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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趾甲光光亮亮
  “我…”余蓓动了动嘴,忍不住用脚尖轻轻踢了他一下“我才不好意思说。你讨厌!”“那我问,”魏凌允皱着眉,觉得这个事情可比考试严重多了,他好不容易说动余蓓当他女朋友,要是跟之前没分别,他图个什么“拉手行吧?”

 “行。”这是废话,俩人没搞对象时候就拉手都成习惯了,要是恋爱后反而不准,他才要吐血三升。

 “那…那…”他想了半天,脸上热乎乎地问“那我要是想亲你呢?”余蓓出一副“看吧我就知道”的表情,撅着嘴说:“咱才多大啊…你该少看点不健康的书了。以后也不许偷偷看那些氓片。”

 “那多大行啊?”魏凌允一着急“我都长了。”毕竟是经期卫生巾都跑着帮买的关系,口没遮拦已经成了习惯。余蓓一怔,跟着意识到说的长原来不是嘴巴,伸指头戳了他胳肢窝一下“那你也还未成年呢!”

 “古代十四五岁就结婚了。”“那咱俩也没到十四五呢啊。”“那我亲亲脸行不行…”魏凌允垂头丧气地讨价还价。余蓓眨了眨眼,发现他一下子消沉了不少,心里有点不舒服,下来椅子走到他旁边,把白里透红的细脸蛋一歪头凑到他嘴边“嗯,这个可以。”

 魏凌允眼前一亮,哦了一声,赶忙扭头在她脸上啧啧亲了两口,跟着问:“那什么时候可以亲嘴儿啊?”

 “嗯…”意识到如果没有时间表,这个年纪的男生没了盼头肯定不干,余蓓拨拉了几下指头尖,说“初中毕业…不行不行,太早,高中毕业。”

 “那也太晚了吧?一二三四五…还有五年?”“那时候咱们才是成年人,我觉得那些事情得成年才能做。”余蓓皱了皱眉,很坚决地说“反正我妈妈是这样教我的,你答应咱们就继续,你不答应…大不了咱们都反悔。”

 魏凌允垮着肩膀点了点头,跟着弥补一样撅起嘴往她脸蛋上连亲了好几下,一副特权有限得赶紧好好利用的架势。

 余蓓被搞得有点不好意思,抬手擦了擦脸上的口水,拉着他手晃了晃“好啦,去我家吃饭了,不说这些了行不行?”“那抱抱呢?”他还是不死心,觉得自己想干的事儿一大堆,不都问一遍太不甘心了。

 “嗯…这个可以。”“那除了嘴我亲别的地方呢?比如手。”“乐乐…吃饭去了,我不说这个了,我饿了。”

 余蓓红着脸拎起书包,起身想跑。结果魏凌允马上动用刚到手的特权,一下把她抱到了怀里,紧紧搂住。

 余蓓愣了一下,觉得耳朵后面热乎乎的气一股一股过来,得她心慌,接着,软软的嘴凑了过来,跟着热气,轻轻落在了她的耳,靠近脖子那边的地方。

 让亲脸蛋的话,这边算不算呢?她正困惑着,他的已经了下来,鼻子里的气着她的耳朵眼,一阵一阵发。“乐乐,我…”“让我抱会儿,再抱会儿。”

 这还是他第一次这样紧密地拥抱着心上人的身体。感觉她好轻,好软,好香,皮肤好,好人。就像看到多情剑客无情剑里李寻初次见到林仙儿的描写那次一样,魏凌允裆里的那个器官飞快地硬了,硬得仿佛能把校服子撑破。

 那在裆里窜动的火,情不自就往余蓓的身上贴去。余蓓哆嗦了一下,吓得轻轻叫了一声,嗓音有点发颤地说:“乐乐…你这样抱,我害怕…”

 魏凌允一怔,跟着有些慌张地放开了手,他这才发现,自己刚才胳膊不知不觉横过了余蓓仍在发育的微隆膛。

 而他刚才的一系列行为,也已经足够让一个少女感到恐惧。他忘了余蓓那天有没有哭,他忘了自己最后是怎么道歉才把她哄好,他忘了那天晚上去余蓓家都吃了什么…

 他唯独记得,就在那天,在余蓓已经成为他女朋友足足一个多月后,他眼里的她,终于不再仅仅是那个一起玩到大的青梅竹马。那天晚上,他梦到了余蓓。

 隔天一早,上学之前,他钻进厕所洗了自己的衩。一种让两人都有些心悸的变化,随着被戳破的窗户纸,慢慢出现了…***“你最近格外喜欢抱我,你不嫌热吗?”

 坐在魏凌允腿上,余蓓一边把辛苦算好的答案写在练习册上,一边小声嘟囔抱怨“我都出汗了。”

 但魏凌允不撒手,还是圈着她细细的,从后面用下巴磨蹭她瘦削的肩膀。用了足足快一个月,他才让余蓓彻底适应他的搂搂抱抱,那么,这个到手的权限,他当然一有机会就要使用。

 这成了他玩命写作业的动力之一,只要早点写完,在去余蓓家吃饭或者爸妈谁回家给他做饭之前,他就有一段可以抱着余蓓看她写作业的美好时光。

 “这都十月份了,哪儿还热啊。你热,那我给你吹吹。”他笑嘻嘻地凑到她领口,冲着脖子呼呼吹气。她,回笔敲了他一记,红着脸轻声说句讨厌,继续做题去了。他用脚碰碰她的脚“蓓蓓,你怎么不穿凉鞋了?”

 “这都十月份了。”她学着他的口吻“你要把我脚冻掉啊,冻掉了以后就不用给我洗啦对吧?讨厌。”“那你换拖鞋吧?”他马上提议“隔着运动鞋我碰不着。”

 “臭脚丫子有什么好碰的啊…”她撅起嘴“你别扰我写作业了好不?”“我去拿鞋,我给你换,不耽误你写。”

 穿凉鞋抱在一起的时候,余蓓身上的打扮还很单薄,所以她规定了一系列不能碰的地方,简而言之,小背心盖着的和小内护着的区域,绝对不许,其余地方酌情放行。

 他试来试去,写作业的时候手不能拉,胳膊不能碰,穿裙子的时候不能碰膝盖以上的腿,摸小腿以他搂着余蓓的姿势根本够不着,够着就不能蹭脸蛋。

 所以他只好用自己的脚趾头去摸她呼呼的小脚丫。那会儿还热,她坐他腿上后脚悬空,就老是把凉鞋到下面,写完再穿。

 他当然也就甩掉拖鞋直接上阵。他俩的脚掌就跟手摸手一样直接贴着。他就光是那么摸,都觉得心神漾,寻思好赖也是个肌肤直接接触的效果,而且和脸蛋这边一上一下遥相呼应,有种从头到脚都被他占着的足感。

 余蓓倒是没想那么多,就觉得自己哗啦一下子把身上稍微不放心点的地方都给贴了封条,男朋友老老实实不越线,那她也不能太过分。这会儿听他这么说,想着他去拿鞋换鞋起码能凉快会儿不用被搂着,就高高兴兴站起来“那你去吧。”

 其实,她最喜欢的亲昵动作就是手拉手。又纯情又浪漫,偶尔互相搔搔掌心,指头里都能淌出一股甜蜜。

 所谓十指连心,拉起手,就让她有种心接通了心的感觉。可写作业的时候手不能拉着,那他愿意换脚丫贴一块,就随他呗。余蓓并不知道,魏凌允的某种望正在觉醒。老是那么摩挲着她的脚,自然忍不住会多看几眼。

 她的脚又柔润又娇,趾头整整齐齐,趾甲光光亮亮,脚背上白里透红浮着细细的青线,跟个羊脂玉雕成的摆件儿似的,看着就想捧到手心里。

 以前看金庸武侠小说时候他没觉得怎么样,一直认为还是古龙那边的大白腿小蛮动不动就硬起来的头更刺

 这阵子,他脑子里就开始总是回放穆念慈被杨康一把抓去了鞋、黄蓉在破庙里浣足、杨过做梦攥住小龙女的脚、张无忌在坑里欺负赵、阿紫被游坦之抱着狂啃…这些场景。连带着都觉得金庸比古龙亲近了许多,不过论形容,《七杀手》里那句新剥了壳的鸡蛋,倒是让他在看余蓓脚丫的时候更深以为然。  m.bWo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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