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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暑假已近尾声,乐队进入休整阶段,大家作鸟兽散状,各回各家。

 我慵懒地在上睡了三天,等来开学的日子,收拾好生活所需用品,背起书包准备回学校,不知道我的生活中没有了周舟会是什么样,我将怎么挨过余下的两年大学生活。

 当我坐着25路公共汽车返回学校的时候,手机响了,我在拥挤的人群中艰难地掏出手机:“喂,你好。”

 “是我。”是周舟。

 听到周舟的声音后我欣喜若狂,情不自地在车厢内大声喊道:“周舟,哪儿呢?”

 “我在北京站,你快点儿来接我,包太沉了,我拿不动。”

 “好,你在出站口等我,我马上到。”

 此时汽车已驶过东单,正沿着长安街向北京站方向拐去。

 汽车停下后,我在人群中挤出一道隙跳下车,向车站广场奔去。

 我看见周舟的时候她正站在出站口的中央处翘首眺望,脚下放着两个硕大的背包,皮肤比以前黑了些。

 “你就不想亲我一下吗?”周舟忽闪着人的大眼睛。

 不知道周舟是在开玩笑还是已经既往不咎,但我还是很认真地回答:“想,特想!”

 周舟将脸一扭,做好让我亲的准备,我把嘴凑上去,在她的小脸蛋上“吧”地嘬了一大口。

 我问周舟:“你去哪了?”

 “成都!”

 “一个人?”

 “嗯。”“干什么去了?”

 “玩。”

 “玩什么?”

 “什么都玩。”

 “住在哪里?”

 “一个高中同学的宿舍,她在成都大学。”

 “男同学还是女同学?”

 “当然不是男同学了,如果是男同学我还会回来让你亲吗?”

 这时我想起并没有告诉过周舟我的手机号,我问:“你是怎么知道我电话的?”

 “听郝艾佳说的。”

 “你给她打过电话?”

 “嗯。”“她干嘛要把我的号码告诉你?”

 “她说我走后你表现得还可以。”

 “她都说什么了?”

 “没说什么,就说你想我。”

 “还有吗?”

 “还有就是她把你的手机告诉了我,我就记下来了,也好下车后找个人来接站。”

 开学前,我剃了光头,决定开始新的生活,把所有的苦闷、烦恼统统抛在脑后,重新面对生活,认真对待每一天,不让时光无谓地走,把我的悲观和绝望彻底耗尽在这个暑假。

 刚刚过去的暑假异常炎热,它让我受烈之苦,我对付炎热的办法就是吃冷饮。我经常吃一种由巧克力和油做成的冰,最多的时候可以一天吃八,省去午饭和晚饭的需要,这种冰的味道已经深深地留在我的记忆中。此后的每个夏天,当夏日阳光照在我身上的时候,我便感觉到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巧克力和油的混合味道,这种熟悉的味道总会让我对那个炎热的夏天记忆犹新,使我无法忘怀曾有的郁闷和由之引发出的一系列故事,它们深藏在我的记忆中。

 回到学校,我报了五门功课的补考,本以为自己是全系补考科目最多的人,却万万没有想到,(二)班的一个同学居然报了九门,自从他上大学以来,每个学期都会出现不及格科目,每个学期都要参加补考,但每次补考依然不能通过。以此估量他的话,等到毕业的时候,他将会带着取代了毕业证的二十多门考试不及格的记录离开学校。

 补考报名的这一天,选课中心门口人头攒动,诸路英雄纷纷汇聚于此,踊跃报名,大显身手,此场景足以证明考试不及格的现象普遍存在于学生之中。

 这次补考中,我完成预定目标,通过了五门考试中的三门,成功率百分之六十,比较令我满意。果不出所料,那个报了九门补考的同学依然一无所获,但他并未因此心情沮丧,他已经到了债多了不愁,虱子多了不的境界。

 补考过后,我极不情愿但又不得不升入大学三年级。大三以后,基础课变成专业课,难度降低了许多。原来是一个系的三个班同在一间大教室上课,鱼龙混杂;现在改成每班独立门户,都是小班课,谁没来上课或谁趴在桌上睡觉,教师一目了然,像我这样无法在期末考试中取得好成绩的学生自然要注重平时成绩的积累,所以我会以0。8的几率出现在某些课的课堂上,余下时间被我用来睡觉、陪周舟和乐队排练。当然,我不会把课堂上的45分钟浪费在听老师讲课上面,我通常利用这个机会抄需要的作业,或者看从图书馆借来的书。

 我一本本地看书招致了同学的好奇。每当我捧着一本小说倚在头的时候,一些四处游的同学就会来到我的前问我在看什么书,然后在我告诉了他们书的名字后离去,长此以往。不知道他们乐此不疲地询问我在看什么书对他们有何意义,难道知道了我所看的书的名字就等于他们自己也把书读了一遍吗?如果真是这样,他们就太可笑了,我想他们甚至连书的名字也没有记住。

 为了避免这毫无意义的一问一答,我会主动把书皮展示给他们看,有人见我正在看《正义者》,就会自作聪明地说:“加缪,英格兰作家。”对此我只有抱以“嗯”的一声来结束他在我身边的逗留。有的人会因为对一本书的名字或封面的好奇而将书从我的手中夺走,以每秒钟50页的速度翻阅,然后再把书还给我,我不理解他这样做目的何在,对此我的办法是包一个书皮,然而他们并没有因为书的封面被掩盖而对我所看的书失去兴趣,相反,他们会产生更强烈的好奇心。

 有一次我把书放在上去食堂吃饭,当我回来的时候,见齐思新正在拆我的书皮,我问:“你丫干什么呢?”齐思新说他就是想看看被我用来包书皮的那张报纸,事后我也翻阅了那半张报纸,认为上面惟一能够引起齐思新兴趣的就是右下角那条豆腐块大小的广告:努乓皆盒圆⑵し舨∽科门诊,中外专家全天24小时候诊,竭诚为您服务。因为齐思新问了我去永定门怎么坐车,而那家医院恰好坐落于此。我将书包上皮还有一个显而易见的好处,就是我的同学经常会随手抄起一本书,然后将烟灰、瓜子皮、菜里的辣椒、饭里的虫子等杂物留在上面。

 看书并不能减轻我的苦闷,我只有在啤酒中才能找到一丝安慰。

 我在大学里结识了许多酒友,他们是我通过不同途径在各种场合结识的,相识的那一刻,我们手里无不端着一杯啤酒,然后在说些称兄道弟的话后,将那杯啤酒一饮而尽,由此便结为朋友。此后,我每个月至少要参加两次酒友们的聚会,无不大醉而归。

 许多年前的一个夏天,我在外面玩得汗浃背地跑回家吃午饭,爸爸把我叫至饭桌前,端给我一个碗说:“喝点儿。”我双手接过那个碗,看见里面盛着深黄体,一层白色泡沫浮于上面,晶莹剔透,给人一种清的感觉,就捧着碗迫不及待地“咕咚”喝了一大口,冰凉的体顺着我的肠道划过,一股苦杏仁味刹那间传遍全身,我为此痛苦又后悔地紧闭双眼,爸爸夹了一筷子猪耳朵说:“吃口菜。”

 妈妈在一旁数落着爸爸:“你又招孩子!”

 那年盛夏中午发生的一幕深深地留在我的脑海中,从那以后,我知道了这种体叫作“啤酒”

 后来我上了小学,经常看到一些人睡倒在路边或是被人搀扶着而嘴里却不知在胡言语什么,旁边过路的老人们会面带鄙地感叹道:“真没出息,喝这么多酒,都醉成什么样了!”

 我却不认为那些喝醉的叔叔们没有出息,相反,我认为他们非常勇敢,竟然敢喝那么苦的啤酒,而且都喝醉了,还口口声声地说:“我没事儿,再来一瓶!”

 经过时间的洗涤和我在啤酒中的大淘沙,现在终于能够把啤酒的苦杏仁味当作醇香来品味,我也终于明白了那些人为什么要把自己灌得酩酊大醉。  m.Bwo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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