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接到稿约,是在期中考的前一个月。那时我脑海中正重播着一个画面,一见到系列名,便决定要写了。我是个感情用事的人,一旦遇上对味的东西,便很难放手了。而一时冲动的后果便是一个月暗无天
、头昏脑
的生活。
我喜欢干净清
的男孩子,最好是有一头柔软黑亮的短发,笑起来一口整齐洁白的牙齿。干净,而内敛。每次靠近,都能感受到一股清新的气息,令人安心。而现在时尚大多流行"酷"、"冷",或是强悍霸气类型的男子。对于那些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我当然是不讨厌的,只是觉得很寂寞。总想,再强悍的人也有软弱的时候,而能在自己心爱的人面前展现脆弱,是幸运,也是幸福。一个男人最大的
足,大略是可以在外呼风唤雨,而在内,只作为一只猫儿被
子疼爱着吧?
想被安慰的感觉,谁都一样的,"小男人"并不是说那些软弱无用之人,而是说那些幸福的人…有可以爱着的人,有想保护的人,并为此而活。这是我的理解。
这本书写到最后,才觉得自己想要表达的只有一个意思…幸福,只是如此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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