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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相思成灰(1)
  第二章相思成灰

 参加尚家儿女婚礼的,还有符远志。尽管此前他符某人从来就不认识那两对新郎新娘,与他们的家人也素未谋面,但他还是不急不噪地从头坐到尾。

 在婚礼上,符远志就像混进整齐的雁群中的一只孤鹰,冒冒失失,一头雾水。当然了,凭借他多年来的江湖阅历,再突兀的场合他都可以应付裕如。很快地,他就和同桌几位宾客谈笑风生了。

 符远志聪明地告诉大家,他是尚明月公婆家的老朋友,而同桌的几位都是尚家人的邻居,错位的关系使他们一时无法找到共同话题,只得随兴所致,说些天气风物之类的客套话。符远志自然不会对任何人说出他的真实目的。其实他是冲着诸葛弈雄去的。准确地说,他是诸葛弈雄带去蹭饭的。

 以符远志的经济状况,几百块钱一桌的婚宴实属小菜一碟,叫他蹭饭简直有辱人格,可他得耐心十足地等着,等诸葛弈雄吃好了,抹抹嘴,离了席,上了他的车,他的任务才算完成。

 前一天晚上符远志拨打了诸葛的手机,说是周末约了几个朋友休闲,请诸校长赏光,一起去消遣消遣。地点就在郊外的一处农庄,是他一哥们租下的,四周有菜地有花圃,天冷,梅花开得早,院落里青苔梅香,室内斑竹绿影,非常别致。

 这主意是符远志的堂哥符东江出的,理由是诸葛这种见过了世面的人,一般的歌厅洗脚房不会放在眼里,不如来个反璞归真,就跟大鱼大过后上一盘素炒青菜似的,说不定反倒合了心意。

 符远志的堂哥已经成功地勾兑了与诸葛的关系,承租下了离溪大学小吃城三楼整整一层铺面,不出两年时间,就把坐骑从奥拓换成了帕萨特,原先的租住房也换了高尚社区带花园的三室两厅,就连原配老婆都险些一举淘汰。经堂哥的提携,符远志与诸葛喝过几回酒,有符远志买单的,也有别人买单的,好歹算是跟诸葛有了点头之谊。但以主人的身份约请诸葛,却还是开天辟地头一遭。

 电话拨通了,符远志报上姓名,诸葛语气淡漠得很,竟似想不起来。符远志一急,忙说,诸校长,您忘啦?我是符东江的表弟啊。诸葛这才“哦――”了一声,符远志接着把一篇邀请的话讲出来,就显得有些底气不足。诸葛听了以后,好一会儿才说:

 “明天,是吧?明天我有个安排啊。”想一想,又说“明天得参加俩孩子的婚礼。”

 “参加婚礼?”符远志不失望,心想真是出师不利,随即又想诸葛不是找借口搪他吧。不过紧接着诸葛的一句问话却让他重新振奋起来,诸葛说:

 “小符啊,你家住哪儿?你那周围有没有哪家小店铺卖结婚用的红包?现在这玩意儿还真难寻,我跑了两家超市都没找着。”

 “有,有,有,我们隔壁的小商店就有卖的,”符远志一叠声地应承下来“诸校长,您放心,这点小事儿,我保证完成任务。”

 “唔――”诸葛的口气又恢复到先前不冷不热的状态,让符远志找不着北。

 “今儿太晚了,要不明天我给您送去?”符远志试探地说“诸校长,您看这样好不好,我一早开车过去接您,送您去参加婚礼的酒店?”

 “唔,唔。”诸葛无意识地应着。隔着听筒,符远志听见诸葛那头有电视的声音,大概是一档综艺节目,闹哄哄的。

 “您看我几点过来?”符远志陪着十二万分的小心问道。

 “不必了,我这边有车。”诸葛很快反应过来,一口回绝了他。

 “哦?”符远志又一阵灰心,刚刚萌发出的期翼和惊喜化作一股青烟,飞走了。

 “那就这样吧,小符?”诸葛预备收线了。

 “等等,诸校长,红包是有尺寸的,您大约送多少礼金呢?”符远志追问。其实这是一句废话,红包根本没有尺寸,诸葛不会不知道。可符远志顺利得到了他想要的答案。

 “是两兄妹赶一块儿的,一人两千。”诸葛不假思索地说,然后主动说了酒店的名称,叫符远志上午十一点左右把红包给他送过去。

 撂下电话符远志直奔街对面的超市,顺顺当当买到了两只印刷有“喜结良缘,白头偕老”的红信封。信封标价七钱一只,他扔过去两枚一元的硬币,转身就走,丝毫不理会收银员在后面高声叫他找零。

 握着信封快步走了大半条街,符远志凭着记忆找到了工商银行的自动取款机,取出四千块钱,平平整整地分别放进两只红包里。平取钱存钱都是老婆一手办,他要用钱只管找老婆就行,老婆就是他的自动取款机。但这件事他不打算告诉老婆,没谱的事儿,他不想宣扬。最要命的是,这是一着险棋,败了就会很难看,没哪个男人希望老婆看见自己的窝囊相。他甚至想好了,如果诸葛拒绝了这四千块钱,他就拿去给儿子买台最贵功能最全的英语学习机。

 符远志就这样怀着复杂的心情赶去参加尚明月尚松柏的婚礼,他把自己驾驶的那部捷达车泊在天停车场,看看表,不过十点半,就暂时呆在车里,放了一张CD,心烦意地听着。

 十一点二十分,诸葛的车到了。符远志见过,那是离溪大学配给校领导的普通型桑塔那,八成新。诸葛下了车,司机就把车开走了。符远志正待上去,没想到两对新婚夫和家人眼明手快,团团围拢过来,前呼后拥地簇拥着诸葛进了酒店。符远志不远不近地跟着,像个贼。见诸葛被请进了贵宾休息室,茶水、糖果送了去,主人们相继出来了,他赶紧抓住时机钻了进去。诸葛呆在有空调的屋子里暖暖和和地看电视,见是他,和颜悦地招呼道:

 “来啦,小符?”

 “诸校长,两只够了吧?”符远志取出厚实的红包,假装随意地递了过去。

 “够了够了,只有两对新人啊。”诸葛接过来,也是十分随便地放在面前的茶几上。

 “诸校长,那我就先告辞了,您哪天有空,我再约您去郊外透透气。”符远志见机撤退,生怕诸葛突然翻脸,正颜厉地把钱退给他。

 “既然来了,吃过饭再走嘛,”诸葛面色和蔼地挽留他“你开车了吧?呆会儿还得烦劳你送我一程。”

 “没问题,没问题。”符远志受宠若惊,连声答应。诸葛剥一颗喜糖,扔进嘴里,嘎嘣嘎嘣嚼得脆响。一抬眼看他还站着,便笑眯眯地说,

 “那就这样吧?”

 “是,是,诸校长,我在大厅等着您。”符远志识趣地退出来,在大厅给自己找了个座,学着诸葛,嚼两颗水果糖,轻轻松松地品赏两位新娘子的面容身

 符远志当兵出身,在空军部队服役十几年。老婆是农村人,贤惠、温顺,照顾老小,勤俭持家。他对老婆是满意的,对独生儿子更是爱入骨髓。即使是退役后的头几年,经营卡拉OK赚了不小的一笔钱,并且举家迁往车水马龙灯红酒绿的离溪市,他都没有生过花花肠子,心无旁骛地,要为老婆儿子创建一个富裕优越的家境。

 清心寡的生活并不防碍他对女人的品鉴力,他把女人当作花当作鸟当作画当作山水一般地赏鉴着,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已然成为他的业余嗜好。有时乏了,他会把车停在离溪市最繁华的中心广场,摇下车窗,望着来来往往的时尚女子,欣赏她们或婉约或明快的眉眼、或丰盈或骨感的身形。离溪是一个出美女的地方,离溪女子有着天生的好皮囊,因此离溪美女有一个共同特点便是不饰雕琢,衣裙是最的,妆容却是最清淡的,一派素净面孔,大有清水出芙蓉的韵味。

 但符远志在其中一位新娘身上发现了另一种美态,冶、蛊惑、妖妖娆娆。她化着蓝色调的妆容,闪蓝眼影,粉蓝彩,眼风斜斜,一笑之下,媚态毕。符远志一下子就想到幼年时非常珍稀的一种甜品,酥心糖。尤其这女人仿佛琢磨过妖术魔道,她的身材偏向纤瘦,却故意穿了低领的纱衣,出一大块晶莹雪白的部,若隐若现的沟间晃悠着一朵绛红的珍珠花,效果十分惹火,叫人垂涎滴。

 符远志忍不住悄悄打听,身边的客人告诉他那是尚明月,尚大爷的小女儿。尚明月的手臂上绕着细细的、却是十分扎眼的一圈黑布,定睛细看,另外三个新人手臂上都有。符远志诧异地询问邻座,邻座比他更惊奇:

 “两兄妹戴孝呢!他们的爹还没过头七――你不知道?!”

 “我在上海打工,昨天才回来的。”符远志撒谎。

 “难怪你不知道,我说呢,这天大的事儿――”邻座意味深长地顿住。这是一位六十开外的大爷,乡下人打扮,嗓门奇大,惹得左右都朝这边看过来。符远志不敢搭腔,生怕引起众人注意。他望着四名新人喜漾的脸,暗自纳罕,天下竟有这般没心没肺的儿女,父亲尸骨未寒,一双儿女便欢喜喜吹锣打鼓办起喜事来。

 “尚大爷可光荣啦,英雄啊,”邻座的大爷到底沉不住气,一板一眼地告诉符远志“你不知道吧?尚大爷在离溪大学的小吃城才看了几个月的门,就为了救一个跳楼自杀的学生,把老命给搭上了。”

 “哦?”符远志皱皱眉,八卦新闻他不在意,小吃城三个字倒让他心头一动。

 “离溪大学给封了个先进,又给了好多抚恤金,也值了,算得上喜丧了,”大爷继续说“赶这辰光结婚多好,瞧瞧,来那么多学校领导,多有面子,你说是不是?”符远志只好笑着点点头,心想诸葛堂堂一介大学副校长,难怪会出席这种布衣庶民的婚礼。

 符远志对面坐的一个中年汉子,也是泥土气很重的一张脸,听罢大爷的话,有义务让符远志更加明白似的,抢着给他介绍:

 “看看,中间那桌,左边的胖子,五十多岁的,是离溪大学的诸葛副校长,右边戴眼镜的,是刚调来的石校长,石校长可是在国外喝过洋水儿的,他大学还是在离大读的。”

 “您都认识?”符远志不由得反问。

 “离溪大学的头头脑脑,能有我不认识的?”中年汉子一下子端起架子来,面带矜持地说“我在离溪大学的办公楼守了二十多年的门,我去的时候,诸校长还是幼儿园的厨师呢,那一年,他老婆带人找上门来,把幼儿园做包子那女的打得稀巴烂…”

 “是吗?”符远志很有兴趣。中年汉子自知失言,打岔过去:

 “陈谷子烂芝麻的事儿――这蟹好新鲜,是河蟹吧?”

 符远志不便多问,淡然一笑,仔细打量不远处那桌尊贵宾客。新人端着酒杯过去敬酒了,媚眼如丝的新娘子尚明月,举着盛红酒的杯子,很大方很得体地依次碰杯,琥珀漾不止,直映进她的眼睛里去。轮到诸葛弈雄,符远志发觉他爽快地将一杯白酒一饮而尽,握着新娘戴白缎手套的手,喋喋不休地说个不停。

 “那一位,是宣传处的副处长何仲舒,从前在老教师活动中心工作的,提拔起来没多久,”身旁的中年汉子接着向他卖道“旁边那位是他老婆乔冬蕊,也是当官儿的,那可是离溪大学第一大美女,只可惜冷若冰霜。”

 符远志顺着他的指点看过去,最先看见的不是何仲舒,而是乔冬蕊。根据符远志的经验,那女人已经不年轻了,尽管乍然一看你很可能把她与窈窕少女混为一谈。这样的女人是可怕的,既有花蕾初绽一般的粉润,又有开到荼糜的浓烈,就像经年的醇酒,似淡还稠,一不留神就会让男人醉其中,无法自拔。

 新郎新娘敬的酒,乔冬蕊好整以暇地轻泯一小口。符远志的视线不舍得离开她,这女人非常苗条,非常优雅,大冷的天,居然穿着缎子旗袍,绒绒的大衣搭在椅背上,淡淡倦倦的笑,偶然抬头,扬起轻俏的下巴,连眼角的皱纹也是可爱的――不对,符远志摇摇头,这样的女人绝不是一个小小的宣传处副处长消费得起的。

 堂兄符东江酒后说过一句话,女人好比商品,有的昂贵,有的廉价。乔冬蕊明显是属于最为贵重的那一款,没有豪宅阔邸的帮衬,即使买到手,也无处安放。符远志对这种身价的女人向来保持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的态度,以他的家底,配搭现有的老婆是最安全的,那样的女人会老老实实呆在家,仿佛一具恰如其分的古老衣橱,兢兢业业,恪尽职守,绝对不会自己生了脚走掉。

 与乔冬蕊相比,何仲舒实在太微渺,微渺到可以忽略不计。符远志眯起眼心不在焉地打量了他一下,随即得出结论,乔冬蕊不是一个幸福的女人,这只要看看她脸上厌倦的神情就可以知道。

 酒宴进行到一半,符远志看到服务员给诸葛送了米饭,符远志也忙叫了一碗,就着小菜匆匆咽下去。刚扒拉完,那边诸葛就起身了,向同桌作揖告退。符远志扔了碗,抢在前面奔了出去,找到自己的捷达,发动引擎,预热车身。诸葛一面,他就锨了锨喇叭,诸葛径直走了过来,一言不发地开门上车,一切就好象一场颇有默契的阴谋。跟诸葛的情,在短短十来个小时里就有了如此突飞猛进的质变,符远志不有了几分稳胜券的得意。

 诸葛客气地说,小符,我到汽车南站去一趟。说完他递一片酒店专用的口香糖给符远志,自己也嚼了一片,然后就闭眼假寐。符远志不敢有丝毫怠慢,使出浑身解数,把车开得又快又稳。除了三个红灯,一路顺畅,二十分钟以后他就把车开到了位于离溪市郊的汽车南站。

 离溪市有东、南、西三个长途车站,南站是重要的交通枢纽之一,通往周边一些小县城的班车都在此地汇聚。由于候车的人大多是南来北往的民工,使得周边的治安环境显得恶劣。城里人对这个车站敬而远之,宁可绕道而行之。

 车一停稳,诸葛就醒了“噗――”一声把嚼过的口香糖吐出车窗外。符远志简直怀疑他是有意装睡,省得路上与自己交谈。

 “我就在这儿接几个朋友,小符,你赶紧回家吧,辛苦你啦。”诸葛面色和气地说。诸葛有一张暧昧的脸,胖,但轮廓坚硬,笑的时候线条柔和,像弥勒佛,不笑的时候却像一只凶狠的雄狮,眉毛上扬,嘴角下挂,眼神咄咄人。

 “没关系,没关系,我等着您,呆会儿您和朋友上哪儿,我负责接送,反正我也没什么事儿。”符远志赶紧表态。没想到这一回他会错了意,诸葛推门下车,不耐烦地朝他挥挥手,

 “不麻烦你,我们哪儿也不去,就约在附近的茶楼喝茶――你别下来了,这儿不能停车的,赶快回去吧。”

 诸葛绕到车头,盯着他倒车。符远志不得不乖乖掉了头,驶出车站。从倒后镜里他看到诸葛四周张望了一阵,在报摊上买了一份报纸,朝候车大厅走去。

 符远志就在这一瞬间做出了一个孩子气的决定,他把车停在一条小街的转角处,熄了火,自个儿悄悄溜回了车站,借着穿梭来往的长途班车的掩护,潜伏到了候车大厅旁边的小卖部里。他买了一包香烟,向老板借了个火,点燃一支。很快他就发觉那是一包味道呛鼻的假烟,但他没有声张,因为从这个角度可以清晰地看见候车大厅里的动静。

 诸葛排在售票窗口前长长的队伍中间,一点一点朝前挪移,轮到他了,买了车票,把找补的零钞往衣兜胡乱一,而后就找了个座位坐下来,翻看手里的报纸。

 大约过了七八分钟,一位戴着卡通造型冬帽的年轻女子蹑手蹑脚走到他身后,忽然蒙住他的眼睛。诸葛扔了报纸,掰开她的手,一个趔趄就把她重重拉进怀里,在她脸上狠狠亲了一口。两人并没有多作逗留,携手经过剪票口,登上了一部开往偏僻县城的长途客车。

 符远志回到车里,怔忡了好一会儿。他发动汽车,驶回市区,在第一个路口就遇到了红灯,他一脚猛踩住刹车,掌着方向盘,回想那身姿纤细的小姑娘被诸葛拽进肥硕的怀抱里的情形,脊背似有成千上万只蚂蚁爬过,又又痛又恶心。他忍不住骂了句话:我

 尽管四千块钱无比顺利地出了手,符远志还是给儿子买了台新款学习机。一进门他就大声叫儿子,他老婆正洗头,堆砌着一头蓬松洁白的泡沫,水淋淋地跑出来,对他说,儿子一早就去了学校。

 “周末还去学校,这老师也够蛋的!”

 他撂下学习机,头也不回地转身下楼,开了车去学校接儿子。儿子符信是他的命子,跟大部分年届不惑的男人一样,他把几乎所有的感情都寄托在了孩子身上。他清醒地意识到,到了他这样的年纪,生命的面目已经完全呈现,不会有奇迹发生了。但儿子不同,儿子还小,是层层叠叠的竹笋皮剥净了,剩下的最清新最幼的那一截笋心儿。十来岁的孩子,凡事都有可能,凡事都值得憧憬,梦想会在任何一个清晨降临。

 为此他花了几万块钱把儿子送进了本市最有名气的小学,离溪市第三小学。符远志本人读书不多,可他崇敬知识。对于学问二字,他差不多抱持了一种迷信的态度,虔诚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学校开办的兴趣小组,他都给儿子报名,就连有些老师为了赚外快,私下举办的复习班,他也一律乖乖送上钱去。儿子读到六年级了,个头蹿得快,就是瘦棱棱的,不长,并且不爱跟父母说话,回到家沉默得像个哑巴。可是没关系,儿子的学习是争气的,永远在前三名的圈子里转悠。符远志逢人就夸耀,我儿子的成绩,不是状元就是榜眼,再次也是个探花,怎么着,也离不了这几出。  m.bWO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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