哀公卷二十七(起元年,尽十年)
元年,
,王正月,公即位。
楚子、陈侯、随侯、许男围蔡。(随,微国。称侯者,本爵俱侯,土地见侵削,故微尔。许男者,戍也。前许男斯见灭以归,今戍复见者,自复。斯不死位,自复无恶文者,从灭以归可知。○复见,扶又反;下贤遍反。)
[疏]注“随微国”至“自复”○解云:正以入《
秋》以来不称爵,大夫名氏不得见经,故知其微。隐五年传云“大国称侯,小国称伯、子、男”此微国而称侯,故须解之也。言本爵俱侯者,谓其初封之时,与齐、晋之属俱称侯,故曰本爵俱侯也;今为小国者,但以土地见侵削故也,知非得褒乃得称侯,如滕侯、薛侯之类。而云本爵为侯者,正以滕、薛入桓篇之后,或称滕子,或称薛伯,故知隐篇称侯,由朝新王得褒明矣。今此随侯一无善行可褒,二无称伯、子之处,故知本爵为侯也。云许男者,戍也,正以下十三年“夏,许男戍卒”故知之。云前许男斯见灭者,即定六年“
,王正月,癸亥,郑游速帅师灭许男斯归”是也;昭十三年秋“蔡侯庐归于蔡,陈侯吴归于陈”为楚所归,皆书之;戍归不书,故知自复也。○注“斯不”至“可知”○解云:诸侯之礼,固当死位,斯不死位,其国合绝。今而自复,不为恶文以见之者,正以定六年之时,书灭以归,其恶已著,是以此处不劳见之。
鼷鼠食郊牛。(灾不敬故。)改卜牛。
夏,四月,辛巳,郊。
秋,齐侯、卫侯伐晋。
冬,仲孙何忌帅师伐邾娄。(邾娄子新来奔丧,伐之不讳者,期外恩杀恶轻,明当与
牟有差。○杀,所戒反。)
[疏]注“邾娄”至“有差”○解云:邾娄子来奔丧,在十五年夏也。既来奔丧,于鲁有恩而鲁伐之,为恶明矣。内之有恶而不讳者,既在期外,恩杀恶轻故也。奔丧于去年之夏,伐在今年冬,故曰期外矣。宣九年秋取
牟,传曰“曷为不系乎邾娄,讳亟也”注云“亟,疾也。属有小君之丧,邾娄子来加礼,未期而取其邑,故讳不系邾娄也”然则彼以加礼未期,其恩犹重,伐之取邑,其恶深矣,是以讳之。今乃期外,恩杀恶轻,由是不讳,故曰当与
牟有差。
二年,
,王二月,季孙斯、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伐邾娄,取氵郭东田及沂西田。(氵郭、沂,皆水名。邾娄子来奔丧,取其地不讳者,义与上同。○郭,火虢反,徐音郭。沂,鱼依反。)
[疏]“取氵郭东田及沂西田”○解云:《公羊》之义,言田者,田多邑少故也。而《梁传》云“取氵郭东田,氵郭东未尽也;及沂西田,沂西未尽也”范氏云“以其言东西,则知其未尽也”与此别。《左氏》以“氵郭东”、“沂西”为邑名。
癸巳,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及邾娄子盟于句绎。(所以再出大夫名氏者,季孙斯不与盟。○句绎,古侯反;下音亦。与,音预。)
[疏]注“所以”至“与盟”○解云:正以宣元年“公子遂如齐逆女。三月,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传云“遂何以不称公子?一事而再见者卒名”何氏云“卒竟但举名,省文”然则今此伐邾娄,及邾娄子盟于句绎之经,亦是一事,而再举大夫名氏者,正由季孙斯不与盟故也。若此注内直云所以再出大夫名者,无氏字,即决昭十三年“秋,公会刘子、晋侯”以下“于平丘。八月,甲戍,同盟于平丘”据彼注云“不言刘子及诸侯者,间无异事可知矣”今此二经亦间无异事,而再出大夫之名,故解之也。此注“氏”字,或有或无,故如此解。季孙斯所以不与盟者,服氏云“季孙斯尊卿,与仲孙氏伐敌,服而使二子盟”也者,即其义矣。而《梁传》云“三人伐而二人盟何?各盟其得”范氏云:“季孙斯不得田,故不盟”与何氏不合。
夏,四月,丙子,卫侯元卒。
滕子来朝。
晋赵鞅帅师,纳卫世子蒯聩于戚。戚者何?卫之邑也。曷为不言入于卫?(据弗克纳未入国文,言纳于邾娄,纳者入辞,故传言曷为不言入于卫。)
[疏]“戚者何”○解云:
言其国,经典未有;
言其邑,文无所系,故执不知问。○注“据弗”至“于卫”○解云:《公羊》之意,以为戚与帝丘道涂非远,但大同小异而已。今言于戚者,实是入于卫都,是以传云“曷为不言入于卫”矣。言据弗克纳未入国文,言纳于邾娄,纳者入辞者,即文十四年秋“晋人纳接于邾娄,弗克纳”当尔之时,接实不入国,故曰不克纳;未入国之辞,故曰未入国文。言纳于邾娄,与纳顿子于顿文同,是其已入国之辞,故曰纳于邾娄,纳者入辞也。今此上言纳卫世子蒯聩,下无不克纳之文,则是入国之辞矣。而言于戚,不言于卫,是以据而难之,故注者叠之曰“故传言曷为不言入于卫”
父有子,子不得有父也。(明父得有子而废之,子不得有父之所有,故夺其国文,正其义也。不贬蒯聩者,下曼姑围戚无恶文,嫌曼姑可为辄诛其父,故明不得也。不去国见挈者,不言入于卫,不可醇无国文。辄出奔不书者,不责拒父也。主书者,与顿子同。○为,于伪反。去,起吕反。见挈,贤遍反;下去结反。)
[疏]注“不贬”至“子同”解云:正以犯父之命,理宜贬之,不谓更有经文可决也。然则文十四年缺纳不正,贬之称人,今赵鞅亦是纳不当得位之人,而不贬者,正以纳父罪不至贬也,彼传云“此晋缺也,其称人何?贬。曷为贬?不与大夫专废置君也”是其讥之义矣。云故明不得也者,正蒯聩无恶文,则知曼姑不得诛之明矣。云不去国见挈者云云,正以文十四年“晋人纳接”注云“接不系邾娄者,见挈于缺也”今此不见挈者,不可醇无国文故也。云“辄出奔不书云云,知辄出奔者,正以蒯聩之入故也。诸侯之礼,礼当死位,若其出奔者,皆书而责之。今不书者,正
不责辄之拒父故也。云主书者,与顿子同者,即僖二十五年“秋,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彼注云“纳顿子书者,前出奔当绝,还入为盗国当诛,书楚纳之,与之同罪也。主书者,从楚纳之”然则定十四年秋“蒯聩出奔宋”之时,子无去父之义,巳当合绝;今还入为盗国,复当合诛,晋纳之与同罪。主书者,从晋纳,故曰与顿子同义。然则蒯聩犯父之命,其恶明矣,但晋为霸主,法度所在,而纳逆命之子,夺巳立之侯,故去主书者,从晋纳矣。
秋,八月,甲戌,晋赵鞅帅师,及郑轩达帅师,战于栗,郑师败缋。(○栗,一本作“秩”二传作“铁”)
[疏]“及郑轩达战于铁”者。解云:诸家之经,轩达之下皆有“帅师”唯服引经者无,与诸家异。于铁者,三家同,有作“栗”字者,误也。今定本作“栗”字。
冬,十月,葬卫灵公。
十有一月,蔡迁于州来。(畏楚也。州来,吴所灭。)
[疏]注“畏楚也”○解云:正以上文为楚所围,今迁而近吴,故知然也。云州来,吴所灭者,即昭十三年冬“吴灭州来”是也。
蔡杀其大夫公子驷。(称国以杀者,君杀大夫之辞。称公子者,恶失亲也。○恶,乌路反。)
[疏]注“称国以杀者,君杀大夫之辞”者。○解云:僖七年传文。彼注云“诸侯国为体,以大夫为股肱,士民为肌肤,故以国体录”是也。
三年,
,齐国夏、卫石曼姑帅师围戚。齐国夏曷为与卫石曼姑帅师围戚?(据晋赵鞅以地正国,加叛文。今此无加文,故问之。)
[疏]“齐国”至“围戚”○解云:《公羊》之义,辄巳出奔,曼姑禀谁之命而得围戚者,下传云“曼姑受命于灵公而立辄”蒯聩夺辄,是以《
秋》与得围之矣。○注“据晋”至“问之”○解云:定十三年“秋,晋赵鞅入于晋
以叛”;冬“晋赵鞅归于晋”传云“此叛也,其言归何?以地正国也。其以地正国奈何?晋赵鞅取晋
之甲以逐荀寅与士吉
。荀寅与士吉
者,曷为者也?君侧之恶人也。此逐君侧之恶人,曷为以叛言之?无君命也”彼注云“无君命者,
兵乡国,故初谓之叛,后知其意
逐君侧之恶人,故录其释兵,书归而赦之”是也。然则赵鞅
兵乡国加叛文,曼姑亦
兵乡国,而使国夏首兵,不加叛文,是以弟子据而问之。云齐国夏曷为与曼姑首兵而围戚乎?
伯讨也。(方伯所当讨,故使国夏首兵。)此其为伯讨奈何?曼姑受命乎灵公而立辄。(灵公者,蒯聩之父。)以曼姑之义,为固可以距之也。(曼姑无恶文者,起曼姑得拒之。曼姑臣也,距之者,上为灵公命,下为辄故,义不可以子诛父,故但得拒之而巳。传所以曼姑解伯讨者,推曼姑得距之,则国夏得讨之明矣。不言围卫者,顺上文辟围辄。○上为,于伪反,下“为辄”、“为卫”、“不为”同。)
[疏]注“曼姑臣也”○解云:注言臣也者,
道曼姑者,乃是灵公之臣也,受命于灵公,当立辄,宁得违之乎?故得拒蒯聩矣。似若僖十年传云“君尝讯臣矣,臣对曰使死者反生,生者不愧乎其言,则可谓信矣”彼注云“上问下曰讯”言臣者,明君臣相与言,不可负是。○注“不言”至“围辄”○解云:蒯聩去年入卫,今而围者,止应围卫,而言围戚者,顺上经文。且辄上出奔不见于经,若言围卫则恐去年蒯聩入于戚,今年围卫者是围辄矣,故言围戚以辟之。灵公逐蒯聩在定十四年,立辄盖在上二年将薨之时也。
辄者曷为者也?蒯聩之子也。然则曷为不立蒯聩而立辄?(据《
秋》有父死子继。)蒯聩为无道,(行不中善道。○中,丁仲反。)灵公逐蒯聩而立辄,然则辄之义可以立乎?(辄之义不可以拒父,故但问可立与不。)曰可。其可奈何?不以父命辞王父命,(不以蒯聩命辞灵公命。)以王父命辞父命,(辞,犹不从。)是父之行乎子也。(是灵公命行乎蒯聩,重本尊统之义。)
[疏]注“是灵”至“之义”○解云:即庄元年注云“念母则忘父,背本之道也,故绝文姜不为不孝,拒蒯聩不为不顺,胁灵社不为不敬,盖重本尊统,使尊行于里,上行于下”是也。
不以家事辞王事,(以父见废故,辞让不立,是家私事)以王事辞家事,(听灵公命立者,是王事公法也。)是上之行乎下也。(是王法行于诸侯,虽得正,非义之高者也,故“冉有曰:‘夫子为卫君乎?’子贡曰:‘诺吾将问之。’入曰:‘伯夷、叔齐何人也?’曰:‘古之贤人也。’曰:‘怨乎?’‘求仁而得仁,又何怨?’出曰:‘夫子不为也。’”主书者,善伯讨。)
[疏]注“是王法行于诸侯,虽得正,非义之高者也”○解云:正以上传云“不以父命辞王父命,以王父命辞父命,是父之命行乎子也”彼注云“是灵公命行乎蒯聩,重本尊统之义也”;传又云“不以家事辞王事,以王事辞家事,是上之行乎下也”故知宜是王法行于诸侯矣,唯受灵公之命而拒蒯聩,而引王法行于诸侯者,正以灵公于蒯聩,若似天子于诸侯,故取以况之。○注“故冉有曰”至“伯讨”○解云:此《论语》文也。冉有所以疑之者,正以辄之立也,虽得公义,失于父子之恩矣。云入曰伯夷、叔齐何人也者,正以辄之拒父,非义之高不敢正言,故问古贤以测之。云子曰古之贤人也者,言古之贤士,且有仁行。若作“仁”字如此解之,若作“人”字不劳解也。云曰怨乎者,谓谏而不用,死于首
,然则怨周王乎?云求仁而得仁,又何怨者,言其兄弟相让而来,正以求为仁道,卒得成让,仁道遂成,不
汲汲乎求仁,有何孜孜而怨周王乎?云出曰夫子不为也者,正以伯夷、叔齐兄弟让国,夫子以为贤,而知辄与蒯聩父子争国者,夫子不助明矣。云主书者,善伯讨者,一则见辄之得正,二则见曼姑可距,但主书善其伯讨,故曰主书者,善伯讨。
夏,四月,甲午,地震。(此象季氏专政,蒯聩犯父命,是后蔡大夫专相放,盗杀蔡侯申,辟伯晋而京师楚,黄池之会,吴大为主。)
[疏]注“是后”至“相放”○解云:即下文“蔡人放其大夫公孙猎于吴”是也。○注“盗杀蔡侯申者”○解云:在四年。云辟伯晋而京师楚者,即下四年夏“晋人执戎曼子赤归于楚”传云“辟伯晋而京师楚”是也。云黄池之会,吴大为主者,即下十三年夏“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传云“吴何以称子?吴主会也。吴在是则天下诸侯莫敢不至也”是也。
五月,辛卯,柏宫僖宫灾。此皆毁庙也,其言灾何?(据礼,亲过高祖,则毁其庙。)
[疏]注“据礼”至“其庙”解云:出《礼记·祭法》文。
复立也。曷为不言其复立?(据立武宫言立。○复立,扶又反,下及注同。)
[疏]注“据立武宫”者。○解云:在成六年二月,所以不据定元年“立炀宫者”盖从始据之,或科取一文亦何伤。
《
秋》见者不复见也。(谓内所改作也,哀自立之,善恶独在哀,故得省文。○见者,贤遍反,下同。)
[疏]注“谓内”至“省文”○解云:《
秋》逸义,诸是内所改作者,但遂其重处一过见之而已,故馀轻处不复见之。所以然者,正以哀自立之,还于哀世灾之,善恶独在于哀,故得省文矣;似若襄三十一年“公薨于楚宫”不言作楚宫者,正以襄自作之,还复襄自薨之,善恶独在于襄,故得省文之类,云云之说,在襄三十一年。
何以不言及?(据雉门及两观。○观,工唤反。)
[疏]注“据雉门及两观”○解云:即定二年“五月,壬辰,雉门及两观灾”是也。
敌也。(亲过高祖,亲疏等。)何以书?(上已问此皆毁庙,其言灾何?故不复连柏宫僖宫。)
[疏]“何以书”○注“上巳”至“僖宫”○解云:正以隐三年“秋,武氏子来求赙”传云“其称武氏子何?父卒,子未命也。何以不称使?当丧未君也。武氏子来求赙何以书”据彼注云“不但言何以书者,嫌主覆问上所以说二事,不问求赙”然则今此上文亦有二事之嫌,主《
秋》见者不复见也,何以不言及敌也?何以书而不复为嫌者,正以上传已云“此皆毁庙也,其言灾何?复立也”分疏巳讫,是以不复言柏宫僖宫灾何以书矣。
记灾也。(灾不宜立。)
[疏]注“灾不宜立”○解云:谓其宫不宜立,若曰以其不宜立,故灾之然。
季孙斯、叔孙州仇帅师城开
。(○开
,《左氏》作“启
”开者,为汉景帝讳也。)
宋乐髡帅师伐曹。(○髡,苦昆反。)
秋,七月,丙子,季孙斯卒。
蔡人放其大夫公孙猎于吴。(称人者,恶大夫骄蹇,作威相放,当诛,故贬。○恶,乌路反。)
[疏]注“称人”至“故贬”○解云:知是大夫者,正以《
秋》之例,君杀大夫称国,即僖七年“郑杀其大夫申侯”之属是;大夫自相杀称人,即文九年“晋人杀其大夫先都”之属是;则知称国以放者,君自放之,即宣元年“晋放其大夫胥甲父丁卫”是也,则称人以放,乃是大夫自相放,即此文是矣。而言作威者,即《洪范》云“唯辟作威”是也,今此大夫作威,故贬之。言当诛者,谓于王法当诛也。言故贬之者,正以大夫之贵,平常之时合称名氏,故称人为贬之。
冬,十月,癸卯,秦伯卒。(哀公著治大平之终,小国卒葬,极于哀公者,皆卒
葬月。○治,直吏反。大,音泰。)
[疏]注“哀公”至“葬月”○解云:即此“癸卯,秦伯卒”明年三月“葬秦惠公”是也。案昭元年“夏,秦伯之弟针出奔晋”传曰“秦无大夫,此何以书?仕诸晋也。曷为仕诸晋?有千乘之国而不能容其母弟,故君子谓之出奔也”何氏云“时秦侵伐自广大,故曰千乘”然则秦伯是西方之伯,国至千乘,此注谓之小国者,正以辟陋在夷,罕与诸夏交接,至于《
秋》,大夫名氏不见于经,是以比之小国,其实非小者也。旧说云地之张翕,彼此异时,蹙辟之数,不可同
而语。昭元年之时,自以千乘为大国,至此还小,亦何伤也?而有疑焉!
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围邾娄。
四年,
,王三月,庚戌,盗杀蔡侯申。弑君
者穷诸人,此其称盗以弑何?(据宋人弑其君处臼称人。○盗杀,音弑,下同。)
[疏]“弑君”至“弑何”○解云:文十六年冬“宋人弑其君处臼”之下,传云“大夫弑君称名氏,
者穷诸人”然则师彼解尔,故此弟子据而难之。
乎
者也。(
于称人者。)
[疏]“
乎
者也”○解云:彼注云“
者谓士也。士正自当称人”然则今此非士,故言
乎
者也。
乎
者孰谓?(据无主名。)谓罪人也。(罪人者,未加刑也。蔡侯近罪人,卒逢其祸,故以为人君深戒,不言其君者,方当刑放之,与刑人义同。○近,附近之近。)
[疏]注“罪人”至“刑也”○解云:若其刑讫,当有刑称,即襄二十九年夏“阍弑吴于馀祭”是也。今此言盗,又谓之罪人,故知未加刑也。云蔡侯近罪人,卒逢其祸,故以为人君深戒者,卒诂为终也。○注“不言”至“义同”○解云:即襄二十九年阍弑其君下,注云“不言其君者,公家不畜,士庶不友,放之远地,
去听所之,故不系国,故不言其君也”然则此处之盗,仍未加刑,而亦不言其君者,正以方当刑放之,故与刑人义同也。
蔡公孙辰出奔吴。
葬秦惠公。
宋人执小邾娄子。
夏,蔡杀其大夫公孙归姓、公孙霍。
晋人执戎曼子赤归于楚。赤者何?(
以为戎曼子名,则晋人执曹伯言畀宋人,不言名归。
言微者,则不当书,故以不知问也。○曼,音蛮。畀宋,必利反,下同。)
[疏]“晋人”至“子赤”○解云:《左氏》作“戎蛮子”也。○注“则晋”至“名归”解云:即僖二十八年“三月,丙午,晋侯入曹,执曹伯畀宋人”彼则曹伯不言名,畀宋人不言归,与此异,故执不知问。○注“
言”至“当书”○解云:
言赤是楚之微者,自归于楚,非戎子之名,则微者之例,不当书见,故以不知问之。
戎曼子之名也。其言归于楚何?(据执曹伯畀宋人,不言归于宋。)子北宫子曰:“辟伯晋而京师楚也”(此解名此言归意也。前此楚比灭顿、胡,诸侯由是畏其威,从而围蔡,蔡迁于州来,遂张中国,京师自置,晋人执戎曼子,不归天子而归于楚,而不名而言归于楚,则与伯执归京师同文,故辟其文而名之,使若晋非伯执,而赤微者自归于楚。言归于楚者,起伯晋京师楚。主书者,恶晋背叛,当诛之。)
[疏]“辟伯”至“楚也”○解云:成十五年
“晋侯执曹伯归于京师”是伯执人归于京师之文。今戎曼子不言名,直言“晋侯执戎曼子归于楚”即是伯者执人归京师无异,故名戎子以辟之。言赤归于楚者,似楚之微者自归,不于戎子然,故曰“辟伯晋而京师楚也”○注“此解”至“诛之”○解云:言赤归于楚之意也。云前此楚比灭顿、胡者,即定十四年
,楚公子结“帅师灭顿,以顿子<爿仓>归”十五年
“楚子灭胡、以胡子豹归”是也。云从而围蔡者,即上元年
“楚子、陈侯、随侯、许男围蔡”是。云蔡迁于州来者,在二年冬。云遂张中国者,犹言自盛大于中国也。云京师自置者,谓作天子自处置也。云晋人执戎曼子,不归天子而归于楚者,谓晋人畏其︹御之势,若京师矣。云而不名而言归于楚,则与伯执归京师同文者,若言执戎曼子归于楚,则与成十五年“晋侯执曹伯归于京师”同文。云故辟其文而名之者,为辟伯执归京师之文,而名戎曼子也。云使若晋非伯执者,僖四年传云“称侯而执者,伯讨也;称人而执者,非伯讨也”今此经云“晋人执戎曼子”故云使若晋非伯执也。云而赤微者自归于楚者,若似楚之微者名赤,自归于楚然,犹庄二十四年冬“赤归于曹”之类。云言归于楚者,起伯晋京师楚者,正以僖二十八年,晋侯“执曹伯以畀宋人”然则诸侯自相执不言归,公言归者,
起晋人以楚为京师故也。云主书者,恶晋背叛,当诛之者,言主书此事者,正
恶晋以楚为京师,背叛天子,当命诛绝也。若然,楚人是时京师自置,宁知不恶之者,正以宣十八年秋七月“甲戌,楚子旅卒”传云“何以不书葬?吴、楚之君不书葬,辟其号也”然则吴、楚僭号非一朝一夕,已不书葬,一讥而已,自馀京师自置之事,理应不讥,故以此。
城西郛。(○郛,芳夫反。)
六月,辛丑,蒲社灾。蒲社者何?(据鼓用牲于社,不言蒲。○蒲社,《左氏》作“亳社”)
[疏]“蒲社者何”○解云:正以社为积土,非火烧之物,而反书灾,故执不知问。
亡国之社也。(蒲社者,先世之亡国,在鲁竟。)
[疏]注“蒲社”至“鲁竟”○解云:《公羊》解以为蒲者,古国之名,天子灭之,以封伯禽,取其社以戒诸侯,使事上。今灾之者,若曰王教绝云尔。《左氏》、《梁》以为亳社者,殷社也,武王灭殷,遂取其社赐诸侯,以为有国之戒。然则传说不同,不可为难。案今《梁》经传皆作“亳”社,范氏云“殷都于亳,武王克纣,而班列其社于诸侯,以为亡国之戒”;而贾氏云“《公羊》曰薄社也者,盖所见异”
社者,封也。(封土为社。)其言灾何?(据封土非火所能烧。)亡国之社盖扌之,扌其上而柴其下。(故火得烧之。扌柴之者,绝不得使通天地四方,以为有国者戒。○扌,意冉反。)
[疏]“亡国”至“其下”○解云:公羊子不受于师,故言盖也。○注“扌柴”至“四方”○解云:即《郊特牲》云“天子之大社,必受霜
风雨,以达天地之气也,是故丧国之社屋之,不受天
也。薄社北牖使
明也”是也。然《礼记》作“薄社”何氏所见与郑氏异。云以为有国者戒者,言若不事上,当如此。
蒲社灾,何以书?记灾也。(戒社者,先王所以威示教戒诸侯,使事上也。灾者,象诸侯背天子,是后宋事疆吴,齐、晋前驱,滕,薛侠毂,鲁、卫骖乘,故天去戒社,若曰王教灭绝云尔。○背,音佩。侠毂,古洽反;下古木反,十三年同。乘,绳证反,十三年同。去,起吕反。)
[疏]“蒲社灾何以书”○解云:不直言何以书者,嫌覆问柴其下何以书,故复举句而问之。○注“是后”至“骖乘”○解云:《
秋说》文,谓下十三年黄池之会时也。
秋,八月,甲寅,滕子结卒。
冬,十有二月,葬蔡昭公。(贼已讨,故书葬也。不书讨贼者,明诸侯得专讨士以下也。)
[疏]注“贼已讨,故书葬也”解云:此蔡昭公即上“盗杀蔡侯申”者是;隐十一年传云“弑则何以不书葬?《
秋》君弑贼不讨,不书葬以为无臣子也”然则今此蔡侯亦弑而书其葬,故知贼已讨也。○注“不书”至“以下也”○解云:孟子曰:“诸侯不得专杀大夫。”是以《
秋》之内,杀大夫不问有罪无罪,皆书而讥之。若杀微者,例所不录,今蔡侯之贼乃微者,嗣子杀之,故不书见,故云明诸侯得专讨士以下也。考诸正本,何氏之注尽于此,若更有注者,衍字矣。
葬滕顷公。(○顷,音倾。)
五年,
,城比。(○比,本又作“芘”亦作“庇”同音毗。《左氏》作“毗”)
夏,齐侯伐宋。
晋赵鞅帅师伐卫。
秋,九月,癸酉,齐侯处臼卒。
冬,叔还如齐。
闰月,葬齐景公。闰不书,此何以书?(据楚子昭卒不书闰。)
[疏]注“据楚”至“书闰”○解云:即襄二十八年冬十二月“甲寅,天王崩。乙未,楚子昭卒”是也,彼注云“乙未甲寅,相去四十二
,盖闰月也”然则相去四十二
,明其不得同在二月,故以闰月言之。
丧以闰数也。(谓丧服大功以下诸丧,当以闰月为数。○闰数,所主反,下及外“月数”、“闰数”同。)
[疏]“丧以闰数也”○解云:此丧谓丧服也,谓为之服大功以下丧服者,皆以闰数之。此数读如“加我数年”之数,非头数之数也。○注“谓丧服”至“为数”○解云:此数乃为头数之数,谓九月、五月、三月之丧,既是数月之物,故得数闰以充之,是以葬亦书闰矣,何者?葬亦数月之物故也。
丧曷为以闰数?(据卒不书闰。)
[疏]“丧曷为以闰数”○解云:此丧亦丧服大功以下者。
丧数略也。(略犹杀也。以月数,恩杀,故并闰数。)
[疏]注“略犹”至“闰数”○解云:此数亦如“加我以数年”之数也。言大功以下之丧,所以得数闰月者,正以恩杀故也。《郑志》:赵商问曰:经曰:“闰月不告朔,犹朝于庙。《梁传》云‘闰月,附月之馀
,丧事不数’。又哀五年‘闰月,葬齐景公’,《公羊传》云‘闰月不书,此何以书?丧以闰数,丧数略也’,此二传义反,于礼断之何就?”答曰:“居丧之礼,以月数者,数闰;以年数者,虽有闰无与于数也。”然则郑氏之意,以为彼云丧事不数者,谓期与三年也。此云丧以闰数者,谓大功以下也。若《梁》之意,以为大功以下及葬,皆不数闰,云云之说,在襄二十八年。
六年,
,城邾娄葭。(城者,取之也。不言取者,鲁数围取邾娄邑,邾娄未曾加非于鲁,而侮夺之不知足,有夷狄之行,故讳之,明恶甚。○邾娄葭,音加,又音遐,《左氏》作“邾瑕”数,所角反。曾,才能反。行,下孟反。)
[疏]注“城者”至“恶甚”○解云:正以襄二年“遂城虎牢”传云“虎牢者何?郑之邑也。其言城之何?取之也”今言“城邾娄葭”文与彼同,故知取之。云不言取之者,鲁数围取邾娄邑者,即上三年冬“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围邾娄”又上二年
“伐邾娄,取氵郭东田及沂西田”之属是也。先言围者,便文故也。云有夷狄行者,正以贪而无亲故也。
晋赵鞅帅师伐鲜虞。
吴伐陈。
夏,齐国夏及高张来奔。
叔还会吴于相。(○相,庄加反。)
秋,七月,庚寅楚子轸卒。
齐
生入于齐。
齐陈乞弑其君舍。弑而立者,不以当国之辞言之,此其以当国之辞言之何?(据齐公子商人弑其君舍而立,氏公子。○君舍,二传作“荼”音舒。)
[疏]注“据齐”至“公子”○解云:即文十四年秋“齐公子商人弑其君舍”是也。
为谖也。此其为谖奈何?(问其义。○谖,况元反。)景公谓陈乞曰:“吾
立舍,何如?”陈乞曰:“所乐乎为君者,
立之则立之,不
立则不立,(贵自专也。)
[疏]“所乐”至“不立”○解云:言人之所以爱乐乎其为君者,贵慕其自专故也。然则此公乃有为而言,非王道也。
君如
立之,则臣请立之。”(陈乞
拒言不可,恐景公杀
生。)
生谓陈乞曰:“吾闻子盖将不
立我也。”陈乞曰:“夫千乘之主,将废正而立不正,必杀正者。(晋世子申生是也。○乘,绳证反。)
[疏]注“晋世子申生是也”○解云:即僖五年“
,晋侯杀其世子申生”是也。
吾不立子者,所以生子者也,走矣!”(教
生走。)与之玉节而走之。(节,信也。析玉与
生,留其半,为后当
之,合以为信,防称矫也。奔不书者,未命为嗣。○析,思历反。为后,于伪反,下“乞为”同。矫,居兆反。)
[疏]注“节信”至“为嗣”○解云:言与之为断玉之信而令之走也。云奔不书者,未命为嗣者,案定十四年秋“卫世子蒯聩出奔宋”书见于经,故知
生出奔不书者,未命为嗣故也。然则公子
生,但是母贵宜立,实非世子,而上传云“废正而立不正,必杀正者”虽非夫人所生,但秩次宜立,谓之废正亦何伤?而旧云
生实是正世子,但未命为嗣,故出入不两书;若命为嗣,即是大国之君,出入合两书也者,非。
景公死而舍立,陈乞使人
生于诸其家。(于诸,置也,齐人语也。)除景公之丧,(期而小祥,服期者除。○期而,音基,下同。)
[疏]注“期而”至“者除”解云:期而小祥者,《士虞记》文。言服期者除者,谓从服之徒矣。若其正服,臣为君斩衰三年,宁得期而除乎?案景公之卒,在去年九月,至今七月,其实未期,而言服期者除者,盖
生之入,实亦九月,但事不宜月,故直时,是以传云除景公之丧也。若然,案隐四年冬十二月“卫人立晋”彼注云“月者,大国篡例月,小国时,立、纳、入皆为篡”然则大国之篡,例合书月,齐为大国,而言事不宜月者,正以
生之篡,陈乞为之,故
生之人
移恶于陈乞故也,似若庄九年夏“齐小白入于齐”何氏云“不月者,移恶于鲁也”之类也。然则大国之篡,所以月者,以其祸大故也。既移恶于陈乞,是以不月,正得述事之宜矣。
诸大夫皆在朝,陈乞曰:“常之母,(常,陈乞子。重难言其
,故云尔。○难,乃旦反。)
[疏]注“常”至“云尔”○解云:正以
者已之私,故难言之,似若今人谓
为儿母之类是也。
有鱼菽之祭,(齐俗妇人首祭事。言鱼豆者,示薄陋无所有。)
[疏]注“齐俗”至“祭事”○解云:主妇设祭,礼则有之,何言齐俗者?正以主妇设祭之时,助设而已,其实男子为首,即君牵牲,夫人奠酒;君亲献,夫人荐豆之类是也。若其齐俗,则令使妇人为首,故此传云“常之母,有鱼菽之祭”即其文是矣。○注“言鱼”至“所有”○解云:定元年“冬,十月,霜杀菽”彼注云“菽,大豆”然则彼已训解,故此何氏直以豆言之。若依正礼,水陆佥陈,而止言鱼与豆者,示薄陋无所有故也。
愿诸大夫之化我也。”(言
以薄陋馀福共宴饮。)
[疏]“原诸”至“我也”○解云:桓六年传云“曷为谓之实来?慢之也。曷为慢之?化我也?”彼注云“行过无礼谓之化,齐人语也。诸侯相过,至竟必假涂,入都必朝,所以崇礼让,绝慢易。今州公过鲁都不朝鲁,是慢之为恶,故书实来”见其义也。然则彼以州公过鲁而无礼,故传谓之化我也。今此陈乞亦以鱼菽之薄物,枉屈诸大夫之贵重,亦是无礼相过之义,故谓之化我也。
诸大夫皆曰:“诺。”于是皆之陈乞之家坐。陈乞曰:“吾有所为甲,(甲,铠。○铠,苦代反。)
[疏]“吾有所为甲”○解云:犹言我有所作得若干甲也。
请以示焉”诸大夫皆曰:“诺。”于是使力士举巨囊而至于中ニ,(巨囊,大囊。中央曰中ニ。○囊,乃郎反,又音。ニ,力又反。)
[疏]注“中央曰中ニ”○解云:案《月令》“中央土”云“其祀中ニ”郑注云“中ニ,犹中室也”“古者复
,是以名室为ニ云”庾蔚云“复,地上累土,
则穿地也。复
皆开其上取明,故雨ニ之,是以因名中室为中ニ也。”故此传云中ニ,注云中央,谓室之中央也。
诸大夫见之,皆
然而骇,(
然,惊骇貌。○
然,如字,本又作“危”居委反,惊骇貌;又或作“危”)开之则闯然,(闯,出头貌。○闯,丑鸩反,又丑甚反,一音丑今反,见貌。《字林》云“马出门貌,丑衽反。”)公子
生也。陈乞曰:“此君也已。”诸大夫不得已,皆逡巡北面,再拜稽首而君之尔。(时舍未能得众,而
生今正当立,诸大夫又见力士,知陈乞有备,故不得已,遂君之。○逡,七旬反。)自是往弑舍。(
生先诈致诸大夫,立于陈乞家,然后往弑舍,故先书当国,起其事也。乞为
生弑舍,不举
生弑者,谖成于乞也。不
者,与卓子同。)
[疏]注“故先书当国,起其事也”者。谓书
生入齐,乃在弑舍之前,所以起其先入后弑也。云乞为
生弑舍,不举
生弑者,谖成于乞也者,正以举重略轻,《
秋》之常事,今而不书者,谖成于乞故也。○注“不
”至“子同”○解云:僖十年“
,王正月”“晋里克弑其君卓子”何氏云“不
者,不正遇祸,终始恶明,故略之”然则今此陈乞弑舍,所以不
者,亦是不正遇祸,终始恶明,故略之,故曰与卓子同。若然,乡解云
生之入,实在九月,但事不宜月,故不书月。然则陈乞之事,宜云不月而云不
者,正以卓子之弑实书月,若言不月,则与卓子同,文不可设,故云不
也。案陈乞弑舍,实不书
,谓之不
亦何伤?然则陈乞弑舍之事,与里克弑卓子相类,而不月者,正以文承
生入于齐之下。
生之事既不宜月,是以陈乞之事不得月也。若然,案僖九年“冬,晋里克弑其君之子奚齐”注“不月者,不正遇祸,终始恶明,故略之”然则此亦不月,何氏不云不月者,与奚齐同义者,正以奚齐未逾年之君,与舍不类,宁得同之乎?
冬,仲孙何忌帅师伐邾娄。
宋向巢帅师伐曹。
七年,
,宋皇瑗帅师侵郑。(○瑗,于眷反。)
晋魏曼多帅师侵卫。
夏公会吴于曾阝。(○曾阝,似陵反。)
秋,公伐邾娄。八月,已酉,入邾娄,以邾娄子益来。入不言伐,此其言伐何?(据当举入为重。)
[疏]“入不”至“伐何”○解云:庄十年传例云“角者曰侵,
者曰伐,战不言伐,围不言战,入不言围,灭不言入,书其重者也”然则传例云战不言伐,入不言围,此云入不言伐者,正以此经举伐言入,亦违举重之例,是以据经以释之。传例云者,序用兵之次第,轻重备言,不足怪也。
内辞也,若使他人然。(讳获诸侯,故不举重而两书,使若鲁公伐而去,他人入之以来者,醇顺他人来文。)
[疏]注“讳获”至“来文”○解云:若其不讳,宜举重云公入邾娄,今不举重而伐入两书,故知讳获诸侯也。云使若鲁公伐而去,佗人入之以来者,以来是诣鲁之常文,故何氏言来者常文,不为早晚施是也。今始若不讳,宜云以邾娄子益至自某,而经言来,故如此解。云醇顺佗人来文者,以上讳获诸侯,故不举重,使若鲁人伐而去,佗人自入之;今文言来,作外来诣鲁之常文,故曰醇顺佗人来文也。
邾娄子益何以名?(据以隗子归不名。○隗,五罪反。)
[疏]注“据以”至“不名”○解云:即僖二十六年“秋,楚人灭隗,以隗子归”是也。
绝之。曷为绝之?(据俱以归。)获也。曷为不言其获?(据获晋侯言获。)
[疏]注“据获晋侯言获”○解云:即僖十五年冬“晋侯及秦伯战于韩,获晋侯”是也。
内大恶讳也。(故名以起之也。
者,恶鲁侮夺邾娄无已,复入获之。入不致者,得意可知例。○恶鲁,乌路反。复,扶又反。)
[疏]注“故名以起之”○解云:擅获诸侯乃为大恶,是以讳之,不言其获,既不言获,故云言其名以起其见获也。所以能起之者,诸侯之礼当死位,今不能死位而生见获,书其名,起其绝也。案隐二年无骇“入极”之下,传云“此灭也,其言入何?内大恶讳也”;昭四年“取曾阝”之下,传云“灭之则其言取之何?内大恶讳也”今此又言“内大恶讳也”重发传者,正以往前二处入取文异,今此上经虽亦言入,但书名之由,事须备释,是以又言。○注“
者”至“获之”○解云:隐二年注云“入例时,伤害多则月”此书
,故须解之。言恶鲁侮夺邾娄无已,即上六年“城葭”之下,注云“鲁数围取邾娄邑,邾娄未曾加非于鲁,而侮夺之不知足”今复入其国,获其君,故书
以恶内也。○注“入不”至“知例”○解云:庄六年注“公与一国及独出用兵,得意不致,不得意致伐”即僖六年“公至自伐郑”二十九年“公至自围许”之属是。至于入佗国,例不书致者,正以既能入国,得意可知,似若僖三十三年“公伐邾娄,取丛”之下,注云“取邑不致者,得意可知例”
宋人围曹。
冬,郑驷弘帅师救曹。
八年,
,王正月,宋公入曹,以曹伯
归。曹伯
何以名?(据以隗子归不名。)
[疏]注“据以”至“不名”○解云:即僖二十六年“秋,楚人灭隗,以隗子归”是也。
绝。曷为绝之。(据俱以归。)灭也。曷为不言其灭?(据灭隗也。)讳同姓之灭也。(故名以起之。)
[疏]注“故名以起之”○解云:讳不得书其灭,故书其名,所以起其灭矣。所以能起之者,正以失地之君,例合书名,即桓七年伯绥、邓吾离之下,传云“皆何以名?失地之君”是,今曹伯
亦书其名,故可起其灭。
何讳乎同姓之灭?(据卫侯毁灭邢不讳。○毁,况委反。)
[疏]注“据卫”至“不讳”○解云:即僖二十五年“
,王正月,丙午,卫侯毁灭邢”是也。
力能救之而不救也。(以属上力能获邾娄而不救曹,故责之。不
者,深讳之。定、哀灭例
。此不
者,讳使若不灭,故不
。)
[疏]注“不
”至“故不
”○解云:既书入以讳同姓见灭,而又
,故曰深讳也。云定、哀灭例
,此不
者,讳使若不灭,故不
,云云之说,在定四年。
吴伐我。(不言鄙者,起围鲁也。不言围者,讳使若伐而去。)
[疏]注“不言”至“鲁也”○解云:正以庄十九年“冬,齐人、宋人、陈人伐我西鄙”注云“鄙者,边垂之辞,荣见远也”然则鄙者边垂之名,今不言鄙,直言伐我,故得起其围鲁矣。○注“不言”至“而去”○解云:国君当︹,折冲当远,鲁微弱,深见犯,至于围国,故讳之,但言伐者,差轻也。
夏,齐人取ん及亻单。外取邑不书,此何以书?所以赂齐也。曷为赂齐?(据上无战伐之文。○亻单,昌善反,一音昌然反,《字林》作“单”《左氏》作“阐”)
[疏]“取ん及亻单”○解云:《左氏》、《梁》作“ん阐”字。○外取”至“以书”○解云:宣元年“六月,齐人取济西田”之下,传云“外取邑不书,此何以书”注云“据曹取之不书”然则此传云“外取邑不书,此何以书”者,亦据曹取济西田不书,但从彼省文,是以不复注解。○注“据上”至“之文”○解云:谓此上经无鲁与齐战伐之文,计无所谢,无事而赂,故难之。
为以邾娄子益来也。(邾娄,齐与国,畏为齐所怒而赂之,
甚,故讳使若齐自取。○为以,于伪反。)
[疏]“为以”至“来也”○解云:正为七年“以邾娄子益来”是以赂齐二邑也。○注“邾娄齐与国”○解云:正以鲁获邾娄之君而赂二邑,若非齐之与国,理不应赂,云云之说,备于宣元年疏。
归邾娄子益于邾娄。(获归不书,此书者,善鲁能悔过归之,嫌解邾娄子益无罪,书故复名之。○复,扶又反。)
[疏]注“获归”至“归之”○解云:正以僖十五年秦获晋侯,后归不书,故曰获归不书,今此书者,善鲁能悔过归之,故录见之。○注“嫌解”至“名之”○解云:桓十五年传例云“归者,出入无恶”今此言归,是以嫌其无罪也。经既书归,作无罪之文,则嫌鲁人解释邾娄子,其罪令除,是以书见,故复名之,见其不善。所以书益之名,得见鲁之有罪者,正以上七年以益来之时,传云“内大恶讳”注云“故名以起之”然则初书名,起见鲁罪,则今知复名者,其不善明矣。
秋,七月。
冬,十有二月,癸亥,杞伯过卒。(○过,古禾反。)齐人归ん及亻单。(书者,善鲁能悔过,归邾娄子益,所丧之邑,不求自得,故不言来,使若不从齐来,与归我济西田同文。○丧,自
反。)
[疏]注“书者”至“同文”○解云:言所丧之邑,不求自得者,正以言归也。何者?归者,自与之故也,若求乃得之者,当言取,即僖三十一年“
,取济西田”成二年秋“取汶
之田”之属是也。故不言来,使若不从齐来者,谓若此邑元不入齐,但以此来
叛于鲁,齐人取而归之然。言与归我济西田邑同文者,即宣十年
“齐人归我济西田”传云“齐已取之矣,其言我何?言我者,未绝于我也。曷为未绝于我?齐已言取之矣,其实未之齐也”注云“不言来者,明不从齐来,不当坐取邑”是也。然则彼以未之齐,故不言来,今此使若不从齐来,是以谓之同文矣。然则彼言我者,以其未绝于我,此不言我者,正以ん、亻单实绝于我故也。济西田未绝,齐人不当坐取邑;ん、亻单实绝,齐人当坐取邑明矣。然则我与不,即是不同,而言同文者,正谓皆不言来以为同文,何妨言我与不仍为异乎?
九年,
,王二月,葬杞僖公。
宋皇瑗帅师,取郑师于雍丘。其言取之何?(据诈战言败也。○雍,于用反。)
[疏]注“据诈战言败也”○解云:即庄十年秋“荆败蔡师于莘”昭二十三年秋“吴败顿、胡、沈、蔡、陈、许之师于
父”传云“此偏战也,曷为以诈战之辞言之,不与夷狄之主中国也”是也。
易也。其易奈何?诈之也。(诈谓陷阱奇伏之类。兵者,为征不义,不为苟胜而已。十三年诈反不月,知此不蒙上月,疾略之尔。○易也,以豉反,下同。阱,才
反。为征,于伪反。)
[疏]注“诈谓”至“之类”○解云:何氏盖取《礼记·中庸》云“人皆曰予知,驱而纳诸扌掐阱之中而莫之知辟也”;又言奇伏者,奇兵伏兵之谓也。○注“兵者”至“之尔”○解云:下十三年“
,郑轩达帅师取宋师于”传云“其言取之何?易也。其易奈何?诈反也”;注云“前宋行诈取郑师,今郑复行诈取之,苟相报偿,不以君子正道,故传言诈反。反,犹报也”然则兵之设也,为
征不义,岂
苟胜而为诈,故知《
秋》疾而略之,皆不书月矣,何者?《
秋》之义,偏战者
,诈战者月,所以然者,正疾其行诈,略之故也。今此二经,乃设陷阱奇伏,又为诈之甚者,是以《
秋》复深略之。
夏,楚人伐陈。
秋,宋公伐郑。
冬,十月。
十年,
,王二月,邾娄子益来奔。(月者,鲁前获而归之,今来奔,明当尤加礼厚遇之。)
[疏]注“月者”至“遇之”○解云:正以上六年“夏,齐国夏高张来奔”襄二十八年“冬,齐庆封来奔”之属,则知来奔鲁者例合书时,今此书月,故如此解。文十二年“
,正正月,盛伯来奔”注云“月者,前为鲁所灭,今来见归,尤当如意厚遇之”也者,义亦通于此。以此言之,则知昭二十三年“秋,七月,莒子庚舆来奔”月者,为下“戊辰,吴败顿、胡、沈、蔡、陈、许之师”书,莒子之奔虽在月下,不蒙月。何氏所以不注之者,正以隐元年冬十二月“祭伯来奔”之下,注云“月者,为下卒也,出奔例时也”然则上已有注,故至庚舆之下,省文从可知。
公会吴伐齐。
三月,戊戌,齐侯
生卒。
夏,宋人伐郑。晋赵鞅帅师侵齐。
五月,公至自伐齐。
葬齐悼公。
卫公孟区自齐归于卫。
薛伯寅卒。(卒、葬略者,与杞伯益姑同。○伯寅,二传作“伯夷”同音以尼反。)
[疏]注“卒葬”至“姑同”○解云:正以所见之世,详录小国,卒
葬月,是其常文,即上四年“秋,八月,甲寅,滕子结卒”;冬,十二月“葬滕昭公”是也,今乃卒月葬时,故解矣。言与杞伯益姑同者,即昭六年“
,王正月,杞伯益姑卒”注云“不
者,行微弱,故略之。上城杞已贬,复卒略之者,入所见世,责小国详,始录内行也。诸侯内行小夫不可胜书,故于终略责之,见其义”然则今比略之者,亦为内行小失,故曰与杞伯益姑同。
秋,葬薛惠公。
冬,楚公子结帅师伐陈,吴救陈。(救中国不进者,陈,吴与国,救陈
以备中国,故不进。)
[疏]注“救中”至“不进”○解云:正以僖十八年夏“狄救齐”;“冬,邢人、狄人伐卫”注云“狄称人者,善救齐,虽拒义兵,犹有忧中国之心,故进之。不于救时进之者,辟襄公,不使义兵壅
也”定四年冬“蔡侯以吴子及楚人战于柏举”传云“吴何以称子,夷狄也,而忧中国”注云“言子起忧中国。然则夷狄之人,能忧中国也皆进之”今此称国不进者,正以救陈
以备中国,故不进也。知陈是吴之与国者,正以吴人救之故也。必知
以备中国者,非直见其不进,亦以陈于诸夏之时,乃是吴之属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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