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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节
  四

 “詹尼就在楼下电话间里。”

 这是服务台管总机的那个姑娘对我说的,尽管我还没有告诉她我是谁,也没有说明那天(星期一)晚上我到布里格斯堂来找什么人。我很快就得出结论:这意味着形势对我有利。很明显,招呼我的那个拉德克利夫女学生是《猩红报》的读者,知道我是谁。这种事情以前有过多次,那倒没什么。更重要的是这样一个事实:詹尼说起过她跟我有约会。

 “谢谢,”我说。“那我就在这儿等一会。”

 “对康奈尔的那场球太气人了。《猩红报》说有四个家伙打了你。”

 “嗯。可反倒是我被罚出了场。而且一罚就是五分钟。”

 “就是嘛。”

 一个朋友和一个球迷的区别就在于:同球迷交谈,话很快就说完了。

 “詹尼的电话还没打好?”

 她查了一下换机,回答说:“没有。”

 詹尼究竟在跟什么人通话,竟然不惜占用原定同我约会的时间?是不是哪一个学音乐的书呆子?我并非不知道有个名叫马丁-戴维森的,是亚当斯楼的四年级学生、巴赫乐社管弦乐队的指挥,此人自以为有赢得詹尼青睐的特权。可是想要把詹已占为己有是做梦;我看这家伙顶多只有摆指挥的本领。不管怎样,我得制止这种侵占我的时间的行为。

 “电话间在什么地方?”

 “在拐角那儿。”她说着朝那个方向一指。

 我徐步走进穿堂,老远就能看见詹尼在通电话。她没有把电话间的门关上。我慢腾腾走过去,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希望她会看到我,看到我脸上的绷带,看到我伤成这样,希望她会感动得把电话砰的一扔,马上扑到我怀里来。再走过去,我已听得见通话的只言片语:

 “对。那当然!一定这样。哦,我也一样,菲尔。我也爱你,菲尔。”

 我站住了。她在跟谁说话?这人不是戴维森——他的姓名从头到尾都没有菲尔两个字。我早就查过哈佛的花名册:马丁-尤金-戴维森,纽约河滨大道七十号。音乐美术高级中学毕业。从他的照片上可以看出,这人善感、聪明,体重大约比我轻五十磅。不过,我又何必为戴维森烦恼呢?事情明摆着:为了一个叫菲尔的什么家伙,戴维森和我都已被詹尼弗-卡维累里一脚踢开了,此刻她正在电话里给那个家伙送飞吻呢!(简直令人恶心!)

 我和她分手才四十八小时,居然有一个叫菲尔的混蛋已经偷偷摸到詹尼上去了(一定是那样!)。

 “是的,菲尔,我也爱你。再见。”

 她挂上电话,看到了我,连脸儿也不红一红,笑嘻嘻地给了我一个飞吻。她怎么能这样耍两面手法呢?

 她在我没有受伤的那半边脸上轻轻一吻。

 “嗨!你的样子好吓人。”

 “我受伤了,詹。”

 “对方那个家伙是不是更惨?”

 “嗯。惨多了。我总是把对方搞得更惨。”

 我尽量把话说得恶毒,话里隐隐嵌着这样一层意思:无论哪一个情敌,要是趁詹尼对我眼不见、心不想的时候偷偷摸到她上去,我非叫他尝老拳不可。詹尼拽住我的衣袖,我们一道向门口走去。

 “晚安,詹尼,”服务台那个姑娘跟她打招呼。“晚安,萨拉-简,”詹尼应了一句。

 我们走到外面,在刚要跨上我那辆MG牌跑车①时,我猛了一口晚间的空气,尽可能装得漫不经心似的问:

 ①这种汽车原是体育比赛用车,最早由英国MomsGeqe。公司制造,故称MG牌汽车。

 “呃,詹…”

 “嗯?”

 “呃——菲尔是谁?”

 她一面坐进汽车,一面若无其事地回答:

 “我爸爸。”

 我才不信这样的鬼话。

 “你管你爸爸叫菲尔?”

 “那是他的名字。你是怎样称呼你爸爸的?”

 詹尼曾经告诉我。她是她父亲抚养长大的,她父亲干的大概是面包师之类的行当,在罗德艾兰州的克兰斯顿。詹尼还很小的时候,母亲就死于车祸。这些都是她在解释为什么她没有驾驶执照时告诉我的。她父亲在其他任何方面都是“一个大好人”(她的原话),可就是迷信得要命,说什么也不让他的独生女儿开车。这一点在詹尼念中学的最后几年确实曾造成不便,因为当时她跟远在普罗维登斯①的一个人学钢琴。不过,那几年她利用乘长途汽车的时间,居然把普鲁斯特②的作品全读完了。

 ①罗德艾兰州首府。

 ②马尔-普鲁斯特(1871-1922),法国小说家,代表作为反映法国贵族沙龙生活、描写主人公潜意识活动的长篇小说《追忆似水年华》,有七卷之多。

 “你是怎样称呼你爸爸的?”她重复了一遍。

 我想得走了神,因而没有听清她的问题。

 “我的什么?”

 “你提到令尊大人的时候使用什么名称?”

 我答以我一直很想使用的那个名称。

 “王八蛋。”

 “当他的面?”詹尼问。

 “我从来没有见过他的真面目。”

 “他戴着面具?”

 “也可以这么说。石头面具。地地道道的石头面具。”

 “你算了吧——他一定自豪得不得了呢。你是哈佛的体育明星嘛。”

 我看了看詹尼,心想:她毕竟不知底细。

 “当年他也是,詹尼。”

 “名气比全艾维联队的边锋还大?”

 詹尼这样欣赏我在运动场上的知名度,我是再高兴也没有了。遗憾的是,把我父亲的情况告诉了她,我自己就势必得相形见绌了。

 “他参加过一九二八年奥运会的单人双桨赛艇比赛。”

 “天哪,”詹尼说“他得了冠军没有?”

 “没有,”我答道。她当时大概也看得出来:我父亲在决赛中只取得第六名,倒反而使我心情舒畅了些。

 接着出现片刻冷场。这下詹尼也许该明白了:身为奥利弗-巴雷特第四,不仅仅意味着必须忍受哈佛园里那座灰色的石头建筑物,另外还意味着一种压力,迫使你非具有一副强健的体魄不可。我是说,前人在体育运动方面的建树,就像一片云笼罩在你——应该说我——的头上。

 “可他究竟干了些什么,你要骂他王八蛋?”詹尼问。

 “强我所难,”我答道。

 “你说什么?”

 “强我所难,”我重复了一遍。

 她的眼睛睁得像碟子那么大。“你的意思是不是指伦什么的?”她问。

 “你们有家丑就别抖给我听了,詹,我自己的就已经够我受了。”

 “那你的意思是指什么,奥利弗?”詹尼问。“他究竟强迫你做什么了?”

 “做‘应该做的事’,”我说。

 “做‘应该做的事’又有什么不应该的?”她大概觉得这种听来似乎自相矛盾的情况怪有趣的,所以继续追问。

 我告诉她,我不喜欢家里人按照巴雷特家的传统来规划我的前程——这一点她其实应当清楚,她明明看到过我不得不在姓名后面添上“第四”二字时的那副抬不起头来的样子。再说,我也不愿意每学期总得拿多少学分账。

 “就是,”詹尼的话明明白白是在挖苦我“怪不得我看你考试得A也不乐意,入选全艾维联明星队也不乐意…”

 “我不乐意的是他对我的要求总是那么高!”单是道出我久积心头(但以前从未说出过口)的感觉,我就已经别扭得要死,何况如今还不得不设法让詹尼了解这一切。“而每当我真的做到了,他偏又摆出一副儿不稀罕的架势。我的意思是说,好像他觉得我理应如此,没有什么好说的。”

 “可他是个大忙人呀。他不是要经营好几家银行之类吗?”

 “天哪,詹尼,你是站在我方还是站在敌方?”

 “难道这是打仗?”她问。

 “一点也不错,”我回答说。

 “真可笑,奥利弗。”

 看来她是真的不接受我的观点。我这才第一次隐约感到我们之间在教养上存在的差异。我是说,在哈佛和拉德克利夫度过的三年半光,基本上已经把我们都制成了那座高等学府的传统产品——目空一切的知识分子,然而,临到要承认我父亲是石头做的这一事实的时候,她偏又坚持某种意大利地中海式的陈腐观念,认为“爸爸个个爱孩子”而且毫无争论的余地。

 我想举个能说明问题的例子,便把对康奈尔比赛后那次无话可谈的可笑谈话搬出来。她听了以后无疑心有所动。但是,也真见鬼,这个例子帮的却是倒忙。

 “他特地赶到伊锡卡去,难道就是为了看一场无聊的冰球比赛?”

 我竭力解释,我父亲做事都是形式上面面俱到,实质上却什么也没有。詹尼却还是口口声声说,他毕竟风尘仆仆远道赶去看了这样一场相对说来并不足道的球赛。

 “喂,詹尼,咱们别提这件事了,好不好?”

 “谢天谢地,一提起你爸爸,你就不自在了,”她答道。“这说明你并不是完人。”

 “哦,这么说,你是完人喽?”

 “才不呢,预科生。倘若我是完人,难道我还会跟你一起出去?”

 于是我们又言归正传,一切如常了。  m.Bwo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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