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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雨欲来猪满楼
  当然,也有些旅馆、驿站、客栈是有管理的,优良一些的。

 但好一些不代表就满意。温六迟住过些客店,总算有草纸、肥皂了,但一口喝送上来的茶,才发现嘴都是酸的。打开壶盖一看,还没看到茶叶尸,已见浮了厚厚一层的小虫尸。

 就算茶叶是新的,水也不够开;有家茶叶好、水也够沸,但茶杯里的白瓷黏上一圈又一圈的污渍,磨烂指甲刮也刮不去。

 茶水都好了些的,也知客人怕蚊子叮,还挂了蚊帐。到了入夜,以为有场好觉可睡了,谁知一跳上去,板塌了,老公跟女儿还有孩子都跌了个半死不活的;这才把蚊帐一放,谁知天罗地网,连同三百一十二年前的灰尘,一齐罩落在自己一家子的身上,那时始知什么叫做: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说起不漏,温六迟还遇过有面相貌堂堂的蚊帐,像喜帐一样,红堂堂的,又新又稳固,一放落下来,却见破了股连大的一个,到了适当时机(譬如帐内人困着了之际),蚊子都从那儿大军杀到,你翻身坐起,堵血战,真是寸土必争,一步不让——那蚊帐经历人世沧桑二三十年下来,红彤彤的都终变作灰孱孱的了,偏就是这破没修好,让每一夜每一每一代的客人持续人蚊大战。

 这漏还不是要害,要害的是瓦顶漏水,遇上夜雨(更不必说是连夜雨了),张嘴睡的客人喝了一口天降甘霖,不张嘴的客人却几乎给溺毙——原来一夜无话却有雨,房里水涨高:淹水了。

 这还不打紧,同样是“漏顶”同是个张嘴困着了的客人,第二天起来,还装了一口:当然不是他自己的,他自知程不致如此劲急,而是楼上房客有位童子还是痰盂破了个,他是承先启后、久旱逢甘霖的一位而已。

 就算是京城豪栈,也不见得就完美无缺。

 像温六迟那么迟睡迟起的客人,他睡的时候已开始听见楼下叫卖、喧嚣、一场觉连场梦里尽是市肆里的臭话话连篇,连某婶买那块布三尺三老板说三尺六阿婶说三尺四多过三尺四就不买老板说三尺五啦三尺五就可以卖…全入了梦也入了脑更入了神,你叫他第二天怎能做事、算账、头脑清清醒醒?

 睡的时候,甚至连楼上的屎味、楼下的烧包味和街上的人味都嗅得一清二楚,甚至店老板有理没理,已找人晨早拍门,看隔壁工匠修瓦装棂的,砰砰砰,教他怎睡得安稳?一觉睡来当真是千军万马,血横飞,整个世界如一场大梦,醒来可不知人生几度秋凉,还是十分悲凉了。

 温六迟还有个红粉知,叫做陈张八妹,曾跟他投宿住店,因有洁癖,睡下去,便发现了枕头有血渍(不知是牙血还是吐血),被褥中下部位也有褐迹(不知是经血还是处女血),席上沾一块块、一粒粒,既似是耳垢又像是老泥(人体身上的皮层落之物)的东西,抹扫之时,才发现竟是会动的!

 于是她睡不下,只好夤夜起来打扫抹拭,务要干净才睡,结果:她收拾好铺便抹桌子,揩好台子去擦窗子,拭好窗子就去洗单,洗完褥之后天已大亮了。

 她没睡过觉。

 只为那家客栈做了一夜苦工。

 第二天她可学乖了,也听了温六迟的劝解:这是别人的房子,你洗洗来作甚?今天干净了,明儿却还得是要脏的。

 她决定这回连窗帘子破了也不管,躺下去就不再动手动脚了,但脚踝上却叮了一条虫。

 给虫咬总不能袖手不理吧?何况的货真价实是她珍贵的血,原来肥肥白白像条屎蛆,了就像充了血,就像男人的那话儿。

 所以她再困也只好打起精神,挑灯夜战,掀被敲板,果然发现这蛆虫是有队伍的,一直追索到墙边,竟然还发现了除了虫道之外,还有一条蚁路,从墙这边一路通到隔壁房去,于是,陈张八妹又只好到处“打点”(半夜要找到这些杀虫粉/水/药的,还真不容易),翻墙撬砖的,好不容易才断了蛇虫鼠蚁的来路(她进步了,这回不管它们的去路了),扯下蚊帐,总算没破没烂,以为可睡上鸣后大约一个时辰的好觉,却猛一眼,瞥见蚊帐的纱网中只见破窗帘里有一对眼正在偷窥!

 她顿时尖叫起来。

 ——虽然那双眼睛的主子到底是人是谁,到底在尖叫发出的刹那便已消失、不见了,无从追究,但陈张八妹从此以后,是怕了客栈这两个字。

 可是温六迟却不然。

 他是个旅人。

 子。

 尽管他是个“超龄”或是“高龄”的子,但子毕竟是子,他仍喜欢客栈、旅驿、酒店(有些“酒店”倒不定卖酒,但可以让人住店)——尽管名儿或有不同,可全是一个意思:

 让旅人有个落脚的地方。

 温六迟认为这里边就有了意境,且意境很美。

 可惜这些客栈旅店气氛却多不如何的美,纵有美处也教不善经营的人一手破坏无遗了。

 小旅馆是毋庸置疑了:那是个用来考验人是不是能回归到野兽、洪荒时期生活的地方。

 比较中级、优秀的客店也不必有期望:只要能当客人是人,那已经是慈悲为怀的了。要当是客,除非有大把的银票——自然还得小心到入夜后没个蒙面匪给你喝蒙汗药吹香一刀把你砍个人头落地才行。

 就算是驰名远近的客栈,装潢华贵,气派非凡,却也不必一厢情愿地以为它客似云来就受到热情接待。有的著名客栈,却地处偏远,也就是说,它之所以名闻遐迩,是因为在该处只有它最好(或只有它一间)。

 温六迟就住过在草原上的一家“名店”有次风雨前夕,风没来就来了一屋于的飞蛾,温六迟几不能呼吸,差一点就给飞蛾呛死了。另一次是在沙原上遇暴风雨,风雨末至,这回几乎呛死他的不是蛾,也不是蚊子,而是大粒大粒像蚕豆一般的砂子。

 他也有次夜宿于大原上享誉已久的客店里,又走遇上风雨加,这回没虱子、飞蛾或砂子,而是店子都了:猪。原来这家名客栈同时也在附近养了不少猪,怕猪受不了雨打风吹,故在山雨即临时将大猪小猪,全赶入店里,避风躲雨。

 这回猪可好了,人呢?

 就算大地方的名客栈又如何?它的气派只气派给它自己的气派看,也就是说,它的样子和规模唬人、吓人,但唬的是客人,吓的是客人的钱囊。

 它并不是为客人服务的。

 它规模大,并不代表服务好,反而是用以作为瞧不起客人的条件。

 要在山野小客店,瞧不起你的只是小伙计。一般较好的客栈,瞧不起你的却是店老板。但在这种豪华、高贵的大客栈里,瞧不起你、看不起你的却是店老板、小伙计乃至同住店的其他住客!

 没办法,一只狗跟一只猫在一起,猫得要让那狗。一只狗跟另一只狗在一道,至多大家互瞧不顺眼。但一只狗落入一群高贵、好种的狗群中,这只狗还不如那些好狗的身上的一块癞痢。可是不管怎么说,温六迟总是爱客栈。

 他认为客栈是予游子驻足之地,让人有个暂时的归宿。每家客栈都是一个天天变化、奇情、有趣的大家庭,每间房的每一天晚上,都有它的故事、主角和遇。

 他喜欢客栈。

 所以他开客栈。

 他的客栈有特色:收费不贵,丰俭由人,一天到晚,从夜入昼,全提供食品、炊事、茶水、服侍,且还在每间房提用墨砚、刻章、信封、用笺,客栈还有邮驿、保镖、巡城、甚至贵重物品代为保存之服务,更令温六迟多年旅次生活所感悟出来切需的提供:冷温热水全提供,必要时,还可在隔壁同属温六迟经营的“红新筑”里挑个如花似玉的去暖被暖枕暖身子。

 他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

 他自己不兴做这个,他可不认为其他的来客(且八成以上都是男子,而这些人中六成以上都是独身汉子)也不兴这个。他连每天沏茶的都讲究。

 他甚至连来客的家眷都特别请人看顾:所以在这东南名城里,没有小偷鼠摸能入这“认真栈”抢劫偷窃,甚至连稚童子儿也不会遭人拐走、失。

 是以信誉佳。

 他这么一个人,在这儿开了一家客栈,似乎是不值得大书特书的事。

 可是,无巧还真未必不成书——因为信实写来,生活就是一本本精彩的书——但没有了温六迟这个人和这家客栈,往后的还真不成书了。

 因为他虽然折腾了大半生,是挣了些银子,但不致富有到可以独营这偌大一间客店。

 这“认真栈”是有人合资的。.

 与他合作经营或付钱投资的,当然都是他的朋友。

 好友。

 前文提过他的两位好友:姓温的叔父和姓戚的挚友,自然都在其中。

 而就在这一,王小石等一行十人,正好去投店。

 投了这家店。  m.bWO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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