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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不幸就是幸运不再招手。

 对追命而言“幸运”这两个字,在他少年的时候一直都是“缘悭一见”以致他后每一次终于能够“有幸”时,他几乎都要说一声“久违”了。

 其实几乎是根本“素未谋面”何来久违?一个人一直都是不幸的,万一幸运起来,还真的不敢相信那是幸运,或者,那遇上幸运的竟会是自己呢!

 追命的不幸,相当离谱,十分煽情。

 三岁(也就是他父亲“终于”发现他的孩子一直都患了内伤)那年,他父亲在一次大醉后便把酒杯都到肚子里去,哽死了。

 也许他一出世就怀着世间七种“苦楚”之故吧?上天也要他一再品尝人世间种种苦的回应:五岁那年,他母亲在街市杀一条鱼的时候,手指头给鱼咬了一口,她没理会,两后便毒发身殁。

 一下子,追命就成了无父无母的孤儿。

 所以他眼色很苍桑。

 神情更落拓。

 ──这在一个稚童身上是难以得见的。

 因而追命认为自己一早就“老”过去了,所以“我再也不会老了”;他在后曾对他师兄弟很自豪的说“有些人,一上来就样子风霜不年轻,但到了人人都风霜老的时候,他仍是那个样子,所以反而是他不老,轮也该轮到他最年轻了。”

 他自得其乐也得意洋洋的下结论:“所以,我最耐得住老,我最年轻。”

 崔大妈梁初心死的时候,追命才五岁,按照道理,只怕连求生都有问题;但却因为当时崔老爹已得知这孩子身患“奇疾”便把他送去了自己的一位好友求医。

 说起这位“好友”却不是谁,而是“老字号”温家中“活字号”的“三缸公子”温约红!

 温约红一向喜欢救人。

 他也喜欢帮助人。

 “崔内伤”之所以会变成“崔略商”就是这位肚文墨的温公子教他会写自己的名字,当然也顺次教他读圣贤书。

 他一见崔“内伤”就投了缘,这也许是追命平生第一个“幸运”但也是另一种“不幸”

 因为温约红的确善于“医人”但研的是“解毒”他用“解毒”的心法和手法来治追命的内伤,的确大费周章;不过,凭着他过人的解毒之法,居然也妙手回,花了四年时间,把追命的内伤用“以毒攻毒”的方法给治好了。

 不过,由于各种古古怪怪、奇珍异草煎成熬成的解毒药物,全灌进小小追命的肚子里,是以,他的胃也起了一种奇怪作用。

 ──跟他这位“救命恩人”温约红一样的“嗜好”

 那就是:

 喝酒!

 无酒不

 也许是“近墨者黑,近朱者赤”之故,也许是追命所服下的大量解毒药物非要以酒来克制之故,也许是温约红自己好酒所以故意使追命也染上酒瘾之故,或许是追命的老爸遗传之故…总之不管什么原故,这一辈子,酒就跟定了追命。

 追命的命和酒就结而为一,分不开了。

 ──所以他饭可以不吃,但酒不能不喝。

 久不喝酒,胃就会难受。

 那也是好事,温约红正好有个小酒伴,师徒两人时常互斟对饮。

 长期服食这些药物的另一种特别情况是:追命一天一天的长大,不知怎的,下身特别轻,上身却不大着力,所以他练腿功总容易上手,习拳掌却要大费劲儿。

 直到后来“老字号”的主掌人把“三缸公子”温约红调回”老字号”分舵,温约红知道此行有险,当然不允追命跟随,于是师徒二人,就此分了手,而且一别便成永诀。

 尽管是这样,除了能豪饮和腿灵光之外,温约红还是有一种“特”影响了追命。

 ──那就是多情!

 温约红是个成情多的人!

 他用情真,深,但却不大专!

 ──这种人摆明了当会常常恋爱,而且也时时失恋的好样板!

 温约红一向不拘俗礼,跟追命把酒谈心,也不管对方尚未成人,照样说他那些遇、邂逅、倾慕史,早的追命,开始听得津津有味,但听多了,说多了,对方知道自己说的是陈腔,他也知道自己听的是滥调──但无论怎么说,陈腔和滥调,有时也确实好听,百听不厌,而且为了使多情的人不寂寞,追命也绝对愿意静聆细听下去。

 可是几年来都听了下来,对他来说,耳濡目染,影响非凡。

 ──这情可比嗜饮还“害死”追命了。

 追命十一岁就开始他的“恋爱”

 他拜别师父,回到味螺小城,想找回他那一早就不知所踪的四位兄长两位姊姊,但哥哥姊姊没找到,却一眼就望到一个在村口打水的女子。

 她长发有点,眼色也有点,可是就美在那一点;她的温柔得不可思议,但所蕴含绝大的力足以把他只知道有她而忘了自己;她颊上有两朵酒涡,深深深深的,像那一口井,井里的影,影里的他自己。

 他看到她之后,几乎是呻了一声。这就开始了他第一次的追踪。

 他跟踪那汲水的女子,原来是“味螺镇”雷镇长的婢女。

 ──他整个小痞子的样子,根本不能接近她。

 可是,见了她之后,他再也分不清别的女子是女子了。他只知道自己是个男子。

 他对她念念不忘,价守在镇长大宅后,等她出来买菜、汲水、陪小姐和夫人上街子。

 最令他蒙羞的一次,是家丁、护院们以为他要扰轿子里的人,所以狠狠的出手把他揍了一顿。

 还是那小姐在轿里看他傻不楞登的样儿,噗嗤一笑,这才叫家丁停了手,放了他。

 但他还是不死心。

 他要娶那女子!

 从此,他所作所为,莫不是为了进入镇长家,接近这位叫“小透”的女子。

 譬如他赌博,就是为了赢一点钱,来买好一些的衣服,穿在身上,来吸引她的注意。最好能赢多一点的钱,来早为她赎身,请媒婆说亲去。

 例如他上午上山打猎,下午砍柴,晚上替人推磨子,比一头牛加一匹马加一只狗都勤奋多了,为的是多攒几个钱,希望后能有足够的钱来明媒正娶。他做得像一头驴的模样。

 又如他常常出没在镇长雷门的家附近,千方百计接近雷家二子雷动,为的是要挣在雷府当长丁、伙计、小厮,吃亏一点、多干些活儿也决不在乎。

 ──三年来,他所作的一切一切,都是为了小透,要多见小透一眼,看小透一面。

 结果,他真的挤入雷家当杂役了。

 雷家十分薄待他,任意使唤,当他连狗都不如;他都忍下来,为了还可以见到小透。小透当然都不知道这些。

 有时候,一天能见小透几次;有时候,三五天见不着一面。追命和小透在雷家各有隶属,平常根本不可能凑在一道。

 追命就是爱着她。

 她那么笑靥如花。

 追命就爱看她。

 她笑得像化开的

 追命爱看她。

 她的笑比酒还带醉意。

 追命爱她。

 有次追命居然有机会和她说话。那天雷家在翻修羊棚,长工们在棚上棚下呼啦呼嗬的吆喊,有人在厨房前打铁,叮当的响;天色已近暮了,偏有雄在炊烟远处,有一声没有一声松垮垮的啼叫着。而上房雷家的少,在拉嗓子唱着清腔调儿,听说她原本就是戏子出身。

 小透端蓬子茶给二少爷雷动。见着他,这回说了几句话。

 “你很会喝酒是不?”

 她是个玲珑剔透的女子,心窍儿像她名字一般的透。她知道这傻乎乎的长腿小子常愣头愣脑的张望她。她知道他,他跟那些家丁长工是不一样的。

 “啊。”

 “不要多喝,钱要留起来。”

 “哦。”

 “在外面多攥些子儿,这里工夫多,没赚头。”

 “噢。”

 “你上次不是在婶子小巷挨揍了吗?为什么要进来这儿干活呢?不像我,我命苦,娘把我卖进来,没办法…”

 “呃?”

 “你叫什么名字呢?”

 “我…我…我…”“我”了老半天之后,十三岁的追命终于挣红了脸,比盘古初开破天荒还艰辛的说:“我姓崔──”

 话未说完,上房已在叫:“小透,你躲懒哩!茶都冷了,还不快送上去,二少爷候着呢!你尽嗑嗒什么?”

 小透匆匆而去,临行还向她嫣然一笑。

 他脑袋里轰然一声,炸开每颗都比轻功还疾的星星。

 他那次千望万盼的“接近”就此结束,他们的谈话仅止于他的“啊”、“哦”、“噢”、“呃”

 十天后,雷家传出喜讯。

 ──雷家二少爷雷动纳小透为妾。

 未娶,先娶妾。

 ──小透是婢女,当然入不得正房。

 追命在喝了酒之后,几乎忍不住要拼命去“救”小透出来。

 不过,小透似乎很幸福。

 ──一个小丫鬟能嫁给二少爷,就算是当妾侍,那仿佛便是件几生修来、一步登天的事。

 (凭什么,别人不嫁二少爷,要嫁给自己这个小痞三?)

 追命痛苦地喝酒。

 伤心的醉。

 从此以后,他听到打铁声、搭棚吆喝,尤其是暮晚时的啼,他就会伤感起来。

 听到那咿咿胡胡的唱腔,像北地里着的风,追命也会想起他第一个“追”的女子:

 她的笑靥

 她的眼

 她的脸

 直至多年之后,追命偶然省悟:他妈妈是给人毒死的。

 他又开始“追”了:

 他“追”查案件。

 ──杀他父母的疑案!

 不过,对于小透和他在雷家的这一段情愫,还未了结;七年之后,追命又回到小镇,得悉雷家二少爷已近娶了七个妾侍,而小透听说是因为受尽凌,因而悬梁自尽。

 他那时候,已当成了霹雳县的捕快,正要着手调查“味螺镇”雷家的一宗案子。

 他常去小透坟上拜祭。事实上,小透那孤伶的墓坯前,也只有他常来伫立。

 他常默立良久,并在墓边的小树上,刻下了几个字:

 “得之,我幸;

 失之,我命;

 如此──”

 下面没再镌刻下去,不知是为了什么?也许是因为心烦,也许是因为已经酒醉,也许是太伤心,镂刻不下去了。

 大家都以为下面该是“而已”两个字吧。  m.BWo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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