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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京城里的大富翁很多,但有钱得很低调的个中翘楚非城东的费天不可。

 费天是靠祖产起家,费家的祖先在京城及城郊都有大片土地,城里的都是些华地段和市集店铺,租给了一些官员和商贾;城外的连绵沃土则是租给了上百户的佃户,每年的收成有一半要无偿贡献给朝廷,以保费家的家业能源远长。

 不过光是剩下这一半,也够费府财霸一方了。

 十年前,费天的弟弟费地分走了一半的家产自立门户,但因为费天为人敦厚老实,对人宽厚不计较,那些佃户对他十分感激,城里那些租户高官也乐于和这样的人来往,几年间费天的财产居然又翻了好几倍,要不是他不张扬,城里的首富可能都会被他比下去。

 也就是因为他有钱,在城中和他租了好几间铺子的凌家老爷,在缺乏资金的时候就把算盘打到了他身上。

 费天有一个二十七岁的儿子费云升,在二十岁那年病成了傻子,费云升的子左忆娘不想伴着一个傻子一生,竟在生下儿子费瑾后卷走了一些财物逃之夭夭,这几年费天除了要忙事业,对儿孙的照顾更令他忧虑。

 因此,凌老爷便暗示有把闺女出嫁的想法,当然他也不是心存什么善念,而是想着只要把凌心兰嫁过去,光凭她那跋扈嚣张的气势,相对于费家主子不是忠厚,要不就是痴傻年幼,绝对能把费家由老到少全给下去,届时费家不成了他们凌家的财库?

 只不过凌老爷算盘打得劈啪响,但凌心兰未必会如他的愿。

 她从小娇生惯养,在意的只有她自己,爹在想什么关她什么事?她的目标可是城里那些年轻俊朗的高官之子,岂可让她这朵娇花栽在一个傻子手上?

 可是无论她再怎么撒泼,再怎么呕气,凌老爷依旧不为所动,硬生生的在伏月初一这天将她给嫁出去了。嫁妆十几箱,但都不值几个钱,唯一比较值钱的,大概就是她坚持要带着陪嫁的丫鬟月初吧!

 在拜完堂,敬完酒,完成所有礼俗后,新娘子终于被送进房了。

 新房里的新娘娇怯怯、孤伶伶地坐在缘,等到外头嘈杂的声音走远了,她才长吁口气,慢地抓下了盖头。

 盖头之下却不是凌心兰,赫然是清秀白净的月初!

 “呼,帮忙帮到这个地步,我月初也算仁至义尽了,接下来恩义两断,凌费两家要发生什么可不关我的事了。”

 当年她会愿意留在凌府,是因为府里衣食无缺,即使被凌心兰待,也比餐风宿当个小乞儿好,但她聪明的没有签下卖身契,所以就算现在说走就走,凌府的人也不能拿她怎么样。

 咬了咬下,月初左右张望了一下,由自个儿前掏出了个包袱。包袱不大,却装了她这五年来在凌府攒下的所有银钱家当。幸好她机灵,知道要先准备好跑路的资本,否则被凌心兰迫到这个地步,她还能活吗?

 话说凌心兰刚知道自己要嫁给费家傻子那天,她送了粥去,果然被淋成了落汤,接下来的拳打脚踢则是出乎她的意料,差点没被打死,幸好金环姊事先向凌老爷求助,带着家丁来救,否则她小命休矣。

 而凌心兰在闹了几天没用后,突然改了口,表明愿意嫁到费家,但月初必须跟着陪嫁,凌老爷自然口答应。接下来的日子,凌心兰瞪着她那恻恻的眼神,让人觉得骨悚然。

 终于到了娶这,凌心兰将屋里所有人赶了出去,只留下她月初,用这五年来收留的恩情,迫她必须代她嫁入费家,与费云升拜堂。她心知自己若是不答应凌心兰,当下只有死路一条,不如顺了凌心兰的意,也为自己找条活路。

 因此她乖乖穿上喜服,被抬入了费家,现在新房里只剩她一人,正是偷溜的好时机,她打算远离京城,反正她自小就在底层打滚,如今身上又有了点钱,到哪里活不下去?

 至于凌家小姐与她何干?她帮到连自己一生的幸福都差点赔上了,再大的恩情也算还了吧。

 月初小心翼翼地打开窗子,确认外头静悄悄的没有人,便将喜服下,准备换上自个儿的衣服方便逃走。然而手才摸到颈扣,霞帔都还没拿起来,外头又响起闹哄哄的声音。

 月初心中一惊,来不及把桌上的小包袱收起,只能匆匆忙忙地将凤冠盖头戴回,嗖的一声又回到上坐好。

 几乎是她**才碰到喜的那一刻,门就被撞开了。

 “我不要成亲!我不要睡这里!我要睡我的房间,我不要跟别人睡!”

 一个大吵大闹的声音传入月初耳中,明明是小孩般的语气,声音却浑厚低沉得像个大人。

 这就是费家的傻子,刚刚和她拜了堂的费云升吧?果然是名不虚传的傻啊月初忍住想偷揭下盖头偷看的冲动。

 “少爷,今儿个你大婚,一定要睡新房的啊!”另一个像是随从的人,好声好气地劝起费云升来,“要不先揭盖头好吗?别让少等太久了。”

 接着,月初就听到动的声音慢慢向她近,让她紧张得忍不住屏住了气。

 “不要!我不要揭什么盖头!我不要少!”费云升胡闹的声音几乎到了月初面前,突然莫名其妙眼前一亮,只见盖头胡抓胡扯被掀开了,让她对上了一张俊朗的脸。

 月初敢说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么俊的人,眉是眉、眼是眼,长相英气焕发,可惜的是眼神带着稚气与不耐,破坏了整体的协调。

 这就是费云升如此俊朗的人才竟成了傻子,真的太可惜了呀!

 在感叹惊之余,月初仍难掩内心的紧张,毕竟她不是真的凌心兰,虽然说费府应该没人见过凌家小姐,她还是很怕被认出来。

 这对刚拜完堂的夫面面相觑了一阵,一旁的随从忍不住尴尬地口道:“少,我叫阿六,是少爷的随侍。刚才那妳别介意,少爷、少爷不懂事,又怕生,所以这会儿脾气大了点,等他跟妳了就好了。”

 听到这话,月初才松了一口气。这阿六是真将她当成凌心兰了!

 看着费云升一脸苦相,月初不由得心软,再加上她的逃跑大计可不能被破坏,便好心地道:“阿六,我没关系的。费少爷呃,夫君他既然不想睡这儿,那就让他睡原本的房间吧,同房这事可以等以后了再说。”

 阿六听到这般善解人意的话,动容地唤道:“少,这不成的!”

 房花烛夜新郎官不睡新房,代表新妇不受待见,可是会受人议论的。而少刚嫁进门,竟是如此通情达理,根本和传说中的娇纵嚣张不一样,大家都误会她了。

 就像大家都歧视少爷是个傻子,但少爷傻得很可爱,傻得很讨喜,更是傻得很“厉害”,只是外头的人不知,足见流言之误可是会毁人一生的。

 他阿六忠心为主,怎能让这种事情发生呢?于是他义正词严地道:“少,少爷不能让妳受这种委屈,他今必定要睡在这里,我们费府绝不会让少受外人的编派。”

 “但是他他若不从,总不能将他绑在这里吧?强迫了他,明天他闹起来,我还不是要受人编派?”口中说得好听,事实上月初却希望这两人快走。“所以,让他先睡他熟悉的地方吧?”

 两人对话至此,一直默默不语的费云升突然眼睛一亮,笑盈盈地朝着月初道:“妳是好人!”

 看见他如阳光般的笑容,月初忍不住红了小脸,讷讷地道:“我本来就是好人啊”否则怎么会被凌心兰硬架着上花轿,来到这个鬼地方?

 “妳是好人,我不讨厌妳。”费云升突然伸出手,在她脸上摸呀摸的,像要将她的模样深深记起来似的。

 月初从小到大哪里有被男人这般“调戏”的经验,她只觉得自己脸热得像颗红透了的柿子,心跳得都快跃出口了,只能结结巴巴地道:“你你我脸上抹了粉,你会沾上的”

 她不说则已,一说,费云升直接一把抱住她,俊脸变本加厉地在她妆容精致的小巧脸上磨蹭,就像个孩子在向大人撒娇似的。

 “妳抹粉,我也要抹粉。”费云升似乎觉得这样很好玩,她身上那股淡淡的香气,以及滑的肌肤很吸引他,让他贴着不放手了。

 这下月初不仅起了皮疙瘩,浑身都忍不住僵硬,不知道自己该不该推开他。

 即便他俊得过头,怀抱也充了男子气概,但她还是忍不住在心里大叫:本姑可不是你的正牌媳妇,谁要跟你抹粉,我以后还想清清白白嫁人的呀!

 她苦哈哈地转向了阿六,“那个阿六,要不要先把你们少爷拉开?”

 他见到他们似乎相谈甚,感动得差点没痛哭涕,哪有可能从中作梗再把他们分开?

 “不不不,少,少爷今儿个就睡这儿,那小的先离开了。”阿六笑嘻嘻的说,见机就要退下。

 谁知这时候的费云升脑袋却又灵光了起来,突然鬼叫:“不要!阿六我不要睡这里,我要自己睡!我要睡我的房间!”说完,还不待人拉,自己就放开了月初,转身往外走。

 “少爷!你不能走!”阿六连忙又想拉住他。

 但这会儿费云升走得急,阿六只能够抓到他的衣角,被他这么急吼吼的走势一带,阿六一个猛虎落地势就趴到地上,只能改抓住他的脚。

 费云升顺手往桌上一按,借力把鞋给了,阿六一个没抓好,鞋子竟然飞了起来,直直落在看傻了眼的月初怀里。

 而这时候,费云升也已从容的逃走了,阿六只能从地上狼狈的爬起来,忙向外头追去。

 直到他们走远了,月初才回过神来,无言地望着怀里的鞋子。这主仆俩到她这里演了一出天子起义,当老大的带头胡搞一通飘然而去,还吃了她一顿豆腐,究竟是哪门子的房花烛夜啊?

 难怪凌心兰要逃婚了,这要不逃,岂不是比费云升还傻?

 月初心头一动,连忙把手上的鞋给扔了,转头就要找桌上的包袱,然而当她定睛一看,桌面上空空如也,地上也没有任何东西掉落,她整个人瞬间呆住。

 回想起刚才的画面,他们主仆二人冲了进来,接着一阵胡搅蛮,费云升又领头冲了出去,接着脚被抓住,他为了鞋子,将手按在桌子上

 是了!她的包袱,肯定是那时候被费云升顺手带走了!这傻子倒是会选东西的,居然一个照面就把她几年来的积蓄席卷一空,只留一只鞋子给她。

 月初丧气地坐回上。在拿回包袱以前是肯定走不了了。

 唉,这演的哪里是天子起义?根本是偷龙转凤啊!  m.bWo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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