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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猫、债主和妖在窗外等我,她们已等得不耐烦了,摩托车马达踩得隆隆直响。但我不等到长针指向12,短针指向1是不愿出门的。猫开着一辆破吉普阵,说是破吉普,其实是花十几万美钞买的新车,好端端一辆纯白色红旗,被她打扮成破烂,又时兴乞丐主义了。她们戴着红外墨镜,哪怕半夜,嘴也抹得红润晶亮,全身皮装,细蛇肢,长发从头盔后泻出来,在风中飞扬。

 我的幸运数字是一,幸运花朵是康乃馨,它们文在我的右手臂以及光滑如绸的股上,像围成一圈的三个2字。黑色的一像路标,又像花蕊出的箭。我总在半夜我的幸运时间外出。

 我已剪掉一头长长的青丝,寸头短到显出权威。脖子上挂着一个沉甸甸的项链,吊着一颗金色的大蜘蛛坠子,冷面,杀气凛凛,夺目。我上了车,把翻檐的黑皮帽在空中挥了挥。后面的一排摩托车引擎声同时雷鸣,一齐打亮了前灯,沉沉夜之中,我们一辆接一辆斜出一条弧线,膝盖几乎擦到地面,排气管打出火花,绕出花园的曲径,冲上略有些高度的马路。

 上海废弃的工厂区一片一片冲入眼前:黑蓝的云,偶然出一两颗星星,紧在地平线上。而身后的云,像一群乌鸦,或许真是一群乌鸦不紧不慢地尾随着,车灯光强烈地掠过树木和街心雕塑时,前面也有乌鸦怪叫着惊飞起来,黑翅膀在风中扑打着我们发烧的面颊,这个城市的鸽子早被乌鸦赶走,开白花的夹竹桃长成两个巨大的塔,耸立在空地之上。

 一个醉如烂泥的老头突然爬起来,站在红绿双的立桥上朝我们的摩托车队吼着什么,声音没打个旋便吹散了。肮脏的人工湖的水漫到马路上,上面飘着一层锈的油光,溅到人行道上。穿过城市的铁路轨道打了一串结,深夜的火车长笛呜咽,鬼鬼祟祟地驶进站,没有下车的旅客,也没有上车的旅客,穿着制服的列车员清扫出垃圾顺着敞开的窗子倒在月台上:一切不准倒在路上的东西。

 或许他们倒掉的垃圾中有我早就失落的一张黑白照片:静谧的夜晚,空气清澈,凉风抚摸皮肤,吹得衣裙习习翻卷。同一条马路,不对吗?那就是说,同一地点,在黑白照片上有两个人影,一个自然是我,另一个是古恒,我和他在马路上走着,我认为我的裙子在风中飘得很美。

 在路上或一些公共场所,常有人拦住我,问我认识古恒不。古恒在这些人的嘴里被说成是一个混混儿,只会卖嘴皮,或是个无所事事的江湖骗子即所谓的艺术家。对每个人,我很自然地摇摇头。

 我这样做是下意识的,不过也可能是对某种意识的挑战。我至今还很满意当年的对策,每一个人的出现,就是在消解另一个人的存在。用这样那样的理由来诽谤他人,无非为了美化自己的道德形象。

 那个晚上,我指十九年前的那一晚,我想你们早已明白十九年前是一九九二年,也明白那时我比现在年轻十九岁。现在已是二○一一年。那晚,我和古恒坐在大学校园的银座里。山红枫的印刷画贴了一堵墙,坐在墙边的人被画湮没,成为画中之物。只有到柜台去买烟、花生米之类的东西时,画中人才竭尽全力奔出来,汗水涔涔。我不知是哪神经发热,一反常态,向他陈述起自己一些类似上面的看法、观点,不过话说得很婉转、温柔,的确是毫无分量,不过意思却差不了多少。

 “喔,这就是你对男人的理解!”古恒手里把玩着半截纸烟。他仅仅看着,不,在对面的椅子上好久一声不响,脸沉闷,眼睛因颧骨高而深陷,出奇地亮。他突然又冒出一句:“这就是你的爱情观!”我起身离座,绕过貌似真花的塑料杜鹃、玫瑰,一张张本应年轻姣好的面孔,在黯淡的灯光下互相比较着病态、委顿、狰狞。

 出了银座,我沿着校园后门的小道,来到寂静的松花江街上。

 黑暗到了尽头。我拿着书,装模作样地背诵。路灯出现在树丛之中,光块被稀稀密密的树枝摇碎,风却静止着,一切依旧。在桥头,我放慢步子,溪水细下舒缓的沟面,但我听不见水声,我的耳朵里只有自欺欺人的背书声,就在这时,我扶住桥栏回过头来。

 古恒一向对我的反应不太介意,但这次他没像以往那样留在银座,他永远不完的烟,喝他永远喝不够的啤酒,居然跟在我身后两三米远,看来一直保持着这距离,瘦高的身影在黑暗里显得更文弱了些,歪歪扭扭,双手似乎袋里,看到我回头发现了他,他放慢脚步,煞有介事地头朝天仰着,又低下来看碎石铺就的路,仿佛他是偶然遇到了我。

 你怎么可以同意第二次呢?他可是你的亲生父亲!

 他跟了上来,那并不大声的吼叫连连在夜空中炸开。

 强,实际上并没有书上或人们言传的那么可怕,试试,也不屈辱,惊天动地地发生,悄无声息地结束,如果一切顺理成章,合乎所设想的环境地点,在静悄悄的时间包容之中,既平常又容易,与zuo爱差不了多少。

 “瞧瞧,你这是什么话?”我真想去搬一张桌子来让他捶,以免他站在那儿僵硬着身体对空中费劲地挥动手臂“一个哗众取宠的女人,在纸上故作惊人之语。实际上胆小如鼠,假现代派。嘿,你父亲…”

 “不说行不行?”我哀求,并提醒古恒注意,每次走到松花江街尾他就提我父亲。

 “他先摸你,还是你让他把你的妈妈支走?去亲戚家,去河边沙滩摘香葱、马齿苋做凉拌菜?”古恒甩甩手“对,是去亲戚家,在江对岸,当然一时半会回不来,过江来回要两个钟头。嗬,一个空*伦的房间!”古恒真好像站在那个和他毫不相干的夏夜细雨里,在自己想象的细节中受刑,他在虚构的雨水里痛苦得奇怪的脸,扭动着,反倒起了我对他的怜惜。从我以往讲述的小说中,他突然跳了出来。“你的身体是陷阱,勾着你父亲往下跳。”

 他似乎有点笑意。那么一点笑意,就把我绷紧的心松开了。当我整个人落入他的怀里时,他推开我,冷冷地看着我,举起手臂。他惯于惊吓我,整骂骂咧咧,恶语没遮拦,但从未真动手脚,这次他却朝我面打来,他比我高出大半头,但我稍一闪就让开了。他讪笑起来:“女人终究是女人,改不了样,调教也没用,只配——”他未说出那个词,我的眼泪刷的一下了出来。

 然后他说,我是玩着来的,你还会当真?

 而我只不过写小说来着,你怎么当真呢?你不是口口声声要做我丈夫,怎么这样对待我?

 天下还没有敢拿自己老子开心的,即使是写小说!你骗得了我?古恒的眼睛在我身上溜了一转,盯着我的眼睛,口气却缓和多了。

 我们谈不下去。这是今晚的必然结果,他比我更清楚。

 我的手紧抱着书,挂着泪水的脸被长长的黑发遮住,风和黑夜把我圈起来,我簌簌发抖。他的背影接近那片残垣断壁时变得越来越小,拆毁的建筑为什么这么久也未重建,难道拆毁并不是为了重建?

 现在让我们回到二○一一年,蓝绿光束映过紧掩门窗的住宅,沟的气味跟初开的花一样刺鼻,使人直想打嚏。我的班子前导是妖,她解开领子的衣纽,滚圆的房如皮球上下跳个不停。她的眼睛并不大,但会眯起来瞅人,这就使她与众不一般了,波形的头发,波形的身段,还有一见陌生人会脸红的本领,男人上她是不足为奇的。古恒怎么会厌烦她?妖找到我时已有两个月身孕,我打量她,感到有点不可解,惟一的解释就是,再新鲜的香气若只涌向一个男人,这个男人仍然会腻味,况且还有女人常提到的责任、义务等等,让男人望而生畏,只敢看不敢咬鱼饵。

 妖很自然地与我常来常往,最后走入我这个圈子也是自然而然的。被我拉入这个圈子的,可以说不少是当年的情敌。谈不上对男人如何苦大仇深,只是抱着情人的枕头,女人做了一场梦,不值得做第二场而已。

 我们不对人这样,就会被人,哦——那样。

 我们不善躲藏,就会遍体,哦——鳞伤。

 我们无路可走,只有信马,哦——由缰。

 哦,管他什么方向,都去走他一趟。

 搞不明白往日第一号男子汉崔健为什么中年之后总为女人作歌,这首《他妈的,猪猡!》在体育馆一演唱,便被大街小巷的女人们叨在了嘴里,口香糖一般来回嚼。

 本地报纸记者采访妖,她扯上一大堆“新构造女主义”宏论,最后干脆说玩一个你厌恶已久的男人就像做八股文章,有预备期、调节期、冲刺期、高期、期、舒缓打发期和清除期。不这样分段理清,按部就班,就总会觉得这个地方空得慌。

 她高声笑着,那个羞怯腼腆的比较文学研究生已在飞逝的时光中消失了吗?路灯的光亮间或打在我的身上,而我的脸始终在帽檐的阴影中。宽敞的马路上,摩托车引擎声在楼群间隆隆地回应着,高架单轨环城车、地铁站马路两旁的巨幅标语和广告在我们头顶呼叫,被风吹得舞。

 坐在我身边的债主是我的第一副手、军师。她又在唠叨,翻来覆去的话是说她不应该在那个不该下冰雹而下冰雹的时候看见我。当时我站在河边,面朝长苔藓、青草的桥墩,往水里一页一页扔我的小说手稿,我的表情不麻木也不哀伤,像是做一件应别人所请的事,很认真。所有从桥上经过的人都慌着躲避天突然降临的手指头大的冰块儿,就这个看起来贤淑的外科女大夫,注意到桥下有一个和这天气和这世界不相关的人,在做一件自己想做的事。女大夫走到下游,徘徊歧路,不知何去何从。她顺手将漂浮在河边灰黑水面上的稿子拾起几页,字迹已经漫漶,读起来不知所云,前言不搭后语。她却越读越激动,最后没命地往上游奔来找我,正好在我扔完了稿子,考虑是否把自己往河里扔时,她抓住了我这个千年一遇的知音。

 猫右手握着方向盘,左手放在排挡杆上说,什么不都是命定的嘛,有缘,咱姐们!

 “这不是命。”债主说“你们看我吧,结过三次婚,第一次丈夫嫌我不会生小孩,第二次丈夫凡事都记账,一小瓶酱油,一度电,包括我的卫生巾消耗量。”

 “第三次婚姻,新郎有心脏病,死在婚上。”猫话。

 “哎,他不死,我看也过不长。三次婚姻一次比一次短,我干脆做了快乐的寡妇。”债主反对把一切变化和奇遇都说成是上天安排的。男人口口声声说女人愚蠢,咱们能聪明点,就聪明一点。

 我对猫说,当我们聪明一点之后,便遇到了你。关于猫的传说太多,有人说她是名教授之后,又有人说她是名演员的弃女。待她成为一只名猫后,身世不明,反而给她增添了神秘的惑,特别是那一身白衣,加上在阳光下微微泛着红光的黑发。使她身后永远跟着一群人。她的乐趣、嗜好就是她的职业,就靠“趣味”她成为这个城市里可以数得上来的年轻富婆之一。

 你抢了我们的生意!在宾馆的礼品店里,我和她这样开始了对话。她把我们要的几条大鱼先下手钓住了。

 你们?她正在全副心思挑鲜花。

 是的,我们。

 是我手里的康乃馨或是我语调的奇异引起了她的兴趣?当她随我一道步入无主名花酒吧——我们经常出入集会的场所之一,面对一屋子狼一般毒盯着她的眼睛,她没有退缩,而是走上前来,诚恳地问我,我能在这儿喝一杯吗?

 猫人的微笑,对后视镜中的我和债主说:“知道吗?那时,我对你们早就心仪已久!”  m.BWo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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