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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托妈的福,已经好多了。”她说着。

 “这段时间你到底上哪儿去了?一声不响的走了,知不知道我心里也很担心,还请人到处去找你。”金佩铃口是心非的说着。

 叶舞翩知道婆婆这番话是说给卓为翰听的,她不在意,也不想戳破她的谎言。

 “谢谢妈的关心,当年是我任不懂事,就怕无法当一个好母亲和好子,才会离开他们父子,听了妈的建议,我努力调养身体,服药一段时间后,很幸运的,现在我身体已经好了大半,已经可以好好照顾他们了,请不用担心。”

 “妈建议舞翩什么?”卓为翰不起了疑窦。

 因为母亲只向他解释得知舞翩得了红斑狼疮后,她就莫名离开了,这中间似乎遗漏了一大段没告诉他。

 金佩铃正想开口解释,叶舞翩却快她一步,“没什么,妈只是不希望你为我担心,她担心我会造成家人沉重的负担,本来要提供我更好的医疗照顾,要我好好养病,不过我没有接受,总之都已经过去了,现在我只希望能够把握现在,跟家人在一起就好了。”

 金佩铃盯着眉头紧锁的儿子,神色紧张地补了一句,“是啊,我其实也是一番好意,没想到她是不是听错什么,隔天居然就离家出走了。”

 没想到这句话反倒令卓为翰猜测出她离开的原因了。

 一定是母亲对舞翩施,否则她不会无故出走!

 他牵起她的手聪明的趁势说着,“过去的事我不会再追究了,不过,妈,我们之前的约定,你应该还记得吧!法律上,她仍然是我老婆,我已经把她找回来了,所以我不会诉请离婚,接受其他的婚姻安排。而今天回来是要告诉妈,为了让大家生活的更自在,我会跟舞翩和恩恩一起搬到外面去住。”

 听到他们要搬出去住,金佩铃眼眸瞪大,心里气恼不甘,但很快便抑下心中的不快说道:“为翰,舞翩好不容易回来了,怎么能搬出去住?她的身体状况不好,而我年纪也大了,大家住在一块,彼此有个照应不是很好吗?”

 “搬出去对大家都好。”卓为翰绷着脸说着。

 “一点都不好!”金佩铃控制不住的吼了出来,感觉儿子就要被媳妇抢走了。“既然是一家人,就要住在一起。”

 “妈,你一直无法接受舞翩,所以我不认为你们适合住在一起。”他挑明了说。

 卓为翰脸色铁青,金佩铃眼底冒火,母子气氛剑拔弩张,烟硝味浓重,叶舞翩见状,赶紧拉着他的衣袖,暗示他少说两句。

 “舞翩!”金佩铃劝不动儿子,只好上前拉住叶舞翩的手。“我知道你想多多陪伴孩子,弥补对他的照顾不足,我何尝不想呢?你身为母亲,应该能了解我的心情。”

 看着鲜少向人低头的婆婆竟然对她求情,她突然心软了,因为她也不希望自己的出现分化了他们母子,这样婆婆岂不是更讨厌她了吗?于是她决定妥协。“为翰,我们听妈的,大家住在一起也有个照应。”

 卓为翰微愣的看向她,而她坚定的眼神仿佛在告诉他,不要担心,她已经不是过去的沁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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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晨,金佩铃起后,步到楼下客厅,眼眸眯成一条线思索着。

 计划不如变化,明明沁薇已经病怏怏的离家出走,没想到还能换了个名字再回来,这下为翰不但无法和思嘉结婚,家里等于又多了一个沾了晦气的媳妇,真气人!

 不过,之前她就像风中残烛,现在的她虽称不上精神奕奕,但眼神已不像从前那样胆怯,说话也不再懦弱了。

 她是变了,不过说不定只是虚有其表罢了。

 她已经对思嘉说了,现在让叶舞翩住下只是缓兵之计,但绝不会让她逞心如意,一定会想办法把她赶走。

 “早安,妈。”

 “早吗?现在都七点了,你怎么比以前懒散?!”

 “对不起,妈,因为恩恩年纪还小…”叶舞翩解释。

 “我不想听这些理由,以后你要记得每天帮我准备早餐,我六点就要吃到热腾腾的早餐。”

 “好的,妈想吃什么,我可以帮你准备。”

 “我去做过健康检查,因为胆固醇过高,营养师有拟了一份菜单给我,你就照着菜单做吧。”

 她接过菜单。“好,没问题。”

 “我想你还年轻,身体也渐渐好了,多劳动一下也没什么不好吧?”

 “只要身体允许,没什么工作不能做的。”

 “听说你在农庄里工作,那庭院里的花草就交给你照顾好吗?”金佩铃望着窗外,再加派工作给她。

 “可以。”她点头。

 “那好,先帮我准备早餐。”金佩铃抓紧时间使唤她,不准她一刻得闲。

 “好。”

 金佩铃嘴角噙着诡笑。幸好,她还是和从前一样顺从,这样就好办了。

 只要她做错事,就是她滚出卓家的时候了,等着看吧!

 翌清晨,金佩铃一早下楼就看见了餐桌上摆着早餐,有全麦土司、生菜沙拉,旁边已经调好油醋酱以及一壶现榨的柳橙汁…每一样她想吃的早餐都已经准备好了,而厨房里还飘着蛋香味,夹杂着欢笑声——

 “你吃吃看培味道如何?”

 她听出是叶舞翩的声音。

 “嗯,好吃,你看我煎的荷包蛋,漂亮吗?”

 是为翰的声音!

 “不够圆哦。”

 “你看不出来我是故意煎成心型吗?象征我的心是爱你的。”

 她发出娇笑。“这三年你一定常吃蜂,嘴变甜了。”

 “是啊,老婆,要试试味道吗?”

 金佩铃探头一看,眼睛倏地瞪大,厨房里除了叶舞翩,还有儿子陪她一同煎蛋,迳自沉浸在两人世界中,既恩爱又甜蜜。

 这、这像话吗?

 一大早就旁若无人的搞亲密,她忍不住发出声音打断他们,“咳!”

 “妈,早。”

 叶舞翩和卓为翰一起回头,对她打招呼,两人嘴边还噙着甜蜜的笑意。

 “嗯,为翰,你这是在做什么?一个大男人怎么窝在厨房里做早餐。”她忍不住问,只差没说“成何体统”

 “老婆要做早餐,我想配她一起做。”他一点也不介意的笑着。

 她板着脸。“这种事情交给舞翩做就好了,反正她也闲着,你是掌管大事业的男人,怎么可以…”

 “妈,谁说管事业的男人不能陪老婆下厨,我倒觉得夫这样可以培养生活情趣。”

 金佩铃直盯着叶舞翩,“是你要为翰跟你一起做的吗?”

 她正要回应,卓为翰却比她更快开口,“妈要舞翩早起做早餐,我不能在上抱老婆,只好下楼陪着她。是我自愿的,跟舞翩无关。”

 卓为翰力老婆的话,金佩铃听不下去了,睨了她一眼就转身走到饭厅去。

 他们夫刚重逢,就像新婚夫一样,为翰黏舞翩黏得紧,也是理所当然的,她不能生气。

 不过因为儿子陪在一旁,心甘情愿参与家事,使她没办法找碴,令她呕气又不

 此时,叶舞翩端着培和蛋走出厨房,金佩铃趁势使唤她。

 “给我一份早餐,培蛋三明治,蛋…”

 “蛋不要蛋黄;沙拉要油醋酱;柳橙汁八分,不要加冰。”叶舞翩一口气念了出来。

 她有些愣住了。“你的记忆力倒好。”

 “嗯,是妈的喜好没变。”叶舞翩牵一笑,帮她把土司烤好,夹了培蛋进去,再倒了八分的柳橙汁给她。

 沙拉的配和摆盘她做得尽善尽美,无可挑剔。

 金佩铃没辙,因为有儿子帮忙,就算她想在早餐里挑毛病,只怕会引起儿子反感,看来她必须想其他法子才行。

 “这座园子靠墙的角落有一处荒废很久了,面积不大,都是干土,最近一个佣人辞职后也没人照顾,我想你是个有巧思的人,应该可以帮我解决问题吧?”金佩铃又对叶舞翩下指令,就是不准她太闲。

 “妈,如果你能放心交给我,我当然没问题。”她说道。

 “那好,不能大兴土木,也不要花大钱,最好有创意一点,下回要是家里有客人来,我们也有面子,这应该难不倒你。”金佩铃试探的问。

 据她所知,红斑狼疮的病人最怕晒太阳,因为他们对光感,晒太阳后皮肤会产生浮肿、痛现象或者发烧、关节肌酸痛等并发现象。

 她猜或许是为翰一直没有注意到这种病发病后又多难照顾,但只要他一旦看到她发病的样子,就会感到恶心,想要自动离她远一点了。

 “是,妈。”

 “给你三天的时间,你可以完成吗?”她又故意开出很短的期限。

 “给我一天就够了。”

 口气倒是大的!金佩铃瞪大眼,冷睨着她。“好。”

 最好一天就可以好,要是没好,她就可以逮到机会教训她。

 语毕,金佩铃离开,留叶舞翩一人在庭院里。她观察到这一方荒废已久的空地,太阳会西晒,于是她利用早晨还晒不到太阳时先来这里构思,一个小时候再带着恩恩出门。

 金佩铃不知道她在打什么主意,于是先打电话找姚思嘉过来陪她,一方面是希望继续和她培养感情,另一方面则是她要找机会教训媳妇好让姚思嘉安心。

 又过一个小时,叶舞翩回来了,她带着两个工人回到那处荒废已久的空地,对他们代几句话后,就和恩恩进客厅了。

 “妈,我回来了。”她看见姚思嘉正和婆婆在客厅聊天,先是一怔,继而表情平静的打招呼。“姚小姐。”

 “你好。”姚思嘉点头,也当什么事都没发生。

 “外头天气热,你怎么还带着恩恩到处走?”金佩铃不悦的指责。

 “因为我不想让恩恩一直待在家里,怕会吵到妈。”叶舞翩很快回答。

 反应倒是快的!金佩铃在心里嘀咕。

 “恩恩,来,阿姨抱抱。”姚思嘉上前,对着恩恩张开双臂笑着。

 “不,我要陪马麻一起整理花园。”他只想和妈妈在一起,紧紧拉住母亲的手。

 一时之间,姚思嘉脸色难看,困窘得不知如何是好,而叶舞翩赶紧把恩恩带开。“对不起,因为恩恩答应要帮我的忙,所以才会这样说,你们聊吧。”

 “嗯,去吧。”金佩铃对她挥了挥手,完全把她当佣人看待。

 “小孩能帮什么忙?”姚思嘉嘟起嘴,透过落地窗看见恩恩黏在叶舞翩身边铲土,脸上可爱微笑的模样,她看了就来气。

 以前恩恩跟她感情还不错,现在却把她当陌生人看,躲她躲得远远的,教她难受不已。

 “别担心,机会还有,平常只有我和她在家里,我就看她一天的时间能变出什么花样。”金佩铃早已等着要教训她了。

 “金阿姨,为翰哥对叶舞翩是认真的吗?”眼见孩子黏着叶舞翩,姚思嘉心里不由得恐慌起来,那女人又搬进卓家,她感觉自己离为翰哥越来越远了。

 “为翰没有亲眼见过她发病的样子,要是看过、照料过,他就会知道他需要的是一个健康的女人。”她真的不希望儿子身边有一个病,那只会拖累他,带来不好的运气而已,所以她必须让为翰认清事实。  m.bWO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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