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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这个小的,就让我来吧!”她礼尚往来地替他拿公文包,拉开铁门,让他先走再关门,并且小跑步到电梯旁按控制键,先行踏进电梯,等他进入后再按键关电梯门。

 “我们到一楼。”他已先通知司机在一楼等。

 “会不会太重?”她自己最清楚了多少东西在包包里,因此非常过意不去。“一个给我拿好了。”

 “始现在是在侮辱我的臂力和体力吗?”他似笑非笑地瞅着她。

 “呢呢~~”她俏皮地做了一个鬼脸。“不小心刺伤你脆弱的男自尊,真是不好意思捏!”

 她努力压抑自己对他蔓生的情感,试着以最自然的态度跟他相处,不让他发现异状。

 “哈哈…”他闻言大笑,一点也不以为怜。

 由于他生严肃冷漠,记忆中没人敢这样亏他,尤其是接手公司后,员工更是对他敬若神明,在他面前都战战兢兢的,没人敢像她一样开他玩笑。

 她让他觉得自己像个平凡人,这也是自己越来越受她吸引的原因。

 有她陪伴,真的一点都不无聊啊!

 “你之前去过嘉义吗?”回乡的路上,乐乐兴奋得话匣子大开,完全忘了尴尬和不自在。

 她和楚军天坐上他的豪华舒适房车,高速开往嘉义,MIKE的开车技术很好,车况也好得没话说,几乎察觉不出车子的震动。

 “没有,今天是第一次去嘉义。”楚军天转头笑望着她生动的表情。

 她从来不打扮,素净的脸蛋,简单的马尾,一身T恤牛仔,就算是高中生都比她会打扮,偏偏他就是喜欢她素雅的模样,干净、清,就像她这个人一样,让人看了就舒服。

 “你没有去过真正的乡下,对不对?”他看起来就是那种标准的都市人。

 “是没有。”他常去台中、台南和高雄,但都是市中心,没去过“真正的乡下”

 “真可惜,台湾最漂亮的就是乡下地方了,一片绿油油的农村景象,看了就想退休养老。”

 “那我还是不要去好了,免得一看就想退休,小葳还这么小,谁来接我的工作呢?”他煞有介事的认真回应。

 他越来越享受跟她舌战,不再认定闲扯是浪费时间的废话,甚至发现只要有她在场,他向来紧绷的神经就会自动放松。

 “嘎?!”她膛目结舌地瞪着他,一时接不下话,直到看见他脸上挂着掩不住的笑容,这才知道自己又被他给耍了。“吼~~你在耍我!”

 “哈哈~~”他不顾形象地捧腹大笑。“始刚刚的表情真好笑…哈哈…”

 “你——噗嗤…哈哈…”乐乐原想装出生气的表情,偏偏忍俊不,也跟着哈哈大笑。

 坐在驾驶座开车的MIKE,从后视镜看到向来“不动如冰山”的老板大人,此时居然毫无形象的大笑,吓得差点猛踩油门。

 他如果回去说给其他员工听,一定没人相信,若不是他亲眼见到,也不敢相信万年冰山竟然会融化啊!

 只能说,乐乐不是简单人物。

 听着乐乐和楚军天说说笑笑,一路上车欢笑,当车子开到嘉义时,己是中午用餐时间。

 乐乐迫不及待地以地主身分指挥MIKE开车,到她最喜爱的店。

 “这里就是我们嘉义最好吃的饭,它的粽和四神汤也很好吃喔——啊!”她兴高采烈地走进几乎客的店里,热情地介绍店里的美食,然后声音突然戛然而止,尴尬地看着他。“对不起,我忘了问你想吃什么…”她终于注意到他西装笔的装扮,跟简朴的

 店面很不搭,就像是璀璨的钻石放在破瓦上头,非常突兀。

 “只要好吃就好。”他神情自若地走进店里,在一张空桌前招呼乐乐和拘谨的MIKE过去坐,无视于众食客拿他当稀有动物看的怪异神情,将桌上的点菜单交给她。“你点吧。”

 “那我就点饭、粽和四神汤,再一盘烫青菜。”她边写菜单边说,然后抬头看向MIKE。“MIKE,你还想吃些什么吗?”

 “不、不用…你点什么,我都可以…”第一次跟大老板同桌吃饭,MIKE紧张到结巴,觉得坐立难安,胃都纠结成一团了。

 天啊!楚军天…楚军天耶!他竟然跟楚军天同桌吃饭!

 楚军天对公司里头的员工来说,是人人敬若神明一般的高高在上,只差没拿香膜拜了,更别说平起平坐。

 这是奖励,还是惩罚呀?

 “你别这么紧张啦!他又不是老虎,不会吃了你啦!”她好笑地看着正襟危坐的MIKE。

 “呵呵…”MIKE尴尬地干笑儿声,心里想的却是:我又不是如,怎么可能不紧张啊!

 他当老板的司机三年多了,这些年来虽然朝夕相处,却从没看老板笑过,更别说是跟人轻松嬉笑了,直到今天,他才见到老板的另外一种面貌。

 原来,高高在上的老板并不真的是神,他也是一个普通人哪!

 只不过畏俱了儿年的习惯,无法说改就改。更何况,唯一能让老板像变个人似的只有乐乐,其他人都没这能耐。

 所以说,他还是乖乖当他的司机,多吃饭,少说话。

 “MIKE,吃完饭后,你先载我去县政府,然后载乐乐回家,大约四点的时候再来接我。”楚军天明快地下了儿道指令。

 “是。”MIKE只差没立正站好,行举手礼。

 “拜托~~吃饭时间,不要这么严肃好吗?小心消化不良。”乐乐看了只觉得好笑,这时刚好饭菜陆续送上来,她连忙分发餐具。“来,趁热吃!这是台北吃不到的好味道,多吃点,你们一定会吃了还想再吃!”

 乐乐一下车,就冲进残破的三合矮红砖屋,大声叫喊着。

 “阿母~~阿母~~我回来了!”

 “…乐乐?!”一个面容和蔼,身体还算键朗的五十岁你女,从阴暗的屋内走出来,脸惊喜。

 “阿母!”她冲过去抱着矮她半个头的母亲,又笑又哭。

 “这个孩子,要回来怎么不先打电话说一声呢?”高母有些埋怨地看着三个多月不见的长女。

 “给你一个惊喜嘛!”乐乐爱娇地牵着她到院外的房车旁,打开后车厢,拿出装着礼物的两个大包包。“这里面是要送给你跟弟弟的礼物。”

 “干么这么浪费钱!”高母节俭惯了,不习惯花钱。

 “阿母,我们现在不是穷人,可以过过好日子,更应该让那些以前啊笑我们的亲戚知道,阿爸是有眼光的。”她故意让MIKE将车停在院子外招摇,就是要让住在附近的亲朋好友看到她己经衣锦还乡,而这些全是因为当年阿爸作了正确的决定,他不是憨人。

 她一定要扳回阿爸的名声和面子!

 “这又何必呢?”高母向来不爱惹争端,苦口婆心地劝说:“得饶人处且饶人,不要跟他们计较啦!再说,你阿爸都过世了,算了吧。”

 “不行!”乐乐从来不是记恨的人,但事关她最敬爱的阿爸,她就变成发倔的驴子。“就是因为阿爸过世了,不能替自己伸冤,我们才要替他做。”

 高母无奈地叹了口长气。你这个孩子,就是脾气倔,看以后谁敢娶你。”

 “大不了不嫁…”说归说,她的脑子里却冷不防跑出楚军天的身影,脸不自觉红了,表情有些失神。

 怎么又想起他?分开还不到一个小时呢!

 这下真的惨了…

 “…乐乐?乐乐?你是怎么啦?”魂不守舍的。

 “没啦,有情和有义呢?”她问起两个弟弟。

 “他们还在田里。”

 “我们现在有钱了,不要做得太辛苦。”她也不同意弟弟们变成坐吃山空的富家子弟,但起码不用再出卖劳力赚辛一苦钱。

 “不会啦,就当是做运动。”高母是个很能吃苦耐劳的农村女人,个性乐观又善良,这点乐乐跟她很像。“唉?有客人来,怎么不请人家进来坐?真失礼捏!”她终于发现一直站在车旁的陌生男子。

 乐乐这才拍了拍自己的头,俏皮地吐吐舌头。“MIKE,不好意思,忘记请你进来休息。”

 “没关系啦,我多呼吸一点新鲜空气。”三合院周围几乎都是水田,目前已经长出稻穗,一片油绿中带着点点青黄,空气中飘着浓浓的土壤味。

 高母语带期待地低声问:“乐乐,他是谁呀?”这个人开着看起来很贵的车子,而且还穿衬衫打领带,是乐乐带回来的男友吗?

 母女这么多年,乐乐哪会看不出老妈想歪了?她忍不住失笑道:“他是我老板的司机啦!”

 “呢…”语气和神情都很失望。

 “MIKE,进来喝杯茶。”乐乐提着两个大包包,招呼MIKE一起走进屋里。

 乐乐以客观的立场,审视着老屋的状况。屋里的陈设老旧,木头桌椅都用了几十年,留有明显的修补痕迹,而且低矮的砖屋采光不佳,使老屋显得更为破旧。

 “阿母,把这间房子拆掉,重新盖一间吧?”

 “这是祖厝,怎么能拆!”

 “祖厝是大伯在住的那一间,这只是一间老房子。”乐乐耐着子说:“这间屋子每次只要碰到大雨,里头就下小雨,台风一来,还要担心会不会被吹垮,住得一点都不心安。”

 “我不赞成拆屋重建。”

 “阿母…”

 “哇,这辆车要好几百万耶!是谁的车啊?怎么停在我们家门口?”两名头戴斗笠、牵着脚踏车的黝黑壮硕男子语带羡慕,对着黑色宾士房车品头论足。

 “有情、有义,你们回来啦!”乐乐快步跑到院外,兴奋地叫喊着。

 “阿姊,原来是你!”

 “这是你的车吗?”

 “不是啦,这是我老板的车。”三人走进铺着水泥地的院子,停好脚踏车后,慢慢走进屋了。

 “阿母。”两兄弟先跟母亲打招呼,但眼睛都好奇地盯着MIKE看。

 “他是我们老板的司机,好心先送我回来,等一下还要去县政府接我老板。”乐乐早一步解释MIKE的身分,免得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你好。”

 “我刚才跟阿母说,想把这间屋子拆掉重建,你们的意思呢?”

 “我赞成!”小弟有义立即点头大声附和。

 “我也赞成。”大弟有情也认同。“这间房子已经五十几年,也该重建了。”

 “这是你们阿爸留下来的,我舍不得拆掉呀!”高母是个念旧的人,想藉由这间老屋怀念老伴。

 “阿母,我们没一个人会忘记阿爸,不管有没有这间老屋。”乐乐加紧劝说:“阿爸在生时就想要改建,只是我们那时候没钱,现在有钱了,盖一间住起来舒服一点的房子,不是很好吗?”

 “就是说啊,阿母,现在只要下雨我就开始烦恼,更别说台风了。”有义紧接着劝说。

 “阿母,重建一间膺啦,住起来卡安心。”有情也加入劝说行列。

 乐乐说出另一个因。“阿母,有情和有义也该结婚了,盖一栋三层楼,方便他们以后成家可以住啊!”

 “这…”高母被他们说得有些意动,尤其是考虑到两个儿子成家,的确需要好一点的居住空间,但仍无法作出决定。  m.Bwo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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