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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明山,奇怪的名字,听来该是个阳光明亮的地方,但就眼前所看到的景象,它似乎得改个名字,叫做雾山好了。

 雾气笼罩,夜如墨,四周一片白茫茫又黑鸦鸦的,极为诡异的组合,山上静得像座墓,却连个鬼影子都没有。

 孙雨绫站在夜风轻拂的山崖边,凝视着台北市,一个此刻闪着朦胧灯光的城。

 为什么她会独自站在这暴雨将至的山巅呢?

 原因之一,她和乐团那群哥儿们走散了。

 原因之二,她也懒得找他们。

 好好的一个十八岁生日,实在不必搞得人仰马翻,她所需要的不过是一烟,或许…再加上一瓶啤酒吧。

 啤酒!这两个字闪过她的脑海,想起之前在7-11买了一打啤酒,这会儿全躺在她的机车置物箱!看来她那群可怜的兄弟们,只能在山顶上喝西北风了。

 “啵!”十秒后,幸运的第一罐啤酒被打开了,她轻吻了它一下,让冰凉苦涩的进口中。

 乌云垂得更低,雾气转为浓密,她像被包围在一个梦境里,几乎就要腾云驾雾。黑暗对她并不构成威胁,反而温柔地拥住了她,筑成一道孤独的城墙,而她在其中称王。

 她是个不懂得害怕的人,最怕的只有自己,止不住的空虚落寞,没有快乐没有痛苦,只是闷。

 从小案母离异,她在众亲戚家之间辗转生活,高中念到第二年就被退学,干脆挥挥衣袖、一走了之,跟着乐团的人四处走唱,现在只剩一副歌喉,还没被烟和酒搞坏。

 解决掉两罐啤酒后,她掏出一烟点着,把自己困在尼古丁里面。

 十八岁了,可以抽烟可以喝酒,却因此更寂寥,这什么道理?

 生于二月十四,不是祝福反而是种讽刺,当情人们度节日,她只想藏起自己,谁也找不到。

 三完后,忽然,云雾都散开了些,她看到天边有几颗星,令她双眼为之一亮。

 就在一眨眼间,有道流星划过,稍纵即逝,她心头猛然一跳,及时许下了愿望…

 不管是哪一派的神明,请让我歌唱,让我有舞台,让我听到掌声!

 下一瞬,流星消失了,只留下她怦然的心跳,以及兴奋的恍惚。

 她彷佛看到自己站在舞台上,享受歌的欢呼和聚光灯的拥抱,那是她的梦,此生唯一的梦。

 就在她沈浸于自己的小世界时,骤然有两道车灯从远处来,一辆宾士轿车快速驶进了她的视线内。

 浓雾离的夜里,那银白灯光更显得异样而神秘,她的幻想不由得奔驰起来,那是幽灵车吗?或是外星人?和鬼魂打交道已不算新鲜事,若碰上宇宙人才神气呢。

 这样一个森冷清的夜里,她实在不能谴责自己过度的想象力。

 这时,车子的速度减慢,两道车灯像舞台的镁光灯,刺着她几乎睁不开的双眼。

 可惜,走出那宾士车的是个人,有四肢有脑袋,甚至也不是侏儒或巨人,只是个最正常不过的人!

 “啧!”孙雨绫噘了噘,颇为遗憾。

 不过,说那人正常,却也有点不正常。眼前这男人仪表堂堂、高大俊朗,穿着一身正式西装,适当的背景应该是办公室或高级餐厅,怎会出现在这午夜的明山上?

 但那又关她什么事?她对遇之类的事毫无兴趣,她跟一般十八岁女孩不同,爱情是可有可无的东西,虽然她现在任人宠爱,自己却无所谓。

 于是,她又恢复目中无人的神态,眼光重新投注在夜景上,有一口没一口地抽烟。

 一阵脚步声接近她身后,约在五步距离之外停住,她知道,那“正常人”正打量着她,这很正常。对旁人来说,恐怕她才像鬼魂或是宇宙人。

 半夜三更的,跑到这明山上来抽烟,脚边还滚着被风吹翻的啤酒罐,毕竟是引人侧目的。

 不过这也不算犯法吧,就随那人去看个过瘾好了,识相点就快滚开,别来打搅她的孤独。

 出乎意料的,他没有马上被吓跑,反而走近了几步,就站在她肩旁,带来一种无言的压力。

 “先生,借个火好吗?”

 当他说“先生”这两个字时,语气自然不带犹豫,她心头一愣,倒也懒得去纠正他。谁教她自己身高一七二,又理了头俐落短发,平常就已雌雄不分,更何况是在这朦胧深夜。

 她掏出一个十元打火机,顺手就为他点着了火。

 “你也来烟?”对方又说,嗓音低沈,不像建议而像指挥。

 痹乖!孙雨绫暗叫一声不妙,换了烟和火之后,那势必得和他攀谈起来,麻烦透了!但人家都已递出烟来,她总不能说她不抽烟吧?明明她手上的烟才刚完。

 无可奈何的,她接过他的高档牌“友谊烟”并说了声:“谢了。”

 对方很快就反应过来,带着点诧异和不解。“原来你是女的…”

 周五的夜,杨振邦因为长期的失眠,开车到处兜风,来到他最常看夜景的地方,发现也有吸烟同好,自己刚好忘了带打火机,便上前借个火。

 如此场景,对方是男应该是理所当然,没料到明明看来像个清瘦的男孩,却是个声音颇有磁的女孩。

 是怎样的一个女孩,会在午夜时分独自留连山上?除了她手上的烟,她脚边还有两个啤酒瓶,身后则是一部机车。她一头短发和帅气打扮,显然不是个普通女孩。

 孙雨绫不经意点了点头,没兴致和他扯下去,两人萍水相逢,难道还要解释她的来处和归途?

 她干脆一股脑儿躺了下来,当作什么事也没发生,草地柔软而清香,水穿透了她的T恤,像躺在水上那样舒服凉爽。但其实她也没躺过水,纯粹是幻想。

 她瞄他一眼就知道,他不会跟着躺下来的,瞧他那一身银灰西装、黑亮小牛皮鞋、条纹衬衫、无框眼镜,以及尊贵出众的气质,这款有钱人跟她距离很远。

 杨振邦暗自一惊,这女孩如此落落大方,似乎天塌下来都不怕,或许年轻就是这么回事,瞧她大概才十几岁,除了青春洋溢在脸上,更有一种孤傲不羁。

 “草地上都了。”他提醒她,着凉了可不妙。

 “没差。”她什么都无所谓。

 为了避免他再请她抽烟,或是说些无聊的话,孙雨绫干脆唱起歌来,假装他不在场就是了…

 夜已深,还有什么人,让你这样醒着数伤痕?

 为何临睡前会想要留一盏灯?你若不肯说,我就不问

 只是你现在不得不承认,爱情有时候是一种沈沦…

 这首林忆莲唱过的歌,是闯进她脑中第一首歌,奇怪她就是特别爱唱老歌,有些歌甚至比她年纪还大,就像洗白的牛仔,有时光的味道。

 她随口轻唱、随心哼,杨振邦却听得出了神,那是一副属于天使的嗓音,虽然她又抽烟又喝酒,装得像个小恶魔,歌声中却出最真的她。

 多久不曾因为一首歌而感动?他一发作就不可收拾的头痛,从不曾因为烟酒而减轻,却在这嗓音中得到了安抚,他发现她的声音可以疗伤,多么难脑粕贵,他竟有种心灵沈淀的祥和感。

 同时间,孙雨绫从眼角瞄到他在数拍子,心想也许他没那么讨人厌,愿意听歌的人总不会坏到哪里去。

 “你唱得不错。”事实上,杨振邦听得入,几乎不愿她停下。

 “还行喽!”她耸耸肩,故作不在意,其实她所能做的,也就只有唱歌了。

 “你不应该喝酒、抽烟,你浪费了你的天赋。”他是个效率极高的管理人,看不过资产被浪费。

 “那又怎样?”她只冷冷回了一句。

 好一个不珍惜自己的傻瓜,杨振邦知道自己应该转身离去,却不知是什么力量,让他留在原地,也许是她歌声中的魔力,也许是她眼底的寂寞?

 静默中,雨水降落在两人之间,也降落在天地之间,来势汹汹,挟风带雨,看来短时间内不会停止。

 出于爱才惜才的立场,他关心问:“你要不要进我的车躲雨?”

 他既无骑士精神也缺侠义之心,但他就是不能看她躺在草地上淋雨,这无疑是暴殄天物。

 孙雨绫对他翻个白眼。“免了,我想淋雨。”多爽快的生日,被雨洗刷,彻底干净。

 “万一感冒,你的嗓子会坏的。”他绝不允许这种事,原本的头痛已消失,转变成另一种心烦。

 “不关你的事。”瞧他的态度,彷佛是她的经纪人,只不过听首歌而已,有必要这么认真吗?

 不发一言地,杨振邦走向黑色宾士车,而她目送他的背影,那样沈着稳定,一个步子一个脚印,这男人显然是掌握某些权势的,她再迟钝也能感受。

 但那又怎样?两人是不同世界的人,他开名车、穿名牌,连的烟都是高档货,而她只是一个除了会唱歌,什么也不是的十八岁女孩。

 天空,请下大雨吧!她已准备好淋雨的心情。

 雨帘,能隔开她和这纷扰的世界,雨声,能阻挡一切外在的喧哗。她只想要孤独,纯然的孤独。

 雨势渐大,令她倍加清醒,最好整个世界下起大雨,所有人都躲在屋里,唯有她在雨中淋全身,忘了过去、朋友、一切,甚至是歌唱…

 饼没多久,一片黑影遮住了她的天空,原来是那多事的男人,撑着一把黑伞替她挡雨。

 只见他严肃的脸慢慢向她靠近,一个字一个字,清清楚楚地说:“下大雨了,到我车上来。”

 这听来像个恐吓,她几乎想笑,真有趣的家伙,为什么要来管她?

 杨振邦确实有恐吓的意图,三更半夜的,这女孩独自在山上喝酒抽烟,还蠢到淋雨也不躲避,她这么不爱惜自己,活该要受点恐吓!

 说不上为什么,孙雨绫涌上一股孩子气的冲动,也许是酒喝多了,也许是夜的蛊惑,她就那么出其不意地推开了他,一面笑一面从草地上跳起,开始跑百米竞赛似的狂奔。

 大雨早就浸了她,牛仔因为收了水分而变得沉重,她像穿着一条透的大巾,在世界的浴白中游来游去。

 “你疯了不成?”杨振邦从来没看过这样的女孩,外表叛逆傲气,歌声有如天使,还有不按牌理出牌的个性,完全超出他对女人的认知范围。

 他想也不想就丢下伞,迈开脚步追上,抓住她的肩膀,紧紧地、牢牢地,怕她就要被风吹走了。

 “哈哈~~”孙雨绫气吁吁,边边笑,知道自己快醉了。她一喝醉就会笑个不停,还会做些怪事,对方一定以为她疯了。“那又怎样?我高兴!”

 避他呢,疯就疯吧,一生只有一次十八岁生日呀!

 “上车。”他的口气彷佛逮捕犯人的警察,引起她更多笑意。

 上车就上车,一无所有的人还有什么好怕的?要姿她很缺,要财物她更缺,像他这种看来什么都有的男人,能从她身上得到些什么?

 杨振邦扶她坐进了前座,马上打开暖气,直到这一刻,她才发现自己冷得发抖,指甲也呈青白色,更别说一身的冰雨了。

 但他也不见得好到哪里去,服贴的头发全了,昂贵的西装也毁了,尤其是眼镜上的水珠遍,让他看起来像个傻瓜。

 她觉得整件事既荒谬又可笑,不又呵呵笑了起来。

 “还笑?你真的是疯了!”他从后座抓来一件外衣,二话不说盖在她身上。

 又是西装外套,她闻到高级织品的味道,还有一种独特的男人气息,混合了烟草和古龙水,不用问,她知道是来自外套的主人,也就是眼前这多管闲事的男人。

 杨振邦摘下眼镜,一边用面纸擦干,一边瞪着她瞧,这女孩是不是当真有点精神失常?

 他这一瞪,倒教她傻了眼,怎么在镜片底下是一双这样的眼?黑白分明,视线凌厉,彷佛可以看透人心,她不瑟缩了一下,或许她没有自己想象中勇敢。

 “看样子雨是不会停了,我家就在附近,你需要洗个热水澡,换上干衣服。”

 二十五年来,他从未带女人回家,他住的地方就是他的城堡,不允许闲杂人等打搅,但这女孩没花多少功夫就打破他的规矩,事实上他也没想到自己会这么冲动。

 “你不怕我是坏人?”孙雨绫把外套披在身上,把头靠在椅背上,闭上了眼,感到一阵昏眩浮上脑子,喝醉酒就是这么舒服的一件事,麻木不仁。

 他的回应是踩下油门,车子马上往前开动,就算这是一件蠢事,他也决定蠢到底。

 不需言语,她看得出他的决心,这世上当真有人想保护她的嗓子,多奇妙。

 途中,她又哼起了歌,他没发表意见,事实上,他希望这段路更长些,时间走得更慢些,就让那歌声继续飘扬,沈进他心中的某处,酝酿成梦。

 ********

 从小,孙雨绫就幻想能住在山上,可惜她借住的每个亲戚家,转来转去都是市区街,方便就学、就医、工作,却没有绿树和天空,更别想看到什么流星。

 眼前出现的这栋豪宅,让她简直想遂自荐当女佣。

 独栋的二楼洋房,有花园和车库,绿藤爬上了白色雕栏,蜿蜒一如意闹人,四周种黄槐树,落花纷洒在黑色路面上,在橙灯光照耀下更显缤纷。

 果然,他是另一个世界的人,他们大概也只有这一晚的缘分,孙雨绫这样告诉自己。

 “进屋里去。”杨振邦发现她对屋子看得出神,那期盼的表情显得天真,原来她也有这一面,忘了要装酷,就是单纯样。

 他替她打开车门,她呆了一下才回过神,很难想象有男人替她开车门,她又不是什么大明星或大美女,感觉好诡异。

 房内宽阔得让她咋舌,光是车库就有她租屋处的好几倍大,走进客厅,透的衣服立即在地毯上造成一处处小水漥,但他连眉头都不皱一下。

 比起她那因为烟、酒、淋雨而受损的嗓子,他发现其他损失都不算什么了。

 “浴室就在走廊尽头,你先去洗澡,我拿衣服给你。”他伸手为她指了个方向,便走上二楼去。

 孙雨绫踮着脚尖,在厚厚的长地毯上行走,感觉自己像只跑错地方的猫,来到浴室前,一打开就发现一座小型泳池,她住的地方只有莲蓬头,这里却像高级温泉饭店。

 她马上打开热水,七手八脚把自己剥光,一跳进去就忍不住叹了口气,不管今晚即将发生什么,值得了。

 热水松弛了她的神经,令她进入半梦半醒的状态,头脑沉重,心情却飘在空中。

 为何她会在一个陌生男人家中泡澡?她的青梅竹马白威曾说过她是个不要命的家伙,抱着一种自暴自弃的心情过活,像是要看看命运还能对她怎样。要是大伙儿们知道她今晚的奇遇,保证会吓到嘴巴合不起来,然后说果然只有阿绫做得出这种事!

 叩!叩!在她胡思想之际,外头传来敲门声。

 “门没锁。”怎么她说的话听起来竟像是三级片中的台词?哈。

 浴室门被打开了一条,只听杨振邦冷静说了句:“我把衣服放在外面。”话一说完,门又关了。

 这女孩可能还没成年,他不想给自己惹麻烦,她吸引他的地方也不在那方面,而是她纯净难得的嗓音,他自觉有责任要保护这天籁。

 究竟他是个怎样的男人?孙雨绫开始寻思,他是同恋或无能?算了吧,她把自己看得太了不起,没的身材有啥好看?

 可他只不过听她唱了几首歌,有必要如此呵护她吗?

 酒醉时刻不适合思考,她很快放弃这些疑问,泡了个通体舒畅,才懒洋洋滑出了浴白。打开门,她看到门外地上放着件米的棉质衬衫,还有一条咖啡的长,看来应该是属于一位高瘦的男主人。

 她穿上衣服,被某种气味和温暖拥抱,不由恍惚了一下,她再照照镜子,对自己扮个鬼脸,反正是竹竿,有啥好怕的!

 一走进客厅,她发现房子的男主人也沐浴过了,换上黑色睡衣,更显出那双黑眸的深沈,若非有那副眼镜的遮掩,她怕那两道目光是会烫人的呢!

 杨振邦坐在沙发上,再次对这女孩感到惊异,她不像一些爱搔首姿的女人,故意能的就,反而把自己包得很扎实,像个小男孩穿了太大的衣服,只显得纯真逗趣。

 孙雨绫视线一转,看到桌上有瓶酒和两只酒杯,顾不得还在滴水的头发,便跳上了沙发,指着那瓶酒,兴致问:“可以喝吗?”

 扁喝啤酒不过瘾,这男人的藏酒绝对是好货,她像个老饕都快口水了。

 她贪心的表情只让杨振邦想笑,她该不会是个酒鬼吧?如果是的话,她也是个可爱的酒鬼。

 “可以,不过要先擦干你的头发。”他把一条大巾递给她,而她立即接过。

 这男人很习惯发号施令,她很快察觉到这点,此时的她还难以想象,往后的七年内,她都要听着这声音行事,逃不出那双黑眸布下的网。

 当然,这时的她没有多想,用力擦干短发,像小狈一样七八糟,不管了,美丽无用,她本来就是丑小鸭。

 杨振邦淡淡一笑,淡得令她以为是自己的错觉,接着他倒了一杯酒给她。

 这种酒的后劲有多强,他最清楚,也知道她之前喝过了啤酒,两种酒类混在一起,效果更佳。

 没错,他要灌她喝醉,却不是为了她的身体,而是她的声音。

 他也因自己的决定而诧异,然而这冲动不断涌上,他就是放不开。

 孙雨绫凑近杯缘一闻,白兰地的醇香扑鼻而来,让她二话不说先喝为快,当那琥珀入喉中,瞬间引发一场天雷勾动地火,让她悠悠叹了口气,赞道:“好酒。”

 “再来一杯?”杨振邦仍是微微的笑,这女孩多么与众不同,没有半点矫造作,他彷佛看到一颗明星,不知道自己有多耀眼,却已静静散发光芒,让人无法转开视线。

 “谢喽!”她不知自己正踏进一个陷阱,饮下第二杯、第三杯美酒,她醉意更甚,像只小猫窝进大沙发,足得几乎想呼噜叫。

 “告诉我,你几岁了?”他得先确认一件事。

 “告诉你,今天是我十八岁生日喔…”她笑呵呵的,心情好得想唱歌,但是更想睡觉…

 这时,他却正道:“我想跟你谈一谈,关于你的未来。”

 “未来?有啥好谈?”她醉眼离的,已看不出前后左右,还谈什么谈呢?

 孙雨绫作梦也没想到,就在这小雨朦胧、酒意蔓延的夜,她做出了生平最重大的决定…  m.bWo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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