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逛街感想
第三更,这一卷也结束了。
明天开始下一卷,不确定几更,但是肯定有二更。求推荐和收藏。
谢谢你们。
——
第二天早上九点多,李轩机场送别了薛素心和李博厚。
昨天晚上的演出非常成功,最后的小品得到了全场的所有掌声,李轩的名字在外语学校是如
中天。
所有的人都讨论他,都讨论他的小品,音乐,如同病毒般传染。
李轩今天放假,昨天晚上晚会后,他们喝北武国金小三的父母见面,一起吃了顿宵夜。
和和气气,大家
声笑语。
北武国金小三的母亲也知道儿子能表演是李轩的功劳,不住的赞扬李轩,让薛素心和李博厚矜持的笑着。
心里却无限的自豪。
这年头坑爹的儿子多,有点出息的绝对可以好好的炫耀。
就像别人跟你说你他儿子怎样怎样,你儿子如果不行,那么你只有闭嘴。
听着心里难受,同样是儿子,差距怎么就那么大呢。
这也是父母普遍的心理。
李轩听着他们的互相吹捧,没有说话。
晚上是在外面睡得,到了深更半夜了,谁还回学校。
早上跟薛素心吃过早饭,李轩就送他们到机场,都有事情,工作很忙的。
等到他们登机了,李轩才出机场。
驾车在马路上平稳的行驶,时间到元旦了,没几天了,就要放假了。
明年的他就要去美帝,按照金小三的话就是,祸害去了。
半年的美国生活是李轩向往的,毕竟要多经历一些事情,美国他前世加今生都没去过,所以有必要去一去。
感受一下那里的气氛,跟我大天朝有什么不同,这些李轩都想感受感受。
他还想去浪漫之都的巴黎看看埃菲尔铁塔,去时尚之都的米兰感受那里的气息,去爱琴海钓鱼,去普罗旺斯看薰衣草,去西班牙看国家德比,去撒哈拉沙漠感受那里的炎热,去埃及看金字塔。等等,等等。
李轩想去的地方太多了,太多的地方都是可以去的。
他的人生目标就是将这些地方在有生之年都去一遍。
经历了前世的忙忙碌碌,为钱而奔波,今生的他要为自己活,为自己的愿望活。
这些都是他的愿望,很美好的愿望,
而且都是可以实现的,不是不切实际的幻想。
李轩对未来展望的很远,计划也规定了,他安心的走下去就行了。
他是一个简单而快乐的人,比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快乐。
简单的人快乐,快乐的人不简单。
——
开车来到了首都的王府井,李轩穿着很得体,里面是小西装,外面套着一件大衣。
下车后将大衣给
下,丢进车内。
他来这里是逛街,游玩的。
今天是星期六,没有课程,他完全是自己给自己放松。
不想其他。
金小三和北武国都不来,他们一个要陪女朋友,一个要追女朋友。
庙号马上赶来,高军和乔静也赶来。
他们也想玩一玩。
首都,前世的他因为追寻梦想,反而忽视了这里的美丽,得到的尽是不好的回忆。
这回他以寻常的眼光看下去,这里原来也很美的。
只不过,这份美丽之下埋葬的是多少多少人的青春,梦想。
前世他的梦想被他埋葬在这里,偶尔来到这里还祭奠一下,回忆回忆当初自己的二
行为,看到那些跟他一样的二
的人嘴上鄙视一番,但是心里却很暗淡。
多少次了,不知道,前世的他背负了许多不解来到首都,在这里呆上了三四年,得到的是什么,
腹的委屈,
腹的不甘和一肚子的眼泪。
只不过当你回头看,原来自己当年是那么可爱,你会情不自
的喜欢上当年的自己。
嘴里可能骂上几句,但是心里却为那年的那个少年心疼,为他的倔强,为他的追梦行为感到可悲。
但是你绝对不会感到后悔,因为你追过了,你努力了。
就像有的人说,当你老到不能动了,心里是否后悔,当年没有冲动过一回?
无从得知,但是李轩可以肯定的说,他当年就是因为这个人的这句话而义无反顾的踏上了二
的道路。
“这句话就是坑爹的话,无数的人相信了,然后二
了。”
哈哈哈哈哈哈。
青葱往昔不可寻,青涩少年不可忆啊。
直到现在,李轩在路上看到那些追梦的少年,中年,都会拿出一点点钱,支持一下。
大
淘沙,掏出来的也不一定是金子,说不准的。
天才毕竟是少数,不是大多数啊。
想多了。
李轩走大街上慢慢的走着,看到一些感兴趣的店铺就进去逛一逛。
买不买先别说,逛街就是不断的逛,而不是买。
李轩也不是很喜欢,但是偶尔的一次两次还是可以的,你要他天天来,傻吧。
庙号是第一个过来的,跟李轩打电话相约,然后进入一家游戏厅开始打游戏,等待着高军和乔静。
对打的是拳皇,他们小时候最喜欢的游戏。
可能是李轩伤感,不知道怎么搞的,他的手机里大部分游戏都是小时候的。
超级玛丽,冒险岛,魂斗罗,影子刺客,拳皇,等等,等等、
对于现在的那些游戏,除非是大火的,不然他是不会玩的。
没意思。
他还是喜欢小时候的东西,尽管许多的人说他们已经淘汰了。
但是李轩就不同意,旧的东西不一定都得淘汰,这要看人,你恋旧,那么你就不用淘汰。
玩游戏期间,高军来了,带着乔静。
看到李轩和高军在对战,高军立马加入进来了。
乔静出去为他们买饮料。
高军也喜欢这些老东西,因为这些老东西是伴随着他们成长的。
感情深着呢,不是你们这些刚刚做出来的游戏可以比拟的,就算你比它好玩,也不行。
完了一阵,他们就逛街去了。
庙号和李轩走在一起,高军和乔静走在一起。
逛街还得看乔静的,她是这方面的专家,到这高军三个他一家一家的进入,全都是精品店内。
这件事情上男人永远比不了女人。
而男人也跟女人不同,女人看到喜欢的舍得下手,男的就不行。
李轩就不行,他买东西一旦超过一定的价钱就不买了。
二千块钱以上的衣服绝对不买。他的那些贵衣服都是薛素心帮忙买的。
除非是不得已,不然绝对是一千以内,有点还是一千以下,他买衣服的宗旨是什么?
买一件穿几个月,然后丢掉,再买,不贵的话就不心疼。
他是属于那种喜新厌旧的,对于衣服,有了新的就不会穿旧的,将新的穿旧了,在买新的。
旧的也就只有被淘汰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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