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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日的情书
  恋爱的季节是随着队落户的岁月开始的。

 就是在队落户初期,我认识了今天的子王淑君,开始了我们的初恋。那是特殊年代里的爱情,那是艰辛苦涩的日子里最值得珍视的一份感情。

 从1969年相识,到1979年的元月结婚,连头搭尾10年时间,其中几乎七年半的日子,我们是在分离、在两地相思中度过的。相互联系和沟通的办法,就是通信。那些年里,我们每年互相要给对方写出四五十封书信,几乎是每隔五至七天,就要寄一封信。很多时候密度更大,差不多每隔三五天就要写一封信。这些书信,成了我精神上最大的慰藉。在劳动之余,在每天不间断地学习创作之余,写信成了我最愉快的一件事情,成了我唯一的倾诉感情的方式。当然,每次收到她写来的信,我也总要读了又读,直到把信纸都捂热了,接到她的下一封信我才把她的信放进信封,珍藏起来。至今我还记得,到了她的书信应该来的日子,我总要站在寨子高处的堰塘边上,望着那个邮递员走来的山垭口,热切地、焦急地、默默地等待着。如果这一天收到了她的信,那么黄昏和整个夜晚都会感到身心愉快、精力充沛,整个栖居的小茅屋里仿佛也充了温馨的气息。守着一盏小油灯,我会写得很晚很晚。而倘若没有收到她的信,我便会在邮递员离去以后,久久地傍着夕阳踟蹰,沮丧地踏着薄暮回到我阴暗的茅草屋里。

 那个年头山寨上没有电话,打长途电话得到远在十几里地外的公社邮电所,况且音息非常微弱。而电报贵至七分钱一个字(后来降至三分钱一个字)。对于一整天的繁重劳动只能换来二角几分、一角几分的知青来说,利用电报和长途电话联系,几乎是不可想象的事情。我们唯一的联络办法,就是写信。

 一晃近30年了,我们的命运起了很大的变化,临时的动迁不算,我们搬了十几次家了。在搬家过程中,凡是能丢的东西,包括一些家具,包括我们喜爱的书籍,很多我们都只得迫于无奈舍弃了。唯独这些书信,我和子都珍藏着。我装在我的书柜里,她放在她的小箱子里。可惜的是,有不少书信,由于她居住的工棚被风雨所掀,雨水侵蚀了信封和信纸,字迹模糊得已无可辨认了。就是这些残缺不全的信,我们也还保留着。想想吧,那个年代留到今天的邮票、信封都成了价值连城的东西,别说这些含着我们青春的汗水和眼泪、希冀和憧憬的书信了。前两天,有两位记者来到我家里,看到我书桌上摊着这些书信,他们随手拿起几只信封来看,看到信封上的邮票、信封角上印着的小小的宣传画、信封上的语录乃至“敬祝主席万寿无疆”的红字,情不自举起相机一阵“噼里啪啦”地拍摄,逗得我子好一阵笑。

 我想,与其今天提起笔来,凭借着记忆,在往事中搜索枯肠,苦思冥想当年的那些往事或是真实的思想,不如把这些书信稍加整理,略作适当的注解,也不失为一种回忆的形式。书信的语言是那个时代的语言,书信中写到的细节是那个时代的细节,书信中提到的人和事也只可能是那个时代的人和事,且书信中感情的宣和倾诉,也是那个时代独有的形式。

 我很为自己的这一想法激动,并且也获得了子的赞同。而当我着手这一工作的时候,我才察觉,它并不比我重新写一本书来得轻松了。

 书信太多了,读着每一封信,那个年代里经历的事情就历历在目,过电影一般的在眼前晃,不知是因年代的久远,还是那时的墨水质量差,即使没被雨水侵蚀的文字,有好些也已淡弱得仅能勉强辨认了。

 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透过信笺上的年轻稚的文笔,读者诸君能看到两颗年轻炽热的心的跳动。

 促使我腾出时间来编撰这部往日的书信集,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随着现代通讯技术的发达,长途电话已然极为普及,电脑、传真机、可视电视进入普通人家已经成为现实。从邮电部门传来信息,今的书信已比过去大为减少,人们预言,当我们步入下一个世纪的时候,书信将更加大幅度地减少直至从我们的生活中消失。

 如若真是这样,那么,把这些书信编入老三届人的回忆录丛书中,就更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情。不知读者以为然否?  m.Bwo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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