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一章 天然魔法领域
林立所剑造的冰雪光暗魔法领域中.冰雪的规则是他自已真正掌握的规则.也是创造这个魔法领域的基础。en.netbsp;而光暗这两种规则,由于是借助外物才得以运用.只能是依托在冰雪规则之上.才能形成魔法领域。
由于是从水元素规则中衍生出的次级规则.所以相对于七大基础规则来说.冰雪规则的力量其实是相当有限的。在构成冰雪光暗魔法领域的三种规则中.冰雪规则可以说是这个魔法领域中的短板。
但是.获得星辰碎片冰极之后,凭借其中所蕴含的力量,不但可以完善原本的冰雪规则,更可以将冰雪规则进一步演化出最基础最本源的水元素规则.并最终将冰雪领域转变为源水领域。
做为一位传奇法师.林立很清楚基础规则所创造的领域意味着什么。所有由基础规则衍生出的次级规则领域、将在他的面都完全夫去作用。元素间存在着对立与克制的关系,这是所有魔法师都知道的.但是这种关系却并非绝对。就像林立与红龙的一战水元素克制火元素,但是当时的情况却是水元素被克制得死死的。如果不是他设计出火元素惰
区,根本不会有机会展开自己的冰雪领域。
但是.规则与规则之间.基础与衍生这种类似于主从的关系、却是不会因哪一方的强势而有所改变的。衍生的次级规则,不管力量强大到什么程度.只要还没有转换为基础规则,就必定要受制于同源的基础晚则。
也就是说.当林立能够创造出源水领域后,所有拥有冰雪领域的传奇法师、即使等级力量高于他,在领域方面也要受他所制。而在这个世界.由于冰系魔法的大众化.达到传奇境界后的魔法师,很多都选择用冰雪规则创造自己的领域。
至于另一支星辰碎片赤炎,林立可以通过它剑造出火焰领域,再加上幽暗和圣光.他所剑造的魔法领域将奈是由四种基础规则所构成的。
四种基础规则,构成安瑞尔世界的.也只不过是七种基础规则。能不能创造出.世界,.林立自已也不敢肯定、但是四种基础规则所创造的魔法领域.已经可以说相当接近世界了。
不管是凭借元素间的克制关系.还是规则间的主从关系,拥有四种基础规则后的林立,就算是面对二十二级二十三级的传奇强者、也有能力让对方讨不到丝毫便宜。这就是传奇法师.比得不是谁的力量更强.而是谁对这个世界的规则领悟更深。
所以说.重新拥有这两支星辰碎片,对于林立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没有人会拒绝变强.就像没有人会赚钱多一样.更何况从图坦卡蒙那里得来的信息,两三年后林立还要做一回救世主呢。
只是眼前的情况.似乎有些不对.冰极与赤炎这两支星辰碎片.并不是安安静静的躺在那里.等等着林立去收取.而是化为两道
光,在天空中相互追逐.如同顽童嬉戏一般。这简直就是不可思议.要知道由于属
的对立,冰极与赤炎的关系,就如同幽暗与圣光一样。幽暗与圣光一碰面就要打生打死.而这冰极与赤炎当初也好不到哪去。可是看看现在.这冰极与赤炎,居然完全背弃了它们对立的天
。
周遭的世界更是古怪无比、炽热的火焰,刺骨的寒冰.这两种截然不同的元素,竟然完美和谐的构筑出了一个古怪的世界。林立甚至可以感觉得到,这个世界的水系火系两种魔法元素.已经纯粹到了一种相当惊人的程度,甚至有构成一个魔法领域的趋势。
天…天然形成的魔法领域!这个现顿时把林立都吓了一跳.即使格雷斯科出现在眼前.也不会让他感到如此的震惊。天然形成的魔法领域?别说是他林立,就算是整个安瑞尔世界.只怕都未必有人见过。而且.即使是没有学习过魔法的人也知道,水元素与火元素是对立的.就像光明与黑暗一弗这种两两对立的元素.如果想要同时存在一处,就必须要有第三种元素做为调和。水元素与火元素之间.一般就是土元素或者是风元素,而光明与黑暗之间.自然是混沌做为调和。
没有了起调和作用的元素.对立的两种元素绝对是势不两立.硬把两者放在一起的后果是相当可怕的。有一种非常霸道的魔法阱阶,就是将两种对立魔法元素放在一起、然后用某种方法暂时分开。当陷阱被触动后.只需要两个相当于低级魔法的魔法元素.就足以干掉一个魔导士。不过.由于将两种对立魔法元素放在一起既危险又困难.所以能够干掉大魔导士以上的魔法陷阱,还没有人能做得出来。
如果把眼都这个水火
融的世界看作一个魔法陷阱.那么这个魔法陷阱的爆.将会把整个巨龙山脉.甚至轻风平原从安瑞尔大6的地图上抹去。别说林立一个传奇法师.就是圣域法师也绝无幸被直接轰杀成最细小的灰尘。
好在林立能够感觉得到.尽管没有中立的调和元素存在.但水与火两种元素却相处的非常融洽.互相之间没有丝毫的冲突,不用担心那种事情生。
不过.正因为不用担心两者爆.林立的心里才更加的疑感。到底是什么样的力量.才能做到这种地步.居然让对立的两种元素.形成天然的魔法领域。这简直可以被称之为神迹了.或者这根本就是真正的神迹,因为即使是掌握着基础规则的守护巨龙也无法做到这一点。
谁都知道,代表魔法最高搅界的魔法领域.只有强大的传奇法师才有可能拥有。因为魔法镇域、本身就是传奇法师领悟世界规则之后利用强大魔力创造出来的。
被称为法师之神的格雷斯科曾经说过:魔法师一生所追求的,就是
悉世界的真相。
其实人类.自身的力量始终还是有限的。
不管是如何的锻炼.把全身的肌
锻炼得如同山包一样.但依然还是无法摆
极限。战士修习斗气.魔法师锻炼魔力,就和普通人锻炼气力一样,一样无法摆
身体带来的束缚。
为了做到凭借自身力气也做不到的事情、人类或者说是智慧生命们学会了使用工具,借助工具来达成自己的目标。就例如曾经的地
们.没有魔法天赋.也没有强健的身体.于是创造了炼金巨像。
魔法师如何摆
身体的束缚、如何突破极限获得更加强大的力量.
那就是学会去运用规则的力量。再强大的魔法装备.即使能提升使用者百倍的实力,但依然还是有限的。所以,只有
悉世界真相,运用世界规则,才可以称得上是真正的传奇法师。
传奇法师与大魔导士之间.并不只是力量上的差距.这种差距还在于对世界真相世界规则的
悉和运用。十个魔导士有可能击败一个大魔导士.但是十个大魔导士在一个拥有魔法领域的传奇法师面前.却是完全不堪一击。因为魔导士与大魔导士虽然力量上天差地远,但是对击剑则的运用却还处于同一个层面上、都是按照自然制订好的规则去运用力量。
而传奇法师就不一样了.通过对世界真相的
悉,让他们拥有了运用世界规则的能力。他们的敌人所要面对的,不是一个人的力量,而规则的力量.是世界的力量。这之间的差距.不是数量可以弥补的、
十个大魔导士不行,一百个大魔导士同样也不行。
就拿林立来说、展开冰雪光暗领域后.创造出的光暗天使个个都有大魔导士一样的实力,上百个光暗天使就如同上百个大魔导士,而且还不怕伤亡。这就是传奇法师.严格来说已经不能算是一个凡人了,他们已经踏足神灵的领域,举手投足之间,都可以运用世界的力量。
而在传奇法师之外.不管是多么强大的剑圣,又或者是多么凶焰焰天的魔兽.哪怕是踏入了圣域一般的境界.也不可能拥有真正的魔法领域。也并.可以凭借自身的斗气或者魔力来模拟出魔法领域.但是模拟出来的魔法领域不仅威力相差甚远,就是在消耗方面.也只能用惊人来形容,每时每刻消耗的斗气和魔力.都是其正的天文数字。所以除非极其特殊的情况.否则没有任何一个剑圣一头魔兽,愿意干出这种事情。
创造出一个魔法领域.要求是如此的苛刻,天然形成的魔法领域就更不用说了.这简直就是不可思议到了极何况还是由两种对立元素构成的。
眼前的情景直接把林立震惊了.即便是以他脑海中各个方面大师级宗师级的知识,都无法解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这种违背常理、违背自然规律的现象.很难用他所知道的知识去分析出一个结果。
看了看天空中依旧在互相追逐嬉戏的两道
光.林立只能暗暗将这一切与冰极赤炎联系在一起。毕竟.冰极赤炎分别代表着最基础的水系和火系两种规则.两者在这里共存了不知多少岁月,虽然找不出任何理论支持.但是说它们造成眼前的一切、似乎也是有可能的。
虽然同样是对立的两种元素规则,但水火两系的对立关系与光暗两系的对立关系也是有着不同之处的。光暗两系之间的对立.是那种有你无我的对立.没有光的照
于是就有了黑暗,而光的出现又意味黑暗被驱散。之所以有阴影.正是因为光无法照到.而当光照到那里,阴影便不夏存在。
但是,水与火之间的关系却不同.这两者之间与其说是对立.不如说是互相影响。水能将火熄灭,并非是水元素消灭了火元素,而是压制了火元素的爆。火能将水烧干.也不是火元素消灭了水元素.而是改变了水元素的表现形态。所以说.两者之间表面上势不两立,实际上却并非不可共存。只不过.共存也不意味着可以创造出魔法领域,以林立目前所拥有的知识,还是无法对这个水火两系元素规则构成的魔法领域,有一个合适的解释。
不管怎么样,事实摆在眼前、对于林立来说,最重要的是得到冰极与赤炎,至于深层次的原因理论什么的,还是留待
后慢慢去研究好了。
林立微闭双眼.将庞大的精神力释放出去,感应着面前那奇异的世界。即使拥有由三种规则构成的魔法领域的他.也不由得为那其中所蕴含力量而动容。“这就是由基础规则所构成的魔法领域啊!”他在,中暗暗的出感叹,两种基础规则所构成的魔法领域.即使没有人在主持、所拥有的力量依然让人感到莫名的战悚。
不只是林立、就连整
将无所不知挂在嘴边的上古魔神康纳里斯此时也为这近乎神迹的奇异世界而震惊。拥有千万年悠长生命的他,穷尽自己的全部记忆.也想象不出在这安瑞尔世界中,还有什么地方以形成天然的魔法领域。神创造了安瑞尔世界这个庞大的完美的魔法领域.也只有神才能创造出眼前的奇迹。
“哎.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做。”康纳里斯有些心虚的向林立向道。
接下来要做什么,那还需要问吗.康纳里斯当然知道接下来要做的.就是收取天空中不断互相追逐的两件魔法武器了。虽然不知道什么星辰碎片.但只凭附力量的
感.康纳里斯很清楚天空中那两道似乎市生命的
光.并不是什么魔兽,而是两件威力强大的魔法武器。
以康纳里斯的判断.那两件还没有
出真容的魔法武器.其威力简直可以和洪荒年代的泰坦龙
相媲美。这样的魔法武器一件都难得一见,现在一下居然出来两件.这让他对林立的运气更是嫉妒到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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