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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作者的危险航程——他到达新荷兰[新荷兰是澳大利亚的旧称。],打算在那儿定居——被当地人用箭伤——被葡萄牙人捉住,强行带到他们的船上——船长对他的热情招待——作者回到英国。 一七一四(也许是一七一五)年二月十五上午九点,我开始了这一次险恶的航行。风很顺,不过开始我只是用桨在那里划,但考虑到这样划下去人很快会疲劳的,而风向也可能会改变,我就大胆地扯起了小帆。就这样,在海的帮助下,我以每小时一里格半的速度前进着(这是我尽可能的估计)。我的主人和它的朋友一直站在岸上,差不多无法看到我时才离开。我还不时听到那匹栗小马在喊(它一直是爱我的):“赫奴伊·伊拉·奴哈·玛加赫·野胡。”(“多保重,温顺的野胡!”)
 我本来打算,只要有可能,就找那么一座无人居住的小岛,依靠自己的劳动,也足可以为自己提供一切生活的必备品,我想那比在欧洲最文雅的宫廷里作首相大臣还要幸福。我一想到要回到那个社会中去受“野胡”们的统治,就万分害怕。因为如果能像我希望的那样过上隐居的生活,我至少可以自由自在地思想,可以愉快地思考那些无与伦比的“慧骃”的各种美德,不可能再堕入我同类的罪恶和腐化中去。
 读者可能还记得,我前面曾叙述过我的那些水手怎样谋反我,把我囚在船舱里,一连几个星期不知我们走的是什么航线,后来又把我押上舢板强迫我登陆;不知是真是假,水手们还赌咒发誓地说他们也不知道我们是在世界的哪个部分。不过当时根据我听到他们说的一些话,猜想他们是在往东南方向行驶,打算航行到马达加斯加去。所以我相信,我们当时是在好望角以东大约十度的地方,也就是在南纬四十五度左右一带。虽然这不过是一种推测,但我还是决定向东行驶,希望能到达新荷兰的西南岸,也许在新荷兰的西面可以找到我所期望的某个无人小岛。这时风向正西,到晚上六点钟,我估计我至少已向东行驶了十八里格。这时我看到约半里格外有一座小岛,一会儿工夫我就到了那里。这岛只是一整块岩石,仅有一个由暴风雨侵袭、冲刷而成的小港湾。我把小船停在港内,爬上一处岩石,从那里我清楚看到东面由南向北延伸着一片陆地。我在小船里躺了一整夜,第二天一早继续行驶。七个小时之后我到达了新荷兰的西南角。这就证实了我长期以来一贯的一个看法:地图和海图把这个国家的位置错了,图上的方位至少比该国的实际位置向东移了三度。我想我许多年前就跟我的好友赫尔曼·莫尔先生[十八世纪著名地图绘制者。]谈过,并且还向他提出了我的理由,可是他还是相信别的作家的意见。
 我在登陆的那个地方没有发现什么居民,可是由于没有武器,不敢深入内陆。我在海滩上找到了一些蚌蛤,因为怕被当地人发现,不敢生火,只好生吃了下去。为了节省自己的食品,我一连三天就都吃些牡蛎和海(虫戚)。非常幸运,我还找到了一溪极好的淡水,使我大为宽慰。
 到了第四天,我往境内走远了一点,就发现在离我不到五百码的一个高地上有二三十个土人。他们都赤条条一丝不挂,男女老少全都围着一堆火,因为我看到有烟。其中一人发现了我,马上告诉了其余的人。有五个人向我走了过来,剩下的女人和小孩还围在火堆边。我拼命向海边跑去,跳上船,划了开去。这些野人见我逃跑,就追了上来;我还没有划出去多远,他们就放了一枝箭,深深地中了我的左膝盖(我要带着这个伤疤进坟墓了)。我怕那是一支毒箭,把船划出他们程以外后(那天风平静),就赶紧设法用嘴伤口,并尽量把它包扎好。
 这时我不知所措,我不敢回到我原先登陆的那地方去。只好划桨向北驶去。风虽然很小,可是从西北方朝我面吹来。我正在四下里寻找一个安全的登陆地点,忽然发现正北以东有一艘正在行驶的帆船,并且越来越清楚。我有点犹豫了,要不要等一等他们呢?可是我对“野胡”一族的憎厌终于还是占了上风,就掉转船头,又是张帆又是划桨向南驶去,重新回到了早上出发的那个港湾,因为我宁可把自己的命送给那些野蛮人,也不愿意和欧洲的“野胡”们在一起生活。我把小船紧靠在海岸边,自己则躲到那条小溪旁的一块石头后面;我前面已经说过,那小溪的水是非常好的。
 那船驶到离小溪已不到半里格了,它放下一条长舢板带着容器前来取淡水(这地方的水看来很出名)。不过我是到这长舢板快近海滩的时候才发现它的,已经来不及躲避了。水手们一上岸就看到了我的小船,他们仔仔细细检查过后,很容易就猜想到船主.人就在附近。四个全副武装的水手将每一处岩和可以藏身的都搜遍,终于在那块石头后面发现我脸朝下在那儿趴着。他们盯着我那怪异而的衣服出奇地看了一会儿;我穿着皮外衣。木底鞋、皮袜,从我的衣着他们判断我不是当地土人,因为当地人都是赤身体不穿衣服的。其中的一个水手说着葡萄牙话叫我起来,并问我是什么人。葡萄牙语我是很了解的,所以我就站起来,说我是一只可怜的“野胡”被“慧骃”放逐了,希望他们能把我放过去。他们听到我用他们的母语回话非常惊奇,从我的面貌看,肯定是个欧洲人,可他们不明白我说的“野胡”和“慧骃”究竟是什么意思。同时,我说起话来怪腔怪调,就像马嘶一样,他们听了不大笑起来。我又害怕又厌恶,一直在那儿发抖。我再次请他们放我走,一面就慢慢地向我的小船走去。但他们把我抓住了,问我是哪一国人,从哪儿来,还问了许多别的问题。我告诉他们我出生在英国,大约五年前离开祖国了,那时他们国家和我的祖国是和睦相处的。我对他们没有敌意,所以希望他们也不要把我当敌人看待。我只是一只可怜的“野胡”想寻找一处偏僻的地方度过自己不幸的一生。
 当他们开始说话的时候,我觉得我从来都没有听过或者见到过这么违反自然的事情,因为在我看来这就像英国的一条狗、一头母牛或者“慧骃”国的“野胡”会说话那样令人奇怪。那些诚实的葡萄牙人对我的奇异装束和说话时的怪腔怪调同样也感到很吃惊,不过腔调虽怪,但他们还是能听懂的。他们以十分仁慈友好地同我说话,说他们船长会愿意把我免费带到里斯本的,从那儿我就可以回自己的祖国去了。他们先派两名水手先回大船去,把他们发现的情况报告船长,再请他下命令;同时他们还要用暴力把我绑起来,除非我赌咒决不逃跑。我想我最好还是依了他们的要求吧。他们都十分好奇,想听听我的故事,可我几乎没有足他们的愿望,于是他们全都猜想,以为是我的不幸遭遇损害了我的理性。两小时之后,装载淡水回去的小船带着船长的命令又回来了,命令说要把我带到大船上去。我双膝跪地,哀求他们给我自由,可一切全是白搭;水手们用绳索将我绑好,扔进了舢板,我被带到了大船上,接着就被押进了船长室。
 船长的名字叫彼得罗·德·孟德斯,为人豪、有礼。他请我介绍一下自己的情况,又问我想吃点什么、喝点什么。“他说我将受到与他一样的待遇,还说了很多别的客气话,叫我好生奇怪:一只“野胡”怎么会这样有礼貌的呢?尽管如此,我还是闭口不言,闷闷不乐。闻到他和他的水手身上的那股气味,我都快要昏过去了。最后我要求从我自己的小船上拿些东西来吃,可他却吩咐人给我来了一只和一些好酒,接着又下令把我带到一间十分干净的船舱去睡觉。我不肯衣服,就和衣躺在被褥上。过了半个钟头,我趁水手们正在吃晚饭时,偷偷地溜了出来,跑到船边准备跳进海里泅水逃生;我是再不能和“野胡”在一起过了。可是,我被一名水手挡住了,他报告了船长,我就被他们用链子锁进了舱里。
 晚饭后,彼得罗先生来到我跟前,问我为什么要舍命逃走;他向我保证,他无非想尽力帮我的忙;他说得非常感人,所以我最终还是把他当作一个稍有几分理性的动物看待了。我向他简要地说了说我航行的经过,说了我手下的人怎么背叛了我,怎么把我遗弃到了一个国家的海岸上,以及我在那个国家生活了五年的情形。所有这一切他认为就像是一场梦或者是一种幻想,对此我非常反感,因为我已经差不多忘记怎么说谎了;说谎这种本领是在“野胡”统治的所有国家里“野胡”们所特有的,他们因此对自己同类说的真话也加以怀疑。我问他,他们国家是否有说乌有之事的习惯?我对他说,我差不多已经不明白他所谓的“虚假”是什么意思了,就是我在“慧骃”国住上一千年,也决不会听到最下等的仆人撒一个谎,信不信由他,我并不在乎。不过为了报答他的恩情,我尽可以原谅他腐朽的本;他如果有什么反对的想法要提,我都可以回答,以后他自然会发现事实是怎么回事。
 船长是位聪明人,他费了好大心思找我谈话中的漏,但一无所获,可最终还是开始渐渐地认为我的话是真实可靠的了,更何况他自己都承认,他就碰到过一位荷兰船长,声称自己曾和五名水手在新荷兰以南的某个岛或是大陆登陆取淡水时,看到过一匹马赶着几只样子跟我描述的“野胡”完全一模一样的动物;还有其他一些具体的情况,船长说他记不起来了,因为他当初以为那一切全都是撒的谎。不过他又接着说,既然我宣称自己那样绝对地忠于真理,我必须说话算活,答应他决不再起舍命逃跑的念头,跟他一起完成这次航行,否则在到里斯本以前,他将一直把我闭起来。我答应了他的要求,但同时还是向他申明,我宁愿受最大的苦,也不愿意回去同“野胡”们一起生活。
 我们一路上没有遇到什么重大事件。有时为了报答船长的恩情,我也接受他的恳求陪他一起坐坐。我竭力掩饰自己对人类的憎恶,尽管竭力掩饰,有时也不免一点;船长倒耐心不错,不去注意就放它过去了。但是一天中的大部分时间我还是躲在自己的舱里不见任何水手。船长三番五次请我把那身野蛮人的衣服下来,要把自己那套最好的衣服借给我。但无论如何我也不肯接受,因为我讨厌把“野胡”穿过的任何东西穿到自己的身上。我只希望他能借我两件干净的衬衫,我想他穿过之后总要洗的,所以不太会玷污了我的身体。这两件衬衫我就每隔一天换一次,并且换下之后都由自己亲自洗。
 一七一五年十一月五我们到了里斯本。上岸时,船长硬要我把他的外套穿上,免得一帮乌合之众上来围观我。他把我领到他自己家里,在我的恳切要求下,他带我来到房子后部最高的一个房间。我求他不要对任何人透我对他谈过关于“慧骃”的事,因为只要走漏一点风声,不但会引来许多人看我,说不定我还会有被异教徒审判所监或者烧死的危险。船长劝说我接受一身新做的衣服,可是我容不得裁给我量尺寸;好在彼得罗先生跟我差不多,那衣服穿起来倒还相当合身。他还给我准备了其他一些必需品,全都是新的,我把它们晾晒了二十四个小时后才使用。船长没有子,只有三个仆人,我们吃饭时也不用他们在一旁侍候。他的一举一动都彬彬有礼,加上又非常能理解人,我倒真的喜欢让他和我在一起了。他赢得了我极大的好感,我也因此敢于从后窗往外张望了。后来渐渐地过一段时间,我搬到了另一间屋子;我从那儿伸头朝大街上望了望,但吓得立即把头缩了回来。一个星期之后,他引导我来到门口,我发现恐惧已经减少了许多,可仇恨和鄙视似乎有了增长。最后我已敢由他陪着到街上去走走,但我总是用芸香有时也用烟草把鼻子捂得好好的。
 我已经跟彼得罗先生说起过我的家事,所以十天以后他就哄劝我说,为了名誉和面子,我应该回到祖国去跟老婆孩子一起生活。他对我讲,港里有艘英国船就要启航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他都会提供给我。他说了不少理由,我则提出了反对的意见,可这些说起来太长,毫无兴趣。他说,找那么一座我理想中的孤岛定居下来是完全不可能的,但我在自己家里可以自己作主,想怎么隐居就怎么隐居。
 我发现也没有什么其他更好的办法,最后还是顺从了他。十一月二十四月,我乘一艘英国商船离开了里斯本,可船长是谁我从来也没有问过。彼得罗先生送我上了船,又借了我二十英镑。他与我亲切告别,分手时还拥抱了我,我只好尽力忍着。在最后一段航程中,我和船长、船员都根本不往来,我只推说自己身体有病,寸步不离自己的船舱。一七一五年十二月五上午九点钟左右,我们在唐兹抛锚。下午三点,我平安回到瑞德里夫我的家中。
 我的子和家人接到我是又惊又喜,因为他们都断定我早已死亡。但是我必须承认,见到他们我心中只充了仇恨、厌恶和鄙视,而一想到我同他们的亲密关系,就更是这样了。因为虽然我不幸从“慧骃”国里被放逐了出来,强忍着同“野胡”们见面,同彼得罗·德·孟德斯先生说话,可我记忆中、想象中还都时时刻刻一直被那些崇高的“慧骃”们的美德和思想地盘据着,而我想到自己曾和一只“野胡”媾过,从而成了几只“野胡”的父亲,这就叫我感到莫大的辱、惶惑和恐惧。
 我一走进家子就把我抱在怀里、吻我;多少年不习惯碰这种可厌的动物了,所以她这么一来,我立即就昏了过去,差不多一个小时后才醒过来。现在写这部书的时候,我回到英国已经五年了。第一年当中,我都不准我子和孩子到我跟前来,他们身上的气味我受不了,更不要说让他们同我在一个房间里吃饭了。到今天为止,他们还是不敢碰一碰我的面包,或者用我的杯子喝水,我也从来不让他们任何一个牵我的手。我花的第一笔钱是为了买两匹小马,我把它们养在一个很好的马厩里。除小马之外,马夫就是我最宠爱的人了,他在马厩里沾染来的那种气味我闻到就来精神。我的马颇能理解我,我每天至少要同它们说上四个小时的话。它们从不带辔头和马鞍。我同它们和睦相处,它俩之间也很友爱。  M.BwO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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