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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的手洗臭袜子
  伸出十指,纤纤如玉。这是我的骄傲。女人总有一两样可以骄傲的地方,而我的骄傲就在我这双玉手上。

 这双手,她具有美女的全部优点:皮肤光滑透明,骨骼小而柔软。小巧玲球的十个指尖,不染则光,形状美丽的指甲下边,透出淡淡的、健康的粉红色来。

 丈夫总是长久地握着我的手说:“长这样一双手的女人,就该什么也不干。”

 我把手从他滚烫的手心里出来,告诉他这双手真应干点什么。实际上,手也是我唯一“讨”饭吃的家伙,我是靠写字赚钱过日子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谋生手段,每个年轻人都有无数种选择。重要的不是看哪种方式挣钱最多,而是看哪种方式对自己来说最快乐。

 对我来说,写字最快乐。

 我写那种大悲大喜的爱情小说,写小人物命运,写生生死死恩恩怨怨。我早就觉得我活过几辈子了。我喜欢这种夸张而浪漫的生活。

 当然我也不是总活在梦幻里的。每天要做的事很多,我是个快乐的、手脚不停的小妇人,我要收拾我的小窝,还要给“亲爱的”洗袜子——他的袜子别提多臭了!

 如果你嫁给一个仪表堂堂的男人,他又恰好喜欢诗作赋,那么算你走运了,大不了每天受受怕神折磨”但是如果你嫁给了一位“运动健将”谢天谢地,除了那身肌好看点以外,下球鞋那一刹那你可要住点儿。

 王林虽是不够“健将级”但也是有点时间就泡在蓝球场上的一员“名将”每天打完球回来,把鞋袜一,光着脚到冲拖把的水龙头上一冲,就算完事了。接下来,就是我捏起鼻子去拎那双臭不可闻的运动袜的一角。指如兰花,命如黄连。

 我洗袜子像我写作一样,特别注重细节。每一道拐弯、每一个斑点,我都要细细地琢磨、细细地。王林总是叼着香烟坐在明亮的有大钢琴大音响的大客厅里冲着水迹斑斑的洗漱间喊:“喂,我说你绣花呢?一双袜子,大概洗洗就差不多了!”后来,我就总是在他看不见的时候洗袜子了。我做事最怕别人催我。

 刚结婚的时候,王林总是把他那几双运动袜东掖西藏,攒着十双八双的一块地洗。精致美丽的新房里就常常飘出一种莫名其妙的怪味来,让人忍无可忍。我在案板上剁排骨的同时大声哈喝:“这儿可不是男生宿舍,那位男同志请自觉点!”

 “男同志”正在看足球赛,好不情愿地站起来说:“罗嗦!”

 他把五双袜子在一分钟之内就全部洗完了,沥沥拉拉拖了一地的水,还泛着肥皂沫呢就晾在铁丝上了。转眼功夫又回到电视机前,人像被施了“定身术”一般,再说什么一概听不见了。

 有天晚上,我们在地铁站等车。王林忽然给我讲起他姥姥的故事来。他说小时候,他峨妞总在每天清晨给他准备好一双干的鞋袜。“那时天天打球,脚可臭了!”王林像个调皮的大男孩那样笑着说“那时都没想过干净的袜子是怎么来的。”

 “自从我姥姥死了以后,就再也没人给我洗袜子了…”

 幸福的男人身边总是有女人围绕着,老的去了,来了新的。我成了一名“志愿洗袜子者”我写不写文章对丈夫来说并不重要,就是我一个字不写他也照样有能力养活我。而我洗不洗袜子对他来说却至关重要。他每天把袜子下来放在鞋架上,第二天一早就会自动到阳台上去摘,像从树上摘果子一样自然,从来不问果子从哪儿来。我喜欢夫之间这种默契,一切感激和客套都显得多余。

 擦干净占肥皂沫的手,我拿起了笔。我用最普通的蓝黑墨水写作,字迹写得认真又清晰,让人一看就知道写字的女人有一双漂亮的手。拥有漂亮手的女人也许常常会有奇遇,北京又是个精彩的男人和精彩女人很容易撞出火花来的地方。老朋友长久不见,竟开通到大问一声“你离了吗”像问“你吃了吗”一样自然。我总是说还没呐,还没呐,他的袜子我还没洗完呢!

 有理论指导道:“下个男人会更好”我还是把这“高伦”用在我的写作上吧,但愿我下一篇文章会更好。我想认认真真地做一回人,而不是风花雪月地混上一回。

 痴心时去爱一个人,痴心地去爱文学,我想做的,只是这两件事情。每天晚上,洗完了袜子写完了文章,伸出十指想一想,我总算对得起这双漂亮的手了。  m.bWo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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