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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第六章】

 事情就这样一直悬在沐向旸心上。

 可是,墨殇却不再出现,阿渡也随之人间蒸发,老陈回到了工作岗位,助理则从南部风尘仆仆赶回台北。

 什么都没改变,一切像是从未发生过,简直就像在演“沐向旸的梦游仙境”一样。

 老陈说,那天早上载他到立院之后,他依照惯例在车上看看报纸、整理一下座车,可报纸翻着翻着,突然觉得一阵天旋地转,人就这么昏了过去,再醒来时,已是两天后,医院也查不出他倒下的原因。

 助理则是解释,她那天接到了来自老家的电话,被告知母亲因不明原因病倒了,于是她搭了高铁赶回老家,没想到只是虚惊一场,她母亲是过度疲劳导致昏睡了两天才醒来,目前已经没有大碍。

 听了这些解释,沐向旸只是点点头,并未表示什么。

 他想,一个是他的贴身司机,一个是助理的母亲,两个人皆因不明原因而昏了两天,说是巧合,未免太巧了点。

 如果不是墨殇设的局,那肯定就是阿渡搞的鬼。

 然而,这也是他百思不解的地方。

 那女人为了骗他换妖丹,设局欺骗他、混进他家里,先是装瞎扮可怜,降低了他的戒心,而后又巧妙地支开了他最贴身的两名工作人员,好让她可以逮到机会来向他证明妖丹的存在,种种心思只为了拿回妖丹,可是,真要给她了,她又落荒而逃。

 到底为什么?

 他想着这事情想得出神,即使是坐在服务处的办公室里,仍是心不在焉、根本无法静下心来工作,直到门板被敲响了两声。

 “沐先生,”是助理张秀娟的声音,“新的秘书来报到了。”

 他一愣。新的秘书?哪来的新秘书?

 “进来。”

 门板缓缓地被推了开来,助理领着一名女子入内,道:“不好意思,打扰了。我来介绍一下,这是唐颖,部介绍过来的竞选秘书,她在形象维护这领域很有经验。”

 沐向旸静了几秒,端详着眼前这名看来相当精明的女人。

 女子黑发齐肩,戴着一副茶框眼镜,身穿一袭典雅大方的铁灰色套装,脚下踩着砖红色的高跟鞋。

 她看起来年轻,顶多三十岁不到,这与他印象中的竞选幕僚有很大的差距。

 “你说你叫什么?”他又问了一次。

 女人笑了笑,走到办公桌前,递上一张名片,“我姓唐,单名颖。天资聪颖的颖。”

 如此高傲的自介,肯定很难被人给遗忘。

 沐向旸站起身,收下了对方的名片,两个人礼貌上握了握手之后,他才报以一抹客套的微笑。

 “我不记得我有向部要过人才。”

 “我知道。”唐颖仍是握着他的手,毫无松手的打算,“是我主动向遂自荐。”

 “但我不需要形象秘书。”

 唐颖扬起菱出了一抹浅淡的笑容,慢条斯理地从手提包里拿出了一本杂志。

 “话别说得太早。”她把杂志扔到桌上。

 那是最新一期的八卦杂志,今天早上才出版,还热腾腾的,封面印着斗大耸动的标题——

 型男立委沐向旸惊传拜神保官位

 正当沐向旸与张秀娟都还在错愕之际,唐颖突然伸出手,“啪”地按住封面。

 “现在你需要了。”

 低气压再度笼罩整栋房子,躺在光线不佳的卧室里,墨殇盯着两片窗帘间的小小隙,双目无神、脑袋一片空白。

 她又颓废丧志了好几天。

 沐向旸的吻无疑是场风暴,在她安逸静谧的内心卷起了惊涛骇

 他不费吹灰之力地吻碎了她的堡垒、捣碎了她的尊严。她不敢相信,为何在经历了那么多之后,她居然还是如此陶醉于他的吻?

 不不…不该是这样的。

 在很久很久以前,她就已经失去了爱与恨的能力,那是她主动放弃的,是她下了很大的决心才终于割舍,她不可能会忘记这一点。

 但那男人所起的剧烈情绪令她不解,也令她恐慌,她苦思了三天,却百思不得其解,最后索什么也不想了。不再想着那个人的事、不再理会什么见鬼的换礼物、更不想…

 “这样不行哦。”突然,一道温和醇雅的男人嗓音就这么冒出。

 墨殇楞了下,随即朝着声音来处望去。

 那是小路。瞧他悠闲自在地坐在书桌上,翘着二郎腿,仿佛他已经坐在那儿很久了。

 “你这个骗子。”墨殇闷哼一声,撇开脸。

 “唉唷?”小路轻笑了声,道:“你胆子肥啦,居然敢说我是骗子?”

 “你明明说过要把我的七情六给保管好,可是为什么我还是——”话未说完,她像一口气卡在喉头,无法继续。

 “还是会心疼、会不舍、会心动,”小路替她接话,一脸幸灾乐祸,“甚至因为在乎他而对自己生气,是不是?”

 他全都说对了。

 墨殇哑口无言,只能忿忿不地瞪着对方。

 小路却扬起一抹不以为意的笑容,跳下桌、走向她,从容地在边坐下,然后他手掌一翻,掌心冒出了一条系着坠子的项链。

 她见了,忍不住撑起身,目不转睛地直盯他掌心里的坠子。

 “这坠子里的就是我当年拿走的东西。”他说。

 那坠子像是透明,也像是彩,五颜六的丝在坠子里错、相,缓慢而优雅地动着,简直就像是充生命力的心脏。

 墨殇被那绚烂七彩给吸引了,情不自地伸手去碰了下坠子,“这就是我的七情与六?”

 小路眉一挑,只是耸耸肩,没有正面回应。

 “那么,既然都在这儿了…”她扬睫,望入对方的眼,“为什么我还是会喜、会怒、会忧心、会惶恐?”

 “这答案,你得自己去找。不过这东西本来就是你的,你有权决定什么时候释放它。”说完,他拉起墨殇的手,作势要将坠子放到她的掌心里。

 她却当它是颗烫手铁石,急忙手。“我不要!”

 “怎么?你连留在身边的勇气都没有?”他嗤笑了声,道:“妖丹要还你,你不敢收,你的情|要交给你自己保管,你也不敢留,如此明显的惧怕,你还能说自己已经舍下了人?”

 墨殇眉头一蹙,先是质疑,而后是不可置信,“你的意思是——你从来就没拿走过我的**?”

 小路仍是没有正面回答。“你如果怀疑我的话,随时可以捏碎这颗坠子,到时候你就能知道我到底有没有拿。”

 “我才不要。”哼,想她上当,门都没有,“到时候通通回到身上,岂不又要再尝一次那种痛不生的滋味,你当我傻瓜啊?”

 “是有道理,不过,”小路又一翻掌,坠子消失了。他抚着下巴,故作苦思的模样,“你惧怕感情我可以理解,毕竟谁都会怕痛;但是,妖丹你怎么说?拿回妖丹是你一直挂在嘴边叨念的陈年旧事,如今机会来了,你也几乎已经把它给拿到手,为什么临阵退缩?”

 墨殇闷不吭声,说不出话。是啊,他说的一点也没错,可偏偏她也不明白自己想要的到底是什么?

 “小路。”

 “嗯?”

 “我不想再继续那个莫名其妙的换游戏了。”这话口而出的时候,她早已做好了心理准备。

 不论小路要怎么恶整她、怎么折磨她、怎么蹂躏她,她都无所谓,只要别再她去讨回那个该死的妖丹,只要不用再面对那个男人。

 “好啊,随便你。”小路的反应出乎意料的干脆,“反正那是你修了几百年才拥有的东西,你自己都不要了,我凑什么热闹?”

 她楞了楞,有种复杂的矛盾感在心里蔓延开。

 是庆幸吗?不,比较像是被人愚的感觉。

 “可是,你不是说过,要是不按规则来的话,你就要…”

 “唉,你是第一天认识我吗?狠话我都是说说而已啊!”

 “…”最好是,她记忆里的可不是这样。

 “我真的可以不去讨回来?”为求保险,她又确认了一次。

 “我说了,随便你。”

 语毕,他站起身,一副就要走人的样子。

 事实上,小路这回并没有胡乱借用别人的体,很难得地以原形现身。虽然机会少有,可惜,此刻墨殇没心情欣赏他的本尊。

 “不过,有件事我还是得让你知道,”他又道。

 果然有但书。她就知道,事情若是经过小路的双手,就绝对不可能简单平静地落幕。

 “哪件事?”她起了点戒心。

 “今天你不拿回来,它总有一点会变成别人的。”

 “欸?”她顿了下,有了不好的预感,追问道:“等等、你这句话是什么意…”

 小路消失了。

 “…喂!”搞什么呀?哪有人把话说一半的?“小路!回来把话说清楚呀?小路!”

 声声呼唤没唤回小路,手机倒是收到了一封简讯,墨殇拿起置于头柜上的手机一看。

 情场失意跟骂我骗子是两回事,你觉悟吧,很多处罚等着你。

 “马的,这男人!”读完,她直想捏碎手机。

 不过,她气愤的不是仍要被罚,而是“情场失意”四个字。

 冲着那四个字,墨殇不再意志消沉,她立刻跳下,梳妆打扮一番,硬是要光鲜亮丽出门去扳回颜面。

 然而,她前脚才出门,随后便想到自己似乎没什么地方能去。

 她的活动空间向来只有住家与公司,就算中间去了其他地点,那多半也是因为工作。

 想想这无可厚非,她会来到人间,一开始就是为了替小路工作,向来对这个世界的人事物不抱热情、不感兴趣,她就像是只懂得听命行事的机器人——工作命令下达,她照办,工作完成了,她便回家睡她的大头觉。

 思及阿渡曾经问过她——

 “既然这样,你留在地府继续当勾魂使者就好了,干么那么累?当人类多麻烦,要吃饭、要洗澡、要睡觉,被揍了会痛、被刀割了会血,一不小心还会把自己搞死,而且多半都不是什么太轻松的死法。”

 “你听起来好像很后悔。”她只是淡然一笑,道:“那你呢?你又为什么答应来到凡间?”

 “我好奇呀。”

 “好奇?”

 “以前载人渡过忘川河的时候,我老搞不懂那些人为什么总是不舍他们在人间的一切,明明投胎过后,就是一个全新的开始了,不是吗?又不是从此再也回不了人间。”

 她听完不由得失笑,果然是阿渡会说的话。

 “那现在呢?你懂了没?”

 “还没,我还是不懂。”  M.BwO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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