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记
在写这篇故事的期间,一次在路上偶遇以前的情人;当年的他意气风发,笑染春风,是个标准衣架子呢,那时我深深对他着
着,吃饭饮茶间,脑袋里全
他的影子。他是个温柔的情人,他知道我想的、我要的,总是笑着尽全力
足我;但同时,他也是个多情的情人,因为在拥有我的同时,他也把他的爱分享给另一个女人,另一个更美的女人。当时,真的觉得自己要疯了。他的爱怎能如此广阔呢?在爱情里,我是个自尊心极强的女人,我眼中容不下一颗尘粒,所以我快刀斩
麻,断了这份就快让自己窒息的爱情。他没挽留。我笑了。真的笑了。忽然间,觉得自己在这份爱情里显得可悲极了。
再遇到他时,他变了。当年平坦的小肮现在变成啤酒肚;当年浓密爱搞怪的头发,现在扁塌无造型;以前他最爱穿名牌牛仔
,现在穿的是及膝的居家短
;以前他爱穿帆布鞋,现在他改穿蓝色夹脚拖。坦白说,我实在不想注意得这么清楚,但是,他叫住了我,所以,我有更多时间去注意他。我们寒喧的对话真的有够乏味,所以就不多加陈述了。我只记得,当我们尴尬无语时,那一声:爸爸!让我一阵恍然。是啊!他结婚了,好像四年了吧,他的小孩拉着他的手在催促着他,他的老婆在旁使眼色地我表示歉意。何必抱歉呢,我也想快结束这无味的对谈呢;所以,道一声再见后,他们一家三口朝着梦时代走去。看着他们的背影,我,那就叫幸福吗?呵呵,是了吧,至少那是他选择的幸福,我祝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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