐(
就没人招呼过他),看见我后,还是不太满意,从一边的仆人身上扯下一条围裙系上我的
,又把一块餐巾系在我头上…我顿时就化身为一个农场挤
姑娘的模样了。
我大囧,他上下打量我一番,一咧嘴,
出一排白牙。“走,小女仆,带你赶集去。”他拉着我大步往外走,我一溜小跑,跟的有些吃力,这时我才注意到他的衣服,他今天穿的比昨天还不讲究,旧衣旧
,全是
布的,别人穿成这样就是个普通百姓,扔人堆里都找不出来。
可是这家伙身材高大,肌
结实,把衣服撑的
的,还把袖子捋起,
出一半健壮的古铜色的手臂,看起来根本就是个活土匪。
不管怎样,午前时,我已站在了镇子的中心广场,目不暇接的看着周围的热闹街景了,在我小时,还在给依格兰做侍女的时候,也曾经迈出过王宫,到城市中去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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