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失踪
不多时的工夫,金玲玲的额头就渗出了汗珠。她刚才还能让自己保持平静的表情,而这会工夫,表情渐渐变得扭曲了。
庞劲东察觉到金玲玲的异样,关切的问:“你怎么了?”
“没…没事…”金玲玲用夹杂着尴尬的苦笑,表明自己一切都好。
“你好像很不舒服!”
“我…用一下你的卫生间…”金玲玲终于坚持不住了,站起身来向卫生间快步走去。
看着金玲玲进了卫生间,庞劲东拿过她的包,小心翼翼的拉开,在里面轻轻翻动几下,找到了手机。
翻女孩子的包是极其不礼貌的行为,因为里面可能涉及到很多个人隐私。庞劲东虽然形同做贼一般,但是还保持着这种起码的道德观念,尽力不去看那些女士用品,只是把手机拿了出来。
庞劲东在手机通讯录里迅速查找起来,但是上面却没记有一家医院。无奈之余,庞劲东又调出已拨电话,逐个记录了下来。
做完这一切后,庞劲东把手机原样放好。
过了一会,金玲玲慢
的从卫生间出来了,手捂在肚子上,表情很是愁苦。
庞劲东问:“你还好吧?”
“没什么,就是有点…肚子痛…”金玲玲摇了摇头,坐回到了沙发上。
看着金玲玲的样子,庞劲东油然而生一股愧疚之情。
为了有机会查看金玲玲的手机,庞劲东在冰红茶里放了一点泻葯。不过分量极其轻微,只能让金玲玲产生一些不适,绝对不会没完没了的向卫生间跑。
庞劲东告诉金玲玲:“你现在这里休息一下,我去给你找点葯!”
所谓“找葯”只是离开的借口,庞劲东的真实目的是查证这些号码里是否有自己想要的。庞劲东来到密室,用网络电话挨个打了过去。
如果对方是手机,庞劲东就会问对方是不是某某医生;如果是固定电话,庞劲东则会问是否某某医院。如果对方的确是医生或医院,必然会纠正庞劲东的说法。但是最初的几个电话都是个人,庞劲东只得说一声:“对不起,打错了!”然后放下电话,给下一个号码打过去。
完全可以想见的是,金承宇现在必然处于警方的保护之下。庞劲东最担心的一件事情,是金玲玲不直接与院方联系,而是通过驻扎在医院的同事了解情况。
这种可能
随着一个个号码被排除,而逐渐增加着。然而当打到第六个号码的时候,对方主动说道:“你好,和平医院!”
庞劲东心中一动,急忙说:“我是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想了解一下我们前几天送进来的病人情况如何!”
“你们送进来的病人?”对方对这句话感到很奇怪,想了一想之后,告诉庞劲东:“我不太清楚你说的事,稍等一下,我去问问别人。”
“好!”庞劲东的语气很平静,但是心跳却骤然加速。
过了一会,另一个人拿起了电话,问庞劲东:“你说的是不是一个姓金的病人?”
“对。”庞劲东心中暗喜,看来自己真的找对地方了。
“他是由王大夫负责的,他刚好去查病房了。”
“我们领导等一下要过去视察,能告诉我房间号吗?”
对方略有些警惕的问:“你是负责这个案子的吗?怎么连病房号都不知道?”
庞劲东装出一种无奈的语气说:“我刚刚才接手这个案子,所有情况都不了解。”
“你们不是有两个人在那看着吗?”
“他们的电话全都打不通!”
“哦,大概信号被屏蔽了吧!”这个人想了想,觉得庞劲东的语气很真实,不像是说谎的样子,于是告诉庞劲东:“他在住院处三楼,高四病房。”
“谢谢你!”庞劲东挂断了电话,然后立即断开了网络连接。
这个网络电话是通过一个M国的代理服务器打出的,事后就算追查起来,也不可能找到庞劲东这里。
找到了金承宇的下落,庞劲东感到心中一块石头落地了,随便找了几种胃葯,回到了客厅。
吕菁这个时候已经到了,正在和金玲玲聊天。看到庞劲东,她立即站了起来,似乎有许多话想要说,但是嘴张了半天,最后却只吐出了两个字:“你好~!”
庞劲东笑了笑,同样问候吕菁:“你好~!”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吕菁的目光很复杂,里面包含着思念、兴奋和疑虑。
庞劲东看了看金玲玲,回答:“前两天!”
“怎么才告诉我?”
“你和玲玲是第一时间知道我回来的,其他人还不知道呢!”庞劲东说罢,把葯递给金玲玲,说:“你看哪一种适合你?”
金玲玲没有接过来,而是摇了摇头,说:“我已经好多了!”
庞劲东把葯放在茶几上,坐到沙发上,淡淡的说:“那就好!”“对了,你的小晴已经回来了,正在忙活做饭,我过去帮帮她!”金玲玲说罢,起身去了厨房。
“我的小晴…”庞劲东苦笑着摇了摇头。
吕菁看了看庞劲东,又看了看金玲玲,犹豫了一下,也跟着去了。
饭很快就做好了,四个人坐在一起边聊边吃,但是气氛显得很沉闷。
这种沉闷起源于庞劲东和金玲玲,风间雅晴从开始就察觉到了,只是闷头吃饭,一句话不说。但是吕菁则不然,庞劲东的归来让她很兴奋,一个劲的问这问那,根本没有注意到庞劲东和金玲玲之间那些微妙的东西。
吕菁问庞劲东:“你在M国的事情怎么样?”
“麻烦都解决了,我打算接下来在那里开辟一些事业,过几天回去就是为了这个目的。”
吕菁点点头:“只要没有危险就好!”金玲玲问:“你打算开辟什么事业?”
“贩毒、走私军火、倒卖人口等等,有本事就去抓我吧!”
金玲玲轻哼了一声,没有说话。
庞劲东的这个玩笑,显然提醒了吕菁,她问金玲玲:“我听说你最近成为专案组的负责人了?”
金玲玲看着庞劲东,回答:“就是
击纪检的案子!”
吕菁笑嘻嘻的说:“恭喜你了,荣升啊!”“这有什么值得恭喜的!”金玲玲的目光扫过庞劲东的面庞,落在了眼球上。
吕菁说:“是否方便透
一下,到底是什么人这样胆大妄为?”
金玲玲回答:“案子还在侦破中!我只能保证,如果查出来就一定会严惩不待!这匪徒也猖獗了,竟然敢
击国家政府机关!”
庞劲东若无其事的
话说:“
击国家政府机关不是目的,杀掉金承宇才是!”金玲玲问:“为了什么?”
“当然是为了灭口!”庞劲东表情平淡,分析道:“金承宇被双规的事情,前段时间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单单就凭这个职位,也脑葡定他必然是条巨型硕鼠。他搂了这么多年,必然造就了一大批利益共同体。在他被双规之后,这些利益共同体必然担心他说出一些不该说的事,所以…”庞劲东没有把话说完,用手做了一个抹脖子的手势。
吕菁纠正道:“金承宇就任发改委主任并没有多久,他过去是拆迁办主任!”
庞劲东断言:“同样不是清水衙门!”
金玲玲对金承宇的为官经历并不关心,而是继续刚才的话题:“但是想杀金承宇的话,有大把的机会,为什么要选在纪加诏手?”
“警告纪检!”
金玲玲又问:“未免太猖狂了吧?”
“国家反腐倡廉这么多年,贪官们仍然前仆后继!超级巨贪一个接着一个被揪出来,贪污的数额不断刷新记录,这岂不是更猖獗吗?”
庞劲东的这段话,获得了吕菁的认同:“有些人为了钱,是什么事都干得出来的!”
事实上,庞劲东之所以选择在纪加诏手,正是为了造成这样一种假象。
金玲玲思考片刻,认为庞劲东说的不无道理。她一语双关的说:“你倒是很了解罪犯的心理!”
庞劲东回敬说:“其实这只是最基本的推测,如果连这都做不到,只能说警方太无能了!”
“那么你就等着看,无能的警方将怎样把罪犯绳之以法吧!”
“这恐怕要取决于金承宇是否配合,而不是你们警方是否有这个决心!”
“我想不到他为什么不配合!”
“他有足够的原因不配合,那就是担心招来杀身之祸!你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在于,把这个案子当作了普通的刑事案件!”
庞劲东和金玲玲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针尖对麦芒的斗起来。吕菁虽然不知道这两个人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但是渐渐的也感觉到情形不太对。她咳嗽了一声,打断了两个人的
舌剑,说:“今天大家高兴,还是说点高兴的事情吧!堡作上的事情,就留给工作时间解决!”
吕菁话音刚落,庞劲东和金玲玲互相白了对方一眼。
庞劲东所谓“金承宇不配合”其实只是说给金玲玲听。在当前的情况下,金承宇不是没有可能试图拼个鱼死网破。他并不是一个傻瓜,很可能把庞劲东列入谋杀自己的嫌疑人之一。换句话说,形式将会对庞劲东非常不利。
但是庞劲东笃定了一点,那就是金承宇现在还处于昏
状态,因此庞劲东还有足够的时间。
在吕菁的调解下,气氛开始缓和起来。
吃过饭之后,金玲玲立即告辞,吕菁则磨磨蹭蹭的走在后面。
等到金玲玲出了门,吕菁站到庞劲东的身旁,低着头,脚尖不断踢着地上的小石子,用极低的声音问:“你什么时候走?”
“大概两三天之后吧!”
“你…这几天忙吗…”
庞劲东听到这句话,立即明白吕菁想约自己出去。
现在的社会上,女孩子追男孩子的现象比较多了。但是以吕菁的自身条件、身家和社会地位,绝对不乏各类优秀的追求者,让她主动向一个男孩子抛出绣球,着实需要很大的勇气。这让不通男女之情庞劲东,竟然产生了一种“最难消受美人恩”的感慨。
为了婉拒吕菁,庞劲东费尽心思编造谎言,结果却很俗套:“这些天公司太忙了,恐怕
不出来时间…”
“哦!”吕菁点了点头,脚步轻快的走了,追上了金玲玲。
看着姐妹两个远去的背影,庞劲东突然发觉自己很喜欢与她们在一起时的感觉。但是庞劲东不知道自己的感情最终会归属何处,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总是尽量避免可能会给别人带来的伤害。
庞劲东正要回到屋里,却发现远远地走来了一帮人,其中有几个人还是自己认识的,包括胖头鱼和疤哥。他们很明显是来找自己的,于是庞劲东干脆站在门口等着他们。
这些人都是星龙帮的老大,一个个面色凝重,为首的一个人来到庞劲东面前,说:“庞先生,有时间聊聊吗?”
庞劲东曾在家里见过这个人几次,他的名字叫丁朋,星龙帮里的地位仅在林佩雯之下,有时还会起到智囊的作用。很奇怪的是,与其他老大不同,他没有外号,所有人对他都是直呼其名。
“请进!”庞劲东看了看这些人,把他们让了进来。
在客厅里坐定,丁朋问庞劲东:“见到我们老大了吗?”
“她今天去扫墓了!”
丁朋看了看自己的同伴,然后盯着庞劲东,一字一顿的回答:“她失踪了!”
尽管对林佩雯给自己造成的麻烦很是头痛,但是一段时间以来的共同生活,毕竟是可以培养出感情的。因此听到这句话,庞劲东心中一惊,开始担忧起林佩雯的安危。
只不过,庞劲东对丁朋的这种态度很反感,冷笑了一声,问:“这么说,你们是来兴师问罪的?”
“不能这么说!但是我们老大住在你这里,无论出了什么事,我们自然要向你要个
代!”
庞劲东仰头看着这些人,冷冷的说:“她是个有自理能力的大活人,不是三五岁的孩子,更不是宠物,我可能天天看管着她吗?进一步说,我不是他的父亲,所以更没有这个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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