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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锦衣在,夜叉还会远吗
  醉乡楼位于繁华商业区,此处街道不是长安城主干道,虽然不太宽,但也有二三十米,只是因为到处全是人,还是有些拥挤感。

 荼蘼望着来往人群,观察着长安人服饰和举止,津津有味。只是突然,一个熟悉身影映入她眼帘…中等个头儿,白白胖胖,看起来温和又可爱,但实际上是骨头硬,嘴巴毒,为人刻薄。真正有些了解时,是人都会不自问:谁说胖胖软软男人都是好脾气?也可能是冷血杀手好不好?

 没错,那人正是锦衣。人群中没有存感,可却像扎进荼蘼眼里刺。然后心弦也跟着跳动起来。

 情不自荼蘼猛然站起。因为,锦衣地方,夜叉还会远吗?

 因为她不小心带翻了一个酒杯,惹得正谈得投机康正源和都向她望来。

 “荼蘼,怎么了?”问。

 “有…有卖冰糖啊!”荼蘼反应奇,立即给自己找了借口。

 大唐糖业发达,当然是指当时水平,与现代是没办法相比。熬制出糖不纯粹、多有杂质,但却甜得淡而天然,大多是从鲜果、蜂、植物中摄取甜味,或者是从谷物中制取出来饴糖、又或者从甘蔗、甜菜中制糖。总之,荼蘼很是喜欢。但制作冰糖工艺比较难,怎么现就有了?所以,她那声惊叹倒不完全是假。虽然,掩盖了她真实心意。

 康正源却笑道,“原来荼蘼喜欢吃糖,回头我捡些精致,送你一盒子。”

 荼蘼还没说话,就笑道。“康大人,别看我这孙女公堂上像个大人似,平时零嘴儿是不断,倒似小孩子脾。为了怕她耽误吃正经饭,每天我都要盯紧。”他这话明着责备,但眼宠溺,就像长辈们互相骂孩子不懂事,其实全是显摆,还衬着关系亲密。

 就像有父亲说:我这只小犬特别不懂事,书也不好好读。学馆考试才得了个第三…

 “祖父!”荼蘼撒娇,揭过这一篇。再往外看,锦衣身影已经彻底消失。

 她心里七上八下。纵然知道夜叉可能是她生命中过客,好就是个过客,绝对不适宜有某些联系,却还忍不住会想起他。可能因为好奇心,她本来就是疑心重。好奇心也重双重性格。夜叉于她而言,实是太神秘了。再说,他还欠她一条半命不是吗?而这也不怪她,如果与夜叉有关一切都不出现,她也不会再想起。

 “皇上头些年吃过天竺国进奉糖,觉得和咱们大唐制出糖相比。自有特别之处,所以派了人专门去天竺国学习。”哪想到康正源又把话扯了回来。

 “皇上真是英明神武。”由衷赞叹。

 康正源点头,“百姓们常说,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这民生之举,皇上一直很是关心。其实,咱们大唐糖品质很高,还会卖到周边国家去,每年为国库添不少进项。也养活了好多人呢。”

 荼蘼因为看不到要看那个人,干脆把窗子关上了。沉默间正听到祖父和康正源这段对话,不腹诽:说不定当今圣上也是个爱吃糖,为了足口腹私而动用国家之力。什么外贸啊、国库啊,都是附加效益。就冲他给冒牌皇帝可乘之机,就证明他有昏庸时候。

 “不过这冰糖倒是我大唐出好东西,据闻,是益州当地人用土法熬制。”康正源话题一转,“荼蘼,没想到你倒认得。”益州,大约是今天成都那一带地方。

 荼蘼心头一跳,心道康正源心细如发,这么点小细节都注意到了。但她反应一向,只笑笑道,“洛,我认识了一个商旅。他倒送过我两块,滋味果然不同。康大哥见笑,一直再想尝尝来着。”

 从醉乡楼二楼,正好可以看到对面一间门面大点心铺子,门前招牌上写着:冰糖售罄。 而既然当街都有卖,就说明民间会有。顶多算稀罕物,也就是价钱高点、每天供应少点罢了。而洛做为陪都,一定会早得到长安流行趋势,包括吃玩意儿。所以她这样说,就能搪过去。

 果然,康正源只怔了怔,就释然了。

 也笑道,“馋嘴猫就馋嘴猫机缘,这么难得,都给她吃到嘴了。”

 于是三人就笑,把荼蘼心中那丝说不清、道不明疑惑给冲淡了。可是锦衣出现,难道又有什么杀人任务?

 回家路上,她力不让祖父觉察出她不对功儿。到晚上,康正源果然打发人送来一大盒子糖果,各式各样,有市面上都见不到。当然,还有几块品相好冰糖。她就着沏浓茶,含了块冰糖嘴里,只觉得一种又苦又甜,又凉又烫感觉直入心脾。

 第二天,按照事先约定,康正源带荼蘼逛开了长安城,并带来了韩无畏问候。自从从洛回来,皇上就把韩无畏派去守大兴苑,非旨意不得离,但不妨碍有人去看他。大兴苑皇城以北,类似于皇家私人狩猎场,也对皇城背部有防卫作用。而守苑是苦差,又不容有失,没人知道皇上为什么派一向宠爱侄儿去担这个差事。

 康正源觉得与冒牌皇帝案有关,荼蘼认为皇上对韩无畏另有重要安排,但两人都不主动说出心中疑问,干脆就谁也不提此事。

 当天他们游览了几家有名寺院和道观,第二天荼蘼提出想去逛街买东西。因为都是女人喜欢事,就不好让康正源陪着了。再者,他大理寺还有差事。康正源倒也,直接派来府里一个专门负责采买娘子,年纪三十来,为人利会说话,由她带着荼蘼四处玩。

 和小凤、过儿很奇怪。他们都知道,荼蘼不喜欢出门,没事时候就爱守家里,她称之为“宅”,除非风景名胜,或者是刻书坊,不然让她去首饰铺子,她都没兴趣。

 “到底是长安嘛,不能白来一趟,必须所有店铺都看看。”荼蘼解释道。

 “都看?!”这下。连小凤和过儿两个能逛都吓着了。

 荼蘼不解释,因为她没办法说,那天她看到锦衣褡裢上。绣着两个字:叶记。明显是某间铺子名号。但是什么铺子,不得而知。总不该,还是棺材铺吧?难道他们要开成连锁棺材铺?而她,很想找找看。

 她知道这样不理智,可她就是想知道。锦衣是长安暂留,还是开业久居。她对自己不肯承认,她其实想知道,是夜叉事而已。

 洛那间棺材铺子,实际上荼蘼也悄悄去过。她放火烧屋那天是半夜,当时她又非常惊慌。可是她记得那附近路。只是当她找到时,铺子已经转手,做别生意了。和旁边人打听。说是一个胖胖年轻男人开店,但做了几个月就病重,回老家了。那些人还议论,说年纪太轻,子又温软人开不得这路买卖。不住那股子气死气,自己不出毛病才怪。

 可是。那时她心中疑惑深深。

 夜叉躲她?为什么?夜叉要救她?为什么?夜叉不见了,为什么?

 这些问题,其实一直她心底,就像孤魂一样游不去。只是,她从没有注意过。但那天酒楼一瞥,突然让这些念头像地下涌出冷泉一样,无声无息就蔓延上来。

 如果查出来,他本意就是要躲着她,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她都绝对不会再往前凑。她荼蘼,从来不会让人躲开第二次。至于要救她三条命云云,也都是夜叉自己说,并不是对她承诺。她说还欠一条半命,也只是说说而已。

 有了这个念头,荼蘼开始对“叶记”进行漫无目寻找。她其实可以用手段,但夜叉和锦衣那个身份,是不能用公开方法。至少,她不愿意给他们带去不必要麻烦。皇上既然点名要她来长安,她若不知道暗中有人盯着,就太白痴了。

 长安城那么大,荼蘼辗转于不同集市之间,表现出过份热情,还拿着银子花,买了一堆没用东西回去。有点心疼银子,可想着小孙女难得这么高兴,也就忍了。过儿和小凤体力一向比荼蘼强,却顶不住这般走法,只好轮跟着她。一刀和大萌到底是贤王府出来,私下研究过荼蘼此举深层次原因。他们认为,小姐是极聪明,做任何事都自有深意,近这么败家,就是给好多暗中隐藏人看,就是让所有人都认为,乡下来姑娘没见过世面,看到长安繁华,还有那些琳琅目商品,所以花了眼,真是眼皮子浅啊。

 荼蘼呢?每天回家都感觉腿要断了,第二天却还咬着牙出门。只是叶记铺子有不少,却没一家有锦衣痕迹。难道,他们不长安?

 ……

 ……

 …66有话要说…

 双到,但晚了一小时,对不起了。

 明天再申请一天下午两天,后天保证改为上午十点到十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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