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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盗贼
 时间在一分一秒的过去了,林府外面的那些人因为找不到盗贼而被带到林府的某个宽敞的大厅去接受高极人物的训话去了。

 杨皓承见众人散去,放开捂住的林府千金大小姐。林府小姐惊慌的道:“你是盗贼?”她何曾受过这样的惊吓,此刻是惊慌不已。杨皓承这才细细打量了眼前这个美人,眉如悬丝,目若秋水,而且她那大眼睛内还挂着未干的泪珠,真的是楚楚可怜。

 正所谓侧影之心,人皆有之,见到这样一个绝。杨皓承的心突然漾了起来,他不是什么君子,甚至他根本不把自己当成是这个世界的人。一个21世纪的人,回到金庸小说的世界,眼前的一切,就像他掌控的游戏。

 既然是游戏,又何必执着于礼教德道?“我不是盗贼,是采花贼!”杨皓承一字一字的道,眼里充了诡异的逸。

 “你…”林府小姐惊讶的颤声道,尽管杨皓承这么说,可是他的英俊潇洒,实在让人难以把他跟那些面目狰狞的盗贼贼联想在一起。杨皓承微微的道:“你不相信?”

 他慢慢的看着林府千金大小姐从刚才那惊慌要杀人似的眼光变成现在这种离的眼光,又从离的目光变得媚眼如丝,就像一见钟情的妩媚动人。从她的眼神中,杨皓承决定,一定要将眼前这个女人来采摘。

 “我不相信…”正当杨皓承想着要如何对眼前这个美女实施自己恶的计划之时,林府千金大小姐却出乎杨皓承意料的坚定说了一句,紧接着又把她的香印在杨皓承的嘴上并把她的丁香小舌突到他嘴里。

 “嗯!”杨皓承充村了惊讶,甚至不知所措,如果换作是21世纪的女或者天竺的少女,他一点都不惊讶,可她是堂堂千金淑女,这样的举动实在让他有点吃不消。

 但是送上门的美女,杨皓承没有拒绝的理由,更不会客气的。不然实在枉费他狼的高大英雄形象,更何况连公元10世纪的淑女都可以开放怀抱的接他这个狼,他杨皓承又此能输给一个女人。

 靠,老子不发威,当是病猫?一阵持续长久的接吻,杨皓承让她着实领教了什么叫火辣和亲密无间,惹得林府千金火大炽!语言是多余的,说着这时迟那时快,两人在上像是比赛衣服似的,三下两下就把对方光。

 等到杨皓承再看向林府小姐时,乖乖,捡到宝贝了,只见眼前美人高耸的双峰,平坦的小腹,尤其是她那茂密的黑森林,一切一切都是那么完美,令人垂涎三尺,果然不负国天香的美名。

 杨皓承此刻已经是一柱擎天,万事具备。他抱着赤的美人,拿出那经过多年磨练的活物,狠狠的往她的身体灌去…“啊…”一声嘶喊,林府千金彻底的告别了她十八年的处子之贞。杨皓承轻而易举的穿过她的身体进入了那温暖润滑的世界,一阵舒坦快乐的感觉刹那间遍全身,好舒服。

 伴着杨皓承舒服的感觉,林府小姐银牙紧咬下,紧闭的媚眸在眼角处下了两行晶莹的泪光。

 、奔腾、飞跃…如大海滔天一番翻滚,撞击…良久…快涌遍杨皓承的全身,林府小姐随着杨皓承猛烈的冲刺不住发出阵阵地呻,不管这是痛苦还是快乐的呻,它都像兴奋剂般刺着杨皓承的征服望。

 杨皓承要占有了这个美丽的千金大小姐,还要彻底的将她征服。杨皓承在她的上肆意的吻着咬着,股猛烈的颠动,一次比一次更加猛烈的冲击着她柔的身体。

 她的身子在杨皓承疯狂的冲撞下剧烈的颤动着,她没有配合杨皓承的动作,但一直夹的紧紧的玉壶却让杨皓承感觉到无比的舒适快意。

 女人毕竟是女人,在男人雄的侵犯下,她的身体总是会背叛自己的意志,望爆发的瞬间,她们都只能处于被征服者的境地。在杨皓承热烈的冲撞下,那种澎湃强烈的快冲击着她,追求快乐的感觉细胞已占领了她的神经中枢。

 她的身体象波般在杨皓承的身下起伏,两条细娇美的胳膊也紧紧围在杨皓承的身上,爱越来越多的涌了出来,滋润着杨皓承的下身,让杨皓承更加轻易的挞伐着她美丽的体,让杨皓承的快更加强烈更加刺

 如果说,爱情能使一个女人变得盲目,那么,杨皓承此刻绝对是坚信这一点的人。当林府小姐完全的被她撞击得七荤八素之后,她竟然对这个败坏自己名节的男人居然千依百顺起来,真的是要她横着躺下她就横躺着,要她脆在上她就把股跷了起来。

 不过,如果说还有一点美中不足的话,那么只能说她的温顺让杨皓承失去了一种驯服野马一般的味道,或许那种野之美,才会让杨皓承更加的望膨

 或许是气氛太刺旎,杨皓承的表现太过完美,林府小姐在短短的茶盏时间内就到达高了。林晓晓,是她的名字,杨皓承后来才知道她是大理城的四大千金之首。

 大理首富林富承创下的产业,加上被人称道的水芙蓉般美貌倾城的绝,林晓晓是大理国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美人。

 曾几何时,无数见过她那美丽容貌的英雄豪杰、王公将相公子都拜倒在了她的石榴裙下,说点夸张的话,求婚的人可以将十个大理城填

 大理首富林富承就这么一个女儿,对她的爱护几乎到了溺爱的地步。林晓晓十八岁了,可是就像被关在笼子里的鸟儿,大门都没有出过一趟,对她而言,永远都是觉得外面的天空才是最美丽的,当杨皓承闯进来的时候,她毫不犹豫的献上了自己的身体。

 这是叛逆,对父亲溺爱的叛逆,也是对这个社会的叛逆。不过,值得庆幸的是,她献身的人是这样的英俊,林晓晓甚至觉得这个男人简直就是她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仅管杨皓承一再强调自己是个贼。

 一般说来,大多女子都会把夺去她贞的男人当成自己一辈子侍奉的对象,林晓晓也不外于是。女人们的择偶对像往往都是那些玉树临风、事业有成的男人,古今一然。

 玉树临风就不足形容杨皓承的魅力,他那种潇洒英俊,只怕见过的女人都无法用词形容。至于事业嘛!恐怕杨皓承自己都要惭愧不已,否则也不用来林府这一趟了。

 杨皓承才发现这个时代的大侠其实都很穷,有时候他甚至都不明白这些大侠何来银子去闯江湖?不知道大侠如何过日子,杨皓承觉得自己偶尔做做盗贼其实也不失为一个好的业余工作。

 对林晓晓而言,杨皓承就是她最好的归宿,经过一席风,她甚至甘心死在杨皓承的下。如果说还有愿望,恐怕就是希望杨皓承用着八抬大轿取她过门。

 “,你什么时候过来娶我?”林晓晓趴在杨皓承的身下,娇妮的摇晃着她的身体边问道。杨皓承猛的从她身体里退了出来,将她翻过身,盯了她那柔情的美目许久,道:“我不会用八大轿娶你过门,不过你可以上无量山找我,我叫杨皓承。”

 杨皓承并不是负心的人,也不是无情的人,他认为没有必要为了一个林晓晓得全大理都知道自己的名字。他还想着用杨皓承的名字,多骗几个千金女侠的芳心。林晓晓不说话了,她知道再怎么说也只会是白费口舌。

 她同时也盯紧了杨皓承的眼睛,在杨皓承的眼里看到了深深的坚定后,她没有说话了。杨皓承看着坐在自己身上她有点忧郁的林晓晓,微微的把她放下来,下地随手一摇就将衣服套在了身上,看了一眼在上发呆的林晓晓“记住,我住无量山。

 叫杨皓承,如果你想嫁我,一定会找得到的。”说着,轻轻推开一扇窗户飞跃而去。来匆匆,去也匆匆,只留下一席梦让林晓晓回味无穷…  m.bWo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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