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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我深怕

 在我偷偷写着你的名字的时候

 突然就死了

 于是

 世界知道了他们不该知道的

 写你的名字

 只是为了擦掉

 但我深怕

 来不及了

 于是一切都发生了

 夏宇•<情杀案>节选

 “你在写什么?”周又铃突然从章令的身后冒出来,双手重重地拍在她肩上。

 章令狠狠地被惊吓了下,身子一震,双手下意识地捂住自己正在书写的东西。

 “在写什么不能让人看的秘密,吓成这样?记吗?”周又铃很好奇,但并没有失礼地上前去将她的双手扒开。

 “嗯,算是。”吁出一口气,章令不理会还在怦平跳的心脏,很小心地将笔记本合上。才抬头望向那个老爱从她身后冒出来的家伙,问:“有什么事吗?”

 “今天是星期六,放学后要不要跟我去F大玩?目前已经有三个人同意一起去了。”

 “F大?”怎么会突然想去那儿?

 这时坐在教室后方位置的唐存秀也走过来,一臂搁在周又铃背上,笑道:

 “当然要去那儿啊。我想全班就你还不知道我们周又铃大美人现在有个快要追到手的大帅哥男友,正是F大的校草。为了能成功踢掉那位大帅哥的现任女友以及围在他身边的花花草草,又铃正在紧迫盯人中,不止每天查探着他的消息、去他可能出没的地方,现在还想渗透进他学校啦。”

 “啊?”非常…非常熟悉的招数。章令诧异地望着周又铃,一时无语。暗自猜想着那位F大的校草是何方神圣,居然能让周又铃把上辈子追求林森那一套用在他身上?这可说是最高待遇了。

 “我还没那么疯狂好不好?说得好像我成天就只追着江明绍,其它事都不干了一样。我是那种没出息的人吗?虽然是想追到他,但也没有非得到不可啊。也许一追上就甩了也不一定。”

 江明绍?

 周又铃正在追求的人是江明绍?章令惊得直瞪眼,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是是,我们周大小姐向来只喜欢过程,不珍惜结果。就像你拼命去获得全校英文演讲比赛第一名,但在拿到奖状和奖品之后,转个身就不知道丢到哪儿去了一样。希望那个江明绍可以撑得久一点,要嘛就别让你追到;要嘛就魅力长存,别让你得手之后,就像用过的面纸一样丢弃。”唐存秀双手合十,脸的怜悯。

 “那就得看他的本事了。希望他有等同于他华丽外表的大脑,这两天是F大的校庆,昨天和今天早上是运动会,下午开始有表演和园游会,非常热闹,重要的是晚上还有舞会。令,你姐也是这所大学的不是吗?应该知道全北部的大学活动办得最好的就是F大了。我们当然要去见识见识,如果真的不错的话,或许这所学校就是我的第一志愿啦。”周又铃拍了拍章令,打算磨到她点头同意一起去。

 “恐怕不行,我下午要带我妹去上钢琴课…”

 “这种事叫你哥去就成了。你又不会开车,还不是带她搭计程车,这样一来,还不如叫你哥省事些。反正是周末,他也没事,尽尽为人大哥的义务也是应该。”

 “他可能会想要跟朋友去海边取景,不好麻烦他。”章令道。

 周又铃瞪着她摇头:“我说章家老三啊,你到底知不知道身为老三的意义啊?上头年十八岁的兄姐成也不知道干什么,就你一个人心来心去的,有时连哥哥姐姐的事也管了,你的职业是管太平洋的哦?”

 管太平洋?这是什么说法?章令哭笑不得地想着。

 “也不能这么说,章令这个人看起来淡淡的,可是对于她在意的人倒很体贴。”对于这样的评价当然不是随口扯的。唐存秀自从被章令认定为朋友之后,身为班长的她,常常在许多小地方被章令体贴着。比如说会帮忙收作业、整理班上图书、在她忙时帮着写出动表,以及许多她遗漏掉的小细节,都会被默默地拾缀妥当。

 唐存秀是个观察力很强的人,而且常常能置身事外去看待一件事情,所以行事客观,论点独特犀利。然而这么一个强大的人,却总是表现得如她平凡的外表那样,不半点锋芒,所以上辈子章令才会从来没发现同班了三年的班长大人,居然是这样一个人物。还以为她是因为热心服务才会连任三年班长的,当然也就很理所当然地没有记住饼她。想来真是相当的遗憾,对于错过这样一个朋友。

 “可体贴过度就是婆了!知道婆与体贴的差别吗?”周又铃轻哼地问。

 章令抿了抿,却说不出反驳的话。不是她的口才比别人差,而是这辈子的重生,常常让她质疑起自己上辈子自己做得过了,而过了的后果却没有创造出那些人更美好的人生,反而令他们在年华老去时,对自己走过的一生感到茫然。

 “章令,一起出去玩吧。我们都想看看江明绍是不是有又铃形容的那么帅呢,你也别老是待在家里了,趁联考的阴影还没有近到眼前来时,给自己过点轻松的日子吧。”唐存秀也加入劝说的行列。

 章令想了想,点头。

 “好吧。等一下我打电话给我哥,请他送我妹去上课。”

 “那就对了。他这个大哥就是当得太舒服了,要是能让他累点,他青春期的叛逆症状搞不好会更早点痊愈。”周又铃是知道章家状况的,对于章家老大那个脑子梦幻、成天梦游的家伙,半点也看不上眼。

 “不过,又铃,你把我们的校花给带过去,不怕你那个F大校草看到了移情别恋啊?要是人家煞到章令怎么办?”唐存秀开玩笑地问。

 周又铃傲然地高扬起下巴,哼道:

 “姐妹如手足,男人如衣服!大家各凭真本事吧,如果江明绍就是偏爱文静百合花,他们就这么凑成一对了,那我也没话可说。不过,在尘埃落定前,我不会说出让贤这种蠢话,这是对对手的侮辱。这世界啊,有竞争才会有进步,花力气抢来的总是比较珍贵。所以,令,如果江明绍看上你,你也不必觉得对不起我,我们就公平竞争,争完了还是好朋友!谁也不许为了个男人伤到情谊,知道吗!”

 “胡说什么啊,又铃!这种事别扯上我。”心口不由得一紧,看着脸不在乎、吊儿啷当样的周又铃,章令想笑,却没有力气扯动嘴角的肌,整个身子冰凉冰凉地。

 唐存秀打了周又铃一下,撇嘴道:

 “你话也别说得这么!般不好等你想放手时,却发现自己早已情深种,怎么也收不回来。最后只好把‘姐妹如手足,男人如衣服’这样的豪言给生生下,甚至还篡改了呢!”

 “大女人一言九鼎,岂会做出这么丢脸的事!还篡改?我篡改什么啊!”周又铃很不自己的人品被质疑。

 “好吧,不是篡改,而是以真实的行动来完成这一首五言打油诗。”

 “什么五言打油诗?”

 唐存秀摇头晃脑想了下,以一种忍笑的表情,很正经地以诗歌朗诵的口气唱起来——

 “姐妹如手足,男人如衣服;谁穿我衣服,我剁她手足。”说完,不待周又铃反应过来,便立即闪人,风一般的从后门逃跑,沿路洒下一串笑声。

 “唐存秀!你给我站住!别让我逮到你,不然你就死定了!”周又铃大叫地追出去,挽着袖子决定灭了她。

 一旁听到这首歪诗的人都笑得直拍桌子,全直不起了。而章令只是望着两人跑走的方向,好一会后,才能动作,看着自己不知何时握成拳的双手,冰冷的指尖已然刺进掌心,却不觉得痛。

 突然有种深深的疲惫感弥漫全身,软软地趴在桌子上,将脸埋在双臂里,双臂下面,是她新买的笔记本,笔记本里.才刚写了几个字。

 不多不少,五个“木”字。

 像个谜,也像个秘密。

 不愿为人所解,不愿为人所知。

 当周又铃领着八个同学到达F大时,第一件事当然是打听江明绍人在何方。听说他给戏剧社社长拜托去帮忙临时客串一个王子的角色,此时正在排练时,周又铃马上对同来的朋友们道:

 “我要去戏剧社找江明绍,你们想去吃午餐的、或者想四处逛逛都好,反正两点在礼堂见,要是想提前找我的话,就来社团大楼的戏剧社,我一定在那里。”

 “我还不饿,就跟你一起去看帅哥吧。”唐存秀举手道。开玩笑,怎么能错过周又铃大战莺莺燕燕的采镜头?那可是今天同来的主要目的呢。

 唐存秀说完,又有三个人站队,直说还不饿,想一起去;另外三个人向来狂恋美食,捣着正在大唱空城计的肚子说要先去逛园游会美食区。于是,就剩向来安静少言的章令一人没有表态。

 周又铃问:

 “令,你呢?”

 “我先去找我大姐,再去吃午餐。我们就两点礼堂见。”章令并不那么希望见到江明绍,如果可以的话,今天能不见到最好。

 “好,那大家分头玩儿去,拜。”

 也不啰嗦,一声令下,就地解散。

 章令在原地目送同学分成两个方向离开,好一会后,才转头四下打量了下,这F大,她上辈子只来过两次,几乎没印象了。大姐好像读的是织品服装学系,是在哪幢大楼呢?得想一下…

 突然,一波行动迅速的人从左侧方朝她冲来。那是一群刚运动比赛完的学生,正大声嚷嚷着饿,七嘴八舌地讨论着要去园游会场地吃什么好料,行动很快,谈得很专注,一点也没注意到前方有个反应不及的人影,于是走在前面的两个壮硕的男生,便硬生生将章令给撞了个踉跄,整个人往后跌去——

 没有预期中的疼痛…

 她被人扶住了。

 那个从她背后帮助她的人,一手拉住她右臂,一只手掌安全地抵住她后背。让她无须面对跟陌生人过于亲近相贴的尴尬。也没有因为落难而投入任何不应该的怀抱。

 但是…

 为什么,仅仅是手掌的一点触感,竟让她有种头皮发麻的战栗感,整个人像触了电也似?

 这是,怎么了?

 “还好吗?”清冷的声音,平淡的问话。

 原来,是他!

 难怪。

 “我没事,谢谢。”她的目光一对上他的眼,便低垂了下来。

 他在确定她站稳了之后,有礼地放开她。

 她以为他会很快走开,但没有。他就站在那儿,在离她半步的地方,将她与人隔开。她不敢抬头,也不敢先行动作,更不知道自己现在想要怎样…

 那两名撞到她的男生很快的说声“对不起”,见她没事就离开了,那批人涌过之后,四下一时空旷起来。所有喧嚣被隔在距离以外,天地间仿佛就剩彼此存在。安静,于是便等同于某种僵持也似…

 “阿森,遇到人了吗?”很快有人打破了他们这方的尴尬气氛。一个长相斯文的中年男子走过来,站在林森身边问。

 “还不算人。”林森这么回答。

 因为他正在与别人说话,于是章令终于提起一点点勇气将头抬起,悄悄觑他,却没料到,林森的目光竟还是停留在她身上,在她抬起眼眸的瞬间,便将她的目光抓攫住!她心一紧,动弹不得。

 “这是什么说法?什么叫还不算?”中年男子朗一笑,问。

 “你叫什么名字?”林森直接问道。

 “…章令。”她弱弱地回答,糟糟的脑子让她此刻失去所有思索的能力,只能凭着本能回应。他问什么,她答什么,完全忘了去想两人这辈子其实还非常陌生的事实。

 “我叫林森。”他点头,算是正式自我介绍。然后林森那双清冷的深咖啡眼眸终于放过她,转而回头望着那名中年男子,回应他刚才所问的——

 “现在了。”

 中年男子从来没见过他亲爱的外甥这副模样,被惊得好一会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只能眉眼挑高,嘴微张,彷佛看到外星人降临地球。久久才艰难地说了声:

 “这样也行?”

 原来一直以为这宝贝外甥是个一心专研于知识海洋的书呆子,对吃喝玩乐、友应酬之类的事务全然不感兴趣,更别说恋爱这种浪费时间的事就别期望他会去考虑了,甚至连后结婚,只怕也就是由他爷爷帮他挑个安分守得住家的小女子相亲了结,完成登记就把人给忘在一旁,相处一辈子也记不起子的长相为何。而他此生真正的恋人是他热爱的学术研究…

 他错了,大家也都错了,这小子竟然不是木头,何止不是木头,简直可说是狠角色啊!瞧瞧这手段,搞定得多么干净利落!这要有多厚的脸皮、多强的自信才办得到啊?就算是花花公子也要甘拜下风的吧?舅舅大人心中默默地将之前的定论给推翻,决定重新好好评估他这个天才外甥。  m.Bwo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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