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究竟到底是不是很漂亮执袂也不清楚,因为现在这个男人是微微笑着的,所以不太清楚他不笑的时候有没有现在这么
人。一时间被男人极具魅力的笑容吸引住了一般,执袂连擦头发的手都停止下来。
“你还真的想得感冒啊?”刚说完那个明明还是陌生人的男人就走过来拿起执袂手上的
巾,帮她擦起头发来。
完全愣住的执袂只是任由男人帮自己擦着头发。等听到那个男人温柔地说:“你是执袂小姐吧?我经常听青沼说到你。”才反应过来,拿过男人手上的
巾,说着“我自己来擦就可以了”
“没关系的,你不用害羞啦!”男人伸手要来抢
巾。躲闪之后又呆滞了的执袂感慨道为什么这个世界上有这么多比女人还要赏心悦目的男
呢?那笑容实在过于美丽了。
在和男人在争抢
巾时手指有了接触,温热的手指和能感觉到的男人的鼻息让执袂很不争气地涨红了脸颊。
刚刚的那个系着白围裙的女人已经回到厨房去消失在走廊上,现在走廊上就只有自己和这个有着颠倒众生的长相和吊儿郎当的轻浮性格的男人。看到执袂红了脸,男人调侃似地伸手轻触她的脸颊。
“你真可爱,应该还不到二十岁吧?”他轻轻捏了执袂的脸颊一下。就像要把她捏醒似地说:“真是个傻孩子,就这么简单被男人
惑怎么行?要学会保护自己啊。”这时走廊那头突然响起林青沼极具穿透力的严肃的声音:“你在做什么?”
那声音的确显出十足的气愤和偏激来。登时把执袂吓了一大跳,转过头去,穿着家居服的林青沼正对捏着执袂脸颊的男人怒目而视,那眼眸仿佛要吐出熊熊烈火。
“啊,哥哥生气了!”男人看了看林青沼,再回过头笑着朝执袂吐了吐舌头,放下了捏着执袂脸颊的手“哥哥吃醋了!”此时此刻,他笑得像个孩童一般。也让执袂明白原来他是林青沼的弟弟。
回到自己的卧室换了一身干衣服再走出来的时候,晚餐已经准备好了,林青沼在酒柜里挑选着今晚喝的酒,执袂走到他后面帮他挑选,顺便问一下那个在厨房忙碌的女人到底是谁。
“我想我还是搞清楚比较好。”执袂说“我想问,刚才那位小姐是你的新恋人吗?”话才出口的执袂立刻后悔自己的没神经。林青沼的表情虽有一瞬间的阴郁,但随即就笑着说:“她是我的表妹,我和她还有刚刚的那个表弟同在这个城市工作,所以偶尔会
空出来聚一聚。
我以前不是跟你说过虽然我没有亲姐妹兄弟,但是表的还有堂的兄弟姐妹却是有很多的。”“我想起来了,”执袂兴奋地说“你以前真的说到过你的那个表弟,好像是很著名的外科医生吧?名字我还记得呢,是不是孙宇康啊?”
“你还记得他的名字啊?”林青沼把视线转开了“可别被他给勾引走了,他的女人多得真的可以举办一个奥运会的。”
“我才不会代表中国参加那个奥运会呢。”执袂轻轻地敲了一下林青沼的脑袋“咯咯”地笑起来。晚餐享用得非常愉快,只不过席间孙宇康提到了林青沼下个礼拜相亲的事情。
“你下个礼拜要去相亲?”执袂把高脚杯放了下来。林青沼没好气地瞪了多嘴的孙宇康一眼,然后无可奈何地喝了一口白葡萄酒,叹了口气才开口道:“怎么搞得像八点档的狗血言情剧?我居然也会被父母硬
着去相亲。”
“那你一定会爱上你的相亲对象的,电视剧里都是这么演的啊。”林青沼的表妹调侃地说道。紧接着就被林青沼白了一眼,丢了一把小李飞刀过去:“我不会让他们得逞的。我一上去就会跟那位小姐说我是同
恋。”
“可万一那位小姐偏偏就喜欢男同
恋呢?”孙宇康继续开玩笑。“如果她真的有勇气喜欢一个男同
恋,我倒是可以跟她玩玩。”
林青沼干脆也不那么认真地开起玩笑来。相亲的话题到此结束,然而执袂的心情却无法平复下来。倒不是怕林青沼真的和一个喜欢同志的女人交往,而是突然感到自己似乎不应该继续赖在林青沼的公寓里了。
他的父母都开始紧锣密鼓地帮他安排相亲张罗婚姻了,自己的位置是不是过于尴尬了呢?本来和朋友同居又没有出房租就很不正常,现在林青沼也差不多到了恋爱结婚的关键年龄了,自己没理由再赖在这套公寓里了吧?“执袂小姐,你觉得不好吃吗?”
坐在对面的孙宇康发现了执袂的异样。“确实不怎么好吃。”执袂故意这么说来掩饰内心的慌乱。
“你这人还真没礼貌啊!这可是我辛辛苦苦做出来的。完全没有帮忙的你,就算不好吃也用不着这么直白地说出来嘛!”于是晚餐后面的时间就贡献在和林青沼的表妹吵架上面了。当然林青沼和孙宇康也忙着劝架忙得不亦可乎。
“洗衣机旁的
衣服是你的吗?”晚餐之后一个人在卧室里发呆的执袂听到敲门声。开门一看是孙宇康,来者一副笑眯眯的模样这样问。“啊,不好意思,忘了洗了。”执袂惊异地要冲到浴室去洗衣服。“不用去了,”
孙宇康从后来拉住她的手腕“我已经顺带帮你洗了。现在我已经把它们都放进干衣机里了,大概一个小时就会干,待会儿要我帮你送过来吗?”
想到自己的内衣
也和那些衣服放在一起,也就是说孙宇康连自己的内衣
都帮着洗掉了,脸颊再次涨红的执袂忍不住用手捂住自己的脸。
“你还真喜欢脸红啊。”孙宇康笑了起来。“我平时不脸红的好不好?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总是在你面前脸红!”
又羞又恼的执袂跺着脚几乎要哭起来“还有我已经过了二十岁了,我已经二十一岁了好不好,所以请你不要总是把我说成孩子好不好?”
“好了好了,不说你是孩子不就好了吗?看你一副马上要哭出来的样子,怎么看都像是一个孩子啊!”孙宇康伸手过来摸了摸执袂的脑袋“而且也只有孩子才会实话实说,就像《皇帝的新装》里那样。
当着做菜的人的面说菜很难吃,我真是从来没见过你这么神经大条的女孩!”“不要把话说得那么绝好不好?我就不相信你从来没见过像我这样神经大条的女孩!而且我至于那么单细胞吗?你非得把话说得那么摧心断肠才肯善罢甘休吗?”
执袂的反击也是不容小觑的。一时间被执袂说得瞠目结舌哑口无言的孙宇康直愣愣地盯着执袂,过了半晌才反应过来似的“哈哈”大笑起来。
“你很有意思嘛。”他又想伸手过来摸执袂的头发,执袂一下子打掉了他的贼手。“别想让我代表中国去参加你的奥运会!”孙宇康当然听不懂执袂这句话在说些什么,顿时又是一副莫名其妙的表情“什么奥运会?”
他现在的这副模样,完全是傻愣了。看到孙宇康傻傻的表情,执袂学着他之前的动作,调侃似地伸手轻触他的脸颊。
“你真可爱,应该还没有恋人吧?”然后她轻轻捏了孙宇康的脸颊一下。就像要把他捏醒似地说:“真是个傻孩子,就这么简单被女人
惑怎么行?要学会保护自己啊。”***任雪穗参加的高三排球队和郑柑橘所在的新生排球队要在这个周末举行一场年级交接排球比赛。
这也是任雪穗带领的那个排球队在高考之前的最后的告别比赛。得知郑柑橘是敌方新生排球队的主力队员,身为任雪穗的恋人的宁致当然义不容辞义无反顾地趁着中午午休时间瞒着任雪穗请郑柑橘到学校外面的
茶店喝一杯伯爵
茶。
“是不是要我故意输给任雪穗学姐?”一边用力
着热
茶
管,郑柑橘一边一针见血地指出宁致的阴谋。在被慌慌张张的宁致匆忙否定“没有啊”之后,马上瞥过来一眼:“那好,我会把任雪穗学姐打败得很彻底。”
真拿现在的女孩子没办法。宁致只好硬着头皮低声下气地说:“你知道这是雪穗的高中时代的最后一场排球比赛,是一场告别比赛,你真的忍心看她输得很惨的样子?做人还是厚道一点比较好吧?”
没想到郑柑橘很干脆地把喝光了的伯爵
茶抛出一个优美的抛物线,正中地扔到旁边的垃圾桶里去,然后转过头来看着宁致,凑到他面前来,认真严肃地说:“正是因为这是任雪穗学姐高中时代最后的一场排球比赛,是一场告别比赛,是很重要的一场比赛,所以我才不会手下留情,要尽我最大的努力比出真实的水平,这样才对得起这场比赛的重要
,难道不是吗?”
被她这么理直气壮地抢白,一下子哑口无言,找不到理由辩驳的宁致只是一脸郁闷地
着
管。结果还被郑柑橘敲了一下脑袋:“别
管啦,学长!你心不在焉的,都没发觉你已经把这杯
茶喝光了吗?”
看着宁致尴尬的表情,她又接着说“你就这么想让任雪穗学姐赢了那场比赛?”又买了一杯
茶的宁致一顿狂
,然后抬头看着郑柑橘说:“我想了一下,你说得也没错。
如果任雪穗真的技不如人,赢了也不光彩。”“学长!”静静地望着宁致一会儿的郑柑橘凑近过来,靠近他的耳畔问“你是不是和任雪穗学姐开始交往啦?”
宁致和任雪穗交往的事情已经传遍了整个学校是不容置辩的事实。因为学校里密布了太多的明的暗的“雪穗粉丝”任雪穗的一举一动都无处藏身,更别提恋情这种八卦的中心了。
不过宁致没想到连高中一年级都知道自己和任雪穗的事情了,看来就连在这一届的新生之中也潜藏着很多的“雪穗粉丝”;在高中一年级的学弟学妹之中,任雪穗的人气也这么高啊。不想跟郑柑橘谈论自己和任雪穗的恋情,宁致从
茶店里站了起来,端着
茶杯往外走。
“那么是真的咯?”没想到郑柑橘一把拽住了宁致的制服衣袖,把他拽得再次坐回到座位上。“你是真心喜欢任雪穗学姐的?”郑柑橘长长的睫
一闪一闪的。“为什么这样问?”
宁致轻轻垂下眼皮。面对这样的问题他总是感觉有些底气不足。大概是因为不够喜欢任雪穗吧?和以前一样,虽然是喜欢任雪穗的,但是总感觉缺少一点什么,对她的感情和对执袂的感情就全然不同。
“如果你说你是真心喜欢任雪穗学姐的,我就会努力去劝说执袂小姐忘掉你,然后和明远叔叔结婚。”被宁致惊异地问“你认识我爸爸”
之后,她若无其事地回答:“我妈妈很喜欢你爸爸,所以一直希望你爸爸能够和他真心喜欢的女人结婚,也就是和执袂小姐步入婚姻的殿堂,一起享受未来的人生。”
“我爸爸想和执袂结婚?”宁致再度低下头去。然后马上在心里责骂自己是笨蛋。前段时间父亲之所以要和继母离婚,就是因为想要和执袂结婚吧?父亲和执袂,结婚吗?光是这样想一想,宁致就感觉头晕目眩。
如果父亲真的和执袂结婚了,自己和执袂就算彻底地完结了吧?如果父亲真的和执袂结婚了,执袂就是自己的继母了。当心爱的恋人变成了自己的继母,宁致不能确定自己会不会接受不了现实直接疯掉。
“一开始你本来就不应该
足到你爸爸和执袂小姐之间去的。”郑柑橘的语气非常的严厉,简直像是神父的审判“一开始你就不应该做你爸爸和执袂小姐之间的第三者;你本来就是他们俩恋情之中多余的人物;你本来就只是他们的爱情的配角;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一定要去充当一个主角。
执袂小姐是明远叔叔邂逅并且挚爱的女人,身为儿子的你怎么能横刀夺爱呢?”原来如此啊,原来自己只是父亲和执袂的恋情之中一个多余的人物而已,只是他们的爱情故事的配角而已。
郑柑橘是不是说得太好听了?其实自己只不过是一个小丑而已吧?最后还是失去了执袂。或许自己和执袂彼此都不具备能和对方相守一生的性格,虽然彼此深爱,然而到底无法在一起。
并不是父亲的阻碍让自己和执袂无法相守的,而是自己和执袂的性格问题,或者应该说,两个人都还太过年轻,不懂得什么叫真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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