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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爱之旅兼落跑中的两人
  社会型态的形成自有其演化的轨迹,不是变得更好,就是变得更坏。而不管是更好还是更坏,至少演变出的结果,是大多数人默许同意的。

 天烈点的人不安于现状,对现状永远不。于是崇尚改革,掀起涛天波,将一切墨守成规的秩序淹没,企图将人世种种重新组合分配,让所有人被这大颠得七荤八素,日子也跟着不断改变,慢慢的也就习惯了改变,生活过得惊险颠簸些也就是了。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有人生烈,自然也就会有人是平和中庸,希望日子太平无波的子。温和的人过得苟且,只要事态仍在可以忍受的范围内,宁愿得过且过;他们云淡风轻,不起改变,也承受不住澳变。所以纵使物换星移,人类不断进步,他们仍然安之若素地过着自己的日子,对别人的变动无动于衷,并相信那些离经叛道的人总有一天会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代价。

 以上的论调,出现在华国首都里最大最豪华的酒楼里,一场名为“菁英群聚论当今社会型态”的大型研讨会中,会议主席最后的结语。

 然后是一阵“啪啪啪…”的拍手声,不管支持不支持,给个面子总是应该。然后吃茶的继续吃茶,谈天的接着谈天,天下仍是太平。

 “看看这个国家,都是好发议论的男男女女,口水多过茶啊。虽然论点不见得有什么了不起的创见,但显得非常有生气。回头看看咱们盛莲国,唉,无疑是个压抑过度、拒绝进步的国家啊…”花灵沉浸在感动中,觉得终于在这个异世界找到了一个正常的地方,仿佛回到了二十一世纪的地球,那可是个人人好发高论的年代呢,亲切得让人好感动。

 李格非沉默地吃饭喝酒,没搭理她的赞叹。意外来到华国已非他所愿,偏偏不幸的是刚巧碰着了华国三年一度的大考,全华国的考生都在首都聚集,致使每一间客栈酒楼都成了考生的表演台,不是这边举办以文会友,就是那边在开论坛研讨会的,再不然就是诗文歌唱大赛等等,都在为了大考冲刺,并趁机大鸣大放,藉此吸引首都知名文人的青睐,看能不能一举成名天下知。

 别的国家大考当然与李格非无关,偏偏遇到这个没事找事的花灵,被她拉着四处听人大发高论不说,还四处与那些男女考生结,动不动就称兄道妹的,花钱如水不打紧,可是这家伙忘了他们两人如今算是逃亡海外的身分,居然好意思把日子过得这么高调,这象话吗?那他这些日子以来费尽心思布局、在各国窜,为了打莲膧的判断力,让她没办法准确地猜到他们的去向,又是为了什么?!

 闷,超闷,闷得他每天跟在花灵身边就像个背后灵,给人沉重的迫感,却又完全的不搭理人。当然,虽然李格非没理花灵,也不代表花灵这话是自说自乐,因为跟着他们一同吃饭喝酒的,正是一个华国准考生,这人叫向梅。两人总是一搭一唱,配合良好,现在听到花灵发出这样的感叹,连忙问道:

 “咦?难不成花姐儿是盛莲国人吗?”语气不无诧异。

 “是盛莲国的人又怎样了?”花灵顾着吃菜,没看向梅。

 “啊?怎么可能?你们真的是盛莲国人?”问得更惊讶了。惹得花灵频频看着她,觉得华国的人好喜欢大惊小敝喔。

 这向梅,正是花灵来到华国后第一个认识的人,身分正好也是个考生,所以具备了华国人兼考生该有的特色——好发议论、热爱研讨会、四处听演讲。

 她因为盘在赴京赶考的途中丢失,又尚未与京城的友人联络上,所以险些饿死在街头,幸好被花灵一时好心的搭救,两人因而成为酒朋友,成天没事上馆子喝喝酒、吃吃、聊聊八卦。

 由于花灵对别人的身家来历毫无兴趣,也对别人可能有着可歌可泣的考生血泪史也没了解的打算,所以她搭救向梅,并资助其食宿等,都只是顺手为之,没怎么放在心上。反正过没多久就要离开华国,继续过着跑路的日子,就算向梅是世家子出身或后成了华国状元,那都与她无关。

 虽然这人看起来依稀仿佛是个世家子弟,从她在吃穿上面的讲究便可见一斑——一点也没有落难人的自觉,把花灵他们的钱花得好安心自在。花灵一度生怕会被向梅吃垮,后来问过李格非,确定钱很够用之后,才打消了把向梅神不知、鬼不觉盖布袋丢回到大街上继续去落魄,就当大家没认识过的念头。

 花灵并不知道“向”是华国大姓,当然更不知道向梅可能有着显赫的家世,而常年四处经商的李格非心底清楚,却不打算对花灵说,因为这一点也不重要。

 “妳干嘛这么惊讶的样子?盛莲国人又怎样了?向姐儿。”花灵没正面回答向梅,只是兴味地问着。华国对女子的称呼是“姐儿”、对男子的称呼是“哥儿”,等同二十一世纪的人称“小姐”、“先生”一样。虽然还听不习惯,但倒是有趣。

 “不对,你们不像。你不像…”望了眼李格非的长相身形,然后再看向花灵:“妳也不像。我见过许多盛莲人,都没你们这样子的。所以你们应该是去过盛莲,但并非盛莲国人吧。”向梅点点头,一副此事就是这样,无须再论的模样。

 花灵觉得好笑,而李格非脸色则冷了三分——但因为他的脸一直都很冷,所以就算再冷个十分,别人也感受不出来。这脸色算是白摆了。

 还不待花灵有所反应,向梅又开口了:

 “唉,我说那盛莲国呀,实在是个奇怪的国家。男人身上长莲花也就算了,女人怀个孕还会在脸上长花瓣,不得不怀疑他们是被他们的莲花神保佑了还是诅咒了。”

 华国人拜的是火神,不信莲花神那一套。膜拜花朵对其他国家的人是难以想象的。拜托,那种软趴趴的东西,不实用又不神气,有啥好拜的?!向梅边说还边摆出嘲的表情,一点也不知道自己的生命已然受到威胁。

 李格非双拳在桌子下悄悄握紧,花灵无奈地探过去一手安抚,不让这只纸老虎有暴冲成真恶虎的机会,将他一只拳头给舒张开来,在他手心轻轻着,调情得面不改,也不让纸老虎害羞地逃开。

 然后笑笑地对白目的向梅道:

 “这是盛莲国人专有的记号,不管是来自神的恩赐或其他什么的,倒也不该拿出来批评议论是吧?”心中暗自陶醉:好坚硬的手,有力又温暖,手形长得又好,摸起好有安全感啊。

 “…也是。”向梅望了他们一眼,形势比人强,威势不如人,只好识时务地点点头。又道:“好,不说他们这天生的毛病了,就说他们的保守落后吧!您瞧,放眼现今千炫大陆,有哪个国家像他们这样实行锁国主义的?外国人想进入他们国家是千难万难,至少要办几十道手续不说,办完了还要等上一年,搞得大家都不想去盛莲了,更别说去过的人都晕船晕得几乎没死掉!真可怕!整个国家建立在水面上,人民大多住在船屋中,像是无的浮萍似的,真难想象这日子要怎么过。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他们国家的男人根本没地位!要知道我堂堂华国在一千年前就把男人列为平等公民了,现在你看放眼我华国天朝,男官员占了快一半,男人只要经济能力许可,是可以娶回家的,跟女人一样呢。我华国可说是全千炫大陆最重视男女平权的国家了。”说完还要大大的称赞自己国家一下,并深深陶醉着。

 花灵觉得好笑,道:

 “我对华国的情况不太了解,不过我发现这块千炫大陆上的人都有一个相同的特点。”

 “哦?什么特点?”向梅好奇直问。

 “都很爱自己国家。”

 “有谁不爱自己国家吗?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向梅觉得花灵这个发现好奇怪。

 “当然奇怪啊,爱到只愿意看自己国家的优点,也只愿意看到别人国家的缺点。”花灵摇摇头。随口哼了几句早上在街口学来的华国国歌:“唯我华国,崇尚平权。唯我华国,国富民安。女男共治,世享昌隆,千炫第一,四方来朝。伟哉我华国,光耀全宇宙。”

 向梅感动得抓住花灵的手:

 “天籁啊!没想到妳已经学会我国的国歌了,是不是很好听?歌词是不是很实在?是不是恨不得可以当我华国的人?虽然我国移民的条件很严苛,不是最优秀的人是进不来的,但只要有合适的人作保,妳想要归化为华国人的话,也不是什么大问题!花姐儿,妳帮助过在下,在下一定会帮助妳完成这个毕生最大的心愿的——”

 花灵很努力不让自己在别人爱国心如此激动时翻白眼,毕竟她没有被围殴的嗜好,所以她闭闭眼,好一会才睁开,让自己看起来可以诚恳一点:

 “向姐儿,我只是随便唱唱,妳别当真。如果妳觉得我唱得很好听的话,那我也不介意接着唱一下盛莲国歌给妳听一下。咳咳——”清清喉咙,开唱:“歌咏我大盛莲,莲神最骄傲的孩子。优雅卓越冠四方,物民丰,国盛势强,无与伦比,巍巍大盛莲…”

 “够了够了,这是什么词?什么调?果然是个只会种花划船的地方,没什么本事,也就只能在国歌里杜撰来自我欺骗,我可怜他们。好了好了,花姐儿,求妳别唱了。”向梅一脸痛苦嫌恶,拿筷子敲打碗沿,以表示对这首歌的不支持,就差没扑过去捣住花灵的嘴了。

 “那,换一首怎样?”花灵对自己的歌喉一向很有信心,所以清清喉咙,决定来个k歌大放送。“我还去过飞扬国,还有那个火山部族也有意思的。我都有把他们的国歌学起来,既然妳觉得我唱得很好听,比某个不识货的人…”眼睛唾弃地瞄了下李格非。“强多了。人家说酒逢知己千杯少,我说歌逢知音万首唱啊,来吧,来吧,我——”

 愈说愈兴奋,一手拿盘子一手拿筷子敲起来了,在她正要扯喉发音波神功将全客栈里的人给毒死时,就见李格非很有经验的闪身、捣嘴、灭口,姿态畅优美,动作一气呵成。

 “唔唔唔——”被李格非挟在胳膊弯里无法动弹的人,只能如此抗议。

 向梅看得目瞪口呆,直到好一晌才能说话,然而她说出来的话,却让李格非两人为之一怔,就见她道:

 “我现在可以确定你们真的不是盛莲国的人了。我猜李哥儿肯定是『原野部族』的人吧?我看着你的长相模样就能确定。至于花姐儿嘛,妳八成是『弱袅部族』的人是吧?放眼全千炫大陆,也就只有那儿的女人没什么骨气,世代都是男人当族王,女人都不工作,被男人饲养而不引以为,甚至沾沾自喜。”

 花灵本来只觉得向梅这个女人的缺点只有挥别人的金如土、好发高论、自以为是高尚的知识分子,还没高中状元,便把自己当成状元娘看了等等等,可现在又觉得自己实在是太快下结论了,有的人,身上具备的特质之多之广,绝非凡人如她能在短时间之内看出来的。向梅这人的个性特色,恐怕还有很大的发挥空间。

 “也真是有趣,来自这两个部族的你们,居然会凑在一块儿,照理说,咱这千炫大陆上的人,通常不与外国人通婚的,因为各地的风俗实在太不相同,所以一旦与外国人通婚,都没听过有好结局的。不过,要是嫁来我华国就不同了,我华国有容乃大,民风兼容并蓄。啊!真是每一个外国人都渴望来归化的天堂圣地啊…咦,怎么?要回去了吗?等一会还有一场演讲可以听呢!”

 就在向梅又在忙着对自己的国家大力宣传顺便陶醉时,瞥见花灵两人正默默地往门口走去,连忙回神,奔过去叫住他们。

 花灵虽不知道李格非怎么会突然一声不吭地转身走人,但因为自己也实在不想再听向梅说这些自吹自擂五四三的,所以没有异议地任李格非挟走。回头对向梅道:

 “演讲我们不听了,妳自便吧。”

 向梅有些急:“别走!那可是华国知名的学者的演说呢,错过多可惜,妳会后悔一辈子的!”

 真敢讲!花灵懒懒淡淡地对她道:

 “包厢费与茶资都已经付了。”

 向梅人也爽快,摆摆手:“那,不送了。”转身悠哉踱回。

 花灵暗自翻白眼,与李格非走人也。

 “怎么了?是不是有人追来了?还是有谁在暗中盯我们,然后又被你发现了?在哪里?在哪里?呼呼呼——”左顾右盼,大口气。

 被李格非一路抓着走好久,本来花灵对此是没什么意见啦,反正他的手掌又暖又厚实,触感超好,好到让她想高歌一首“牵阮的手”来表达自己感动得一塌糊涂的心境,唱完后还可以跟他说那句台湾经典的广告台词:“老耶啊,明啊在呷菜喔。”可这家伙一出客栈后就不分天南地北的走,看起来也不像在躲人,就这样一直竞走,让苦苦追在他身后的她好几次跟步不及,差点就像只风筝被放起来,变成一个空中飞人。

 她决定不可以再这样下去了,所以用力抓住他,趁他一顿的瞬间,跳到他身前看他的脸,想知道他是以什么表情在暴走。两人相处这么久,他脸上的表情代表着什么心情,她通常可以猜出六七分。

 “你脸色不太好耶,不过这脸色不像是有人追来的样子,那你走这么快是怎么了?向梅说了哪句话让你生气了?”她歪着头打量他,还不忘把两人相连的手甩来晃去着玩。

 李格非这才发现他一直抓着她的手,而且还是在大街上呢!脸色马上变得不自在,快速将她手甩开,力道一时忘了控制好,险些没将花灵顺便甩飞。还好花灵早有准备,身为一个常常被不小心甩飞的人,对此状况自然是很有应对经验的。脸色变也不变的,就及时以另一只手勾住他胳膊,浑然当作没那回事,开口继续与他谈下去:

 “是她批评盛莲的话让你觉得生气?还是说你像那个什么原野部落的人让你感到被侮辱?或者是你也跟这块大陆上的所有人一样,听不得别国的人说自己国家的好话?”

 不理会她,转身想继续走,但她像只水蛭似的挂在他身上,一点也不在乎此刻是在大街上,有多少人正在对她侧目摇头,充不赞同的眼色正从四面八方刺来,如利箭一般。

 华国虽然提倡女男平等,也以此自认为文明进步,领先其他国家,可是实际上,大女人主义仍无所不在。即使在家里是个惧丈夫的,出门在外也会强撑出不可一世的样子,断不容许有一丝丝窝囊的卑弱相出现,尤其又是在男人面前,那可是会让所有国人瞧不起的。

 “妳别这样!”低斥。不喜欢别人以轻视的眼光看待花灵——虽然从相识以来,他也没少给她冷眼排头吃,但别人不行!他厌恶别人对花灵如此看待。

 “我哪有怎样?”花灵无辜问。

 “这是大街上,妳庄重点。”他提醒她。

 “我哪不庄重了?我又没亲你摸你什么的!”只是牵手而已算什么?干嘛一副她当众猥亵男人的样子?她已经很克制了好不好!

 “妳总是这样…”开口又要说教。

 花灵很快打断他:

 “别白费力气了,你不嫌累,我还心疼你会说得口渴呢。”

 “妳…”语气轻而无奈。她总是可以三言两语就轻易地把他肚子不悦化为乌有,被熨服得半丝脾气也扬不起来。怎么有人可以用这么漫不经心的口气,把甜言语轻易说出来而不觉得脸红羞赧的?她到底是打哪来的?是怎么被养成这样的?李格非常常感到疑惑而不解。

 “刚才是怎么了?快说啊,别让我担心。”

 “没事。”他闷声应着。虽然还介意路人眼光,但却舍不得再度把她的手甩开。

 管他的!路人非议的眼光与他何干?!在盛莲时,他白眼还吃得少吗?心一定,开步走,但步子小了点,知道自己牵住的,是个懒得走懒得动懒到不可思议的家伙,如果他走得太快,一定会害她跌跤。而她这个怪女人,却是即使跌倒、即使被他拖在地上滑行,也不会放开他的手的。所以他要注意着点,别让她伤着了。

 “这样叫没事?那怎样才叫有事?你的表情很阴沉耶,可惜我身上没带镜子,不然可以马上拿出来给你照一下,肯定会把你自己都吓一跳。”

 李格非这回没再走,牵着她转进一条行人较少的街道,纷的心思一定,目光微垂,暗中把四周的情况都关注了下,一心二用的与她闲扯。

 “我的表情永远都长得一样,妳说过的。”

 “对别人来说,当然是这样没错。不过你我两人是什么关系?恋人耶!你只要眼睛多眨一下,我就知道你情绪变得不一样了。”

 李格非努力下脸上的热度,不让臊红色泽爬上他执意保持冷然的脸。

 “胡扯。”

 “什么胡扯?我说我们是恋人,你有异议?”警告地瞄他。

 “妳别说。”不自在别开眼。

 “说得太直白你还不习惯对吧?那这样好了,我们那边有个说法叫『友达以上,恋人未』,形容的是从朋友走向恋人那段时期的暧昧,明明心心相印了,却还抵赖说两人只是超级好朋友而已。套用在我们身上呢,就改一下,叫『知己以上,夫』吧。你不喜欢我说『恋人』这两个字,咱从善如,就别说了。”好体贴的口气,好委屈的表情。

 “妳这个——”这种说法有更好一点吗?这个女人!

 “好啦,别扯远了。你老爱东扯西扯,都差点把正事儿给扯飞了。快说吧,刚才你是怎么了?”

 总是七八糟胡扯的人还敢以此指责别人?!无言地顿了顿,最后淡淡回道:“没有。”

 “你以为说声『没有』就可以打发掉我?”

 爱信不信,反正他就只有这回答。

 “李格非,你别给我充哑巴!”她瞎不休,手来脚来,直往他身上蹭。让李格非躲得好狼狈。

 气得他低斥着:

 “妳真是我见过最糟糕的女人!放眼全千炫大陆,哪个女人会像妳这样?既不庄重又没有气概,妳——”

 花灵不以为然地打断他丝毫不具创意的指责:

 “好了啦,我都会背了。下次要骂人前,先拟一下草稿好吗?先说好了,不具创意、不具采度的我可不接受。所以如果你草稿写好了,先拿给我过目一下,等我批准了,才可以开骂。”

 说不过她!面对这种一皮天下无难事的女人,任谁都想一把掐死她了事吧!如果早知道她是这样的女人,就应该在还没对她动心前就把她给掐死,省得后患无穷。可惜,晚了,完了。

 “喂,你这是什么表情?这时候你应该表示出感动才对吧?”

 不理她!休说口头上讲不过她,眼下的情况委实也不该再跟她闲扯下去了。他全身力道暗聚,处于一触即发的沉猛状态。

 而花灵却对周遭的情况毫无所觉,心注意力都在他身上。

 “喂,说真的啦,刚才是什么事惹你不开心了?”

 “没。”

 又成闷葫芦了!

 “你这个家伙——”花灵正要发难。

 倏地,李格非一把将她圈住,拔地而起,瞬时跳上一间屋顶,接着就以之字形在一片片屋脊上跳跃,速度之快,像风掠过。

 花灵连惊呼也来不及叫出口,就被李格非急速的左闪右避甩得头昏眼花,别说什么也看不清楚,没有晕飞就算她很坚强了。耳边传来金属撞击的声音“叮叮铿铿”的,情势好惊险的样子,虽然没有任何东西伤害到被保护得很好的她,但花灵还是忍不住听得一阵头皮发麻。

 是怎么回事?到底是怎么回事?莫非是那个抓狂的颂莲王终于追上他们了?可不对啊,但就算追上他们,应该也是想要活捉,而不是将他们给狙杀吧?毕竟他们两人对莲膧的价值可不只是拥有子熙的遗物而已,有好多问题都是必须从他们身上问出来的。

 对于子熙死亡的真相,以及子熙是否有留下什么遗言等等的,都是颂莲王急知道的——本来花灵百思不解那个负心的女人为什么还会对子熙这般在意,为什么会为了子熙的死亡抓狂成这样。

 不过这些日子以来,从李格非紧闭的嘴里敲出的只字片语上来推测,子熙与那颂莲王,甚至是那个双胞胎坏弟弟之间,必然有很多别人不知道的纠葛在。因为这些年来,孤身飘零于风尘中的子熙能好好地当他挂牌歌伎,而没遭受任何女**的侵害,就是有颂莲王在暗中保护的关系。

 真是令人玩味的情况,如果不是子熙已经故去,她失去了在这件事上追究的兴趣,决定就此把子熙与那些与他相关的人事物尘封在记忆中的话,也许她会千方百计把这件事个清楚明白,反正她就是个没事找事的无聊人。

 但现在,不了。子熙已经不在了,虽然已经过了七个月,但她与格非仍然不想去触碰与子熙有关的种种事。他们要快乐,努力快乐,连子熙的快乐一起,带着子熙给他们的祝福,好好地活下去,把一切不痛快的事都抛开。

 他们离开得还不够久,走得还不够远,记忆还太痛,愤怒只是被压抑消磨,并没有完全被抚平。李格非说到此为止,但她不甘心,也不相信李格非会甘心,所以两人只好离开,走得远远的。

 虽然说,这样的走法,是让某人恨得牙没错,可是很。所以,尽量来追杀吧。她奉陪——

 “喝!”一颗弹珠大的飞火石突然从她耳稍边擦过,她瞪大眼低呼出声,很没种的立即埋首于李格非怀中,老天爷保佑!她全身上下能看的就这张脸了,如果不小心给毁了,害李格非从此移情别恋的话,那谁来赔她一个超级爱人?!

 要知道处在这个奇怪的女强男弱世界,想找个符合她理想的男人可不容易呢!她身为堂堂正正的地球人,对男伴侣的要求可是很遵循着传统。要有担当、要孔武有力、要体贴、要能保护她…种种种种的,也不太多,大概就是一百零八样而已。李格非的条件虽然没有具备得那么足,不过已经很不错了。至少他没犯了她的大忌——娘娘腔;当然,以这里的说法,那叫小爷儿样。

 “李格非!你站住!不许跑了!”一声尖锐的狂吼传来,接着是胡乱砸来的飞火石,完全不在乎四周有没有无辜路人。

 “这附近没有人吧?”花灵不得已抬头,一边闪着飞火石,一边四下看着。发现李格非已将追兵引到无人的空旷处了。

 “这里是郊外葬岗,平常不会有人来。”李格非虽然很肯定自己没让花灵受伤,但在停住飞纵后,仍然仔细地扫视她全身上下。“妳没事吧?”

 “我没事。啊!你的脸有擦伤!”她低叫。

 李格非一听,下意识要别开脸,但被花灵双手定住。就见她双眼冒红心的大发花痴:

 “哇!好酷、好帅!虽然追不上怪医黑杰克,但有一点点像剑心就已经帅到一塌糊涂了。”

 谁是黑杰克?谁又是剑心?李格非想想还是别问好了,他有预感,听完她的讲解后,他肯定还是一头雾水。算了。

 “李格非!把子熙的遗发还来!”这时追兵已至,闪身奔到他们面前,四名劲装随从很快将他们两人包抄住。

 花灵讶然低叫:

 “这人、这人——”

 李格非冷下眸光,盯向来人。

 “这人是谁啊?”好疑惑的声音。

 李格非身子微乎其微地歪了下,以平板又带着点无奈的口气道:

 “她是富裕琴。”

 什么!盎裕琴?!

 花灵当场楞住。

 果然走得还不够远、离开得还不够久,就这么一下子,所有关于盛莲的种种,又在眼前摊开来。因这个叫富裕琴的女人,便将那条连系着他们与盛莲永远切割不断的纠线给浮现出来。

 “妳是富裕琴?”花灵喃喃开口,像是自言自语。

 那是一个衣衫狼狈脏污似街头游民、容貌却贵气俊美的女子。可就算长着一张好看的脸,又因她那双是血丝的狰狞大眼而可让人警愓防备。这一个神智处于疯狂边缘的人,任谁看了都要心惊不已。

 李格非表情没有任何变化,冷淡地看着富裕琴。花灵则微微凝眉,想不透为什么追上他们的居然会是这个人。

 这个人,是害死子熙的凶手。曾经有一度,花灵非常渴望将她千刀万剐、碎尸万段,总之所有在古代典籍中看到过的种种酷刑都想挖出来招呼在她身上。她没杀过人,也从不以为自己会有亲手宰掉一个人的机会,但那时她快疯了,一个疯了的人,还会记住什么法律人权?心只想以最野蛮的方式痛快报仇!

 她想,那时她挂在脸上的神情,大概与眼前这个人相同吧?疯狂,却自以为冷静。

 为什么这个人会在这里?颂莲王在做什么?不是应该将她追杀到底吗?为什么没有?还让她有空闲来追杀他们?

 她想,月旅行结束了。

 她与李格非又得回到那片纠里了。

 是有点烦人,但她想,最烦最恼最呕最痛的也许不是他们,而是眼前这个疯狂的女人、是铺下天罗地网抓人的颂莲王,甚至是——与子熙相同血脉相同长相的双胞胎弟弟周夜萧。

 那是怎样的爱恨纠葛呢?其实花灵并不想知道,可是不想知道并不表示可以不必知道。

 这是她与李格非早就已经有的觉悟。  M.bWO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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