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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将近半夜十一点时,元建尧拖着疲惫的脚步回到工作室。

 上楼迅速地冲过澡后,他开了罐可乐,晃到一楼正准备打开计算机收信,突然想到应该要看一下沈馥的工作进度。

 打开灯,来到办公桌前,他立即看到一张便利贴粘在笔记本上。

 老大,今天的来电内容已经记在里头,请老板或老大一一査阅,若已处理,请于该项目下方填上期及处理方式,谢谢。

 他挑起浓眉,勾了勾角,讶异沈馥这么快就“入境随俗”,跟着大家一起喊他老大。

 想象着秀气清雅的她这么喊他,感觉还怪的。

 元建尧嘴角微勾,打开笔记本,眼底映入她清楚写下留言内容的工整字迹,留言下方以不同颜色的笔简扼的标注她的回答及处理方式,旁边空白的那一栏,则是等待他的回复。

 看着这份女人特有的细腻,他无法不感动。

 而惊喜还在后头,她已把近期正与“乐音符”洽谈的合约书拟好,印了出来,几项客户的特殊要求都特别标注出来,另外也在计算机里建立起客户的数据文件,虽然还不完全,但大略可以知道,她的工作能力很好,而且认真又尽责。

 依她这样的进度,工作室成立以来累积的资料,应该可以有条不紊的归档、计算机化。

 想到这些杂务有人能替他处理好,元建尧便觉得当初应该早一点请人,他也不必苦恼那么久。

 只是,他还有一个疑问,沈馥不知道他是工头,也是老板吗?

 元建尧皱眉思索了一下。想想也是,从头到尾他都没有表明身分,为了施工方便,他总是穿着白汗衫和褪的牛仔,再加上在工作场合大家都喊他老大,的确很难让人联想到他就是老板。

 其实大多数知道他身分的人也对他的行为深感不解,他大可穿得光鲜整齐,偶尔去施工现场监个工、验收成果即可,但他却喜欢跟着师傅、工人一起工作。其实,比起坐在办公室里画设计图和跟客户洽谈,他更喜欢亲自动手挥汗完成自己设计的感觉。

 不晓得当她知道他就是工作室的老板和设计师时会有什么样的反应,可能大吃一惊,不敢相信他这个大老竟是老板吧!

 元建尧拿起红笔,在合约书上写下需要补充之处,这时,一通突然打来的电话转移了他的思绪。

 半个小时后挂断电话,他在其中一则留言前方打了个勾,并在后方的空白处写上“已处理”三个字,接着便拿起可乐晃到屋外的长廊,坐下休息。

 King的狗屋位在长廊末端,它一听到动静,瞧见主人,立刻晃到主人身边趴下。

 元建尧笑看着它,摸了摸它的头赞道:“Gooddog,你今天帮了大忙喔!”

 King连眼皮都懒得抬,只是象征地揺了尾巴两下,表示收到他传达的称赞了。

 元建尧坐了一会儿,将最后一口可乐喝下后,准备回二楼继续他未画完的设计图。

 此时,他忽然想到,应该先拨出几分钟看一下沈馥的履历表。

 只是,他把她的履历表放哪儿去了?

 还没理出个头绪,元建尧突然听到外头传来窸窣声响,立即望向声音来源处,King已经早一步发现来者是沈馥,兴奋的揺着尾巴奔了过去。

 还来不及斥责爱犬瞬间变节的狗腿行径,他看着沈馥一脸着急地出现,而他的爱犬亦步亦趋跟在她身边。

 “怎么了?”元建尧问道。

 没料到会在这个时间看到他穿得这么…清凉,沈馥尴尬地僵楞住,不知该把目光放在何处才合适,但又忍不住被他的好身材吸引。

 白天时他身上还有一件白色汗衫,然而这时他赤luo着上半身,出结实的六块肌,下半身则是一条宽松的四角,该死的是头有点松,微微下滑…

 天哪!哪有人穿起四角还这么人啊?

 他简直和专门拍内|广告的猛男江伟宗有得拼…不,若他有意接拍内|广告,江伟宗也要靠边闪!

 见她像被点似的呆在原地,元建尧皱眉问:“沈小姐,你还好吧?这么晚来公司有什么事吗?”

 他略沈的嗓音在夜风中缓缓传来,拉回了沈馥的思绪。

 想起自己盯着他几乎口水、宛如女的行径,她双颊发烫,尴尬地回道:“我、我把手机忘在办公室的抽屉里了。”

 沈馥是家中么女,一直是父母手心里的宝,因此在找到第一份离家有两个小时车程的工作,准备搬到外头租屋自立时,与父母抗战了好久才成功。

 她与父母谈好的条件是,母亲会在一个星期里出几天打电话查勤,若她漏接电话,在午夜十二点前没有回拨报平安,就得搬回家住。

 她虽然不确定母亲是不是会在今晚打来,但还是必须确定才能安心。

 因为是第一天工作,下了班吃完饭洗完澡后她就在上躺平,直到刚刚才想起这件事,所以无论如何她都得硬着头皮跑这一趟。

 她的理由让元建尧不敢相信地微微抬起眉。“不能明天再拿吗?”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太高的缘故,或是嗓音太过低沉,沈馥仰头望着他,总觉得他有种令人不敢正面视的威严气魄。

 她尴尬地址了址,答得有些不好意思。“我…我在等一通很重要的电话。”

 元建尧直觉认为她是在等男朋友来电,想到这里,他不有些好奇,像她这样邻家女孩型的女人,男朋友会是什么类型?

 一直没等到他响应,也看不出他脸上的情绪,沈馥有些心急地喊了声,“老大,那个…”

 刚刚还在脑中想象她喊他老大的模样,没想到那样的画面真实出现在眼前,元建尧发现,这并没有他想象中那么奇怪,反而因为她甜美的声音,让这个刚的称谓都柔软了起来。

 话才到嘴边,听见屋里传来模模糊糊的手机铃声,沈馥心一惊,口便道:“啊!完了、完了,打来了。”

 瞧着她慌张的反应,元建尧没再多问,直接开门让她进屋接听电话。

 他不是刻意偷听,但沈馥不断向对方解释的话语仍传入他耳里,他知道和她讲电话的是她的母亲。

 不知道为何,当元建尧知道她所谓的重要电话是她母亲打来的,心里竟莫名的泛起一丝喜悦的感觉。

 不知她母亲在电话里说了些什么,她一下子翻白眼,一下子拍额叹气的各种拿对方没辙的表情,让他无来由的想起自己面对前女友时的无奈。

 瞬间,同病相怜的感觉让他很想帮沈馥解决这通电话。

 于是,在她的目光不经意的对上他的视线时,他示意她将手机递给他。

 沈馥一楞,以为自己误解了他的意思,表情傻傻的,没有任何反应。

 元建尧直接拿过她的手机,立即听到沈母苦口婆心、语重心长的劝她搬回家,早点找张长期饭票,不用再出去抛头脸工作之类的话。

 想来沈母的观念十分传统,而他最擅长应付这样的人,于是趁着对方口气的片刻,他以坚定沉稳的语气话,并在三十秒内结束通话。

 沈馥从被他抢去手机的震撼中回神,再听见他三言两语便打发了她母亲,惊得语无伦次。“老老老…老大,我、我妈…”

 虽然清楚听了见两人的对话,知道他结束通话的原因是已经成功安抚她母亲,为她解了围,但她还是有些不敢置信。

 无视她惊吓过度的表情,元建尧将手机还给她。“等我一下。”

 沈馥还没清楚状况,又听到他要她等他一下,整个人仿佛陷入云里雾中,混乱得更彻底。

 今晚到底是什么状况啊?

 约三分钟后,元建尧已套上一件简单的T恤,拿着车钥匙走下楼。

 “我送你回去。”

 完全无法适应中午时看起来凶巴巴的男人此时变得如此和善,更无法想象自己坐上他的车,沈馥急急婉拒。“不、不用啦!我家就在附近,走二十分钟就到了。”

 “这么晚了,开车安全一点。”

 说着,没等她反应,元建尧前去后院将车子开出来。

 那部车并不是中午她所开的小型车,而是符合他犷外型的黑色休旅车。

 当车子停在面前,沈馥正犹豫着该不该让这个只认识一天的同事送她时,那只异常粘着她的大狗已经跳上后座,头探出车窗,兴奋的朝着她吠叫。

 “King很开心你能和它一起出门兜风。”

 最后,她无法再坚持,只好坐进车子里。

 等她坐定扣上安全带,元建尧立即问:“地址。”

 大局已定,沈馥认命地道出地址后,看着他动作畅地转动着方向盘,驾驶着车子在巷中沉稳徐缓地前进。

 不知是因为他糙的手掌磨着皮革方向盘发出的细微声响,还是车子沉稳前进的缘故,沈馥坐在车上,有种难以言喻的安全感。

 向来这是坐父亲开的车时才会有的感觉,但神奇的是,她居然在一个认识不到一天的男人身上感觉到。

 这感觉来得莫名其妙,她无法仔细思考背后的原因,加上入夜后街头十分静谧,晚风从车窗外徐徐拂来,舒怡人,她怕自己一不小心就可能睡着。

 当这个念头闪过,沈馥不经意的从后照镜看见King正闭着眼,一副很享受的模样,忍不住扬起嘴角。

 就某方面来说,King给人的感觉和他的主人真的有点像,看起来酷酷的凶凶的,但其实并没有外表那么吓人。

 “说起来,你家离公司真的近的。”

 听说最好的工作是钱多事少离家近,目前工作室提供的只有离家近这点优势,不知道是不是能留住她?不过,将来工作室完全步上轨道后,这三样条件都能足她也说不定。

 他想趁这段短短的路程稍微探探她的意思。  m.bWO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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