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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恶客来袭
  正自沉琢磨着,忽听一声大吼,轰然震响。

 “陈留李成,求飞帅一战,生死无论。”

 这吼叫声肆无忌惮,震天动地,一字一句清清楚楚地传入耳际。而且持续不断,每隔不到一分钟,都会同样再冒一嗓子。

 “陈留李成,求飞帅一战,生死无论。”

 “陈留李成,求飞帅一战,生死无论。”

 靠,嘬死也不用喊得大街都知道吧。搅闹全营士兵的睡眠,罪大恶极。

 “主公,营门外有三名…”阿风无声无息地飘了过来,在卧帐外禀报。

 “我知道了。”我没好气地打断他的话。

 我常穿的Ⅴ号唐猊皮甲被上淮子焉半强迫给剥了去,好在身处上位,备用自然无缺,看看榻边,放置着我的另一件备用银边黑底马甲,顺手抄起穿上,又把韩暨出品的百宝工具箱和割鹿长刀一并丢进戒指里。。 。

 “回去还得跟韩暨他们说,继续研究更好的甲衣。”摸了一晚上更先进的攻击冷兵器,不知如何,我的危机意识也不觉大大增加,心里有点悬悬的感觉“要不要把这些武器一件出来给他们瞧瞧?”

 摇摇头,我自己使着人还好,散布出去,就不太合适了。

 李成的吼叫忽然变了花样:“飞帅可敢一战?”

 “飞帅可敢一战?”

 “飞帅可敢一战?”

 我的个天,你可真烦!

 算了,还是先别想太多了,应付完眼下的癣疥之疾再说。

 嗯,没错,营外这家伙,可不就是五花门最后一小撮牛皮癣么?

 这么想一想,心里顿时一乐,感觉好了很多,那讨厌的骂战声也被自动忽视不闻。全当他又放了。

 整理好衣甲。我提起雌雄双股剑,出了卧室。中军大帐里,卫士们都到了,齐崭崭分两排纵队,左右而立。

 成小虎被我派去跟随池早同去武关见周瑜了,现在,只得阿风一个首领在侧。

 这时。上淮子焉和淳于铸并肩走了进来。

 “太猖獗了!战时期居然有人敢咆哮军营,真是大胆!这厮真以为我军大营是可以闹着玩的地方吗?”上淮子焉一身戎装,俏脸沉凝。

 今晚她本来一直隐身低调,不显人前,可是李成的深夜狼嚎显然刺到她。

 美女的美容觉也是可以轻易拨的么?

 “主公,咱们调三百弓箭手。出去放一通箭,将其杀了事。”淳于铸也还没睡,全身披挂,手执钢

 “别价!”我急忙拦住他“你要真杀了他,大家还以为我真怕了他呢!”

 淳于铸还没说话,我又解释道:“等会儿这样,我先去跟他玩两手。打败了他之后。你们再随便他,让他也能死得瞑目。”

 淳于铸和阿风一呆。脸上都出意外的表情。上淮子焉却出完全会意的笑容,鼓掌道:“飞帅,你好坏!”

 我嘿嘿笑了起来,这招是很坏,显然我的心比以前更加厚黑了不少。

 当然,前提是我真的能搞惦李成。

 “子焉,你留守大营,就不用跟我们出去了。”

 上淮子焉乖乖地应声是。她知道我的顾忌,李成跟淳于宾一伙的,而淳于宾呢,却是河北的所谓国师,却不知是谁封的。身为河北高级将领,她的确不适宜此时面。

 “真是的,这么大半夜里的,谁这么讨厌啊!再无良的隔壁装修也不会搞这么晚吧。”正在这时,白风大骂着闯了进来。

 又一个起怒气三千丈的。

 我见到她,忍不住就想笑,黑着两个大眼圈,不知道做什么材料的土面敷呢。

 “既然醒了,那就一起出去瞧瞧吧。哦,对了,找块抹布把眼擦擦…”

 白衣少年,背负金弓。

 蒙面大汉,体罩黑袍。

 这俩都分左右站着,遥遥掠阵。

 最前方,zhōng yāng处是一身红衣的李成,距离离我的营门大约有近两里路。

 李成年纪大概在六十上下,身材不高,但是肩背厚重,壮。说起来他人生也倒霉的,中年丧子十五年前儿子被典韦给收割了;老来灭族前年整个一大家子都被典领兵给全部包剿了。好容易逃出几个族中兄弟,嗯,李方等五个老家伙,又在安陵让黑山军的真金一通强弓硬弩,杀。

 好嘛,昔日偌大一个陈留大族,武林第一的门派,就剩了这位红彤彤、响当当、孤一枚、特立行的五花拳当代掌门人。

 一个字,好惨!

 两个字,非常惨!

 远远的,李成仇恨地看着我,想用眼光杀死敌人么?

 我点点头,千多米距离,嗓门能喊成这样,不容易,称得上内劲深厚,功力扎实。真是应了那句台词:卿本佳人,奈何做贼?

 我一边腹诽,一边提马上前,慢慢踱过去。身后是阿风和二十余名近卫。再后面,面目阴沉的淳于铸率领着二百名弓箭手。白风走在他身边,看上去对淳于铸的兴趣比看我和李成的决斗更大。

 在离对方一百五十米左右的时候,我停了下来,再近对方就会心生不安了。

 汉代的常用制式弓弩有效杀伤距离是八十米左右,能到一百米之外的那都是军中的大力手,用的都是特制的具弩或强弓,但是,那种距离通常就属于撞运气了,开的是技能。公孙箭能在战马上使用三石强弓,劲二百米左右,而且百不失一,所以被称为神公。

 和其他门类的天才一样,箭道天才也并不罕见,但单纯能以艺杀出来的名将则很少,基本都得有强大的武学功力支撑。近战武力不中,就只能昙花一现了。比如把夏侯惇成独眼龙的曹,cāo作手法倒是不错,却在得手之后被苦主一捅死。

 所以通常一个历史时期,真能称得上神手的只有那么一两位。汉末三国的顶级手,史书有记载的也就两位,首先是人中吕布。辕门戟。号为飞将;其次是马中…东莱太史慈,骑也非常有名。至于一张宝弓杀敌将无数的老黄忠,箭落吴军船帆的赵云,能征惯战,都是虎将,但在术上,却全无记载。其文学意义上的成功只能视为作家的偏爱了。

 也许是由于我的出现搅了这个时代的正常进程,公孙箭这种本来应该早已湮没在世之初的小人物意外地一步步成长起来,也算是历史不断走上岔道的另一种体现吧。

 我手上马鞭一指:“李掌门,大半夜的你搅人清梦,宁无愧乎?”不觉得惭愧吗?

 李成脸色狰狞:“过了今晚,飞帅你就可以夜安眠了。”

 嗬。这是咒我死啊!

 “嗯,只要你别再胡吠号,我的确是耳清净,安枕无忧了。”我回击道,抬头看一眼他身后的俩人“这两位朋友,适才仓促,未及请教。怎么称呼?”

 金弓少年看了我一眼。

 我被他看的身体一寒。竟有种被凶厉的猛兽盯上的感觉,体内真气自动转。不知不觉间,将这股寒气化于无形,暗自思衬:“这少年一双眼睛大有异常,应是特殊功法祭炼而成。”

 那黑衣大汉闷声而笑:“飞帅如果能赢得李掌门,我们自然将姓名来历一一相告。”他面巾看起来颇厚实严密,说话瓮声瓮气的。

 我心底一股火气上来,这个更强,不仅出口伤人,还一直蒙着脸,这是相当相当看不起我啊!觉得我就一定赢不了这孤家寡人的李成?

 “我不太明白,为什么我要和他决斗?”我口气淡淡的“这里是我的军营,他如此深夜咆哮,十分不妥。若非二位与他同来,我早已下令,将他杀,岂能容他如此放肆!”

 黑衣大汉目光锐利,仿佛无形刀剑,直将过来。

 我的双睛却是温润柔和,如深涧巨谷,潺潺之水,泊泊然,宁宁然。

 别跟劳资来这套。

 “若飞帅能赢得李掌门,可以向我等提出三个要求,要钱粮要人马要地盘,无有不可。”黑衣大汉目中神光微微一敛,开出条件。

 我不觉感到好笑:“我不以为,这么些东西值得本座出手,尤其这么一个亡命之徒。”

 亡命之徒!这就是我为李成下的定义,半点不错。

 我现在可是一方诸侯,身家端的非常,怎能无聊到要跟这么一个丧家之犬比什么武道,决什么生死?

 李成脸上更加不堪,不过他显然以那俩同伴为首,却只能空自怒焰填,在一旁大呼气。

 黑衣大汉眉头明显皱了几下,看向白衣少年。

 “若我请求飞帅与他一战呢?”白衣少年吃不过,朗声说道。

 “这个…”我叹了口气,嘴角微微翘起,不急不慢道“若仅此一次,那便好说。”

 白衣少年脸色似乎也有些不太自在,说道:“此战之后,你我各不相欠。”

 我点点头:“既如此,两位且退后些,免得到时拼斗起来有所误伤。”

 大汉双目炯炯,似乎很好笑地看着我:“若飞帅能误伤我二人,我等自然也不敢不将姓名奉上。”

 这人有点小心眼,这是报复我故意贬低他的面子呢!

 我笑了笑,没有理会。

 金弓少年身体微微一侧,佯做观赏夜景状,给我留下半个侧面。

 身后的阿风悄言:“主公,切勿被!”

 我点点头,阿风虽然话不多,却说在点上。不过他不知道我已经被这大喇喇的黑衣大汉怒,必须给他点颜色看看。

 跳下坐骑。阿风牵过缰绳,交给身后的卫士,顺便和更远些的淳于铸打个眼色。淳于铸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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