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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哼哼不知何时
  不知道去哪里,不知道怎么去,不知道有些什么等待着我,我就这么向前走着,机械式的抬动左腿和右腿。“辛巴…”一个声音从背后传来,我听得出那是亚历山大,但没有停下脚步。

 “踢跶…”马蹄打击着地面由远及近。亚历山大绕到我前面,甩蹬离鞍下马挡住去路。“让开。”我冷冷的说“…”亚历山大没有说什么,用眼睛盯着我。对视很久后,他摘下自己的佩剑,到我手中。

 “保重。”拍拍我的肩头,亚历山大上马离开。看了看手中的剑,我继续一步步向前挪去,或许,亚历山大还算是我的朋友,只是或许。“他会回来吗?”亚历山大骑在马上自言自语。

 “会的,你需要耐心等待一段时间,他会成为你最好的朋友,也是唯一一个…”卡普兰一世在他旁边轻声说道。

 ***不知道现在是在哪里,也不知道去往何方,在向南的道路上我艰难的移动脚步,每一步都是如此的沉重,因为这几乎耗费了我所有的体力。

 现在我只想离卡伦,离雷蒙德13号越远越好,虽然向前迈出的每一步都有可能是最后一步。

 甚至是我人生的最后一秒,我还是坚定着向南的脚步。折断的手腕,现在已经被夹板固定好,也打上了石膏,但是我感觉断骨接的位置不是很好,以后可能会落下残疾。

 已经管不了这么多,在前几天天经过的小镇中那个医术蹩脚的医生,已经是我能找到的最好治疗手段。按理说,这样的外伤最好找牧师来治疗。

 但是卡普兰国王对于那群神很是不屑一顾,米缔亚王国境内没有教廷的势力,连教堂都没有的地方,肯定也无法找到牧师。

 医生的治疗手段和牧师的祈祷回复比起来,效果要差上很多,但是现在那只能是我唯一的选择,而且这医生的技术实在够差,骨头都没有接好,就着急的给我上了夹板和石膏。

 手腕上传来一阵阵的剧痛,让我的冷汗一次次透衣服,被风吹干后再次透。刚从卡伦出来的时候,我还卖了一匹马,但是两天前却不知道被哪个该死的贼偷走。

 身上的钱袋还是我跑出来的时候,莎拉抓住我那下偷偷到我衣服中的,可是卖马和治疗我的骨折后,钱袋中所剩不多,我只好步行前进。

 “骨碌,骨碌…”一辆牛车缓缓从小道经过。我抬头看到牛车上坐着一位赶车老人,开口朝他喊道:“老先生,能让我搭下车吗?”老人拉了一把缰绳,看了看我问道:“您要去哪,尊敬的贵族老爷?”

 我无奈的苦笑一下,说道:“我不是什么贵族老爷,请问最近的村子在哪里,您能带我去吗?”我知道这位老人之所以称呼我为贵族老爷,完全是因为我身上华丽的衣服。

 出来时过于匆忙,我随便抓了件衣服穿在身上,没想到是件礼服,很不适合长途履行穿着“最近的村子是库坦村,我就是库坦村人,当然可以带您去。”老人说完,招招手,示意我坐到牛车上。

 “谢谢。”道谢后,我拖着疲劳的身体坐到牛车上。待我坐好,老人轻舞手中的牛鞭,那拉车的老牛便很通灵的自行走起来。

 路上我和老人交谈了一阵,大概获知一些信息。现在我所在的位置早已远离卡伦,处于米缔亚王国的索姆省,如果继续南下,用不了多久就到海边了。

 大海吗?在我看过的很多书中,都对大海进行无以复加的赞美,可我自己却从来没有真正看到过大海的样子。

 去海边看看应该是个不错的选择,在那里我有足够的时间想事情。现在我的脑子很混乱,在雷蒙德大街13号内发生的事情,仿佛就是情节曲折的小说被搬到现实中来。

 这些天来,我一直在想这一切究竟是怎么了,西亚为什么要杀老爹,老爹又为什么当着我的面杀掉西亚,那个王虎又是谁?

 这些问题让我本来已经混乱不堪的头脑更加混乱,一思考问题就觉得头疼,能到海边,看着那无数文人曾经为之顶礼膜拜的大海,或许真的可以给我很多帮助,想到这里,我感觉自己又有了目标,精神状态稍微好转。

 “请问库坦村里面有什么可以住宿的地方吗?”我问赶车的老人。“当然了,库坦村可是个大村子,很多商队经常通过这里,村中有旅栈提供住宿。您在里面可以吃到可口的饭菜,还可以洗热水澡。”

 老人回答“哦,那太好了,请您把我送到一家比较便宜的旅栈,我现在身上的钱不多了。”我说在记忆中我从来没有缺过钱,或者说我几乎没有花过钱,雷蒙德13号里几乎有我一切需要的东西。可当我一个独自闯这个陌生世界的时候,才发现原来钱是这么的重要。

 “没问题。”老人答应道。牛车在缓慢移动了一个多小时后,终于来到库坦村。正如老人所说,这里的规模比起一般的小村子大得多,更像是村镇。

 村子中央大道由碎石子铺成,而不是常见的土道,道路两边竟也有几家像模像样的店铺。在老人的指点下,我很快就找到了村中那家名为“知更鸟”的旅栈。

 除了那个怪异的名字外,旅栈看起来很普通,门口栓着几匹马,另外还有几辆大车,不知道是否真如老人说的那样有商队经过。

 我来到旅栈门前,刚要推门进去,突然被一股力量猛的撞了一下,差点坐到地上。“噢,先生,对不起。”两个看起来10岁左右的孩子从旅栈中追逐着冲出来。

 正好撞到我,他们连停都没停一下,只是嘴里喊着道歉的话,很快就跑远了,我无奈的摇摇头,走进了这家“知更鸟”旅栈。

 “铛…铛…铛…”随着我推开门,里面的铜铃发出干涩的声音,提醒老板有客人上门了,旅栈前面就是餐厅,现在正是晚饭时间,不少客人围坐在桌子旁一边吃饭,一边大声谈论,让人感到这里环境嘈杂。

 我的进来并没有引起太多的关注,除了几个人抬头看了一眼门口这边外,大多数人都继续吃饭喝酒聊天。习惯性的环视一下四周后,我来到柜台前。“您,来自远方的客人,请问您需要什么服务?”

 柜台后,老板是一个看起来大概四十岁左右的中年独眼男人。这个家伙一脸横,面相颇为不善,不过我是来这里住宿的,所以也没有特别在意。

 “我需要一间客房,要放好洗澡水。另外我现在饿的要命,先给我来点吃的。”我说道“没问题,今天本店的特色菜是烧土豆浇汁,不知道您是否喜欢?”

 “可以,只要能填肚子就行,不过要快点。”我说。“汤姆,给这位先生来份特色菜。”独眼老板朝后面喊了一句。

 然后转身对我说道:“请稍等,您点的菜马上就到。”我点点头,找了张比较偏僻的桌子坐下。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那独眼老板看我的眼神很不友善,从我刚一进来他就把我上上下下打量了一个遍,那神情仿佛是猎人在看猎物一样。

 不过很快的,一名身体壮的伙计,端了一大盘食物放在我面前,浇在上面汁发出的香气引动我的肚子一阵咕咕叫。

 饿了一整天,我现在几乎能下一头大象,抛开那些胡思想我面对眼前的美食毫不客气的大吃起来,一阵风卷残云后,一大盘烧土豆浇汁都被我扫一清。

 “你们这里有酒吗?”我拉住那名叫汤姆的伙计问“您要什么酒?”“最好的烈酒。”由于手腕上的剧痛和头痛,我已经有几天没有睡好觉,希望烈酒能麻痹我的神经,让我度过一个安静的夜晚。

 “没问题,我们这里的雪利酒可是相当有名。”汤姆很快就把一瓶酒放到我面前。雪利酒果然劲道十足,喝了没几口,我就觉得身上的痛感逐渐消失,当喝下大半瓶后整个房间都开始动起来“我…的房间…在…哪里?”

 我摇晃着站起来,努力睁开眼睛寻找着那个汤姆的身影。伙计汤姆过来扶住我说道:“马上就带您去,不过请先付了饭钱,我们这里住宿和吃饭可是分开结算的。”

 “好…”我艰难的伸手去摸钱袋,竟然没有摸到,这时我才心中一惊,顿时出了一身汗,酒也醒了不少。“等等…”我边说着,在身上仔细搜索,可依然没有接过。

 “先生,您不会要吃霸王餐吧?”汤姆在一边看着我,有些不屑的问。我没有理他,又摸索了一遍,最后确定我的钱袋的确已经丢掉了,仔细回想今天的情况,突然想起我在进来前,被两个小孩撞了一下,钱袋应该就是在那时丢的。

 在卡伦的街头,这种把戏我不知道见过多少次,那时还暗自嘲笑过那些丢钱的人实在够蠢,没想到今天自己也做了一回蠢货。

 “抱歉…我的钱袋丢了…我…”半醉的我还没有说完,就听见那独眼老板猛的一拍桌子。“啊哈…有人要吃霸王餐吗?也不问问这是什么地方。”他用那仅有的一只眼睛狠狠的盯着我。

 “我的钱袋确实丢了,不过我有钱后,一定会补上今天的钱。”我边说,边摇晃着朝外面走去。眼前的形势不好,那独眼老板和脸横的伙计汤姆明显不是善人,还是赶快离开这里比较妥善。

 可独眼老板的动作更快,没等我逃离,他已经堵在旅栈唯一的出口。“敢在我独眼龙的底盘上吃霸王餐,哼哼…”不知何时,他的手上已经握住一大的木。  m.BWo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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