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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德尔逊王城(上)
  怎么会这样?

 葛征差异的看着手中的这枚徽章。没错,是一枚徽章,不是方士们熟悉的剑丸。“这个…”葛征支吾了一声,徽章很小巧,淡金色的徽章表面,浮现着一柄蓝绿色的小剑,下面还有一圈文字:飞剑召唤徽章。最令他惊讶的是,这一圈文字,是地地道道的鸟形文!

 手指一弹,徽章飞了出去,化作一道兰金色的光芒绕着葛征盘旋飞舞,氤氲宝焰缭绕,货真价实的飞剑。他又骈指一点,喝了一声:“收!”

 “叮咚”一枚徽章落进他的手心。葛征哭笑不得,好好的飞剑,怎么成了徽章?那自己怎么把它收进体内,用本命血熬炼?他心念才一动,徽章就消失了。葛征内视一番,果然在丹田内找到了它。

 还好,虚惊一场。虽然咱家的飞剑有点怪,不过混血儿肯定会和别人家的孩子长得不一样。葛征安慰了自己。

 将飞剑收起来,葛征也同时将金甲树魔的召唤徽章收了回来。正在呼呼大睡的金甲树魔,和周围那树盘成的馒头顶一起消失了。

 …

 索尔格维伦小心翼翼的跟在后面,葛征能毫发无伤的干掉那头魔兽之王,他心中对葛征的评判又高了一个档次,生怕他开得太近了,被葛征发觉。

 “那是什么?”索尔格维伦圆圆的看到荒原上鼓起了一个枯黄地馒头顶,心里面觉得有些不妙。赶忙冲上前去,可惜已经晚了,馒头顶接近封顶,除非索尔格维伦不顾被发现的危险,飞上到最顶上还没有闭合的那个小口,否则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被挡在外面。

 智慧巨龙犹豫了两下,时机稍纵即逝,馒头顶彻底闭合了。

 “唉…”索尔格维伦叹了口气,智慧巨龙毫不怀疑。如果自己攻击这馒头顶,葛征立刻就会发现自己。

 只是痴情的巨龙在外面徘徊不舍离去,不知不觉地一天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天黑天明。一轮耀把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的索尔格维伦照醒了。智慧巨龙眨了眨眼睛,就在他眨眼睛的这两下,那个巨大的馒头顶竟然消失了!

 索尔格维伦还以为自己眼睛花了,再看。的确已经消失了。让索尔格维伦狂喜不已地是,他又一次看到了自己的梦中情人!

 坚实的四肢,高傲的头颅,锋利地龙角。壮的尾巴,水蓝色的鳞片…

 好美!在巨龙的眼中,每一头神圣巨龙都是绝世佳人。索尔格维伦在看到这头神圣冰霜巨龙地第一眼就被俘获。决不是偶然。

 智慧巨龙的大脑在这一瞬间当机了。他的智慧没有用武之地,就这么一只手扶着石头。一只手按在自己的心口上,斜侧着身子,痴痴地望着昂首傲然地神圣冰霜巨龙。

 这头神圣冰霜巨龙如此姿态,千真万确是龙族中的“冰山美人”就如同人类社会一样,越是自命不凡的男人越喜欢征服这种女人,索尔格维伦也不例外。

 只可惜,温情地事情永远短暂,就是那么一瞬间,仿佛已过数千年,葛征收回了龙之冰室,索尔格维伦眼中地情人刹那之间消失不见。

 他已经有了上一次地经验,这一次倒也不觉得惊讶,只是心中暗恨自己呆头呆脑,一看到美龙儿就脚也挪不动、口也言不出。白白失去了一次亲近佳龙的机会。

 索尔格维伦立刻闪到石头后面去,心中有些担忧:应该没有被葛征发觉吧。

 葛征抖了抖自己地衣衫,原路返回宿营地了。

 别说,这一次的上吐下泻,让很多人也有了一个机会彻底清理体内淤积的毒素。星炼世界的饮食习惯并不好,这些骑士们平时大鱼大惯了,体内淤积的毒素不少,这一次集体排得营地臭气熏天,不过第二天之后,略微恢复的骑士们都觉得神清气

 葛征据说是找了解药回来,每人分了一碗。骑士们看着清汤寡水的解药有些怀疑,不过喝下去之后却感觉好了很多,不由得对葛征更加敬佩。

 葛征把毒龙丹在水里泡了泡,每人一碗,效果不错。

 因为这个变故,队伍又修整了一天才出发,此时,距离他们离开奥巴城已经有二十天了。

 见到了自己的心上人,虽然只是短短的一刹那,索尔格维伦也回味了十几天。一路上他除了吃喝,没什么心思耍花样,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队伍已经离开了蛮荒地区,进入了帝国的核心地域,这里虽然也有旷野森林,虽然也有魔兽

 最高级别不过七八级,根本不可能对葛征造成什么威维伦只能徐徐图之。

 一路无话,后半程安安稳稳的抵达了德尔逊王城。

 雄伟的城墙出现在地平线上,大家伙儿都很兴奋,骑士们经过长途的跋涉,猛一下松懈下来,顿时一股疲惫的感觉袭来。

 正对城门的黄土路上,一圈扬尘,一队精锐骑士席卷而来。马蹄声嘶,最前面的骑士手中举着一面窄长的旌旗,飞马而至,大声问道:“是玛瑞斯公国使团吗?”寇迪纵马上前,用手一锤口,铮铮作响:“玛瑞斯公国护**第一骑兵大队长寇迪问好,王城的来客是什么身份?”

 那一对骑士人数不多,只有十三四人,其中走出一名身着银色铠甲的人,回了一礼之后道:“帝国卫军团第一骑兵大队第三中队中队长伍德。寇迪大队长阁下,属**队不能进入王城,请跟我们去城西骑兵军营驻扎。”

 双方换了文书,寇迪跳下马,来到小公主殿下车驾前,单膝跪下说道:“公主殿下,小将去了,安顿好不下之后,小将立刻赶来侍奉殿下!”菲菲小姐虽然贵为公国公主,可是长这么大还没怎么出过门,玛瑞斯大公就这么一个孩子,宝贝的不像话了,所以才造成了整个公国除了大公阁下之外,没人能够降服公主殿下的局面。

 菲菲望着雄伟的王城,苍茫的藏青色城墙从下向上望去,仿佛和碧天白云融为一体,浑宏的感觉油然而生,城门里进进出出犹如穿梭,可见王城的繁华。菲菲早已经心急难耐,随意的挥了挥手:“知道了,你去吧。”

 寇迪留下了二十名干的骑士,作为公主殿下的贴身护卫,自己带着大队人马跟随伍德前往城西骑兵大营。

 帝国的都城果然气势不同十五丈高的城墙全部使用一人长的巨石堆砌,城墙顶端,有三层箭孔,女墙厚重,更加便于防守。城门可供六辆马车并驾齐驱,深长三十多米,中间有三道铁栅门,后面还有一道厚重的包铁木门。

 菲菲小公主一声欢呼,从马车上跳下来,街道两旁商品货物琳琅目,游客如织,街上人头攒动,热闹非凡。异世的大陆,商业尤为发达,在这里没有歧视商人观念,所以经商的人很多,交流也越发频繁。

 葛征心中一笑:这便是中国古代的“天子脚下”了。别的不说,治安至少不错,起码主要的街道上,一片歌舞升平,至于犄角旮旯里,不论到了什么时候,都是犯罪的温

 伍德留下了一个人,带他们先去驿馆住下,然后呈上文书,等待皇帝陛下的接见。

 从城门道驿馆,这么一段路程中,菲菲小姐已经花掉了三百枚金币,零零碎碎地东西将她的马车装了。

 驿馆在王城内,属于比较僻静的地方。这里住的人,都是各个封国、或者是外国的使节…这些人在帝都很少消费,因为都是带着礼物和使命来的。因此驿馆这一片相对冷清,路上也没有几个人。

 驿馆的条件相对于富得油的玛瑞斯公国大公府差的远了,不过菲菲毕竟不是不懂事的女孩,直到自己这一次来是肩负着使命的。

 使团人数众多,菲菲小姐和葛征自然是先进去的,后面还有一大队的仆人随从,忙忙碌碌的把东西搬进去。

 一阵吵杂声传来。

 葛征只是个家庭教师,不好多事,自然有人去问:“出什么事了?”过了一会,消息传进来:外面有几个小混混追打一个学生模样的人,那学生荒不择路,一头撞进了使团的队伍中来,那小子也是狡猾,一扎进了就找不见了。

 那些个小混混转了两圈,也只好离去。菲菲小姐看了看负责接待的卫军的人,这家伙刚才一路上都在和自己吹嘘,王城在卫军的管治下如何如何安全,那位兄台自然老脸透红,作虾状。

 “在这儿呢,在这儿呢…”突然又有人大叫了起来,紧接着一阵翻箱倒柜的声音,有人大喊:“别打别打,我不是坏人!”葛征眉头一皱,一旁的迪诺拉已经把腿冲了过去。

 葛征连忙跟过去,迪诺拉已经一把揪住了那人,她身材高大,腿长脚长,拎着那人瘦小的身躯,就好象老鹰捉小一般轻松。葛征不由笑了:“诺罗敦,果然是你啊!”诺罗敦见到迪诺拉已经惊讶了,在看到葛征,更是一声惊呼:“恩人,是您哪!”  m.bWo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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