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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亚洲财讯》创刊二十周年庆,经营者奢华地租下位于信义计划区商圈内一家新落成的时尚精品饭店宴会厅,举办了一场热闹非凡的派对,许多政商名、两岸新兴的企业家二、三代、高阶经理人,全都盛装赴会。

 这种际应酬的公关活动向来是由瞿立衍负责参加,但他这天必须飞往日本出差,所以改由魏孟礼带着嫚嫚一起出席公开场合。

 即便嫚嫚在广告公司任职多年,也常接到各个品牌发表会活动、时装展或酒会派对的邀请函,但个性低调的她一直不爱参加这类活动,讨厌下了班之后还要应酬一堆陌生人。

 但今晚不同,她必须担任魏孟礼的女伴。

 她是以“他的女人”的身分来参加这场派对,而她喜欢这个身分。

 她身着一件雪白色斜肩小礼服,合身剪裁衬出她玲珑有致的窈窕身段,最特别的是肩上还缀着一个别致的大蝴蝶结,乌黑的长发绾成发髻,感的颈部线条,配上银色细跟高跟鞋,甜美娇得犹如绽放在春日里可人的白色玫瑰花。

 魏孟礼一身黑色西装,亲昵地搂着她的侧,两个人进入派对里,他斯文俊的仪表,衬上她清新秀雅的气质,早成了众人的目光焦点之一。

 “我穿这件礼服会不会太曝了?”

 她踮起脚尖,附在他的耳畔低语,总觉得衣服上斜肩设计出一边光luo的肩膀,令她很没安全感。

 “完全不会。”他望着她,笑得慵懒人。“我喜欢你身上的洋装,尤其是肩上的蝴蝶结,很感也很甜美,好像是一份我专属的礼物。”

 “人家是很认真在问你话,你却一直在胡扯!”她娇嗔道,莹亮的眼波盈深切的情韵。

 “我哪有在胡扯?你真的很美,美得我好想现在就把你拐回家…拆礼物。”他低下头,附在她耳畔暖昧低语。

 她横了他一眼,一抹羞怯的红从耳蔓延开来。

 两个人伫立在角落亲密低语着,早成了派对上最醒目的风景之一。

 穿梭在宾客间的服务生,举着托盘,走到两个人面前,礼貌地问道:“两位有需要来一杯香槟吗?”

 “给这位小姐一杯香槟。”魏孟礼吩咐道。

 “谢谢。”她接过服务生递来的香槟。

 两个人有默契地相视而笑,她昂起头,望着他好看的俊脸,体贴地说道:“其实我的酒量还可以,而且我的酒品还不错,需要的话我可以替你挡酒。”

 “谢谢你的好意,可惜并不需要。”他浅笑道:“今天你的任务只要担任我的女伴,站在我身边保持微笑就行了。”

 “那我就当微笑版的人形立牌。”她浅笑道。

 魏孟礼犀利自信的目光梭巡了派对一圈,忽地,在舞池中对上了一张熟悉的面容,他还来不及反应过来,身着一身红色平口礼服的周宛璇,已经端着酒杯,踩着婀娜的步伐,朝两人走了过来。

 “嗨!又见面了。”周宛璇噙着笑,一眼就在人群中认出魏孟礼拔俊伟的身形,一瞬也不瞬地凝望着他斯文俊逸的面容,但在瞧见他身边的女伴时,眼底飞掠过一抹厌恶。

 “嗨。”魏孟礼语气平静,在这里见到周宛璇虽然有些惊讶,却不介怀。“你也受邀参加纪念酒会?”

 “因为上星期接受了《亚洲财讯》的专访,不好推辞他们的纪念酒会,所以只好来了。”周宛璇解释道。

 嫚嫚静静地挽着魏孟礼的手臂,秀气的脸上始终保持着一抹淡雅的笑容。她不着痕迹地打量了眼前穿着红礼服的女人,猜忖着两人是什么关系?看他们对话的样子,彷佛很稔。

 “这位是…”

 周宛璇话锋一转,指了指魏孟礼身边娴雅贞静的女人。

 “居然忘了介绍你们认识。”魏孟礼揽住嫚嫚的纤,为两个人作介绍。“这是徐嫚嫚,我今晚的女伴,也是我的女朋友。”

 嫚嫚柔和的目光睐向身畔的男人,因他那句“女朋友”而欣喜着。这是两人从恋爱试婚以来,除了双方亲友外,他首次对外公开两人的关系。

 她的心窝甜甜的,有股说不出的踏实感,彷佛两人的关系又更稳固了,她更加走进他的世界。

 “这位是“大威科技”业务部总经理——周宛璇,目前人在上海工作,过去是我和瞿立衍在美国工作的同事。”魏孟礼刻意略过两人曾经交往一事。

 并非他心虚想隐瞒什么,抑或对周宛璇旧情难忘,而是不希望嫚嫚胡思想,毕竟两家公司未来有可能会合作。

 “你好,周总经理。”嫚嫚脸上洋溢着甜润的笑容,完全是一副沉浸在恋爱中的幸福表情。

 “你好,很高兴认识你。”周宛璇的目光从魏孟礼贴放在徐嫚嫚际上的手,移回到那张巧笑倩兮的笑颜上,心里渐酝起一股对她的怒恨,娥妒起那被搂住的纤

 曾经,这个男人是属于她的!

 “孟礼——”

 蓦地,一束低哑的男嗓介入其中。

 魏孟礼循着声音的来濂望了过去,瞧见头灰发、一身银灰色三件式西装的瞿仁耀神采飒飒地向他打招呼。

 “抱歉,遇到一位人,先过去和他老人家打声招呼。”魏孟礼额首。

 “魏总监,希望在不久的将来,我们能有合作的机会。”周宛璇笑道。

 魏孟礼点点头,牵起嫚嫚的手,朝着瞿老先生的方向走去。

 夜凉如水。

 嫚嫚受不了派对里严肃的商业对话,而且男人聊的生意经她没有一句能上话,只能陪在魏孟礼的身边当个微笑立牌。

 因此半个小时后,嫚嫚决定走到外面的台来透透气,反正两人都有带手机,不怕派对结束后找不到对方。

 夜幕低垂,盏盏霓虹灯将这座城市装缀得异常华丽,矗立在前方的——大楼成为最醒目的地标。

 “想不到在台北也有这么美丽的夜景。”一道女音在嫚嫚的身后响起。

 嫚嫚转过头,对上了周宛璇的脸,朝她礼貌地点点头。

 “这间饭店最大的卖点就是能俯瞰整个市中心的夜景,到了跨年夜,根本订不到房间,因为这里成为看一0一跨年烟火最佳的地方…”嫚嫚顿了顿,浅笑道:“不过我想周小姐在美国工作过,也许早看过纽约时代广场的跨年烟火秀,相形之下,台北的烟火就没那么特别了。”

 “你真的说对了,我的确看过时代广场的烟火秀,而且还是孟礼带我去的。”周宛璇的语气遥着炫耀的成分。

 她利的目光上上下下打量了嫚嫚好几回,最后停留在她握着香槟杯的手上,纤细白的手指空的,没有任何戒环。

 “你跟孟礼很吗?”嫚嫚试探道。

 不知道为什么,从周宛璇的口中听到魏孟礼的名字,竟让她心底泛起淡淡的酸意,是不是自己在娥妒他曾和女同事去看过烟火呢?

 她和魏孟礼还没一起看过烟火呢。

 “你呢?和他交往很久了吗?”周宛璇不问反答。

 “我们认识很长一段时间了,但决定交往是最近的事。”她坦诚不讳,乌润的眼眸是浓情密意。

 “那你对他的了解肯定不够深,否则不会连我也不认识。”周宛璇似笑非笑地勾了勾,故意抛出个饵她上钩。

 “什么意思?”嫚嫚微壁起眉头。

 难道他们除了同事之外,还有其他的关系?

 “不瞒你说,我和他交往过。”周宛璇盯视着她僵凝在边的笑容,心中升起一股恶意的快

 她想要回魏孟礼,而且她有足够的信心能抢回他!

 嫚嫚的心沉了沉,佯装若无其事地说道:“他谈过四、五段恋爱,有过几个前女友是很正常的事,况且你的存在只占了他过去恋情的四分之一或五分之一而己。”

 嫚嫚一副云淡风轻的口吻,但胃部却难受地揪紧着,再也没有比跟魏孟礼的前女友对话更难堪了。

 她在心底提醒自己,周宛璇是过去式、是一段回忆,她才是现在拥有魏孟礼的人。

 “我们交往过两回,更精准的说法,是他爱过我两次。”周宛璇刻意提及两个人交往的细节。

 “是吗…”她呐呐地开口。

 原来魏孟礼跟同一个女人交往了两次,怪不得她之前询问他过往情史时,他那时的语气会那么不肯定。

 究竟是什么样的感情,能够教他割舍不断、余情难忘,还爱了两回呢?

 “很惊讶吧?”周宛璇得意地挑了挑眉。

 “怎么会呢?”嫚嫚用着温柔而坚定的眼神望着周宛璇说道:“这只是代表你们两人根本不适合,才会交往了两次依然无疾而终。”

 同为女人,嫚嫚不会不明白周宛璇的用意——

 周宛璇想看她难受、想看她娥妒、想分化他们的感情,动摇她对魏孟礼的信任!

 而她,不会让周宛璇如愿。

 “如果我们不适合的话,他怎么会开口向我求你呢?”周宛璇笑了笑,残忍地又往嫚嫚的出一箭。

 嫚嫚一窒,深口气道:“周小姐,我不知道你对我说这些做什么,但我对你们之间的过去一点兴趣都没有。”

 “真的没有兴趣?”周宛璇灿笑道:“你不觉得这是个很好的话题吗?可以让你更加认识魏孟礼。”

 她睐了周宛璇一眼,沉声道:“我知道魏孟礼是个什么样的男人,我喜欢遥过自己的眼睛和我们平相处的方式去认识他,不用烦劳他过去的前女友提醒。”

 她刻意加重“前女友”三个字,暗示他们的感情已经是过去式。

 爱他,就得接受他所有的不完美,包容他的过去,因为那全都是他的生活经历、是他生命的一部分。

 她不笨,不会不明白周宛璇的用意,没有哪个女人会想和前男友的现任情人朋友,周宛璇是故意要令她娥妒、令她难受的。

 也许周宛璇在觊觎她的幸福,后悔当初离开了魏孟礼,毕竟他是个仪表非凡、优秀出色的男人。

 “抱歉,容我先走一步——”

 嫚嫚转身走,想逃离这难堪的尴尬。

 “对男人而言,有些女人对他们就是具有特殊意义!”周宛璇在嫚嫚的身后喊道,成功地留住她的步伐。“对魏孟礼来说,我就是那个最特别、最难忘的女人,不只是因为他爱过我两次、跟我求过婚…”

 嫚嫚转过身,对上周宛璇挑衅的目光,清丽的面容依然一脸平静,但心底却酿起了风暴。

 “还因为我就是那个让魏孟礼从男孩成为男人的女人!”周宛璇晃了晃玻璃杯中的冰块,眼神极度寒地轻笑道:“你看到他身上那套黑色Armani西装没?有一年我们去曼哈顿玩,我告诉他,一个成功、有品味的男人,衣柜里就该有这样的一套西装…”

 周宛璇的话,就像刀子划过石版,令嫚嫚感觉极度的刺耳。

 “唉…”周宛璇状似烦恼地逸出一声叹息,继续说道:“他现在还是用CK的男香水吧?那也是当年我替他选的味道…”

 嫚嫚的脸色有些难看,彷佛结结实实挨了周宛璇一巴掌似的,她悉数说中了魏孟礼的衣着品味和喜好!

 原来魏孟礼的身上,留有这么多前女友的痕迹,这令嫚嫚的心头一紧,盏发难受。

 “周小姐,就算你说得再多,对他的习惯再了解,你依旧是个过去式,而魏孟礼还是我的男人。”

 嫚嫚不服输地瞪着周宛璇,语气坚定地宣告。

 “徐小姐,你读过张爱玲的小说吗?”周宛璇打量着嫚嫚身上那件白色斜肩洋装一眼。

 “读过又怎样?”她眨了眨略显困惑的眼眸。

 “她在《红玫瑰与白玫瑰》的文章里提到,也许每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周宛璇扬了扬眉,对于今天选穿了红色的礼服感到十分满意。

 嫚嫚闻言,浑身泛过一阵冷颤,瞅望着周宛璇身上那袭红色礼服,格外显得刺目。

 所以周宛璇是红玫瑰,是魏孟礼口那颗朱砂痣…  M.bwO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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