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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战乱再起
  “霜,你为什么要替我挡下这致命一击?你为什么这么傻呢?”

 “因…因为我和卡莎…一样…都深深的…爱着你啊,可我知道你的心中…只有琳…一个人,所…所以我…只有用这个方法…让你…永远…记住我…”

 “霜,对不起,假如我早知道的话,我…我…”

 “星…不要自责…我为你所做的一切…都是因为…我爱你,假如有来生…希望…你不要再…拒绝我…”

 “霜!霜!…”

 “星!你怎么了?快醒醒。”

 我蓦然睁开了双眼,脸颊早已被泪水浸

 “星,你不要紧吧?”娜温柔地为我擦拭着脸颊,关心地问道。

 “没事,只是最近总是做一些奇怪的梦。”我低声说道,用力甩了甩头,尽量将心中那股莫名的悲伤挥去“对了,我怎么会在这里的?现在是什么时候了?”

 “你已经昏睡大半天了,是今天一早暮雪把你送回来的。”

 “小雪?你见过她了?”

 “是啊,虽然带着面具,不过…嗯,她让我把这几样东西交给你。”娜从下拿出一个长方形的包裹,轻轻摊开。

 里面赫然放着一把金黄的宽刃巨剑,正是神族长老达加斯所佩戴的‘神剑*天罡’,剑的旁边放着一个小木盒,我轻轻打开了盖子,一个惨绿色的已经碎裂成两半的面具映入我的眼帘。

 这应该是小雪第一次和我见面是所戴的那个面具,记得当时已经被我劈成两半了,想不到她竟然还保存着,可是,她将这个送给我是什么意思呢?突然,我看到了面具下面的泛着幽光的戒指――暗之魔戒!?怎么会在她的手中?难道是她趁我昏睡之际从我身上翻去的?我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贴身的衣袋,暗之魔戒早已不见踪影,虽然我早已断定眼前的这一颗绝非赝品…糟了!依绯炎当时所讲,他定然会把部分记忆储存在万年黑魔晶中,暮雪既然看到了暗之魔戒,那她岂不是知道了我的…唉,终究还是‘馅’了,早知道这样就把它存放在‘储物空间’里面了。

 虽然我对暮雪隐瞒自己的身份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她着想,但在她看来多半逃避不了“擒故纵”的嫌疑,以她的个性…

 “对了,娜姐,她有没有和你说过什么?”我略带紧张地问道。

 “她说,她还有些私事要去处理,估计要两三个月的时间,请你一定要等她。”娜轻声道。

 “哦?”我心中一乐“就这些吗?”

 “嘻嘻,当然不止这些啦。”娜娇笑道“她还说,你把她骗得好苦,这笔‘帐’她是一定要跟你算清楚的。”

 …

 圣伦历599年1月21,神族最强特战队之一的“神风剑圣八人组”在约翰王国首都克顿城外全军覆没,包括神族长老达加斯在内,所有人皆死于魔族的暗武技之下!神族上下举国震惊,他们终于意识到要在短期内将魔族余孽完全铲除是不可能的,而神王加隆更是下定决心尽快实现对人族世界的完全控制,一场针对于约翰王国的阴谋终于过早拉开了帷幕…

 经过三的修养,我终于完全恢复了元气。又过了三,莎莎也赶了回来,由于轩辕无极的“提前操作”这一次所救出的奴隶有九成以上都是兽人,所以在安置上省却了不少麻烦。而令我意想不到的是,莎莎竟然带了一个人回来…

 “星羽兄弟,好久不见啦。”

 “疾风大哥!你怎么来了?”我惊讶道。

 “哈哈,其实前一阵子我就应当来的,只是那边的事情太多,而你又不时让这丫头送一大票人和金银财宝过去,我都只顾着数钱了。”疾风瞟了一眼莎莎,半开玩笑道“最近生意越做越大,我必须亲自向你汇报一下具体情况,而且有一些决策的问题也必须由你来作主。”

 之后,疾风将他那边的进展状况向我详细说明了一番,虽然早已从莎莎那里知道了大概,但我还是对疾风的经营才能大为叹服。在短短半年多的时间内,疾风竟然建立了一个在规模上仅次于轩辕世家的庞大商业集团,将当初的资金翻了一倍以上!而且兼顾兽人战士们的战技训练和武器装备的锻造,寓兵于农(商?),几乎达到了全民皆兵的程度!假如抛去魔法方面的不足,他们甚至已经具备了与一个常规军团一较长短的实力!

 最后,疾风终于和我谈到了正题,原来他打算将总部转移到三云地区。诚然,三云地区是我的领地,在那里发展的话自然会方便很多,而锡云更是约翰王国的冶金重镇,拥有极为丰富的金属矿藏,的确是发展锻造业和武器制造的好场所,只是那样做的话极有可能会招致政府的怀疑,万一被马丁侯爵或是卡迪找到把柄的话…

 疾风似乎看出了我的疑虑,缓缓拿出一小叠公文…

 “什么?这是约翰王室的许可!大哥,你是怎么到手的!”我惊讶道。

 “呵呵,我半月以前便开始筹划了,昨天刚刚办妥。”疾风故作神秘道“虽然花费了不少的金银珠宝,不过倒也值得。你猜被我贿赂的人是谁?”

 “不会是…嗯,不可能。”我想了好几个有这个权力的人,但都不大合乎情理。

 “哈哈,这个人你绝对想不到的。”疾风大笑道“他就是你的死对头之一的马丁侯爵。”

 “啊!?是那个老家伙?怎么可能?”

 “嘿嘿,有钱能使鬼推磨,只要钱送到了,再运作得当,哪有办不成的事情?”疾风笑道。

 我心下暗叹,对疾风的办事能力又有了更高一层的评价。而疾风也在后被我冠以“史上最狡猾的兽人”的称号…

 “对了大哥,小弟有一个军事上的设想,想请大哥一同研讨一番。”我突然想到了些什么,从书柜里拿出一叠图纸。

 “这,这是重甲骑兵?”疾风一眼便看出了图中的内容“兄弟,莫非你要…”

 “大哥猜得没错,我正是想组建一支新的重甲骑兵!”我沉声说道“前我曾与盖亚帝国的重甲骑兵战数次,对其强大的作战能力深有感触,所以小弟突发奇想,假若能够用强壮远超过人族的兽人族的战士组成重甲骑兵团的话,其威力定然会比普通的重甲骑兵要高出很多,而且兽人一族具备驯服野兽的能力,可以将狂牛驯服为坐骑,这样的话不但可以大大增强冲击能力,而且还能弥补重甲骑兵在机动力上的不足。”

 “可是,我族一向很少有骑兵的,而且战士们也很少装备铠甲。”疾风沉道。

 “大哥!以前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我兽人族的经济和冶金技术都比较落后的关系,如今我们早已弥补了这两方面的不足,又何必去遵循那些旧有的军事理念呢?”我解释道“本来人族在近战能力上比兽人族差上很多,他们之所以能够和兽人族的战士一较长短,靠的就是高防御的盔甲和兵种上的多元优势,假如我们能够将这些优势化为自己的长处的话…”

 疾风并非保守的人,他很快便接受了我的观点。于是后纵横大陆的“狂牛重甲骑兵团”便在两人的商讨中初步形成了。

 之后,我设宴款待疾风,在娜和莎莎两位美女的陪同下,我们畅饮到了后半夜。娜只是浅尝即止,而我和疾风更对酒有着难以想象的抵抗力,最后喝醉的自然只有贪杯又酒量平常的莎莎了。

 上次在锡云城的时候,我们二人的“关系”还并没有进展到“如此地步”所以虽然她喝得大醉,但也只是当着众人的面做出了一些“过分亲密”的举动而已。而这一次则不同了,她不但当着疾风和娜的面坐到我的怀里用她那樱桃般的小嘴儿在我的脸上狂种草莓,最后甚至腻着嗓子要我抱她回房亲热。面对这样的“惑”只要是正常的男人,相信没有几个能够抵抗得住的,更何况“引”我的,还是这个与我相爱至深的女子?

 虽然我早已承诺过要娶莎莎为,但对于我和莎莎的“进展程度”疾风仍表现出异常的惊喜。兽人天生豪放,本就不是拘泥于世俗礼法的民族,对他们来说,口头上的婚约反而及不上这种用“实际行动”做出的“保证”当然,是在男女双方你情我愿的前提下。

 疾风慌称酒醉回房,为我们大开绿灯。

 娜帮我扶着莎莎上楼,却被我一同拖进了卧室。

 “娜姐,我们俩也好久没有亲热过了,一起来吧。”我轻吻着她的耳珠,柔声说道。

 娜红着脸,轻轻地点了点头。而莎莎则早已等不及了,三人一起倒在了上。今晚,又是一个情的不眠之夜…

 翌,疾风向我辞行,在他即将离开之际,我将一个长方形布包拿了出来。

 “什么!?这是达加斯的‘神剑*天罡’!?”疾风打开布包,惊讶道“原来前晚‘那件事’果然出自兄弟你的手笔啊。”

 “呵呵,算是我做的吧。”我微笑道“想不到疾风大哥竟然也识得此剑”

 “呵呵,岂止是‘识得’这么简单。”疾风苦笑了一声,说道“十五年前我的爱剑‘雷切’便是毁于此剑之下,连我都险些…”疾风开了自己的上衣,他的左肋上赫然有一个一尺多长的伤疤。

 看着疾风那触目惊心的伤疤,我不由得有些后怕,假若我与达加斯对拼之际拿的并非炎魔剑而只是一柄普通长剑的话,估计也会落得个剑毁人亡的下场吧,就算运气好些,被砍成重伤也是免不了的。

 疾风似乎看出了我的想法,继续说道“‘雷切’虽非一等一的神兵,但也是我族世代相传的宝刃,可在‘天罡’的面前却如此不堪一击,我时至今仍对‘天罡’的威力心有余悸。只是想不到…”

 “想不到这柄神兵竟然会在今成为大哥的佩剑!”我将“天罡”在疾风的手中,大笑着说道。

 “什么?你要将它送给我?”

 “是啊,大哥难道不喜欢吗?”

 “喜欢!当然喜欢!只是如此的神兵,你不留给自己用,却将之…”

 疾风将“天罡”递还给我,却被我推了回去“‘神剑*天罡’乃剑中至刚之物,我的剑法较为繁复,‘天罡’实在不怎么适合我。而大哥的剑法以刚猛迅捷为主,正好可以将‘天罡’的特发挥得淋漓尽致。况且我早已有了称手的神兵,大哥你就不要推辞了。”

 “既然如此,大哥就却之不恭了。”疾风爱不释手地捧着“天罡”是感激地说道“兄弟赠剑之恩,疾风永远铭记在心!”

 …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一直致力于训练我麾下那两千人的自卫队,并指挥他们全力协助皇宫内部的防务,因为我不晓得那些神族会不会故技重施,象当初对付其它两国那样对普雷斯特五世和拉碧丝这些高层人物进行刺杀。很多时候我甚至亲自住进了皇宫内部的侍卫营,充当皇帝和公主的“专属侍卫。”就这样,一个月过去了,神族却一点动静也没有,难道雅莉丝是在吓唬我吗?然而,就在我几乎放松警惕的时候,神族终于行动了,而且一出手就是惊人的“大手笔”…

 圣伦历599年2月25,盖亚帝国无端撕毁了和约,再次向约翰王国宣战,三十五万大军兵分两路向约翰王国的东、南两线发动了进攻。

 东路军由赛恩圣骑士团和欧尼魔导军团组成,总共二十万兵力,由瓦多尼斯为主帅,梅洛迪为副帅,首先对约翰王国的附属国狄普发动了猛攻。还好约翰王国提前做出了准备,第四军团两位副统领之一的蓝京迅速率领五万大军进驻狄普,与后方驻守在苍云城的雷奇遥相呼应,两军对峙数,未分胜败!

 南路军则以苍雷军团为主力,共十五万大军,也在宣战的当下午便陈兵于东林城外。值得一提的是,南路军的统帅并非苍雷军团的现任军团长、剑圣雷恩,而是早已隐退多年的雷恩的父亲、素有“盖亚帝国战神”之称的苍雷军团前任军团长雷洛*佩斯!这位昔日的“战神”再次向世人展现出了他不可一世的军事才能,与约翰王国的第一谋将尤西所率领的第三军团战数次,皆以大胜告终。在损失了近三万兵力后,尤西不得不率兵退回东林,据城而守。虽然雷洛没有继续发动猛攻,却将尤西和他的七万大军牢牢牵制在了东林。

 与此同时,一向保守中立的圣凯伦王国也在摄政大臣兼兵马大元帅埃德洛的主使下,对约翰王国不宣而战,埃德洛亲自率领皇家圣骑士团、炽炎军团、特纳军团共三十二万大军攻向了约翰王国的西疆重镇赛鲁斯城。负责镇守西疆的将领科威尔虽然也是屈指可数的名将,但无奈兵力相差悬殊,也只能退守城内,等待国内的援军。当然,经过了三云攻防战的惨痛经历之后,约翰王国也取了教训,在地方军队的调配上迅速了很多,不到两,便从中部各省重集结了将近七万的地方军,迅速赶赴西疆战场。

 可以说,这一次的战争,约翰王国已经有了万全的准备,虽然要同时面对两大强国,但只要不出什么意外,应该不会出现三云攻防战初期的窘境。

 作为第四军团的统帅,我在开战的当天下午便带着夜兼程赶赴苍云,为了以防万一,莎莎并没有随我出征,而是被我留在了拉碧丝的身边。虽然小丫头不大情愿,但还是遵从了我的安排。

 三后,我到达了苍云。经过连来的整编,第四军团在兵力上已经扩充到了十万人,军队的编制也趋向正规化。而蓝京和雷奇二人更是遵循了我在选拔军官上所订立‘任人唯才’的公证制度,使军团中完全杜绝了滥竽充数的将领,整个军团从上到下都体现出了高昂的士气和惊人的凝聚

 相较之下,盖亚帝国的二十万大军却显出了明显的不足!欧尼魔导军团和赛恩圣骑士团不论哪一个都是颇具实力的出色劲旅,然而正是因为这一点,这两军的统帅反而无法在决策上迅速达到共识,虽然瓦多尼斯被任命为主帅,但同为一军之长的梅洛迪显然不会完全听从他的指挥。所以虽然他们在兵力上占有明显的优势,但由于两大军团互相牵制,反而无法组织起强有力的攻击。

 一周过去了,敌军仍然没有进行任何大规模的攻城,双方就这样对峙着,然而,每当我军显出一丝松懈的时候,敌军便会不失时宜地发动一些小规模的攻城,仿佛在提醒我们:小伙子,要加强警惕啊。

 渐渐地,我隐隐感到了事情的蹊跷:敌军似乎从一开始便没有打算攻下狄普,开始两的猛攻,不过是将第四军团的兵力引到此处而已,他们的目的,似乎只是将我和第四军团牵制在边境线上,就像南疆的情形一样。可是,他们不惜消耗大量军费来动用这样庞大的兵力,不可能只是想将我们拖在这里那么简单吧?可他们的“真正目的”又是什么呢?  m.bWO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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