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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9章 所以,事实上
  顶多,也就和封建社会的县令的权力差不多而已。若不是九品芝麻官,那顶多也就只有七八品而已。和传说里的四品大员还差了许多的级别,为什么,我却偏偏要如此的患得患失呢?

 难道,我真的成了趋炎附势而逐蝇头小利之徒了吗?自己附和着自己和他们的贪念所做的这一切,难道不是在犯罪吗?

 一下子,我变得不安起来…我这里的子夜,却正是小丽她们的居所的正午,隔着一定的距离,差别,就是这么的大。我打电话过去,是丁总接的电话。她有一点惊讶,似乎,我永远不会主动和她聊一些事情。

 她总是以为我打电话过去,总是会找小玲聊天。她没有想到,这一次找的是她自己。我却向她请教,为什么,基督教认为人是有罪的?我以前也看过一点圣经的书,但一直没有搞清楚。丁总在电话的另一边,似乎浅浅地笑了一笑。

 然后说:“圣经创纪中说,神在创造宇宙万物之后,在第六,‘神就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着男造女’,这时候,神与人的关系是完美的,人也是完美的,因为‘神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

 但是,我们人类的祖先亚当和夏娃违背神的旨意和爱,受撒旦引而偷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犯了罪,而被逐出伊甸园。人与上帝的关系遭到破碎,这就是原罪的来源。”

 “那么,分别善恶,竟然是罪?人吃了区分善恶的果子,难道不应该?”我奇怪地问。丁总在电话里久久没有说话,过了很久才说:“也许神知道是怎么一回事情吧…”

 我再问:“既然人是神创造的,那么,神也应该为他创造的东西犯了罪而负责任呀。比如说人做了个机器人,要是这个机器人竟然杀人,那么,首先应该负责任的是这个机器的制造者呀!

 按这个道理推本溯源,那么,首先有罪的应该是神,而不是人呀。”“这个,倒是有一种说法的:亚当和夏娃无视神的警告而偷吃果一事本身,表明神给人自由意志是完全的,然而,在神人关系尚未破裂前,亚当和夏娃就借着自由意志离弃神的道路,神人关系破裂后,人的自由意志里就充着犯罪的种种望。

 不义、恶、食婪,恶毒,心嫉妒,凶恶,争竞,诡诈,毒恨,谗毁,背后说人,憎恨神,侮慢人,狂傲,自夸,捏造恶事,违背父母,无知,背约,无情,不怜悯人,、污秽、拜偶像,术,结,纷争,异端,醉酒,荒宴,等等。

 诗篇里断言:“世上没有一个人行喜,因为他们偏离神的道’。这就是说,因为亏欠了神的荣耀,自由使人变成罪的奴隶。”丁总又沉了一下,才强调了一句说“是的,自由,使人变成了罪的奴隶。”

 “自由?是自由,使人变成了罪的奴隶。”我非常的惊讶。“如若是神并不给人以完全的自由意志,那么,人就会完全依照神的意愿生存着,但神,给人的自由意志是完全的…人可以选择一条正确的道路,也可以选择犯罪…背弃神的荣耀,那么,自由就让人成了罪的奴隶…”

 丁总接着又讲了一大套什么“因为人的罪是如此深,自我根本无法救赎。所以上帝凭着对人的大爱,把独生子耶稣遣送到世上来,教导世人认罪、忤悔…”她后面说的这些我并不是太关心。

 真正让我震惊的是,我以前一直以为果,就是人与人之间传的那句话的含义,说白了就是做,因为亚当与夏娃吃了果子,知道人世间还有做这等美事…于是犯罪了,谁知道这果,竟然是一枚明辨善恶的果实。我哪里又能够想象出来,是自由让人成了罪的奴隶。

 我不敢去狂妄的想,《圣经》里的道理狗不通…毕竟,它传了几千年的时间。如果这个基本的理论,就算曾经也有着道理上的致命缺陷的话,那么经过这几千年,这些缺陷肯定也修补起来了。

 但它为什么要这样说呢?它为什么与我原来的灵魂里想象的完全不同呢?神的道理,难道是反对自由的意志?

 难道,分辨是与非,善与恶,竟然是不必要的?明辨是非,竟然是一枚果?丁总最后,问我为什么想要知道这些东西?我告诉她:“…我觉得,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做的事情,也许是合情,也是合理的。

 但是,却总是让自己不安。因为,我觉得,自己有时候做的,从根本上讲,是在违法犯罪呀…这让我非常的不安…”

 “这个呀…”丁总在电话另外的那端安慰我说“这个你倒是不用太担心。圣徒保罗说得深刻:“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律法本身就是叫人知罪!’意思是说,你如果是个活人,那么,就算你遵守这俗世的所有的律法,在神的面前,你仍然不能称义!所以,要受神的引领…跟着你的灵魂走,知道吗?而不是在一些东西面前,畏惧不前!

 …”…放下电话之后,我不知道自己这个电话是打对了,还是打错了,打过这次电话,让我的精神上,得到了很多的解

 但也增加了新的更多的惘,特别是,原来,明辨是非,原来,一直都是果!难道,我应该活得糊糊涂涂的,才算是…难道,自己一心维护的不愿逾越的律法,并不是神所心喜的?

 难道,自由的意志?真的就是,是自由,让人成为罪的奴隶?难道,我们得把自己的体和灵魂,永远地关在一个牢笼里?不!我不愿意!我怎么会愿意把自己永远地锢在一个牢笼里呢?

 但是,如果这是犯罪,如果,自由真的是不义、恶、食婪,恶毒,心嫉妒,凶恶,争竞,诡诈,毒恨,谗毁,背后说人,憎恨神,侮慢人,狂傲,自夸,捏造恶事,违背父母,无知,背约,无情,不怜悯人,、污秽、拜偶像,术,结,纷争,异端,醉酒,荒宴等等罪恶的源泉,那我又应该怎么办?

 如果,我现在对这个世界看得迷糊糊,那么,有那么一枚明辨是非的“果”放在我的面前时,我难道能不选择把它下?果…竟然是果…是呀,如果,高书记认为他自己是神,显然,我已经犯了不可饶恕的罪。

 但他,仍然会需要我…所以“神”与“人”的关系并没有破裂。***一般的说,大家会认为犯罪分子们又丑恶又凶残,而且特别的愚蠢,事实上,在他们没有犯罪(哦,这是指违反俗世的律法,不是指神的原罪)之前,他们也是正常的“勤劳俭朴勇敢善良…”的人,许多时候,犯罪与否,只是一念之间的事情。所以,并没有理由说他们在犯罪的一刹那之间,突然变得很愚蠢…倒是有相反的事实可以证明,很多时候,他们很“狡猾”比如说,有人一直扬言,要买高书记的人头。

 但是,事实上,哪一个犯罪分子,都不会冒这样的险…谁敢捅这个马蜂窝?去明目张胆的杀一个市委书记呢?但毕竟有人不甘心。

 所以,在我向丁总问了关于原罪的道理之后的第三天早上,高书记一大早上,才五点多钟,他打了个电话给我,让我快到他的住处去。天还没有亮。我三步两步跑到了市委楼…我已经搬出来住有二个月了。

 高书记家的客厅里亮着灯。他一脸的烦恶不安,手里拿着个手机。我没有开口问,只是小心地站着。高书记又拿起手机打了个电话,但没有动静,就把电话放下了,过了十几秒,他把手机递给我看。

 里面显示的是一个短消息,上面赫然是几个宇:“你的姘头果然是个尤物,死我们兄弟几个了,哈哈哈!”我一愕,心忽然一跳,难道是小妃?我再把短消息看了一遍,然后,掏出自己的手机打了这个短消息的电话号码,但这个号码关机了。

 高书记摇了摇头,一脸的倦容,说:“关机了吧…我打了好多次了…这手机号是小妃的,这号码,只有我知道…”我心忽地一沉。

 高书记见我看着他,便说:“我打过她宿舍的电话了,也没有人接…”我想了想说:“也许她回家去了,我来打她家里的电话吧。”高书记点了点头。我拨了电话到小妃家,果然也不在家。“交给我处理吧…”我说。

 高书记沉着脸,并没有说话。了好几支烟之后,他说:“你去把组织部长带到这里来,他昨晚上住在天龙大酒店陪省里的领导了,快去吧…”

 我的脸暗暗一红,转身出了门,开车去天龙大酒店,把睡梦里的组织部长带到了高书记的常委楼,然后,他们商量着。

 最后,决定,由组织部长以组织谈话的名义,明天一早上,组织部长去财政局去找小妃,如果四处找不到,再由组织部长正式安排人报案,由公安局来按程序处理。

 至于公安局专案组组长,建议由公安局长担任,副组长,则由我来做,有什么情况,马上通知高书记。

 早上,上班后,果然,找不到小妃的人了,据说,前一天下午,小妃是正常下班的,因为小妃晚上并不大和同事来往,也不和邻居说话,所以,并没有人注意她晚上在做什么…小妃手机号码,高书记悄悄地让我去查了一下。

 除了高书记本人之外,已经几天时间没有人打进打出了,专案组开始运作。公安局长,是个忙人,所以,事实上,专案组由我领导。  m.Bwo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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