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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用暴力铲除广东的反对势力
  黄埔军校的设立就是要建立革命武装,一切反对势力自然被视为不共戴天的“反革命”在广东的“反革命”势力亦就首当其冲。黄埔师生的第一仗,就是“平定商团”…(略—编者)

 不到三个月,蒋介石率领他的东征之师自州回广州,平定“杨刘叛变”…黄埔学生军能打败杨刘,据美国领事的观察“功在苏俄军事顾问”(美国国务院编辑ForeignRelations,1925,1;742)

 美国领事的观察可从国民原始文件中得到印证。一九二五年四月六,以廖仲恺为主席的“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陆军军官学校教导团第二团第九连连长桂永清,此次获敌衣物不报,违犯军律,罪有应得,惟念该连长作战以来…奋勇出众,不无足录,应免处死,着仍在连长任内,戴罪图功,予以自新之路。”(李敖藏会议录原件)谁要处死桂永清呢?蒋介石也“校长以该连长不能表率全连官兵,恐贻恶风,将其判处死刑。”(李敖藏原件附录)只因获得敌人衣物不报,就要判处死刑,引起黄埔学生李之龙、酆悌、冯毅、薛文藻、黄杰等六十六人以“快邮代电”急致广州中央执行委员会廖代表,要求“速电校长,变更成案,从宽处治”此前团代表俄顾问亦“请予从宽处治”“未蒙邀准”只因在孙中山丧期,没有立即执行决,终得中执会决议宽恕。(见李敖藏原件附录)此一事件可以证实,俄国顾问至少到团的一级。当时中国的军队,包括军阀在内,外国军事顾问到这一级的,可能是绝无仅有,难怪陈炯明要抗议外国军事介入中国内战也。此一事件也透了蒋介石的性格,对中执会的特赦决议,有未甘,复函说:“特赦桂连长永清自当遵办,唯须处以无期徒刑。”于是一九二五年四月十六中执会第七十五次会议上复议,决议:“应免桂永清死罪,令蒋校长酌量减等处分。”(李敖藏会议录原件)幸亏那时蒋介石的权力尚未至上,被中执会诸公纠正了过来,否则桂永清早以连长身份魂归离恨天矣!

 同年五月七,中执会应蒋介石之请,因教导团改称军,校长名义不能指挥军,遂“任命蒋中正为军司令官”约略同时,东江肃清后,在汕头组织政治局,特派“许崇智、蒋中正、邵元冲、周恩来及市部代表一人”为五委员“监督指挥、梅、陆、海丰各县行政事宜,对中国国民中央执行委员会负责。”(李敖藏第七十九次会议录原件)

 一九二五年六月,军克复广州,国民中央部任命蒋介石身兼广州市卫戍司令。他的军权虽更上层楼,但是在孙中山死后的新政权中,他仍在核心之外。六月十五,中国国民中央委员会召开全体大会。三十中执会第九十一次会议政治委员会临时提出推定汪卫、胡汉民、张人杰、谭延闿、许崇智、廖仲恺等十人为国民政府委员,通过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见李敖藏会议录原件),并于七月一将大元帅府正式改为委员制的国民政府。周德伟回忆说:

 最可注意者,此时的蒋介石尚未为国民政府委员。国民政府推汪卫为主席、许崇智为军事部长、胡汉民为外部长、廖仲恺为财政部长。胡代帅被黜为外部长,久不任官的汪卫反为主席,汉民大愤,因辞职走俄,以后若干年汪、胡成为生死敌人,蒋介石则时而联汪制胡,时而联胡制汪。李著谓胡之走俄系以后之廖案嫌疑,其实非是,志此以待考订。(《余之一生与国民点滴》未刊手写本,页九十五)

 胡汉民涉廖案之说,因误以胡为右派,其实当时胡、汪、蒋都是左派。三人成为右派是后来的事。胡到海参崴后,于赴莫斯科途中,一再写信给“季兄”(汪卫),盛道俄国同志关心“中国革命事业”感激“俄同志之招待亲切周至”赞佩新俄之建设“唯有欢喜赞叹而已”(见李敖藏胡汉民十月十一致汪卫函抄本)。从胡于途中频频驰函看来,此时胡汪尚未成为“生死敌人”不过胡以代理元帅不愿屈就部长,自有可能,借此游历新俄,以广视听。但是周德伟所说,蒋介石在胡汪之间制造矛盾,的确成为事实。

 从新成立国民政府的权力分配可知,蒋介石仍与政无涉,即就军事而言,亦仍在军事部长许崇智之下。一九二五年为统一军事于七月三中执会决议:“派汪兆铭、胡汉民、伍朝枢、廖仲恺、朱培德、谭延闿、许崇智、蒋介石为军事委员会委员。”(李敖藏会议录原件)蒋介石名列最后,汪卫兼军委主席。蒋之策略是先联汪制许,于是许成为蒋之立即“斗争”对象。自汪于孙死后南归,蒋即刻意承,尊之为大哥,自称小弟,十分热络,汪亦乐得有蒋之助,信以为此老弟的崇敬为真。蒋遂以整顿军队为名,将军权集中到以汪为主席、蒋为委员的军事委员会。许崇智虽也是委员之一,无论权势均大大地被分割了。

 军事委员会成立一个多月之后,八月二十的早晨,廖仲恺突然被刺身亡。凶手陈顺当场被抓,幕后嫌犯则为胡毅生(胡汉民之弟)、朱卓文、林直勉、林树巍等人,皆属右派分子。国民右派谋害廖仲恺的政治动机十分明朗,而廖案的最大得益者,却是当时被称为“左派将军”的蒋介石。国民中央于廖案发生后的三人“全权应付时局”小组即由汪卫、许崇智、蒋介石组成。许因有部下涉案被捕,十分被动,而蒋介石以左派的姿态,又身兼广州卫戍司令,在汪之允许下,最为积极。邵元冲在八月二十五记便提到“现由介石分逮多人,将兴大狱”(页一八八)。然而表面上的雷厉风行,捉拿凶犯,实际上则是雷大雨小。蒋以卫戍司令,于案发当即全市戒严,特由何应钦的第一军第一师在市区警戒,并派兵把守市区制高点,居然所有嫌犯,除林直勉一人外,全部逃往香港,而林又因“查无实据”被驱逐了事。以蒋当姿态之左,无人会怀疑到他,但事实上却是“左”倾其表、右倾其实,他不喜欢廖仲恺早见之于就任黄埔校长之前。他若果真涉案刺廖,则由他缉凶,岂非犹同陈其美去追缉刺陶凶犯?蒋即使未直接或间接涉案,包庇之情状,已无法遮掩。更值得注意的是,蒋所考虑的不是什么“左”倾右倾的思想问题,而是权力的考量,所以他着重的不是嫌犯胡毅生,而是嫌犯的堂兄胡汉民。陈璧君在《自白书》中提到,廖死消息传出“全市哗然,谓杀廖君者,必为胡汉民,工人集队,学生亦由黄埔来,请愿捕胡,全市震动。”陈璧君打电话找蒋介石“蒋接电话曰:事很糟,君可先将胡君送东山我家,再商办法,我说你们不可太儿戏,蒋曰否否”但当胡汉民一家到蒋宅“蒋未几又来电话说,我家仍不妥,游行者亦将来东山,请即偕我家中卫兵,由君亲送胡至军校我住宅,必妥当。”其实蒋在幕后一手操纵,因此邵元冲特别驰书给蒋,劝其“慎重处事”(《邵元冲记》,页一九一)

 事实上,蒋介石并没有保护胡汉民。他把胡汉民押解到长洲要看管起来,且于九月二十二,以“出使苏俄”为名,将胡驱逐出广东。这件事很容易说成是汪卫想要搞掉胡汉民,然汪是国府主席,位已在胡之上,更何况胡出走后途中不时写信给汪。要搞掉胡的意愿,汪实不如蒋,而蒋显然是散布汪要搞掉胡谣言之人。证据是邵元冲在戴季陶家里听到来自广东的消息,有这样的一段纪录:

 适芦隐从粤归,为言此次之大狱,实系掊去展堂,故罗织种种罪名而成之,以便自代,其贼险狠,振古所希。季陶痛人心之狡刻,为之大恸,同座相对,俱为唏嘘。(《邵元冲记》,页一九三)

 芦隐姓刘,时为黄埔政治部副主任,他所带来的消息,若非出自蒋介石,尚有谁人?试看刺廖一案,廖死、胡去,汪卫亦因逐胡而名誉受损,唯有蒋介石独获全胜,利益独占,权位亦随之上升。

 廖案又为倒许提供了机会。许崇智一直是在蒋介石上面的军头,久取而代之,许对其旧上司陈炯明仍有和好共存之意,更遭蒋之忌,乃借许部下有涉廖案之嫌,对许扩大侦查,既指责纵容部下,具有叛国阴谋,更进而散布把持财政、私公款之罪,以资罗织。然后密令军校备战,广州戒严,乘机监视许宅与缴粤军第三师之械,并于一九二五年九月十九驰书许崇智,恶言谴责,迫其下野,甚至骗许,夺其兵柄,只是代管三月,俟“师出长江”后,不仅将部队“还归”而且要恢复许之令名。函长,只录一段:

 呜呼!吾兄内阻革命事业之进行,外联林、刘、杨、熊叛逆,以为歼除革命根本之计,各军为疑,所部为二,空谈革命,口是心非,信用已失,名誉扫地…今不惟吾军不平,气愤填膺,即兄之所部,亦食兄之以为快…此则吾兄行为反乎革命之常轨,弟所痛心疾首者也…

 如兄不以不材为不忠,且能反躬以自省,深知既往之非,不感宵小之言,毅然独断,保全名节,则兄不如暂离粤境,期以三月,师出长江,还归坐镇,恢复令名,既朗于公,更浃于私。如蒙赞同,当可为兄准备一切,安全登舰,则兄之所部,弟当负责维持,不负兄之初意。否则兄部变,制止无方,地方纷扰,人民杌陧,是兄不能辞其咎也。(《陆军军官学校校史》第五册第七篇,页三十三)

 同,蒋已将许之亲信广东财政厅长李基鸿、军需局长关道职等人,以侵公款、接济反革命军队之罪逮捕。当许崇智于二十清晨二时,收到蒋的谴责函时,已形同软的笼中鸟。就在同一天“中央政治委员会”决议,准军事部长兼粤军总司令许崇智卸职。当天晚上,蒋介石就派旅长陈铭枢监送许氏登轮赴沪。

 许崇智到了上海,向朋友言及此事,犹愤愤不平,连邵元冲都感到“殊可惊诧”在九月二十五记中记道:

 汝为(许崇智)出示介石致彼之抨击函件,历数其用人不当、财政不清、挠师出发等罪名,促其从速离粤。同时有卫一函,亦表示赞同介石之主张,而促汝为速行者;又汝为复渠之函稿,对所攻击各点有所解释,而介石再复一函,仍不变初旨,而促其速行,故汝为遂行。其(蒋)态度突兀至是,殊可惊诧。汝为并言:介石有时或受人挑拨,盛气难回,然卫不为之谅解,而反投井下石,殊非对友朋之道,言时慨然!(《邵元冲记》,页一九八)

 此一“掊击函件”不见于任何一种蒋介石集,有意隐其恶声,是显而易见的,只奈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竟录之于黄埔校史,被李敖发现。许崇智被人整到如此地步,还误将“处心积虑”想作“受人挑拨”不过,若非汪支持蒋,计必不能得逞。汪并无驱许的必要,只是听从了蒋的要求,汪的确以国府主席及军委主席之尊,于九月十八授蒋以广州卫戍司令身份“全权处置粤局”不啻给予倒许的合法。益知汪当时为蒋之殷勤所,以蒋为可以“倾谈”与“亲爱”的老弟,不惜左袒其作为。从事后看,汪显然被蒋利用了。

 驱许未久,又来了熊克武及其川军。熊字锦帆,早年参加革命,民国十三年国民改组,以军人身份被选为中央委员,可知受孙中山知遇之深。孙准备北伐,熊即率师自贵州经湖南入粤,然为赵恒惕所阻。当熊于一九二五年九月二十四抵达广州,孙已逝世半年,但仍受到国民政府要员热烈。孰料广州卫戍司令蒋介石突于十月三,将熊及川军将领余际唐、喻培棣、刘棱、熊晓岩、王子骞、吴庶咸等拘留,并送往黄埔,后来囚于虎门炮台。十月五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百一十一次会议,提出“熊克武私通敌人、危害政府”案,决议将熊“先解除本会执行委员职务,听候本会审判”(李敖藏会议录原本)

 所谓“私通敌人”指与陈炯明勾结,所谓“人证俱获”指有陈炯明手下张织万的供词,以及陈炯明给熊克武的亲笔信云。但关了两年之后,蒋介石兵力抵达上海,致电李济深释放熊克武等人,说是由于“共产人诬毁所致”然而“人证俱获”的昭然罪状,却毫无共产诬毁的痕迹。至少熊本人不以共产诬毁为然,所以后来投了共,以民革中央副主席终。反而蒋介石诬毁老同志的政治动机,倒是十分昭然。熊是具有中央委员头衔的实力派军人,无论、政、军以及革命背景,都在蒋之上,卧榻之旁岂容他人酣睡?蒋好不容易把许崇智请走,岂肯让熊克武再来一脚?所以熊等一行,席未暇暖,蒋介石就迫不及待采取行动,诬毁熊等将领,导致已达粤北的川军北撤受损,再因失去领导而全军溃亡,削弱革命军的实力,在所不惜。蒋之得逞,再一次显示国府主席汪卫犹未察蒋介石的野心,受其怂恿,任其所为。

 蒋介石于拘捕川军将领之时,又大举东征,以周恩来为东征军政治部主任,彻底平陈炯明的武力。十月十三下午两点起,开始总攻惠州,十四下午四点半结束,整个攻城作业是俄国顾问加俄国大炮,象征陈炯明一生大业的最后据点——惠州,惠州夙称天险,有宋以来从未破城,就在外国现代大炮下击毁了。十月十七的“土蔑”西报(HongKongTelegraph)报道说,鲍罗廷于惠州攻下次,专车抵达石龙,转赴前线视察,蒋介石亲之于车站。国民创办的黄埔军校得自俄国的帮助,俄国顾问前来培训,并且俄舰运来大批炮,早在一九二四年十月七,第一艘运械俄舰直抵黄埔,运来“山炮、野炮、长短枝、轻重机关及各种弹药”(《民国十五年以前之蒋介石先生》第八册,页二)这次蒋介石借赤俄之刀,消灭了陈炯明,达到了斩草除的心愿。他并不讳言苏俄的功劳,甚至还要拍马,说是“我们今天能够消灭叛逆,达到这个目的,大半可以说是苏俄同志本其民族的精神、国际的实力与其革命的使命,起来以至诚与本合作,帮助我们中国的效力”更大言不惭地说,如果苏俄同志愿意指挥我们革命,我们亦愿意受他们的指挥;不但不足为,而且同列于世界革命员的地位。(《民国十五年以前之蒋介石先生》第十三册,页二十;另参阅《蒋介石年谱初稿》,页四七三,未删改之原文)不足为吗?这种说法已经可,更可的是,蒋介石说此话实乃言不由衷的权术运用。

 陈炯明失败下野后,整个广东的革命根据地好像是稳固了,其实第二次东征的捷报大大地稳固了蒋介石个人的权势。而适于此时,国民准备召开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最初在北京的中执会政治委员会电请各执委到京视孙中山病,并拟于五个月内在北京召开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见李敖藏第六十四次会议录原件)然于一九二五年三月五召开的第六十六次会议上,胡汉民提议“为自由安全讨论务起见”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应在粤开会,决议通过(见李敖藏原件),汪卫又以政治委员会主席名义,于十月三十一致函再度肯定广州为中执会以及国民政府所在地,会议须在广州召开,终于一九二五年十二月四发出二三一号通告,驳斥北京西山会议派“反革命”言论,强调“吾之革命策略不出于联合苏俄”并“决定第二次全国大会会期为明年一月一”(李敖藏原件)

 当大会于一九二六年元旦在广州召开时,蒋介石与谭延闿二人具名,继汪卫的政治报告与宋子文的财政报告之后,做军事报告。泽东则以代宣传部长做工作报告,此为蒋、同列重要政治会议之始。(见李敖藏《出席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人员名单》原件)

 元月六那天下午,蒋介石以“东征英雄”“身披斗篷大衣,足登高筒马靴,用浓重的浙江口音在会上做军事报告”(蔡德金《汪卫评传》,页一O二),极引人注目。报告完毕,由于东征胜利,全场欢呼,起立致敬(见《政治周报》第六、第七期合刊本),在此声势下以高票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仅比中央政治委员会主席汪卫少一票。汪蒋政军体制俨然形成。此前,蒋尚是一介武夫,政地位在泽东之下,即第二次代表大会召开时,他亦非七人主席团之列,与权力核心还沾不上边。然而二大之后,蒋氏直线窜升,已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了。但是抬轿子的大都是左派烈分子,蒋是以“红色将军”的形象出线的。蒋与汪打得火热,口口声声“汪主席”、“汪代表”汪对蒋亦别具青眼,以“练成真正的革命军队”相期许。蒋之“左”倾言论,亦赢得苏俄顾问的好感,以为出现了革命反帝的军事强人,可以达成统一战线的任务。哪里料得到,强人“宫”之势,已迫在眉睫了。  m.BWo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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