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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后一旦原治之真成了费明兰的夫婿,那就是自己的妹夫了,他就更要格守礼仪,相敬如宾了。

 最后深深看了原治之一眼,费明德转身看向众人,清咳了一声,道:“晚辈万分感谢所有到场的各位大人和世伯世叔,先父在天之灵也能够得到安患了。”

 众人点了点头。

 费明德走到他的庶出三叔费忠贤身边,挽起这位清瘦中年男子的手,对众人道:“藉此机会,晚辈还有一点事情公布于众。这位是我家三叔,以前一直做父亲的副手,为了费家的生意长年奔波在外,费家能有今,三叔也有不小的功劳,而晚辈志在求学,无心商途,所以就此打算把费家的生意转交给三叔经营了。”

 此言一出,众人哗然。

 原治之挑了挑眉,他也有点出乎预料,没想到费明德竟有如此决心,上千万家产的巨额生意,也能说放手就放手。

 反应最大的则莫过于费忠良了。他霍然站起来,怒视着费明德,怒道:“此等大事,你竟然不与我商量就擅自做决定?”

 费明德淡淡地扫了他一眼,凉凉地道:“二叔,父亲生前,咱们费氏三房就已经分家,如何处理长房的私产我可以全权作主,还用不着和你商量吧?”

 费明德的财产处理方式,其实大家都明白,并非把千万家产送与三叔费忠贤,而只是把现有的商铺,以及商线、人脉等无形资产转交给费忠贤管理:费明德从此之后不再做直接的经管人,只做幕后老板,每年取分红而己。

 当然,后的红利是要多分给三叔一些的。

 费明德这一房,因为与官家的特殊关系,所以依然占着皇商的名号,现在转而做了幕后出资大老板,费忠贤便成了出头面的总掌柜。

 当然,或许后费忠贤也会贪婪心盛,也会想把这些产业都收归己有,但是只要费明德后考取了功名,依然与官家联系紧密,费忠贤要是聪明人就不会办胡涂事,不会把事情做绝。

 当今世道,商人再富裕,皇族官家一句话轻易就可以将富商抄家灭族,亿万家资也瞬间毁于一旦。

 费明德做的最坏打算,也不过就是从此费家生意全部手,后没有红利可拿而己。他手里已经掌握住了先父留下的千万巨额家产,就是花销几辈子也是够了。

 何况父亲生前就曾说过,他的三弟费忠贤有商才又有商德,乃可重用之人。他的嫡亲二弟反而心浮气躁,贪婪鄙薄,不足与之为伍。

 费忠良气得脸皮紫,他万没想到平时闷不吭声的庶弟倒从长房占了大便宜,真是会咬人的狗不叫,最险狡诈的人平时看起来最忠厚!

 费明德却不理他,继而朝坐在列席末端的扬州各家皇商拱拱车,道:“先父生前所揽的皇商生意颇多,但晚辈不擅此道,如今准备只留下玉石珍玩一项,其余买卖,尽皆转手给各位世伯世叔。”

 众皇商讶然,面面相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天下的商人那么多,皇族就一家,皋皇更是众家商人在千万人之中拚搏厮杀出来的名额,说起来恐怕比学子科举还要艰难一些。

 现在费家居然肯把手中掌握的皇商份额分出去,虽然这其中还要经过各种利益的博杀,更需要重薪获得皇家的许可,但只要有份额让出来,他们又抢先得到了先机,还是有很大的争取空间。

 费家因为与太后娘家的亲密关系,所以经手的贡品种类相当多,大宗买卖里就包括了诸如布匹、茶、香料等,这都是利润可观的大生意。

 原治之凝神细思,他如今倒觉得费明德这一番作为肯定是背后有人指点了,费明德在读书与揣摩人心上,还略有几分才识,但要说到处理家产,确保后利益并能安稳度的手段,他是肯定做不来。

 那么,是那位外貌秀雅如兰,气质却凛冽如梅的女子在背后出的主意了?

 她倒是很懂得“舍得”二字的髓所在——有舍才有得。

 费明德与费忠贵毕竟不同,舍去费家的经管之权,可以换来费明德的安心科举仕途。

 舍去皇商生意中的几个重要份额,将众人盯在费家财产上的注意力轻巧转走,却又保留下皇商名额,维持费家地位不坠。

 只做玉石珍宝这项少而、又不会如吃穿等贡品容易惹祸的生意,省心又省力,当真是一舍而数得。

 难得闺中女子也有如此高瞻远瞩的目光与利落手段。

 原治之目光幽深,心底却忍不住啊出一点愉悦笑意。

 这倒有些意思了。

 很有意思。

 他与费明兰无意的暗中连手,倒成全了费明德。

 费明德这个庶子也算福大运气大了。

 费明德不明白原治之为什么会出手帮他,百恩不得其解。其实说穿了,无非也就是因为“庶子”二字。

 人同此心,情同此理。

 谁又知道,在外人眼中当今高高在上、最炙手可热的、除了皇家之外的第一世家望族的原府三公子,其实也不过是个“母不详”的庶出子而己。

 费明兰,明兰,明兰…

 原治之在心中反复念着这个美丽的名字,想着那俯如同这名字一般兰心薰质的女子,心头再次怦然而动。

 他毕竟还年轻,知好而慕少艾,第一次见面时,费明兰出色的外表就让他留下了很不错的印象。

 而现在,费明兰的行事作为,更是触动了他的心,他喜欢坚强又聪慧的女子。

 疾风知劲草,费明兰在父亲骤然去世之后的一连串作为,己足以证明她性格中的坚贞不屈。

 他的心头滚热,有一股冲动想要去呵护疼爱那名外表如兰、性格却如梅的女子。

 爱,在最初的最初,或许就是缘于这样的一点点冲动。

 花期短暂如美人青春。

 眨眼间,兰的花期就要过去,香味和花型都已步入暮年,费明兰准备剪花,为植株发芽贮存养分了。

 立和立夏提前一晚用烧酒浸泡了银剪,清晨起来,在下剪前,又把剪刀在明火上烧烤过,等剪刀不热了,费明兰净手后才亲自下剪。

 剪下来的兰花,被丫鬟们小心收起到无味的木盒里,后或做熏香,或做香重:或制成干花做兰花茶、兰花点心、羹汤配料,皆是美味。总之,兰花尽情缩放展尽美态之后,仍然可用、可食、可入药,好处多多。

 旭东升,站在兰花盆前的费明兰身上一袭水绿长裙,裙角绣着没有开花的兰草,乌的秀发束成两长长的辫子,盘结在脑后,辫子以暗发箍固定,斜一支碧玉簪身、下垂蝶戏兰花翠玉珠串的步摇,清新亮丽一如那秀雅动人的极品名兰。

 立俏声对立夏道:“大小姐真好看,比二小姐美丽多了。”

 立夏小小“嗯”了一声,大小姐并不喜下人们多嘴多舌,所以她们只敢背着小姐偶尔小声议论一回。

 “那些官家小姐虽然自视甚高,每次来看小姐头都抬得高高的,可她们就算用上吃的劲儿打扮,也没小姐动人。”

 二婢并非突然产生如此感慨,而是昨费家二小姐终于出嫁了!

 在亡父百服孝期间匆忙出嫁,并不犯忌讳。有些人家的儿女年龄大了,担心三年守孝会耽误了儿女的婚期,导致婚事生变,所以就有了百孝期内允许紧急婚娶的特例。

 同例,官员的父母逝世后,官员一般要丁忧回老家,为父母守孝足三年。可对于皇帝来说,这其实是大大浪费手下官员的时间,所以皇帝就可以“夺情”,以特例召回能臣干员,继续让他们为自己做牛做马。

 人们不会指责费明薰匆忙赶着出嫁,但让丫鬟们忿忿不平的是,明明大小姐还没有订亲,为什么二小姐就已经出嫁了?

 这让她们尊贵的嫡出大小姐也太没有面子了吧?

 少爷继任了家主,如今已经大权存握,名副其实,以后不知道会不会善待太太和大小姐喔?

 立和立夏这两个忠心耿耿的贴身大丫鬟,难免要为自家小姐忧心一二。大小姐今年都十六岁了,守完孝就十九岁,绝对算是大姑娘了,连婚事都没有议定,到时候可怎么办呀?

 可是大小姐最近一直表现得平静无出,除了吃斋茹素,为父亲守孝之外,就是陪伴母亲,花草,好似没有任何心事一样。

 正在立和立夏随侍在费明兰身后,有点忧虑地注视羞她忙碌的背影时,小丫鬟石榴小心翼翼地提着一只鸟笼走过来,说:“启禀小姐,有位原公子给小姐送来一只鹦鹉,少爷要我拿来给小姐过目,问小姐是否收下?”

 费明兰闻声转过头来,将手中的银剪到立手上,诧异地看着玄铁鸟笼里的鹦鹉,这只鹦鹉看起来还算幼小,鹦嘴鲜红,顶部细淡绿,两翼羽却是油亮光滑的翡翠,极为漂亮。

 石榴识趣地将笼子举高,道:“少爷说这叫丹巴鹦鹉,是从遥远的天府之国购买的珍禽,是很希罕的品种呢!”

 立、立夏也好奇地盯着看个不停,立夏问道:“人家都说『鹦鹉学舌』,这只会说话吗?”

 石榴从荷包里取出几枚葵花子,放到手心里,却又不让鹦鹉吃到,着牠道:“馥馥?馥馥?说『姐好』”

 鹦鹉馥馥高傲地在鸟笼内踱来踱去,就是不肯开口。

 “牠叫馥馥?”费明兰间道。

 “是呀,小姐,少爷说出自什么诗呢。”石榴苦恼地皱了皱眉,她不识字,可不懂什么诗呀歌呀的。

 费明兰接过石榴手里的葵花子,打开笼子门,馥馥就主动跳到了她的手心里,她用手指轻轻抚摸馥馥的背部,馥馥低头啄食了一枚葵花子,然后在她的手心里跳了跳,甩甩头,忽然开口道:“幽兰在空谷,馥馥吐奇芳。”

 费明兰又惊又笑,用手指点了点牠的小脑袋,笑道:“哎哟,你还是个小才子呢。”

 馥馥足骄傲地又跳了跳,继续学舌道:“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于于归,宜其室家。”

 费明兰这下却有点笑不出来了,她就是再笨,也听出了这鹦鹉果真是在“学舌”,学他人的口舌,做了个传声筒而己。

 费明兰喜好读书,平时涉猎颇多,知道丹巴鹦鹉确实属于珍禽,这种鹦鹉音清脆圆润,动听悦耳,而且很聪明,十只里九只能学人言,有的还能一口气诵出长达十几个字的诗歌,比如眼前的馥馥。

 立和立夏却听得大为惊叹,石榴更是目瞪口呆,她可是怎么也记不住这样的诗词呢!

 馥馥居然比她还聪明,太厉害啦!

 费明兰心情复杂地看着眼前漂亮可爱的馥馥,心头却浮现出青衣青年高雅端华的样子,不免有点心思浮安。

 她前几天知道了原三公子是亲自来相亲的,那时候她就已经羞窘过、担忧过、思虑过了。

 她不知道原三公子到底对她是什么印象,心头有点忧虑不安。

 哪个少女不怀

 费明兰再聪慧、再坚强,也不过是一名正值二八芳华的妙龄少女,她自然也会偷偷地猜想自己将来会遇到一位怎样的男子做她的夫君。  M.Bwo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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