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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厮杀(上)
  这个故事,极之特别,看的时候,要特别小心。

 尤其是第一部分,在一种相当特殊的情形之下和我发生关连,所以叙述的方法,也比较特别。至于究竟是在什么样的特殊情形之下和我有了关连,以后自然会说明。现在不说,一来,免得破坏了第一部分所应有的那种特殊诡秘的气氛,也是说故事的手法之一。

 在第一部分之中,有一些叙述,是我看到的,有一部分,是我想到的,有一部分,是我知道的。我,并不参与其中,但是却又像是正和所发生的事在一起──这是其特殊之处。还有一些则是和白老大商讨时他告诉我的资料。

 所以,需要先说明一下,那么各位接触这个故事时,就可以知道,在第一部分,那是我的联想,那些才是真正发生着的事。

 听起来,好象很复杂?其实一点也不,看下去,自然条理分明,十分容易了解──我已叙述了那么多故事,大家都应该对我的本领,有一定的信心,对不对了?

 闲话少说,言归正传。

 月黑风高,大约有二十个人,一黑布包头,组羊皮密扣紧身袄,结着绑腿,穿着快鞋,在滩上疾走。

 滩,是江滩。

 江,是金沙江。

 可见。尽管有着江滩,可是江水还是急湍,凶狠,在黑暗中,翻腾的江水,出一层一层的白沫,犹如一个硕大无比的怪物,正在邸舌,溅出唾沫,要把它能噬范围之内的一切都卷下去。

 在那群疾走者的身后不远处,沿着江滩,可以看到密密麻麻搭建着的窝棚。

 窝棚是用木板、草、芦席搭成的一种居住的所在,虽然是供人居住的,住在窝棚中的,什么样的人都有,最多的,自然是来自川西的穷人。他们向西走,进入西康境内之后,再一直向西,来到这段金沙江。成千上万的穷人,一直向西徙移,来到了这个以前从来也没有听说过的地方。原因是为了黄金。

 黄金!

 这种自古以来,就引起了不知多少争掠抢夺,引起了不知多少纷争纠,几乎把人丑恶的一面全都引发出来的矿物,周期属第一类副族化学原素,原子序数第七十九,摄氏在二十度时比重十九点三二,熔点是摄氏一零六四点四三度,有着许多其它物质所没有的特

 例如它的延展,它的不易变,自然,更重要的,是它一直被人类当作是衡量价值的标准。

 它的另一个特,是在所有金属之中,只有它可以独立地出现,其它金属,皆和许多别的物质共存,共存体的矿石,要经过提炼,金属才能独立出现,黄金自然也有和其它物质共存的矿石,但是它也以独立的形态存在,纯度极高的天然金块,在世界各地,均有发现,一到手,就是纯金,不必经过提炼的手续。

 富含纯金块的地域,多半有着湍急水的河滩、峡谷。北美洲北部地区,是著名的纯金块出产地区。另一个盛产纯金块的地区,由于交通不便,文明闭,而且由种种恶势力蒙上了一层极度神秘的色彩的,则是在中国西康省的那一段──金沙江从青海省和西康省界处的特利彭渡口向东南延伸,蜿蜒一百五十公里,勤卡松渡口为止。

 这一百五十里的江,是名副其实的“金沙”江,江水在非汛期,最深处也不会没顶,湍急的江水底下,全是大小不同的鹅卵石。早年,据说,只要掏起一箩鹅卵石,其中就必然有闪闪生光、夺目生辉的大大小小的金块。

 大的金块,可以比人拳还大;小的,可以小如粟粒,不知道在多少万年之前,它们在高山峻岭之上,或者在岩石的里,或者在古树盘虬的树之中,作为地球无数组成部分之一,存在于地球。然后,湍急的水,把它们冲刷下来,在汹涌翻滚的江底,随着泥沙或石块滚动着,在不知什么时候,它们停止了移动,就此默默躺在江底,再也不动,直到被人发现。

 人类最初是如何在江底发现这种闪闪发光的金块的?已经不可考据,或许在几万年之前,江边有了原始人的足迹时,这种闪亮沉重的金属块,就已经引起了原始人对它的好奇和珍爱。

 原始人要金块来作什么呢?由于它的沉重?拳头大小的金块,比起同样大小的石块来,要沉重得多,在-掷出去的时候。

 也能产生更大的力量,击中目的物时,也就有更大的杀伤力。原始人用金块来狩杀野兽,一定比石块有效。

 这可能就是原始人珍爱金块的原因之一?

 别笑,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价值观,在原始人的时代,猎物增加,食物不缺,在原始人的生命中,就有着至高无上的价植。

 在人类逐渐进化的过程中,总有些特别聪明的才智之士,会把许多偶然的发现,逐点逐点累积起来,变成智能,不知自什么时候起,人类发现要熔化金以后,变成大金块。

 大金块可以再融化,可以通过-定的工艺程序,变成任何形状。

 于是,黄金的用途便不仅止于投掷野兽了,它有了新的价值。再久而久之,当人类发现这种闪亮的东西,它的光辉,竟可以经年累月,绝不减退,它的价值,自然又进了一层。

 几万年下来,终于有一天,几个披着兽皮的土著,偶然拿着在河滩上捡来的金块,遇上了穿着衣服的,来自遥远的中原的文明人,发现文明人对金块的喜爱,远在他们的想象之外时,黄金的现代价值观,就开始确立了。

 幸运的士著,在文明人处,用金块换到了他们所需要的物品。不幸的土著,由于手上有着金块,遭到了文明人的杀害──

 他们之中,有的只怕至死也不明白,何以那种在江边随手可以捡到的东西,会引得一些人起了杀机。

 又不知过了若干年,这段江的江滩和江底,有大量金块的消息,终于传了出去。

 遍地黄金。随手可拾啊。

 还有什么比这个现象更吸引人的?于是,开始是一小批一小批,攀山越岭,干里跋涉,远赴这是黄金的地域,终于,一大群一大群,成千上万的人,各种各样的人,都涌向那里。

 如果人类是一种理性的生物,是一种天和平的生物,是一种不带侵略的生物。如果人中有公平。不贪婪、不凶残、不自私…简单说-句,如果人类不是人类,而是一种秉和人类截然相反的生物的话,那么,情形就十分好。

 ,再多的人涌到江边来,大家各自把自己捡到的金块收起来。

 谁肯起早落夜,谁肯冒险涉到水深及的急中去,谁机过人,凭脚趾踩踏的感觉就可以辨出那是卵石还是金块,谁肯向江水更汹捅的上去,谁就可以得到更多的金块。

 -得到更多金块的人,会引起其它人的羡,但人人只要肯付出,也一定可以得到更多的金块。

 那有多好。

 只是,可惜人类是人类。

 于是,当大量的人涌到江边的时候,人类必然的行为就发生了。

 有的人,自己不辛辛苦苦地去捡拾金块,当他人半个身子浸在冰寒彻骨的江水中的时候,他们在火堆旁喝酒取乐,磨着他们的刺刀,然后,当人家带着金块,抱着疲乏死的脚步,蹒跚地沿着江滩,回到简陋的栖身所的时候,利刃挥动,结束了他人的性命,他们得到了他人的金块。

 也有的人,拥有更多的杀人利器。更多持有利器的人。冲进了一段江,在利刃挥动之下,声称这段江是他的私产,任何人要在这里捡抬金块,必须听从他的分配。

 自然会有人不同意,可是不同意的人,唯一的结果,是他的冒着鲜血的尸体,顺着急湍的江水翻腾出去,清澈的江面上。白色的水花上,溅起鲜红的血水,等到血水越翻越多,自然而然,这段江,就属于私产了。

 真正捡拾金块的人,依然在豁出生命捡拾金块,但是他们得到的,却再不属于他们自己所有。

 更有的人。运用更强大的力量,抢夺己有人占领了的地区。-切全是在弱强食的自然法规之下。自然进行,优胜劣败。好象谁也未曾发出过什么怨言,都认为天下事,就应该这样。

 于是,就产生了一种特殊的人,这种人,生在世上,唯一的行动,就是杀人。奉命杀人,杀人的后果如何,杀人的目的如何,他们一概不理,他们只知道,当需要他们杀人的时候,他们就只有两个选择,杀人或被杀。

 即使是这种人,也不会选择被杀的,所以,杀人其实是他们的唯一选择。

 这种人,在江域,有一个特别的称呼:“金子来”

 金子是不是来,来得是多还是少,就得看他们杀人是不是够狠、够快、够多。

 “金子来”多么动听的一个名称,可是这个名字,是浮在鲜血上的,就像花浮在江水上一样,也正像花一样,眨眨眼就会消灭,而又一定有新的花替代。

 在经过了几百年,或者上千年的弱强食之后,江边的形势,几乎已经固定下来,形成了一种“社会组织形态”──这是人类禀的最伟大的发挥,就像金字塔是人类最伟大的建筑:自基层起,一层一层上去,到最顶,就只有一块石块,这块石块。

 是真正的统治者,下面一层一层,各有使命任务,自然有种种法规,令得连最底下的一层,一动也不能动。

 经过几百年或上千年的混乱残杀,自人的身体中迸溅出来的鲜血究竟有多少,也无可追究,总之,如果那么多的鲜血,在同一时间涌出来,那么,清碧的江水,肯定会成为一片赤红。

 至今,河滩上和河底的鹅卵石中,还有一种,全部或局部,呈现一种暧昧的,诡异的赭红色,不信可以比较一下,这种赭红色,和干了的血迹,简直一模一样。据说,那就是历年来在江边血的人的血凝结而成的,这种石头,倒没有什么特别动听的名称,就简单地叫着“凝血石”

 到了大约距今不足一百年之前,在金沙江那一百五十公里的江岸,大约有了三座“金字塔”──三股庞大的势力,控制着一切发现金块行动的运作进行。

 势力最庞大的一股,来自四川西部的秘密结社组织:“哥老会”另一股,是康藏边境的土著,成分十分复杂,包括有当地士司的势力。宗教的势力,和彝族及其它少数民族的头领所组成的一股联合势力,自称“西鹰真煞”那是彝族人之中,最凶狠的一支,黑彝人的语言,意思是“江的主人”表示整个金沙江,原来就是他们的,别人全是入侵者。这一股势力之中,也不乏有精通文墨汉语的人物,就为之定下了一个相当有气派的名称:

 “鹰煞帮”

 另一股势力,组成分子更是复杂,几乎全是来自各地的亡命之徒,听说有一条金沙江,遍河滩全是黄金,把他们吸引了来的,也有作犯科,身上背着血债的,也有的是逃兵,也有的是穷得走投无路的,形形的亡命之徒,涌向金沙江,发现自己不属于任何势力,于是自然而然,形成了一帮,其中,甚至有印度的和西方的亡命之徒在内。这一帮,被称为“外帮”人数虽然较少,但其中不乏聪明才智之士,懂得如何争权夺利,所以可以和哥老会、鹰煞帮鼎足而立。

 至于地方官府,不是震慑于这三股势力的庞大,就是干脆结伙,坐地分赃,那里还顾得什么秩序法律,那一带江域,在这个时期,可以说得上是世界上所有罪恶的大集中,在诡异、神秘、罪恶的气氛之中存在,与原始森林无异。

 在那疾走向前的二十个人身后,是密密层层的窝棚。本来,就算是夜深了,总还有点点灯火在黑暗之中闪烁的──那里聚居了将近三万人,总不可能在同一时候,都进入睡乡的。

 从各地来的娼客送客,赌馆更是通宵挤了人,没有筹码,来来去去的全是金块,掌骰的人已练成了本领,用手一掂,就知道手上的金块有多重,比用秤来称还准。有酒馆子,红着眼的汉子一面撕着野兔腿,一面喝着酒,话题不离那里来了一个婊子,功夫好得叫人吃不消,或是什么什么人,找到了一块比拨鼓还大的金块。

 可是,今天晚上,自从那二十条汉子一离开这一区,四方八面,响起了一阵急骤的铜锣声之后,一切全都黑下来,静下来。就算这时,有人在窝棚和窝棚之间,慢慢地走着,也会有一种这里根本没有人的感觉,虽然明知有三万多人正在黑暗之中,哥老会的一队“金子来”出动了。

 “金子来”一出动,关系着整帮人的命运,在行动还没有结束之前,整帮人,或是聚在这一区的所有人,不论是身怀绝技的赌场郎中,还是颠倒众生的标致娼,或是才带了一大箱烟土前来换取金块的商人,全得在黑暗之中静下来,用自己所信仰的各种神佛之名,为“金子来”祈求胜利。

 在这种情形下,不论是大人小孩,没有人会轻易出声,婴儿除非是睡了,不然,做母亲的,都会把进婴儿的口中,阻止他们啼哭。

 二十条剽悍绝伦的汉子,在默默向前疾步赶路,江水奔的哗哗声,伴随着他们有节奏的脚步声,他们的脸上,刻板而没有表情,看起来,个个都如同是一尊塑像,甚至他们走路的姿势也一样,右手放在后,手中执着一个长条形的。用黑市套着的东西,左手随着步伐,急速地摆动。

 而他们二十个人,心中所想的,也一样:今夜出动,最好的情形是,二十个人之中,有一个人还能活着。

 这种最好的情形,其实和最坏的情形,也没有什么大的差别,因为最坏的情形,也只不过是连那一个也不能活着而已。

 他们甚至根本不必问:为什么要出动。他们只知道自己活过今夜的可能,只是六十分之一。

 是的,是六十分之一,不是二十分之一。

 因为另外还有两队“金子来”每队二十人,这时也正从他们所属的区域出发,三队“金子来”各自代表自己的势力,会在一处地方会合。

 那处地方在江边,是一个大自然创造的奇迹,一块方方整整的大石台,一半伸进了江心之中,令得江水更是湍急,撞击在约有一人来高的看台上,溅起老高的水花,再洒落下来,所以石台有一大半面积,是终年滑积水的,遇上寒冬腊月,石台上会积起一层厚厚的冰,由于冰是薄薄的一层一层凝结起来的,所以看起来绝不晶莹透明,而是一种异样的惨白色。

 这个石台,叫做“神牙台”据说,不知在多少年前,有一个天神,掉了一颗牙齿,落向凡间,就化成了这个石台。

 (大凡传说,都是不可深究的,例如天神,怎么会忽然掉了颗牙齿呢?)

 而石台的整个形状,看来也的确有点像是硕大无朋的一颗白齿──在它的中间部分,微微凹陷下去,那一部分,也就终年积聚着溅起来的江水。

 这时,在神牙台上,有十一个人,三个人一组,分三个方位站立,另外两个人,分别站在石台的两个角落上。

 站在角落上的两个人,年纪都相当大,胡子头发,全都白了,一个较胖,面色红润,把双手拢在长袍的衣袖之内,气定神闲,一个较瘦削,虽然年老,可仍然是一脸的剽悍之

 另外三人一组的九个人,各种外形都有,都神色凝重。紧张,像是焦急地在等待着什么。

 石台相当大,看起来,不会比一个网球场更小,呈长方形,像是上天所赐的一个大舞台,好供人类作演出残杀同类的采戏剧之用。

 除了江水撞向石台的水声和江声之外,没有别的声响,然后,有急骤的脚步声自不同的方向传来,开始,还很有节奏,但随着脚步声渐渐接近,相互之间,便扰了节奏,单是在脚步声中,已经使人感到了杀戳之意,一下子一个方向的脚步声,盖过了另一个方向的,再盖过了这个方向的。

 很快地,在星月微光之下,自三个不同的方向,都出现了人。

 除了最早的那一队,自另一个不同方向疾走过来的那一队,全是一暗红色的衣,那种暗红,在黑暗之中看来,和黑色的也就没有什么分别。

 另外一队,自中间打横赶来,身上是灰色的衣,像是所有的人,都是从和他们的衣的灰——黑暗之中,突然冒出来的幽灵。

 三队人一到了石台边,就停了下来,立着,一动也不动,只有他们的眼珠子,在闪闪生光,闪耀着的,是一种死亡之光,他们分列在石台的三边。

 站在石台角口的那个胖老者在这时开口,声音并不宏亮,但是足可以听得清楚,他说的话,内容十分奇特:“也不知道上是不是真有那个只有金块没有石块的一段,就算原来有,我看也早叫人捡拾得差不多了,依我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免得再添冤魂,大家各站前一步,就算听我的劝了。”

 他的话讲完之后,有大约十秒钟的沉默,然后,又是他发出了两下嘿嘿的干笑声:“照例要说,也照例没有用。”

 在那十秒钟之内,分三组站立着的人,一动也没有动过,别说踏前一步了。

 紧接着,在另一角的那个瘦老者,缓缓扬起手来,在他的手中,拿着一件十分奇特的东西,实在是无以名之,那东西像是一柄相当大的梳子,可是每一“齿”却有尺许长。

 他才一扬起那东西来,台上的所有人,除了那两个老者之外,就一起跃下石台,各自奔开了几步站走。然后,瘦老者陡然伸左手,手指在那一列竹齿上挥过,随着他的动作,发出了一下奇特之极,但是却又极其响亮的声音,嘎然划破了寂静,听得人心为之悸,血为之凝。

 随着这一下声响,列队在石台三边的那三列人,右臂齐齐一挥。

 本来,在他们的手中,各有长条形,套着布套的东西执着的,在他们的手臂一挥一震之下,布套飞开,-那之间,寒光夺目,原来布套之内,是一式的利刃,三尺长,三寸宽,厚背,薄刃,方头,没有护手刀柄,刃口闪耀着寒芒。

 利刃的形状说明了这种利刃,是何等锋利,也说明了它是最直接的,使人的身体裂成片片的利器,它碰手断手,碰腿断腿,横扫过来,绝不令人怀疑可以把人一下子断为两截,直劈下去,也一定可以把头颅剖成两半。

 那瘦老者发出的第一次划空巨响的余音,悠悠不绝,在夜空中漾了许久,才算是静了下来,但是才一静下,他再度挥手,那怪异的声响,又一次响起。

 这一次,随着那声响,石台三边列队的六十个人,动作矫捷得看起来全然不像人,而像是在黑暗之中,忽然会闪电也似移动的怪物,他们身子向上一拔,六十个人,几乎在同一个十分之一秒内,就已经上了有一人高的石台。

 上了石台,紧贴着石台的边缘站着,站得极其整齐,每一个人的脚后跟,都恰好是在石台的边上。然后,在余音袅袅之中,他们的姿态有了改变:双脚仍然钉在原来的位置不动,可是身子都倾向前,而且,手中的利刃,扬了起来。

 石台面积相当大,可是他们身子向前略倾,陡然之间,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拉近了许多;或者说,利刃与利刃之间的距离,陡然拉近许多,更可以说,死亡与生命之间的距离,绥近了许多。

 石台上的每一个人,脸上仍然一无表情,但可以看得出他们,人人都屏住了气息。

 第二下声响的余音,嗡嗡不绝,直到细微到不能再听到,那老者第三次挥动他的手,手指在竹齿上划过,发出了第三下如同十匹布帛一起被撕裂似的声音。

 那一下声响才起,大厮杀这就开始了。

 在石台上的人,以极快的速度冲向前,长刃挥动,迸出夺目的凶光,每一次利刃的光芒一闪,都有血珠洒,而随着血珠四溅,在空中飞舞着,又跌向石台,或是甚至于飞出石台之外的,全是各种各样的人的肢体。

 人的身体的每一部分,本来是全都联结在一起的,可是这时,却无情地分离了,由于人制造出来的利刃,由于另一个人挥动着利刃而分离了。

 断手、残足,带着血花,四下飞溅,甚至听不到利刃相碰的锵锵声,带着死亡的光芒的利刃,在划破人的身体,剖开人的皮,切断人的骨骼之际,所发出的是诡异绝伦,暧昧得几乎和耳语相类似的刷刷声。石台的中间微凹部分,本来积着一片江水,在不到一秒钟的时间中,江水就被染红,至多不过半分钟,积聚着的已全是血,全是浓稠之极的血,在星月微光之下,鲜血泛着一种异样的红色。

 一条断臂,跌进了积血之中,断臂的五只手指,还紧握着刀,像是单凭一条手臂,也要再挥动利刃。

 另一条齐膝断下的小腿,立时了下来,溅起几股血柱。

 所有的人,全都在疯狂的砍杀,真难明白在这样的大残杀之中,他们如何还分得清谁是自己人,谁不是自己人。

 或许,他们根本不在乎谁是自己人,谁不是自己人!如果在这样的厮杀之中,他们还能思想的话,他们所想的,一定是如何多砍死一个人──多砍死一个人,就是减少了一柄砍向自己的利刃,自己就多了一分生存的机会,所以他们疯狂地挥着手中的刀,虽然他们挥出手后,连手带刀断下来的机会是如此之高。

 在石台上的人迅速减少──或者应该说,还在活动的人迅速减少,而已经不能再动的,似乎也不能再算是人,只是一块一块的肢体,残缺不全的程度,超乎人的想象能力之外,人类在肢解其它动物的身体作为食物的时候,一定想不到一旦人的肢体被分割开来,也就和其它的动物,没有什么分别。

 有两个人在各自砍倒了一个人之后,飞快地接近,脚踏在积血上,发出“拍拍”的声响,积血早已溅得他们一身脸,当他们接近到了挥出利刃可以接触到对方身体的时候,一个由下而上,一个由上而下,挥出了他们手中的利刃。

 于是,一个手中的利刃,自另一个的下直进去,在腹际停下,而另一个手中的利刃,自一个的头部直劈而下,停在际。

 另一个的脸上,现出极其怪异的笑容,血像是倒翻的一桶水,自他的出,而头被劈开的那个,两粒滚圆的眼珠,自他的眼眶之中,跌了出来!  M.Bwo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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