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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同生共死
  兰嫔是太平侯娘的女儿,从小也算是青梅竹马,可惜后来兰嫔被贼人绑架卖了出去,从此落入奴籍成为歌女,多年后回到京城,可是家人已逝,最后机缘巧合与林铮相认,一个从小仰慕,一个心有怜惜,该发生的都发生了。

 本来林铮想着接兰嫔回家做妾,但是那时与华府的婚约下来了,华家势大,嫁过去的又是嫡出大小姐,他如若在此时纳妾,那么便会惹得华家不快,因此只能隐忍。

 可是他大概没想到,就在他迟疑的时候,兰嫔被百里倾看上了,而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醢。

 虽然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他选择帮扶百里倾得原因,但是在百里倾登上皇位的路上他确实出了不少力,后来兰嫔入了后宫,后宫妃嫔众多,她低调行事,不争不抢,而且总是病弱,很快就被众人和百里倾遗忘,怕是谁都没想到她这么做只是为了方便与林铮见面。

 林铮深得百里倾宠信,进入宫门自然再容易不过,挑个时差会一会情人的时间还是有的,所以哪怕分开了这么多年,两人越发的相爱;倒是对自己得夫人,林铮相敬如宾,客客气气的缇。

 也不知道这位华小姐知道自己之所以被林铮以礼相待不是因为他性格而是因为他爱别人之后会是怎样的心情?

 萧锦华也不想做坏人,不过这样的事情迟早会曝光得,她实在是太想看到百里倾知道自己得女人一直被自己最信任的臣子睡之时的表情,一定很有趣!

 萧锦华其实不喜欢走夜路,但是她答应了去见母亲,若是她不去,方云舒傻傻坐着等到天亮也不奇怪,所以她还是得去一趟。

 萧锦华小心潜入萧府,来到方云舒的院子,与往日不同的是今方云舒没用将丫鬟婆子赶出来,萧锦华脑海中思绪一转就明白,怕是萧文儒过来了。

 萧锦华准备打道回府,却听到隐隐地哭声,脚步一转往后窗走去,那里的窗户果然开着,小心跃进去找一处柱子后面隐藏,听得萧文儒讨好的声音传来:“好啦夫人!别哭了成么?你不答应就算了,我不提就是,别哭了!”

 方云舒闻言哭得更是伤心了:“我把她一个妾室的女儿送进了宫里,你居然要我抬了她嫡女身份让她在宫里不受欺负,可是我的女儿受欺负得时候你怎么不出声?”

 “难道我这个正室所生的嫡女在你心中还不如一个妾室所生的庶女么?既然如此,你还来我这里做什么?滚!你给我滚出去!”

 “哎哎哎!夫人!你别推我啊,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

 “砰!”大门一关,萧文儒还是被方云舒推出去了,任凭他在门外讨饶,方云舒将门扣住就是不打开。

 萧锦华从暗处走出来,方云舒看见她立马扑过去就抱住:“我可怜的女儿啊!”

 萧锦华拍拍她的肩:“得了!哭得差不多就收着,不然我走了!”

 方云舒闻言立马擦了眼泪:“我不哭了,我今亲手做了绿豆糕,等下你拿点回去吃!”

 萧锦华看着她变脸也见怪不怪了,这个捡来的便宜母亲除了爱哭一点眼泪说来就来之外,其它的倒是越来越好,性格温柔倒也有坚韧,很对她的胃口。

 “本来我打算不进来了,你把他赶出去不就便宜别人了?”

 方云舒握住她的手得意一笑:“别人我不了解,但是你爹我能不了解么?他虽然子懦弱没用主见,也没用什么本事,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他对你娘那可是绝对的敬畏的,刚刚我把他赶出去了,他今晚必定得在偏房守着,去找别得女人,没那胆子!”

 萧锦华不信:“没那胆子,怎么府里还有几房妾室?”

 方云舒长叹口气:“那不是因为我不争气么?萧家人丁单薄,你父亲又是独子,我生了你差点血崩,虽然救回一条命,但是想要再生也不可能了,你若是儿子还好,可惜你是女儿,为了萧家血脉,我也不得不妥协!”

 “那你爱父亲么?”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说什么爱不爱的?但是这么多年夫,总还是有感情的!”

 萧锦华垂眸,她其实也明白,夫不一定要有爱情,相爱的人也不一定能相守一世,虽然清楚,却也模糊,毕竟感情的事情谁说得清楚?

 方云舒见天色已晚,不舍得萧锦华走,想要留她睡下,但是萧锦华不能留,且不说萧文儒半夜会不会进去,就王府而言,她没有给百里夙打招呼,结果夜不归宿,被误会了可不好!

 从萧府出来大街上只剩枯叶落地的沙沙声了,打更的人拎着铜锣敲打过去,现在已是三更天了。

 一路往王府而去,却突然闻到血腥味,本来打算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却看到一人提着剑从巷子出来,得,还是人呢!

 “无名先生还真是爱行侠仗义,这半夜三更的也要出来晃晃,不止这次有没有遇上英雄救美呢?”

 无名看着她,将染血的剑收回走过来:“你不是傻了么?大半夜的出来蹦跶做什么?”

 “我是白天傻,晚上不傻,不行啊!况且你以为我傻为了谁啊?百里倾城的抓你,我要是不傻,你的画像就该贴全京城了!”

 无名不信:“你难道不是怕惹事上身,或者再被他***扰么?”

 萧锦华耸肩:“你管我!”

 无名身影一闪,一把将萧锦华抱住然后跃到一块石碑后面:“有人来了!”

 几道黑影出现在刚刚得巷子,看了看地上得尸体,留下两人清理战场,其它几人四散开去,似乎在寻找什么。

 萧锦华缩在无名的身边:“唉!你也够帅的唉,百里倾都敢刺伤,不过也够蠢,明知道百里倾在找你你还出来晃,活该被人追杀!”

 无名气恼:“你个没良心的女人,我可是为了救你!”

 “那我多谢无名先生的大恩大德,不过以身相许就算了,今天天色不早,回家洗洗睡觉,再见!”

 萧锦华刚刚起身准备离开,突然一道剑光刺来,直指萧锦华的心口,几乎是下意识得萧锦华挑到无名身后揪住他得衣服:“英雄救命啊!”

 这方动静刚刚起,那边立刻有高手转身扑过来,不过两招之间,二十几个黑衣人就将两人围在了中间,得了,今晚想走可没那么容易了!

 萧锦华被无名护在怀中,一手揽着他得方便他保护她,眼珠子滴溜溜地转,怨气也不小:“你说你要是不出来,也就不会惹上这些人了,得了,现在把我也卷进来了,今晚要是代在这里,下了黄泉我也不放过你!”

 无名抱住她的手收紧,声音依旧难听,但是却无比坚定:“我不会让你受伤的!”

 萧锦华捏住他得衣服,头抵在他得膛:“这可是你说得!”

 黑衣人攻了过来,无名一把将萧锦华扣紧,手中的剑挽出一个炫目的剑花,同时挡住三把剑的攻击,然后反守为攻,一往无前的杀出一个缺口。

 萧锦华此刻倒是后悔今晚让千出去了,如今能出手帮她得人都没有。

 无名的目标坚定,加上武功不凡,当真在包围中撕开了一个缺口,然后抱着萧锦华一路飞奔,身后一群黑衣人如同杀人蜂紧追不舍,萧锦华感觉到手上有温热,心中明白是无名受伤了,不知伤得重不重。

 “呲”突然一阵尖啸的哨声传来,身后狂追的杀手听到之后猛然停下脚步,下一刻四散开去,眨眼没了踪迹。

 萧锦华回头看去,寂静得夜空空的,安静得诡异!

 无名带着萧锦华落下,两人将身影隐藏在黑暗之中,一动都不敢动,谁都不知道杀手是否还潜藏在暗处,伺机而动。

 突然,萧锦华听到了空气中细微的震动,紧接着越来越近,越来越多,萧锦华脸色大变,一把拉起无名:“快跑!”

 两人拔腿就跑,身后的天空一团黑色得东西快速近,乍看似是一团黑色得云朵,可是细看才清楚,那是成千上万只蝙蝠,双眼血红,獠牙森亮,等待着食人血。

 无名将萧锦华抱起,直接用轻功飞行,身后得蝙蝠群一分为四,变成四团黑云开始包抄,不到两刻钟就将两人夹击。

 此刻两人已经来到了城中偏僻的地方,环顾四周,是树木,竟然连躲避得地方都没用,然而那东西无孔不入,想要躲怕是也躲不了。

 “叽叽叽叽!”难听刺儿得声音越来越近,然后从天而降,蜂拥而至,嗜血的目光让人骨悚然。

 无名催动内力,形成猎猎罡风,在黑团靠近的时候一掌打过去,萧锦华清楚听到了一堆东西落地的声音。

 “叽叽叽叽!”虽然被打死了不少,但是这群东西根本不怕死,很快又聚集在一起冲了过来,萧锦华贴在无名身后,他的肩胛处受了伤,因为动作鲜血得更厉害,这群东

 西闻到血腥味也更加的兴奋,冲击更加得猛烈。

 然而再厉害的武林高手内力也是有限得,打杀了这么久,又是一路狂奔,催动全身内力发出掌力,这样坚持不了多久,萧锦华能感觉到无名的身子在颤抖。

 一道嗜血危险的目光落在萧锦华身上,她猛然回身将手中得匕首刺出去,拿东西立刻后退,萧锦华一眼看去只能看到一个模糊得轮廓,一只有成年人头颅那么大得蝙蝠,一双血红色的眼睛如铜铃那么打,如同鬼眼,格外吓人。

 “血蝠王!”萧锦华心惊,这东西是怎么长这么大得?以往只在毒经里面看过,据说百年难求,甚至根本不可能存在,怎么就活生生的出现了?

 “嘻嘻!”蝙蝠王突然发出人类嬉笑得声音,加上声音难听诡异,实在是渗人,生怕它下一刻就开口说话。

 饶是身经百战得萧锦华也有些心里没底,她可是清楚的记得毒经上记载,血蝙蝠有毒,但是一般毒素不多,只会让人昏出现幻觉,只要及时救治不会致命,但是血蝠王不同,五十年才能养成一只血蝠王,靠不断的食生物血喂养,而且为了延长血蝠王的寿命,从小就得开始喂它剧毒之物。

 千千万万得血蝙蝠中最终不一定有一只能存活下来,而但凡存活下来的都是百年难遇的剧毒之物,它全身上下都是毒,被它咬上或者伤口沾染上它的毒,必死无疑!

 似乎是感觉到了萧锦华的害怕,那血蝠王歪着头又‘嘻嘻’的笑了出来,甚至还抖了抖翅膀仿佛威胁的架势。

 萧锦华揪住无名的衣服,故作轻松:“没想到最后跟你死在一起,要是别人说我们殉情,我是不是太吃亏了!”

 身前的小血蝙蝠似乎接手到什么指令突然不攻击了,无名终于得空回头看那只血蝠王,他对毒物不了解,但是血蝙蝠那么小的东西居然长了这么大,而且仿佛有人,极为诡异,他能感觉到它身上的威胁,带着死亡!

 无名紧紧的握住萧锦华的手:“它的目标是我,等下我来拖住它,你往山下跑,掉身上染血的衣裳,它们就不会追你了!”

 萧锦华将手中得匕首反手握住,心中的忌惮和害怕被她尽数下:“临阵逃可不是我的风格,况且我怕后做梦梦见你一身血模糊,你说得多吓人啊!”

 无名皱眉:“我在跟你认真说话!”

 “我也没有开玩笑啊!”

 萧锦华反握住无名的手:“虽然不想跟你殉情,不过要我选择的话比起一个人独活,我愿意跟你死在一起,黄泉路上有个伴,倒也值了!”

 无名微微低头凝视她,就在这时一直观望的血蝠王突然扑了过来,森冷得獠牙上毒拉出一条长长的丝线:“嘻嘻嘻嘻嘻!”

 无名举剑刺过去,萧锦华突然收了匕首,拿起剑鞘打过去,血蝠王唾都有毒,她可不想沾染上。

 “啪啪啪!”血蝠王不断的煽动翅膀,硕大的身体以一种不可思议的速度快速移动,黝黑的爪子与无名的剑相撞,发出‘铿铿铿’的声音。

 与此同时周遭的血蝙蝠也开始躁动,紧接着一群一群的再次扑了上来,双拳难敌四手,何况这还是上千只蝙蝠,萧锦华的手被蝙蝠抓伤了好几条伤痕,没一会儿就出现了幻觉,无名也好不到哪儿去,他要对抗血蝠王的攻击,根本不能理会这些小蝙蝠。

 萧锦华眼前越来越模糊,站都有些站不稳,嘲讽一笑,莫非她真的要成为这些小畜生的食物了么?真是一世不如一世,丢脸啊!

 萧锦华双膝一软跪了下去,同时她看到那双铜铃般大的鬼脸朝她冲过来,脑袋在晕厥得边缘,她已无力反抗,死亡靠近她并没有多恐惧,反而无比的坦然的准备接死亡。

 就在血蝠王离她还有一米的时候,她突然被人扑倒,身子被人重重的在地上,她感觉到了他身子的颤抖,恍惚中听到了血蝠王得意的笑声,无名竟然扑过来救了她,萧锦华空的眸子瞪圆,无奈一笑:“傻瓜!”

 意识终究还是被剥夺,生死都不是她所能掌控的了。

 皇宫里

 百里倾屏退了宫女太监,只留下卫军大统领卫煌,空间很安静,没有一点杂音,突然,原本完整无比的墙角出现了一个,几道声音从中走了出来,第一个人是李安,而他身后跟着一个身着黑色斗篷气息森的男人。

 “皇上!巫鲜带到!”

 被称为巫鲜的男子躬身一礼,然后抬起头,出一张惨白消瘦黑的鬼魅面孔:“天朝的皇上,巫鲜能拜见你,无比的荣幸!”

 百里倾显然被他容貌膈应得不轻,好一会儿才开口:“听说巫宗师前些天夜里帮了朕一个忙?”

 “小忙而已,不足挂齿!”

 “朕的属下后来并没有找到那对男女,不知巫宗师怎么就确定两人死了?”

 “皇上有所不知,鄙人身边有一只圣血蝠王,它自幼以人血喂养,无血不,那皇上的属下已经伤了那人,血蝠王闻着血腥味儿去,必然是要喝个够才罢休,而且血蝠王之毒乃是世间罕见的剧毒,但凡被它咬上,就算是强壮得水牛也会瞬间毙命,血蝠王归来之时身上还有鲜血,鄙人与它相处多年,对它最是了解不过,自然知道那两人已经中毒,而且还有千万血蝙蝠围攻,能留下一具骨骸就不错了!”

 百里倾失望:“那朕不是永远都不知道那人的身份了么?”

 巫鲜弯:“是鄙人考虑不周!”

 “算了!只要确定他死了就行了!”百里倾不在意道,转而问道:“巫宗师千里迢迢来到京城,不会就是为了帮朕一个小忙吧?”

 巫鲜又是一拜:“皇上大概也有所耳闻,南疆内,我们的两位公主为了夺权而厮杀,如今南疆遍地硝烟战火,我们王子不忍看到生灵涂炭,但是自己却没有能力,所以特意拜托鄙人前来天极求助!”

 “呵!”百里倾似乎听到了一个笑话:“南疆虽然与天极接壤,但是南疆天险,地域诡异,多瘴气毒虫,对于天极的士兵来说简直就是死亡地狱,而且天极和南疆并无往来,更算不上友好,朕有何理由出兵?”

 “鄙人前来,自然是带了足以让皇上动心的礼物来得,不知皇上可知巫蛊?”

 百里倾瞬间警惕:“自然是知道,你什么意思?”

 巫鲜弯:“憋人不才,别的本事没有,最善巫蛊之术,巫蛊之术对于正道人士来说就是术,所以鄙人不是那么受,不过今鄙人想让皇上了解一下巫蛊!”

 “所谓蛊毒,大意上就是训练一些毒虫控制为己所用,大可是飞禽猛兽,小可眼都看不见,当然作用也是不同的,其中最简单,也是最复杂得就是控制术,通过蛊术控制对方,简单的是控制对方的身体,让其痛不生,拥药物控制,复杂一点的是控制对方的心,让其心甘情愿为自己所用,绝不背叛!”

 百里倾一拍桌案:“放肆!”

 巫鲜连忙跪下:“鄙人的条件就是自己,只要皇上愿意解了南疆位居,住王子登基,那么南疆将世代臣服天极,朝拜上贡,鄙人愿意永远追随皇上左右,效忠皇上,为皇上铲除一切得敌人!”

 百里倾面色难看的瞪着巫鲜,不知情的人怕是以为他看不上巫鲜的手段,其实只有他自己清楚,他被巫鲜说得事情打动了,控制,可以控制人,还可以控制心。

 皇室对于一些死士也是有药物控制得,但是那是**,怎么可能控制心呢?控制心

 三后的夜晚,一群黑衣斗篷的人策马出城,手握皇上御令,一路策马狂奔,马不停蹄,终于在四天之后,将一份圣旨送到了与南疆接壤得南部驻军----燕家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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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月初,众人翘首期盼的放榜终于出来了,张贴皇榜的地方被人里三层外三层的围住,恨不得自己能长翅膀飞过去看看。

 借着与百里琅的识,萧锦华提前一天就得到了消息,看到最前面的那三位,萧锦华不得不感叹缘分的奇妙,不为其它,因为这三人可都算得上人呢。不过时出云那小子是牟足了劲儿要考上,但是这蓝胤和唐爵凑什么热闹?

 蓝胤可是江南第一富商的少主,用得着考功名么?唐爵那小子才十六岁吧?十六岁的小子有那么逆天么?天下学子千千万,他一个十六岁的臭小子居然拿了探花!

 不过萧锦华倒是听百里琅说过,这三人的文章都是非常的好,正巧落在一位非常严肃公正的试官手里,众人一致认同,绝无半点偏私,后来还为了定名次讨论了好久!所以这是实力得来的,并无丝毫的虚假。

 当铜锣敲到时出云居住的小院子的时候时出云还在练字,照顾他的阿婆白发苍苍,看到铜锣敲过来,悸动得往里跑:“阿云!阿云!来了,来了!”

 时出云刚刚听

 到阿婆的声音抬头,外边就开始响起敲锣得声音,紧接着身着官府的人捧着红色拖盘进来,身后铜锣一路敲响:“登科前三甲,榜眼时出云,恭喜时公子!”

 时出云瞬间激动得说不出话来,他真的考上了,金榜题名了!

 阿婆激动得眼泪控制不住得下:“光宗耀祖,光宗耀祖啊!”

 几位官员将拖盘放下:“这是新服,明三甲同游京城,时公子莫要迟到了!”

 时出云施一礼:“多谢大人!”

 那官员见他只是拜礼,并没有打赏得意思,顿时脸色一沉,甩袖就要离开,一位深绿色的蒙面女子上前递出一个钱袋子:“我家公子激动过头忘了礼数,这是给几位大人喝茶的钱,希望几位大人不要嫌弃!”

 那人接过颠了颠,这才心满意足的离开。

 时出云反应过来面色有些难看:“姑娘你为何要给他们银两?还有姑娘,在下并不是认识你!”

 来人失笑:“怪不得小姐特意让我来看看,果然是个不通世事得书呆子!”

 时出云一愣:“你家小姐是?”

 “时公子随我来就是,小姐知道时公子金榜题名,早已备下茶水等候!”

 时出云此刻能想到的第一人就是锦儿,他的锦儿终于要见他了,想着就不自觉的兴奋,随来人走了两步,又快速转身回去将官府加印的文书拿起来放在心口。

 两人刚刚走出门准备上车,另外一辆马车也来了,那个叫小芳的丫鬟跳下马车:“时公子!我们小姐特来恭贺你金榜题名!”

 马车里的女子走出来,一身盛装,金枝玉钗,华美无比:“恭喜时公子!”

 走下马车款款走向时出云,扫了眼时出云旁边的女子,然后直接忽视:“莲儿特意来恭贺时公子,时公子不请莲儿进去坐坐么?”

 时出云此刻着急去见锦儿,哪儿还管她啊,一拱手:“姑娘见谅,在下还有要事要出门,来不得招待姑娘,失陪了!”

 话落快速上了马车,绿衣女子也上了去,眼看着马车就要走了,女子不顾形象的吼出来:“我是礼部尚书嫡女杨莲,时出云你给我回来!”

 时出云没想到对方身份居然是礼部尚书之女,心中紧张想要去道歉,不过却被身旁的女子一伸手拦住:“区区礼部尚书之女还没有资格拦下我家小姐的客人,奉劝时公子一句,礼部与我家小姐敌对,时公子若不想后为官左右为难,还是干脆的拒绝这位杨小姐的好!”

 区区礼部尚书之女?时出云心中紧张的上跳下窜:“敢问你家小姐是?”

 “时公子见到小姐,小姐自会告知与你!”

 马车穿行过街道来到城中心,护城河内画舫来回游动,甚是悠闲!每艘画舫里都有男有女嬉笑打闹、高声阔论,唯有一艘浅蓝色画舫静静地停在水中间,别有一番滋味。

 时出云还没来得及反应他就被身侧之人拎起来,眨眼就落在了船板之上,过程不过一瞬间,他都没来得及心惊就已经落下了。

 女子菜不管他,走上去开小小帘子:“时公子请!”

 一想到里面之人是自己朝思暮想之人,时出云立刻将刚刚得事情抛之脑后,站起身整理了一下衣领,确定没有不妥才快步走进去,迈步进去一眼就看见了坐在里面的白衣女子,虽然戴了面纱,但是他还是一眼就认了出来:“锦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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