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风云际会第四十五章 初临大
蓝天,白云,大草原。
春日的阳光并不耀眼,柔和地铺洒在整个大草原上,微风徐徐,吹动刚刚破土还不强壮的青草,混合着泥土的香味,让人狠狠地
进一口,就再也不想吐出来。
柔和,让人想骂街的阳光!
舒服,让人想撒野的春风!
这是苍茫寂寥的大草原,只要见过一次就再也从脑海中驱赶不散的大草原!
在这苍茫之中,在这寂寥之中,在柔和阳光之下,在和煦微风之中,每一个人都要直面自己的内心!
直面自己内心中压抑不住的想要撒点野的
*望!
放歌!
长啸!
听着自己的声音不断向四方扩散,一瞬间已经占有一切的错觉,让人激动得难以自已!
策马奔腾!
无为谓方向,用最快的速度,冲向天边!
罗兰也想冲向天边!
但是他悲哀的发现,这个想法,在现在来讲,就是做梦!
四个人一个精灵,共有马匹…一匹,还是最凄惨的布里特拉带来的,皮
黯淡斑秃,老得已经快走不动了。
这种马还冲向天边?直接冲向死亡还差不多!
一行人的行程,倒有一大半,是被这匹老马耽误的,多次劝说布里特拉无果后,只能带着这匹老马亦步亦趋地行走在大草原上,罗兰的心情可想而知。
“老头,到底还有多远?”
罗兰
了
已经干涸得发裂的嘴
,恶狠狠地问提图斯。
虽然罗兰也好,精灵公主爱丽丝也好,都可以通过水系魔法制作出清水,但是罗兰喝了以后,总是感觉有一种怪异的味道,所以在没有干渴到会死的时候,罗兰宁愿忍一会,也不想喝那种水。
“快了!就快了!”
提图斯顺口回答着罗兰,眼睛紧紧盯着前方,好像在寻找着什么。
“老头,你糊
谁呢?这是你三天来第四十七次说快了,你给我说实话,到底还有多远?!”
罗兰不干了,一把拽住提图斯。
“真的快了,”提图斯面对着凶神恶煞的罗兰,不自觉地抹了一把额头,没有冷汗,却是一把黏糊糊的油脂。
“以前我走这条路,不到三天就能见到一个大部落的,这回也不知道怎么回事…难道他们搬家了?”
罗兰看着擦冷汗都擦不出来的提图斯,一阵无语,到了最后,抱着最后的一丝希望问道:“你上回是怎么去的?”
“骑马…”
“…”狠狠一巴掌
在提图斯的后脑勺上,把
游诗人
得一个趔趄。
“你脑子有水是么!?上回骑马用了三天,这回步行也是三天!?”
罗兰爆发之后,看着同行的一个个家伙,
脑门子黑线!
太不靠谱了!
三天前,从贝奥武夫的宝藏处出来,罗兰曾经和精灵公主爱丽丝产生过这样的对话。
“爱丽丝公主,精灵一族的要求是护送你大草原一行,咱们就要前往大草原了,现在告诉我咱们的目的地吧…”
“没有目的地…”
“…,那么咱们是干什么去的?”
“随便转转…”
“…,好吧,但是我只有四十天的时间…”
“好的,咱们一个月以后就回归…”
“…”“还有,别叫我公主了,我不想别人知道我精灵的身份…你可以叫我爱丽丝阿姨…”
“…”最后,一行人还是在提图斯的建议下,决定去观光一下大草原五年才举办一次的那达慕大会。
罗兰想了想,本着贼不走空的原则,来到大草原上,情况允许的话,也许能为家里
回去一些战马呢,就同意了提图斯的建议。
同时提图斯拍着
脯子保证,自己上一次来到大草原,受到了多么热烈的
,大包大揽地将一行人的
程安排全部包圆了。
本来罗兰还盼望能和原来一样,在旅途中过着衣来张手饭来张口的日子,舒舒服服地在大草原上走上一圈。
但是,罗兰万万没有想到,提图斯一到了广袤的大草原上,彻底失去了他引路的天赋!
别提什么“热烈的
”了,提图斯带着一行人,简直就像一群没头的苍蝇一样
撞,
得大家疲惫不堪!
别说人了,就是一条狗,都没有看见!
看着依旧风轻云淡的爱丽丝,可有可无的格里菲斯,亦步亦趋的布里特拉,
脸谄媚的提图斯,最后还有已经累得气
吁吁的那匹老马,罗兰很明确地意识到,自己的草原之行,从一开始就是那么不靠谱!
现在维克多没有经得自己同意,就将自己和他们一起传送出来,再是作为草原之行最重要人物的精灵公主,竟然提出而来随便走走的说法,最后是提图斯带着大家一顿
转…
“啊…”
在这柔和的阳光中,在这和煦的春风中,罗兰仰天长啸!
他终于如愿以偿地撒了点野,但是怎么听,怎么觉得罗兰的长啸声中,没有什么直抒
臆的痛快,反倒是不高兴的憋屈更多一点…
…分割…
大草原,广袤无垠,放眼望去,蓝色的天,绿色的草,一直延绵向远方的天边,和天边的白云混合到一起,直到看不见为止。
大草原有多大?
就算是世代都生活在片大草原上的人,都说不清楚,据一些部落的老人说,最好的马,最好的骑手,从大草原的最东面,跑到最西面,或者从大草原的最南面,跑到最北面,都要足足跑上一个月的时间!
一个月的时间,刚生下来的小马驹,都能
快地围着它的妈妈撒
了吧。
所以,就算是大草原上最野的汉子,也没有跑马过整个大草原!
大草原有多美?
就算是刚刚学会说话的小孩子都知道!
高耸的中央山脉,将来自东方的冷空气全部阻挡,让整个大草原,即使在冬天的时候,也不是那么寒冷。
更不用说春天了,轻柔的
分一遍又一遍地吹过,吹柔了阳光,吹绿了草原,吹开了人们的笑脸!
坐在马上,放牧牛羊,拉上一首大草原特有的长调,惬意,舒畅!
别说时代生活在大草原的土著了,就是第一次来到大草原的霍
,也忍不住爱上了这美丽的大草原和大草原上安定富足的生活。
霍
跟谁都没有提起过,他护卫着商队来到大草原的第一个晚上,就梦见了自己
下了随身的皮甲,放下了刀剑,拎起长长的套马杆,坐在马上放牧牛羊。
看着牛羊产下小崽,搂着红彤彤脸膛的草原姑娘,端着大草原上最浓烈的马
酒…
那该是多么快乐的一种生活啊!
但是霍
对这样的生活,也不过是向往向往罢了。
只有他这种平民家庭出身的家伙,才知道自己三级斗气的水平,能够到大商会中做护卫,是多么难得!
这可是自己年迈的老爹,手捧着三十个金币,求爷爷告
才换来的!
霍
就算再向往大草原牧民平静的放牧生活,他也会把这种向往深埋在心底,好好地做好护卫才是正经!
三十个金币啊!自己一家人勒紧
带足足一年才积攒下来,霍
可不能让它白花了!
“啊…”
一声长啸,撕金裂石,即使距离很远,也有刺破耳膜的趋势!
啸声中的憋屈和愤懑,让霍
相当疑惑,是谁,能在这么安宁的大草原上,发出这样的声音?
这的受了多大的委屈啊?!
“霍
!去看看…小心点!”
“是!”
霍
高声应和,听着护卫统领最后一句“小心点”,心中一暖。
虽然跟随商队的时间并不长,但是小小年纪的霍
实实在在胆大心细,又总是抢着干点脏活累活,将心比心之后,也算是成功地融入了这个集体之中。
这一句“小心点”,就是对霍
以前努力的最大肯定。
“驾!”
霍
检查了一下身上的武器,催动战马,跑向啸声之处。
按照大草原的规矩,霍
只是摘下了长弓,没有搭上羽箭。
手持长弓代表着戒备,没有搭上羽箭,就是告诉对方,大家还有成为朋友的可能!
和煦的春风,在高速战马的奔腾下,显得有些凌冽。
但是这些东西,还影响不到霍
,双眼紧紧盯着前方,想猎鹰一样锐利,仔细寻找着是谁发出了长啸。
在那!
还不是一个人!
对方根本没有躲避的意思,即使发出长啸之后,听到霍
战马奔驰的声音,几个人影只不过是略略改变了一下站位,就站在那里,等着霍
的到来。
一箭之地,霍
停下了战马,手里紧紧握着长弓,仔细观察着对面的一行人。
不看还好,仔细一看,霍
差点乐出声来。
五个身影一匹老马,虽然都穿着旅人惯用的直缀带帽长袍,但是也掩饰不了这几位的风尘仆仆。
难道这几位,妄想用自己的脚掌,丈量广袤无垠的大草原么?
那还带着那匹老得要死的老马干什么?
准备杀了吃
么?
虽然霍
的心里已经乐开了花,但是这个年纪轻轻的小子可不敢把嘲笑的表情带在脸上,谁知道这个怪异的组合是干什么的?
“你们好,风尘仆仆的旅人,我是
炮玫瑰的护卫,霍
…”
ps:今天要顺下面的细纲,可能就这一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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