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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03 想你的时候
  他再不会。

 永远再不会。

 开完会出来,秘书单婉婷仿佛由于了一下,才问:“雷先生,博远设计的杜小姐一周前就预约,想和您见面。您看见不见她?”

 他听到“博远设计”四个字,想起是公司的合作商,于是说:“设计公司的事交给刘副总。”

 单婉婷知道他没想起来,又补充了一句:“是杜晓苏杜小姐。”

 他终于想起这个女人是谁,于是更加面无表情:“她 有什么事?”

 “不知道,她坚持要跟您谈,一遍遍打电话来,她说是和您弟弟有关的事。”

 单婉婷说完很小心地看了一眼老板的脸色,不知道为什么老板最近心情非常差,不仅一反常态地在北京住了很久,回来后对待公事也没有往常的耐。公司有传闻说老板家里出事了,可是出了什么事,谁也不清楚,更不敢打听。

 结果雷宇峥十分冷淡地丢下一句:“你看下行程表,出五分钟时间给她。”说完转身就进了办公室。

 单婉婷去查了老板的行程表,调整出时间安排,然后才给杜晓苏打电话,通知她下午来见雷宇峥。

 雷宇峥见到杜晓苏的时候,几乎没有认出她来。两个月不见,她瘦得厉害,瘦得几乎只剩了骨头,整个脸庞小了一圈,一双眼睛憔悴而无神。

 他想起振嵘领回家的那个女孩子,丰润而的苹果脸,忽闪忽闪的大眼睛。即使后来他认出她,并且阻止她和振嵘在一起,她上办公室来和他谈话,仍旧似有傲骨铮铮,似乎在她心里,有着最强大的力量支撑着她。

 可是现在她仿佛变成了另外一个人,整个人都黯淡下去,神色疲倦。她抱着一个大的旅行袋,她把那个沉甸甸的袋子放在他的办公桌上,拉开拉链,一下子全倒过来。扑通扑通,成捆成捆的百元大钞铺了一桌子,滚落得到处都是。

 他皱起眉头。

 她的声音很小,但很清楚。她说:“雷先生,这里是七十万,我知道不够,可是这是我能筹到的全部资金。我有工作,我可以申请公积金和商业贷款,七十万应该够首付了。我是来请求您,把振嵘买下来的那套房子,卖给我。”

 她的语气近乎卑微,可是她的眼睛闪动着难以言喻的狂热,她紧紧地盯着他的脸,他的眼睛,仿佛注视着这世上唯一的希望。她说:“雷先生,这是我唯一的愿望,希望您可以答应我。”

 雷宇峥用手指轻轻推开那些钱:“那套房子我不打算卖给你。”

 她不卑不亢地把另一叠文件放在他面前:“这是购房合同、房款发票。”

 他仍旧没有任何表情:“合同还没有在房产局备案,目前它仍旧是无效的。”他拿起那份购房合同看了看,突然从中间就撕掉了。杜晓苏被他这突如其来的举动惊呆了,眼睁睁看着他将合同撕了个粉碎,他轻描淡写:“付款人是邵振嵘,你没有资格拿到这套房子。”

 “我只是想买下这房子,所以我才带着钱到这里来。”她浑身发抖,“你凭什么撕掉合同?”

 “我不打算卖给你。”他按下内线,呼唤秘书,“送杜小姐出去。”

 她没哭也没闹,很顺从地跟着单婉婷走了。

 雷宇峥本来以为这件事已经过去,没想到晚上下班的时候,他的车刚驶出来,她突然一下子从路旁冲出来,冲到了路中间,拦在了车头前,把司机吓得猛踩刹车。幸好车子能好,“嘎”一声已经死死刹住,离她不过仅仅几公分的距离。风卷着她的裙子贴在了车头的进气栅上,她的整个人单薄得像随时会被风吹走,可她站在那里,直直看着他。停车场的保安吓了一跳,立刻朝这边跑过来。隔着车窗,她只是很平静地看着他,仿佛对自己刚才做的危险动作根本无所谓。

 雷宇峥敲了敲椅背,告诉司机:“开车。”

 保安把她拉开,车子驶出了停车场,从后视镜里还可以看到她在挣扎,似乎想要挣脱保安。

 他漠视着后视镜中越来越小的模糊影子。

 她以前是娱记,他想起来,而且如今她似乎把所有时间都花在这上头。她不哭也不闹,也不扰他,就是远远跟着他的车。他上哪儿她就上哪儿,他回公寓,她就跟到公寓大门外;他回别墅,她就跟到别墅区大门外;他出去应酬吃饭,她就等在餐厅或者酒店的外面。

 她像一个安静的疯子,或者一个无药可救的偏执狂,非常平静,非常冷静地跟随着他,不管他走到哪里,只是单纯而沉默地跟随着他。他无数次让保安驱逐她,不让她出现在自己的写字楼附近。她不争也不吵,任由那些人走她——她很顺从地、也很安静地任由他们摆布,可是眼睛一直看着他。她的眼睛非常黑,瞳仁几乎黑得大过眼白,她看着他,目光里什么都没有,只有一种空的平静,仿佛明知身患绝症的病人,没有任何生机,只是那样看着他。

 她像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疯子,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他不把房子卖给她,她就天天跟着他,每时每刻跟着他,她把所有的时间都用来做这件事。

 雷宇峥觉得奇怪,这个女人越来越瘦,瘦得手腕纤细得像是随时会被折断,保安架住她的胳膊,毫不费力就可以把她到一边去。可是不知道是什么在支撑着她,仿佛一茎小草,竟然可以奋力顶起石头,从隙里长出来。

 单婉婷问过他两次:“雷先生,要不要我通知法务部出面,发一封律师函,她这是扰。”

 雷宇峥瞥一眼后视镜里的人影,淡淡回答:“我看她能跟到什么时候,半年?一年?’

 单婉婷也就不再提了。

 杜晓苏比他们想象得要坚韧,她几乎风雨无阻,上班之前,下班之后,总是可以出现在他们的视线中。逐渐地连雷宇峥的司机都习惯了,出车库之前总要先看一眼后视镜,只要杜晓苏的身影一出现,立刻踩油门,加速离开。

 这天雷宇峥加班,下班的时候已经晚上八点钟了,天早已经黑透了,又下着暴雨,四周漆黑一片,连路灯的光都只是朦胧的一团,雨下得太大,积水沿着车道往底下,仿佛一条河。车子从车库里驶上来,两道大灯照出去全是银亮的雨箭,斜飞着朝车子直直地撞过来。雨刷已经是最大档,一波一波的水泼上来,被雨刷挂掉,紧接着又有更多的水泼上来, 天上像是一百条河,直直地倾泻下来。

 司机因雨势太大,所以速度很慢,习惯性地看了眼后视镜,不由得“咦”了一声,旋即知道失态,再不做声。

 雷宇峥闻声抬起头来,也看了眼后视镜。原来下这样大的雨,杜晓苏就站在车库出口旁,因为那里紧贴着大厦墙,有裙楼突出的大理石壁沿,可以稍有遮蔽。她没有打伞,全身上下早已经透了,路灯勾勒出她单薄的身影,看上去倒像个纸人一般。只见她的身影在后视镜中渐渐远去,在忙忙雨幕中晃了几下,最后终于倒下去,就倒在积水中,一动不动。

 司机从后视镜中看着她倒下去,本能地踩下了刹车。

 雷宇峥问:“停车做什么?”

 司机有点尴尬,连忙又启动了车子,后视镜里只看到她倒在水里,仍旧是一动不动。雨哗哗下着,更多的雨落在她身上,而车渐行渐远,后视镜里的人影也越来越小,终于看不见了。

 杜晓苏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到邵振嵘,他回来了。可是她累得说不出话来,全身都疲乏到了极点,她没办法呼吸,她觉得呛人,也许是水,让人窒息。她连动一动嘴皮子都办不到,太累了,仿佛连骨头都碎了。她有那样多的话要跟他说,她是那样想他,所有人都说他死了,可是她不信,她永远也不会信。她想他,一直想到心里发疼,如果他知道,他会回来的。他让她等,于是她就一直等,乖乖地等,可是他没有等到他。

 现在他回来了,他终于——是回来了。

 她不哭,因为她有好些话,要说给他听。比如,她爱他,这一生,这一世,下一世,她仍旧会爱他;比如,她想他,她很乖,她有按时去看心理医生,她有按时吃药,她只是不能不梦见他。

 可是他的身影很模糊,就在那里晃了一下,就要离开。她徒劳地伸出手去,想要抓住什么,也许是衣角,她紧紧抓住了不放,有人又在掰她的手指,她惶恐极了,只是不肯放。她知道一放手他就走了,或者一放手,她就醒了,再也梦不到他。那是振嵘,那是她的邵振嵘,她死也不会再放开手,她宁可死去,也再也不会放手。

 雷宇峥微皱着眉头,看着紧紧攥着自己衣角的那几手指,非常瘦,瘦到手指跟竹节似的,却似乎有一种蛮力,抓着他的衣角,死也不肯放。不管他怎么 样用力,她攥得指甲都泛白了,就是不肯松开。

 他已经觉得自己将她送到医院来是犯了个错误,还不如任由她昏在那里被积水呛死。他实在不应该管这样的闲事。可是她攥着他的衣角,怎么样也不肯放。她的嘴白得泛青,双颊却是一种病态的红。她发着高烧,吊瓶里的药水已经去了一半,仍旧没有退烧。医生来了好几次,护士也来测过计策体温,每次都说39度6、39度4…

 这么烧下去,不知道会不会把脑子烧坏…反正她也跟疯了差不多。他想了很多办法想把她的手掰开,但她攥得太紧了,手指又烫的吓人,隔着衣服也似乎可以体验到那骇人的体温,他几乎想把自己这衣角给剪掉,以便摆这讨厌的女人。尝试着想要把她的手指开,于是弓下身体,离得近些,终于听清楚她在说什么。

 她说的是:“振嵘…”

 原来她一直就是在叫振嵘的名字。

 她现在的样子很丑,两颊的颧骨都瘦的突起来,头发也没有干,贴在脸上,更显得瘦。她的眼窝深陷下去,眼睫很长,可是是的,原来她一直在哭。枕头上了一大块。她哭起来的样子更丑,五官都皱成一团,身子也 蜷缩着,像只虾米。她哭得没有任何声音,就是眼泪,泪水毫无阻碍地顺着长长的睫滑下去,落到枕头上。

 其实当初她是很漂亮的,他记得她的大眼睛,非常漂亮,非常动人。那天晚上他在酒吧停车场捡到她,她当时伏在他的车前盖上,醉态可掬,死活拉着后视镜不撒手,认定这是出租车,认为他要跟自己抢出租车。他去拉她,她却忽然仰起脸来,亲吻他。

 那吻很甜,带着些微的酒气。那天他大约也是真喝高了,因为他竟然把她带回去了。

 整个过程她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几乎是一言不发,除了他的腕表不小心挂到她的头发,大约很疼,她轻轻“啊”了一声。他于是把腕表摘下来,继续亲吻她。她没什么反应,身子一直很僵,反应也很生涩,非常出乎他的意料,因为她还是第一次。在他醒来之前,她就消失了。就像是穿着织金衣裳的仙都瑞拉,惊鸿一瞥,可是午夜钟声过后,便消失在时光的尽头。

 可是他们终究是认出对方来,他认出她,她也认出了他,没有水晶鞋,只有难堪。他不动声,看着她。这个女人,她究竟想干什么?

 她的反应没出他的预料,她出尔反尔,她纠邵振嵘,她甚至振振有词。

 可是振嵘如今不在了——想到这里,他觉得心里一阵难受。她还紧紧攥着他的衣角,眼角噙着很大一颗眼泪,发着高烧,她的呓语仍旧是振嵘。

 或许,她对振嵘还是有几分真心。

 司机还在急诊观察室外的长椅上等着,可是他走不掉,她还紧紧抓着他的衣角,就像婴儿抓着母亲,就像溺水的人抓着最后一块浮木。算了,看着振嵘的份上,看着振嵘一直对她不能割舍的份上,一想到振嵘,他就觉得心里有个地方开始发软,软到隐隐生疼。

 那是他最亲爱的弟弟,最亲密的手足。

 她的烧渐渐退下去,护士拔针的时候她终于醒过来。看到熟悉的侧影,熟悉的脸部轮廓,几乎令她惊得叫起来,可是马上就知道,那不是振嵘, 那不是她的振嵘。

 她的手还紧紧抓着他的衣角,她忙不迭地放开,像做错事的小孩。

 默默地松开手,他的丝质衬衣已经皱巴巴的了,不知道被她抓了多久。

 “谢谢。”她的声音是哑的,嘴里也是苦的,发烧后连舌头都发麻,说话也不利索。

 他什么也没说,脚步也没厅,就像根本没听到,走掉了。

 她病了差不多一周,每天挂水,没办法再去跟着他。好不容易不发烧了,医生又躲开了两天的吊瓶,巩固治疗。

 他送她入院时曾替她了一千块押金,这天她挂完最后一瓶药水,就去宇天地产的楼下,等着还给他钱。

 到晚上六点多才看到他的车出来,她伸手想拦,保安已经看到她了,几个人十分熟练地将她拦在一旁,着她眼睁睁看着他的坐车扬长而去。

 她去他别墅路口前守了一个钟头,没看到他的车出入,也许他回公寓了。在本市他就有好几个住处,她曾经天天跟着他,所以知道。

 她应该把钱还给他,可是她仍旧没办法接近他,也没机会跟他接触。她没办法,只得把那一千元装在信封里,然后快递到宇天地产去。

 她知道他不在乎那一千块钱,可是那是她应该还的。她也知道那天他是看在振嵘的面子上,才会送她去医院。她鼻子发酸,即使他不在了,仍旧是因为他的缘故。振嵘是她最大的福气,可是她却没有那福气,留住他。

 天与地那么大,这世上,她只是没有了邵振嵘。

 杜晓苏没想到,那一千块钱又被原封不动快递回来,快递的递人签名非常秀气,而且是个陌生的女名字,叫“单婉婷”,估计是雷宇峥的秘书。

 杜晓苏把快递信封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最后才拆开来。里面不仅有那一千块钱,还有一枚钥匙。

 钥匙放在印刷精美的卡片里,卡片上印着宇天地产的标志,打开来里面亦是一行印刷体:“一品名城业主入住”,后面则填着楼栋单元等等号码。

 有一瞬间杜晓苏什么都没有想,自从邵振嵘走后,她常常有这样短暂的思维空白,心理医生说是由于她有逃避现实的心理,所以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可是孜孜不倦,一直等了这么久,终于拿到这把钥匙,她仍旧有种不真实的感觉。就像常常梦到振嵘,可是醒过来才知道是做梦。

 下班后她没有打的,搭了地铁到一品名城去。小区已经陆续有业主入住,夏季的黄昏,光鲜朦胧。小区里新种了树木和草坪,灌系统在“噗噗”地散着水珠。有几滴溅到她的脚背上,微微一点凉意。

 楼道里的声控灯已经亮了,她一路走上去,灯一路亮起来。其实天色还早,可以看见远处高楼隙里的一点深紫的晚霞。她找着那扇门,摸出钥匙来打开,屋子里光线还算明亮,因为没有做隔断,朝南面的阳台和飘窗都有光透进来。

 她走到空的屋子中央,想看到房子的时候,想到从前和邵振嵘无数次纸上谈兵,说到装修的事。

 客厅里最大的那面墙,她用手摸了摸,水泥刮得很平,她想起来,振嵘给她出的主意,他们曾经打算在这面墙上自己动手绘上墙花。连样子都找好了,她专门在图书馆里泡了好几天,最后选中一尊宋代瓷瓶上的折枝牡丹,花样很复杂,画起来一定很难,但当时不觉得,喜滋滋拿回去给邵振嵘看。

 屋子里空的,她在那堵墙前站了一会儿,四周都十分安静,对面人家开了一盏灯,隐隐约约有电视的声音,而这里就只有她一个人。

 她蹲在那堵墙前面,额头抵着冰冷的水泥墙面,她只觉得有些冷,可是也没有哭。

 最后,慢慢地,小声地说:“邵振嵘,我拿到钥匙了。”

 这是他们的家,她要按原来设想的样子装修,搬进来一定要换上纱窗帘,然后看着光一点难点洒到地板上,映出那细纱上小小的花纹。她会在书房里刷净白的墙面,然后放上书架,等改成婴儿室的时候,可以换成颜色柔和一点的墙纸…

 她和邵振嵘的家…

 她会好好活下去,因为他和她在一起,他一直会和她在一起。

 她会努力让自己重新开始生活,就像他从来不曾离开,就像他永远在她身边。

 她销假,重新回公司上班,毕竟工作可以让自己闲不下来。新晟这条线她还是一直在跟进,所以避免不了了与林向远的见面,但讲的全是工作。

 没想到有一天在走廊里遇见林向远,她打了个招呼想要走过去,他却突然问她:“前阵子你不是说在找房子,找得怎么样?我正好有个朋友要出国,他的房子要出租,你要不要去看看?”

 他的语气很自然也很稔,仿佛只是老朋友随意聊天。她租的房子快要到期,房东要收回去装修,她正在四处找房子。也不知道林向远是怎么知道这事的,但她还是说:“不用了,谢谢林总。”

 林向远不知不觉叹了口气:“晓苏,你别这样见外,我只是想帮帮你,并没有其他意思。”

 她知道,但她知识不愿意生活中再与他有任何集,她抬头看到同事正朝这边张望,连忙说:“我同事在找我呢,我得过去了。”

 杜晓苏没想到林向远对这事的态度还非常认真,过了几天又打电话给她:“房子你要不要看一下?我朋友急着出国,你也算帮个忙。租金对方说了好商量,主要是想找个可靠的人,住着日常维护一下,省得房子被坏了。”

 毕竟是合作方的副总,杜晓苏觉得再拒绝下去似乎就显得矫情了,于是记下房东的电话号码,答应过去看一看。正好周末的时候,邹思琦有时间,就陪她一起去了。

 房子地段真不错,离她上班的地方很近,地铁就三站。装修中规中矩,房东拿到OFFER要出国去,所以租价相对便宜。邹思琦看了都动心,觉得实在划算,二话不说替她拍了板,当场就先了押金。正好双休用来搬家,晓苏东西不多,邹思琦帮她找了辆车,一趟就搬完了。

 两个人累瘫在沙发上,看东西七零八落地搁在地板上,也没力气收拾。

 邹思琦说:“什么都好,就是家具什么的都太男化了,赶明儿重新换个窗帘,把地毯什么的也换了,就好了。”

 杜晓苏累得有气无力:“我没那心思了,等房子装修好,我就搬了。”

 邹思琦有些小心地问她:“要不要找设计公司?”

 杜晓苏倒笑了一笑:“我请装饰部的同事帮忙做了几张效果图,看着还没我自己设想的好。”

 “倒忘了你就是干这个的。”

 “其实不太一样,室内装饰跟结构设计差得很远。”杜晓苏语气很平静,“再说我跟振嵘商量过,我们很早之前就商量过怎么样装修了。”

 她的语气似乎很随意,邹思琦却不太敢搭腔了,杜晓苏倒又笑了笑:“总算搬完了,晚上想吃什么,拉着你干了一天的苦力,我请你吃饭吧。”

 “那行,”邹思琦有意放轻松语气,“我饿了,非大吃你一顿不可。”

 杜晓苏把地上的纸盒踢到墙角去,很爽快地答应:“行!吃牛排,我也饿了,咱们吃好的去。”

 那天晚上吃晚饭两个人又回来收拾屋子,一直到夜深人静才收拾好。

 邹思琦下去便利店买了鸭脖子,杜晓苏买了几罐啤酒,两个人啃着鸭脖子就啤酒,你一罐,我一罐,最后都喝得有点高了。

 邹思琦说:“晓苏,你要好好的,不然我们这帮朋友,看着心里都难受。”

 杜晓苏笑嘻嘻,又替她拉开一罐啤酒:“你放心吧,我好着呢。”她仰起脸来,屋子里只开了一盏壁灯,幽幽的光映出她眼中蒙蒙的水雾,“思琦,你不用劝我,我不难过,真的,我好的,再过阵子新房子装修好了,我再请你吃饭,在新房子里,我和振嵘…本来一直想请你吃饭…”她的声音有些低,于是显得喃喃,“思琦,你别劝我,我受不了,有什么话你别跟我说。你得让我缓一缓,我这辈子也许真缓不过来了,可是你就算哄我…也别再提了…就当我…就当我自己骗自己也好…我是真的…就这样了…”

 她的声音慢慢低下去,终于没有了。邹思琦不敢说话,怕一开腔自己反倒要哭了。

 杜晓苏似乎恢复了平静的生活,按时上下班。有时邹思琦休息,就陪她一起去心理医生那里就诊。因为杜晓苏的父母本来是想接她回家的,而杜晓苏不肯,坚持要留在上海,杜家妈妈再三拜托邹思琦照顾她,所以邹思琦隔不了多久,就约杜晓苏出来吃饭,再不然自己去看她,两个人一起去附近超市买菜,下厨做一顿吃的。

 这天两个人从网上下载了几分菜谱,在家试着做了几个小菜,一边吃邹思琦就一边问杜晓苏:“你最近怎么老加班啊?原来是你比我闲,现在我都快比你闲了。”

 杜晓苏也显得非常郁闷:“我也不知道,最近新晟来了个副总,据说刚从美国回来,空降,突然主管业务这块。不晓得为什么总看我们不顺眼,横挑鼻子竖挑眼,我们怎么改对方也不满意。设计部的全体同事加了一星期的班,最后方案一拿过去又被否了,宁经理快郁闷死了。”

 “你们宁经理不是号称才华横溢吗?难道新晟的副总嫉妒他长得帅,所以连累你们也倒霉?”

 “拜托,那副总是女的好不好,怎么会嫉妒宁经理长得帅?”

 “难道是情场宿怨因爱生恨?”邹思琦兴致,“来来,我们分析一下可能!”

 杜晓苏愣了一下,才说:“这倒是有可能的,因为那个蒋副总真是来找碴的…而且年级又不大,人又很漂亮,跟宁经理看起来真的蛮配…”

 “姓蒋?”邹思琦顺嘴问了一句,“叫蒋什么?”

 “蒋…”杜晓苏使劲回忆,终于想起来,“蒋繁绿!拗口的名字。”

 邹思琦十分意外,“咝”地倒一口凉气:“杜晓苏,你怎么这么糊涂啊你,蒋繁绿是谁你都不知道?”

 杜晓苏有点傻,愣愣地看着她。

 邹思琦整个人只差没跳起来:“那是林向远的老婆,那个蒋繁绿,你怎么这么糊涂你!你连情敌都不知道全名,你简直太糊涂了你!当年林向原不就是为娶她把你给甩了,你怎么连她的名字都不清楚啊你!”

 杜晓苏的大眼睛仍旧有点发愣,过了好一会儿,才说:“我一直以为那女人姓江…”

 邹思琦看她脸仍旧瘦的尖尖的,大眼睛也无打采,黯淡无神,不忍多说,岔开话:“得了得了,过去的事咱们都不想了。”

 杜晓苏却慢慢地有点反应过来,为什么新晟方面突然如此百般刁难,为什么每次在会议上那位蒋副总出语总是那样尖刻,为什么那个年轻漂亮的蒋副总老是处处针对自己。原来不是自己的错觉,而是因为对方是蒋繁绿,林向远的子,她显然对自己有敌意。

 她不愿意在这个圈子里接触到林向远或者蒋繁绿,可是既然工作中避免不了,她只好努力做到公事公办。

 就是这样,仍旧避无可避。恰逢一年一度的地产论坛峰会,各公司皆有出席,杜晓苏和几位新同事也被副总带去开眼界。刚进会场,却出乎意料看到雷宇峥。

 他是受邀的嘉宾之一,晓苏从未在公开场合见过他,幸好隔得远,估计他也没有看到她。雷宇峥寥寥数语的发言,应酬完了新闻媒体又应酬同行,最后冷餐会还有一堆记者围着,从房价走势一直问到经济形式,不了身。他的助理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时不时替他赔笑圆场。其实他样子很冷漠,痕迹很深的双眼皮,目光深邃如星光下的大海,偶尔波光一闪,那光亦是清冷的,不像邵振嵘,总让她觉得温暖。

 其实如果他表情再温和一些,或者把西服口子多解开一颗,会更像邵振嵘。

 杜晓苏没来由觉得心酸,偶尔可以看见这么一个像振嵘的人,远远的就会让她觉得安心,觉得邵振嵘并没有远走。他还在她的生活中,只不过离得远,她触不到而已。

 杜晓苏没心思吃东西,好在餐会是在酒店中庭花园,三三两两的人聚在一起,不算触目。她端着盘子跟同事们一起,一抬头就看见了林向远和蒋繁绿伉俪,偏偏宁维诚也看到了,于是专程带着同事们都一起过去打招呼。林向远神色还显得自然,蒋繁绿倒似格外有兴趣,从头到脚把杜晓苏打量了一遍。蒋繁绿本来是丰颐的那种美,两弯描摹极精致的眉头,微微一皱,就让人想起《红楼梦》里的“粉面含威不”的凤辣子。杜晓苏却知道这女人只怕比王熙凤还要厉害,只是尽量不做声。

 谁知她竟然打趣宁维诚:“宁经理,原来杜小姐是你的女朋友。”

 宁维诚忙解释:“不是,我和杜小姐只是同事。”

 蒋繁绿却笑着岔开话:“宁经理,冒昧地请教一下,贵公司的住房福利是不是不太好?”

 宁维诚相当错愕,但很认真地回答:“我们博远的住房补贴虽然不算高,可是也是高于业内平均水平的。蒋总怎么忽然这样问?”

 蒋繁绿轻笑了一声:“我是觉得贵公司有个别员工,似乎租不起房子,所以才关心一下。”

 宁维诚本来就是聪明人,听到她话里有话,不由得狐疑。杜晓苏眼帘低垂,反倒是林向远十分尴尬地试图解围:“张先生在那边,我们过去跟张先生打个招呼吧。”

 蒋繁绿却似乎充耳不闻,笑盈盈地对宁维诚道:“现在这世道也奇怪的了,原来都是甲方的人向乙方索贿,现在竟然有乙方的人敢向甲方伸手,真是让人觉得匪夷所思,你说是不是,宁经理?”

 林向远的脸色已经十分尴尬,她声线微高,旁边已经有人诧异地转过身来张望,博远的几个同事更是面面相觑。宁维诚听出她话里的意思,不由得道:“蒋总,如果是我们的员工有任何地方冒犯到贵公司,您可以直接告诉我们,我们绝不会偏袒。今天业内公司在场的人很多,您这样说必然有您的理由,如果是我们公司员工有违法纪的行为,请您指出来,我们会严究。”

 蒋繁绿轻笑:“哪里,贵公司的员工怎么可能违法纪,他们都是精英。”

 杜晓苏再也忍不住:“林太太,如果有任何误会,您可以正大光明地说出来,不用这样怪气。我和您的个人问题,不应该牵涉到我所供职的公司。如果您对我的存在不,我可以立刻辞职,从这个行业小时。但您的所谓指责,我不能接受。作为乙方的工作人员,我自问没有向新晟公司索取过任何贿赂,请您在说话时,不要信口开河。”

 “哎呀!”蒋繁绿睁大了眼睛,似乎有些吃惊,“杜小姐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我点名道姓说你什么了,还是杜小姐你自己那个…啊,真不好意思,我在国外待了几年,中文不太好,可能用此不当,让你觉得误会。但你说我信口开河,信口开河这个词我是知道的。杜小姐,如果我没错,你现在租住的那套房子,是属于新晟公司名下,而且房租远远低于市价,不知道杜小姐对此事有是什么感受呢?”

 这下子博远几个同事不由得全看着杜晓苏,目光中全是错愕。

 “繁绿…”林向远十分尴尬,“其实…”

 “其实我先生是出于好心,尤其对杜小姐这样的老朋友,能帮就帮一把。”蒋繁绿仍旧笑容灿烂,“可是新晟是责任有限公司,不用说外子,就是我,身为执行董事和副总经理,也没有权利这样擅自处理公司名下的房产。”

 杜晓苏这才明白过来,又窘又气又恼,什么话都说不出来,只觉得同事们目光复杂,似乎什么都有。宁维诚也显得十分意外,问:“杜小姐,蒋总说的是真的吗?”

 “我不知道那房子是新晟的。”杜晓苏脸色苍白,“我会马上搬出来,你放心好了,我会在二十四小时内搬出。”

 蒋繁绿微笑:“那也不必了,我给三天时间给杜小姐搬家。听说杜小姐新近遇上意外,心情可能不太好,可是自己的男碰哟偶没了,还是不要饥不择食,盯着别人的老公才好。”

 杜晓苏几乎连站着的力气都没有了,往后退了一步,却不想正好撞在人背上。那人转过身来,她抬起头,振嵘…竟是邵振嵘,她恍惚地看着他,本能地抓着他的衣袖。她摇摇坠,脸白得没有半分血,几乎就要倒下去。

 雷宇峥不动声放下手,她的手抓得很用力,就像那天晚上在医院里一样。她的眼睛却渐渐有了焦点,她渐渐清楚,渐渐明白,这不是她的邵振嵘,不是她可以依靠的振嵘。她的眼睛里渐渐浮起哀凉,像是孩子般茫然无措。

 雷宇峥微微眯起眼睛,看着蒋繁绿。

 蒋繁绿也十分意外,看着雷宇峥,过了几秒钟,才终于微笑:“雷先生,你好。”

 他没什么表情,冷冷扫了她一眼。蒋繁绿向他介绍:“这是外子林向远。”

 林向远伸出手来,雷宇峥十分冷淡地伸手,几乎只触了触指尖便放下,反手拖过杜晓苏:“向贤伉俪介绍一下,这是杜晓苏。”

 蒋繁绿万万没想到他会替杜晓苏出头,不由得怔了一下。雷宇峥转头就冷冷地对杜晓苏说:“谁敢让你不在这行做了,叫他先来问过我。”

 杜晓苏眼睛里已经含了热泪,可是拼命想要忍住,勉强挤出一个笑容,简直比哭更难看。怎么也没想到他刚才就在旁边把什么话都听了去。雷宇峥仍旧冷着一张脸:“你不是有房子吗?没时间装修你不知道找人?原来那些本事都上哪儿去了?只知道哭!”

 杜晓苏已经几乎忍不住了,被他锐利如峰的眼风一扫,硬生生又把眼泪人回去了。雷宇峥的秘书单婉婷早就过来了,他一转头看见了单婉婷:“送杜小姐会去,明天找几个人帮她搬家。”

 蒋繁绿倒是笑盈盈的:“对不起,我还真不知道…要不那个房子,还是先给杜小姐住着…”

 雷宇峥淡淡地答:“我们家空房子多着呢,用不着别人献宝。”

 再不多说,由着一堆人簇拥着,扬长而去。

 杜晓苏本来十分不安,上车之后才低着头小声说:“谢谢。”

 雷宇峥十分嫌恶:“你就不能稍微有点廉?林向远是什么东西,你跑去跟他勾三搭四,就为贪图那点便宜?你别以为我今天是帮你,我是为了振嵘的面子,我不愿意让人家看我们家笑话。我也不指望你三贞九烈,可你也不能这么不要脸,你丢得起这种人,我们家可丢不起这种人。”

 他的话每一个字都似最锋锐的刀,刀刀扎在她心尖上,刀刀见血,扎得她血模糊,扎得她肝肠皆断,几乎连最后的知觉都没有了。她只觉得难过,百口莫辩。明明是百口莫辩,她却不想分辨别的,只想分辨自己对振嵘没有二心。可是连振嵘都不在了,其他的一切又有什么意义?

 所以她只是用力睁大了眼睛,似乎想把心底最后一丝酸凉的悲哀回去。她的声音仍旧很小:“我没给振嵘丢脸,我是真的不知道,我会去就搬家,麻烦停一下车。”她有些语无伦次,“我不会给振嵘丢人,不管你信不信。

 雷宇峥似乎不愿意再搭理她,敲了敲椅背,司机就把车靠边停下了。

 那天杜晓苏是走回家去的,没有搭地铁,也没有搭公,也没有拦的士。走了好几站路,走得小腿筋,她在人行道上蹲着,等着那搐的疼痛一阵阵挨过去,然后再往前走。到家后脚上打了两个水泡,她进了家门后才把高跟鞋了,赤脚踩在地板上。水泡那里隐隐生疼,才知道皮磨破了,出里面红色的。可是顾不上了,她得把所有东西打包,再搬家。

 她收拾了一夜,才把所有的东西打包完。天已经亮了,她叫了的士去邹思琪那里。邹思琪睡眼惺忪地替她开门,见她拖着大包小包的样子吓了一跳,听她简单描述了一下缘由,更是气得破口大骂林向远。仓促间只得先把东西放下,两个人还赶着去上班。

 杜晓苏一夜未睡,熬得两眼通红,对这电脑屏幕上纵横的线条、数据,只觉得头晕脑,只好空端着杯子上茶水间,给自己泡杯浓咖啡。谁知还没走到茶水间门口,就听见里面隐约的笑声,依稀是朱灵雅的声音:“哦哟,看是看不出来,没想到是这样子。平常看她,好像人还好的呀。”

 另一个女同事的声音里却透着不屑:“这也是人家本事呀,怪不得新晟老师挑剔我们,合作了这么多年,没想到出个祸水来。”

 “人家林太太也不是好热的,你们昨天没听到那个话说得真难听,我们在旁边都脸红,杜晓苏竟然都不在乎。”

 “后来她跟宇天的老板走了,听说当年她进公司,就是上边有人跟我们项总打的招呼。这女人不晓得什么来头,真是有办法。”

 另一个声音却得更低了些:“人家是睡美人,只要肯睡,当然比我们有办法。幸好她未婚夫死得早,不然那绿帽子戴的来…‘

 几个人一起轻笑起来,隔着门那声音也像刀,一下一下刮着杜晓苏的耳膜,刮得她额角上的青筋在那里跳起来,跳得生疼生疼,可是更疼的是心里。

 她的手在微微发抖,转身往办公室走,踉踉跄跄走回座位,新建了个文档,输入“辞职信“,眼睛直直地盯着这三个字,过了几秒钟,才晓得往上头打字,只是机械地敲着键盘。一个一个的套辞现实在屏幕上,其实她都不知道自己打了些什么,最后她把辞职信发到主管人力资源的副总信箱。

 隔壁座位都空着,宁维诚又带着同事去新晟那边了,但这次没有带上她。

 她想,原来自己进公司是有人专门打过招呼,那么当年肯定还是振嵘帮自己找着这工作的。可是她终究还是得辜负,她不能在这里了,她懦弱,她没出息,可是她受不了人家这样议论振嵘,这样置疑她和振嵘。她确实懦弱,但她已经没有力气挣扎,她得逃开一小会儿,她只想到到个没有人的地方去,安安静静地,想念振嵘。

 她只有邵振嵘了,可是连邵振嵘,也不在了。

 杜晓苏的辞职没有获得批准,副总特意将她叫去,和颜悦地跟她谈话:“晓苏,你的信我们已经讨论过了,你说你身体不好,无法胜任目前的工作,我们也十分理解,要不这样,我们给你放一段时间的假,你休息一段时间之后,再来上班,怎么样?”

 她直直地看着副总,问:“宇天是我们最大的客户,您是不是担心会影响公司与宇天的关系,那我可以坦率地告诉您,我和宇天没有任何关系,如果我继续留在公司,只怕会对公司造成不良的影响。”

 副总十分意外地看着她,过了好一会儿才笑了笑:“晓苏,你真是多虑了。要不这样吧,你还是暂时先休息一段时间,等精神好点再上班。”

 因为这位副总一直对她关照的,她也不好再多说什么。

 当务之急还是找房子,总不能老跟邹思琪挤在一块儿。她在偌大的城市里奔波来去,跟着中介一层层地看,一栋栋地跑,最后终于租到一套局促的一室一厅。地段不怎么样,房子又是朝西,租金更不便宜,可是也不能计较了。

 邹思琪特意请了一天假帮她搬家,见着新租的房子诸多不,不由得颇有微词。杜晓苏安慰她:“反正我只暂住住,等新房子装修完了,我也就搬了。”

 她决定装修房子,找好了装修公司,带着装修工人去现场,却发现钥匙无论如何打不开门锁了。

 她起初以为锁坏了,找到了物业,物业管理人员却告诉她:“杜小姐,这房子房地产公司收回去了,前两天刚换了锁。”

 她完完全全地傻掉了,直如五雷轰顶一般,只觉得难以置信,过了好半晌才想起来给雷宇峥打电话,但总机不肯把电话转过去,甜美的嗓音婉拒她:“对不起杜小姐,我不能够把您的电话转接往雷先生办公室。”

 她及急中生智,想起给自己寄钥匙的那个名字,应该是雷宇峥的秘书吧,已经完全没有了方寸,只是失魂落魄,抱着电话,就像抱着最后的救命稻草:“那么单秘书呢?可以接单秘书吗?”

 总机仍旧十分歉意地拒绝:“对不起,单秘书陪雷先生出国去了。”

 她谁也不认识,雷宇峥出国去了,单秘书陪他出国去了,他让人把锁换了。

 他不声不响,就拿走了一切。

 她浑身的力气都像被光了一样,搁下电话,整个人深深地窝在墙角,就像受到最后重创的弱小动物,再没一丝力气挣扎。

 她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三天,不吃不喝,也不动,就坐在破旧的沙发里,像个木偶。如果真的可以像木偶就好了,没有痛觉,没有思想,没有记忆,没有一切。

 他收回了他的慷慨,他把房子拿了回去,他把她仅存的最后一点念想也拿走了,她没有再做错事,可是他不打算原谅她,她没有对不起振嵘,可是他再也不打算原谅了。

 中间她或许有昏睡,可是再醒来,也不觉得饿,虽然水米未进,可是胃里像了石头,没有任何感觉。她摇摇晃晃站起来,走近厨房里,打开煤气,那幽兰的小火苗着壶底,其实壶里是空的,并没有水,她也不打算烧水。

 当时在医院里,妈妈抱着她那样哭,妈妈几乎是哀哀泣求:“晓苏,你得答应妈妈,你不能跟振嵘走,你得答应妈妈,我和你爸爸只有你一个,你要是做什么傻事,爸爸妈妈可真的活不下去了。”

 当时她答应过,答应过妈妈,好好活下去。

 可是没想到这样难,难得她几乎已经没有力气撑下去了,她真的没有勇气撑下去了。

 她走回卧室去,把头柜上振嵘和自己的合影抱在怀里。相框冰冷冰冷的,照片还是节的时候,两个人在家里她拿手机拍的,傻乎乎的大头照,两个人挨在一起,像两只小熊,放大了很模糊。他们的合影并不多,因为两个人工作都忙,聚一块儿也顾不上合影。有的时候她喜欢拿相机拍他,可那些照片都是他一个人。

 她还是把煤气关了,因为振嵘,振嵘他也一定很希望她好好活下去。

 他曾经那样爱过她,她这样爱他,她不会违背他的意思,她会尽最大的努力活下去。她把头靠在沙发扶手上,昏昏沉沉又睡过去了。

 清晨十分下起了小雨,从窗子里看出去,远处新笋样的楼尖,近处相邻公寓楼白的飘窗,都隔着一层淡淡的水汽,变得朦胧而离,整座城市被笼进淡灰色的雨雾里。

 雷宇峥很早就醒了,从浴室出来,窗外的天色仍旧阴沉沉的,雨丝还细密绵绵地飘落着。

 他换了套衣服,搭电梯下楼,直接到地下车库。

 还很早,虽然下雨,但交通很舒畅。在这个城市里他很少自己驾车,跑车引擎的声音低沉,轻灵地穿梭在车中,但他没有任何愉悦的感觉。在高架桥上接到电话,蓝牙里传出秘书的声音:“雷先生,您今天所有的行程都已经被取消,但MG那边刚刚通知我,他们的CEO临时改变计划,预计今天下午抵达上海,您看…”

 他连话都懒得说,就把电话切断。

 秘书很知趣地没有再打来。

 路很远,位置十分幽僻,车只能停在山下。上山后要走很久很久,他没有打伞,雨丝连绵如阵,濡了他的头发和衣服。山路两侧都是树,香樟的叶子,绿得像春天一样,不时有大滴的雨水顺着叶子滑下来,砸在人头顶上。其实这种树是在春天落叶的,而现在已经是夏天了。

 雨下得大起来,远处的山景笼在淡灰色的水雾里,近处的树倒绿意盈盈,仿佛生机盎然。他在半山的凉亭里站了一会儿,了一支烟。

 振嵘不抽烟,原来也老师劝他戒,因为对身体不好。

 那时候他根本没放在心上,把振嵘说的都当孩子话,听听也就忘了。

 但他其实早就不是小孩子了,是大男人了。

 振嵘二十八岁了,今天。

 他把烟掐灭了,继续往山上走。

 两手空空。

 他不知道该给振嵘带点什么,也没订个蛋糕什么的,因为振嵘不怎么吃甜食,虽然今天是振嵘的生日。他最小弟弟,也二十八岁了。

 他还记得振嵘八个月大的样子,脸很瘦,不像别的孩子胖嘟嘟的,只看到一双大眼睛黑葡萄似的,圆溜溜,瞪着人。那时候赵妈妈抱着振嵘就发愁:“这孩子,瘦得只剩下一双眼睛了。”

 他也记得振嵘八岁的时候,很黏他,他到哪里,振嵘就要到哪里,暑假的时候一帮男孩子冲锋陷阵,他一直是他的小尾巴。

 他也记得振嵘十八岁的时候,考完了高考,在家跟父亲赌气,他回来,替弟弟在父母面前说合。

 今天振嵘已经二十八岁了。

 他不知道今天父母会怎样过,大哥会怎样过,但一定会比他更难受。

 所以他不回家去,而是往这里来。

 远远已经看到碑,是医院选的,黑色大理石。

 那上面有振嵘的名字,有振嵘的照片。

 让振嵘长眠于此,医院在征求他与大哥的意见后,便买下了这块墓地。

 他和大哥都不同意将振嵘的骨灰运回家去。他和大哥,都妄图以数千公里的距离,来阻断父母的伤心。

 如果看不见,或许可以不想念。

 但是明明知道,那是自己父母最疼爱的小儿子,那是自己最疼爱的弟弟,即使在另一个世界,也没有办法不想念。

 他觉得很难受,所以站在很远的地方,停了一会儿。

 雨下得小了些,细细密密,如牛一般,倒像是春天的雨,但不觉得冷。山里十分安静,有一只小小的灰色麻雀,羽已经淋得半,一步一跳地从青石路面上走到了草丛里。

 他这才看到墓前有人。

 她缩着,很安静地蜷缩在那里,头抵在墓碑上,就像那只被淋的麻雀,飞不起来,一不能动弹。

 碑前放着花,很大一把百合,花瓣上积了雨水,一滴滴往下滴着。花旁蛋糕上的蜡烛还没有熄,依稀还可以看出数字的形状来,一只是“2”,一支是“8”,小小的两团光焰,偶尔有雨点滴落在上头,发出嗤嗤的轻响。

 蛋糕上什么都没有写,一朵朵漂亮的巧克力花,铺在水果与油中间,挨挨挤挤,仿佛在雨气中绽开。

 他在那儿站了起码有十分钟,连蛋糕上的蜡烛都熄掉了,他仍旧一动未动。

 她的脸被胳膊挡住,完全看不到是什么表情,头发随意披在肩头上,有晶莹的雨珠从发梢沁出来,衣裳全透了,不知道她在这里待了多久。而她一动不动,就像没有了任何生机一般。

 他忽然想到,该不会真出事了吧?

 于是走过去探下身子,推了她一下。

 她似乎是睡着了,迷糊糊“嗯”了一声,动弹了一下,同时闻到一股浓烈的酒气,也发现她脚边搁着空酒瓶。

 原来是喝多了。

 自从振嵘不在,他看到的都是狼狈不堪的她。

 她跟猫一样蜷这里,手指已经瘦得同竹节一样,看得到隐隐的青筋,可是仍紧紧抓着墓碑,就像抓着唯一的依靠,唯一的浮木,倒让人觉得有点可怜。

 雨渐渐又下大了,山都是风声雨声,那束花被雨打得微微颤动,每一朵都楚楚可怜。而她仍旧一动不动地待在那里,仿佛已经丧失了意识一般。她的脸也紧贴着墓碑,长长的眼睫覆着,仿佛枝叶丛生的灌木,却有晶莹的雨珠,也或者是眼泪,似坠未坠。

 雨下得更大起来,山间被蒙蒙的水雾笼罩起来,地上腾起一层细白的水汽,不一会儿衣裳就全透了。大雨如注,打在脸上竟然隐隐作痛,连眼睛都难以睁开,她却根本没任何反应,缩在那里似一截枯木,任由雨水浇淋。他想还是下山去,要不去凉亭里暂避一下,雨这样大。

 他转身往山下走,走到凉亭的时候衣服早就透了,衣角往下滴着水,山风吹在身上,觉得冷了,烟也有点了,打火机的火苗点了许久,才点燃。

 他在凉亭里把一盒烟完,那女人竟然都没有下山来。

 这是唯一一条下山的路,她如果走下来,一定会从这里经过。

 大概是真醉死了。他把空烟盒了,扔进垃圾桶。

 雨渐渐地小了,听得到树叶上水滴滑落的声音。他往山下走,路很滑,可以看到有蜗牛慢慢爬到青石路面上来,振嵘三四岁的时候,就喜欢捉蜗牛,看它们吃叶子。

 振嵘一直是很安静的孩子,很乖。

 长大成人后,他也很安静,母亲总是说,振嵘是家里最乖巧的一个。

 雷宇峥走到了停车场,启动了车子,还没驶出停车场,他又想了想,终于还是把车停下,重新上山去。

 上山更觉得路滑,雨已经停了,但路上有浅浅的积水,映着人的影子,亮汪汪的。他走得很快,不一会儿就看到那黑色的大理石碑,而杜晓苏竟然还在那里,就像从来没有改变过,虽然衣服已经透了,可是她仍像雕塑一般,一动不动靠在墓碑上。

 “喂!”他唤了她一声,“醒醒!”

 她没应他。

 “杜晓苏!”

 他叫她的名字,她也没反应。

 最后他用力推了她一下,她终于睁开眼睛,看了他一眼。

 她的眼神疲乏而空,当看到他的时候,眸子里似乎燃起一点光,像是炭火中最后一丝余烬。没等他反应过来,她忽然就松开了抓着墓碑的手,紧紧抓住了他,她整个人扑上来,扑到他怀里,然后就全身剧烈地抖动——他从来没见过有人这样子,就像是掏心掏肺,要把五脏六腑都呕出来,可是她并没有吐,也没有哭。她只是紧紧抓着他,无声地剧烈颤抖着,是真的无声,她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却几乎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她整个人都在发抖,却没有声音,她像是失去了声带,把所有的一切都化成固执的悲恸,却没有一滴眼泪。他用力想要拨开她的手,可是她死也不肯放。她嘴发紫,也许是冻的,也许是因为伤心,竟然一下子就晕过去了。

 他从来没见过一个人可以伤心成这种样子,其实她连眼泪都没有掉,可是这种绝望而无声的悲恸,却比嚎啕大哭更让人觉得戚然。

 他试图醒她,掐她的人中掐了很久,她竟然都没有反应。她的一只手紧紧攥着他的衣服,他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把她抓着自己衣角的那只手掰开,却听到“叮”一声微响,有什么东西掉在地上。拾起来一看,原来是一枚戒指。

 他认识,是赵妈妈给的,应该是一模一样的三枚,有一枚给了大嫂,这一枚给了她。

 没想到她还随身带着。

 其实不是不可怜。

 他怔了好久,才把戒指套回她手指上,然后把她下山去。

 终于将她进车里面的时候,他出了一身汗,连衣服都已经被蒸干了。其实她并不重,身上全是骨头,硌得他都觉得疼。

 她在副驾上迷糊糊,时不时身子还搐一下,像小孩子,哭得太久,于是一直这样。可是她都没有哭,连眼泪都没有掉。

 她睡了很久,一动都没有动,像子里的婴儿,只是安静地沉睡。

 她或许做了一个梦,在梦里,她把自己丢了,好像还很小,找不到父母,找不到回家的路,只知道惊慌失措地哭泣。

 然后振嵘来了,他带她回家,他抱着她,就像从来没有离开她。她觉得很安心,把脸贴在他的口,听他的心跳,咚咚咚,熟悉而亲切。

 可是振嵘已经不在了。

 她知道是做梦,所以不肯睁开眼睛,更不肯哭泣,只怕自己略一动弹,他就不见了,就像许多次梦中一样。

 终究是会醒来。

 醒过来的时候她也没有哭,虽然在梦里她曾经大哭过一场,抱着振嵘,就在他怀里,就在他最温暖最安逸的怀里,她哭得那样痛苦,哭得那样绝望,哭得那样肝肠寸断,可是醒过来,也不过是梦境。

 再不会有邵振嵘,可是放任她在怀中哭泣。

 她知道,于是把手贴在口,那里还在隐隐地痛,她知道会痛很久很久,一辈子,一生一世。

 她只是没有了邵振嵘。

 房间很大,也很陌生,很宽,身上是薄薄的凉被,天花板上全是镜子,可以看到自己蜷缩成一团。

 她不知道这是哪里,只记得自己去看振嵘,买了花,买了蛋糕,买了酒,然后去振嵘那里。是振嵘的生日,所以她去了。墓碑上嵌着他的照片,隔着薄薄的无玻璃,他含笑凝视着她,就像从前一样。

 其实她跟振嵘说了很多话,太辛苦,于是只好对振嵘说,活着实在是太辛苦了。她答应妈妈,她知道振嵘也希望她好好活下去,可是那样辛苦,不可以对任何人讲,只有振嵘。

 后来,雨下大了,她睡着了。

 她不知道自己这是在哪里,也不知道自己到底睡了多久。身上的衣服差不多全干了,皱巴巴的像咸菜。她起来,看到里面有浴室,她就进去洗了个脸。镜子里的人苍白憔悴,就像是孤魂野鬼一般,其实她本来就是孤魂野鬼,活着亦不过如此。

 她没找到自己的鞋,越是赤脚走出房门。走廊里全是地毯,走上去无声无息,可以望见挑高进深的客厅。

 楼下十分安静,没有人。

 诺大的别墅显得十分空阔,她拐了一个弯,那里有扇门,门后似乎有微小的声音。

 她推开门。

 西式厨房前有设计独特的中庭采光,别致的下沉式庭院里,种了一株极大的丹桂。雨水将丹桂的叶子洗得油亮油亮,映在窗前,仿佛盈盈生碧。

 他回头看了她一眼,没有任何表情,然后又转过头去继续。

 她的视线模糊,在朦胧的金色光晕中,依稀可以看见他的侧影,眉与眼都不甚清晰。

 可是他不在了,这不是他。

 她明明知道。

 就如同明明是夏天,可是晨雨点点滴滴,落在丹桂的叶子上,却像是秋声了。

 他随手将面包片搁到盘子里,涂上果酱,然后把盘子推到她面前,走到冰箱前去,打开面包,又为自己烤了两片。

 厨房里的原木餐桌很宽又很长,早晨刚送来的新鲜花被他随手搁在餐桌中央,挡住他的大半张脸,看不清楚他的表情。她很努力地把面包吃下去,刀叉偶尔相触,发出细微的叮当声。

 两个人都十分安静,外头的雨又下起来,滴滴答答,落在中庭的青石板上。

 她鼓起勇气,抬起头来:“求你一件事,可以吗?”

 他原本以为她会开口要那套房子,结果出人意料,并没有。

 她和邵振嵘,曾经助养了偏远海岛上一所希望小学的几个贫困孩子上学,那几个懂事的孩子几乎每个月都给他们写信。过年的时候孩子们写信来,央求她寄和邵振嵘的一张合影过去,孩子们一直盼望可以亲眼见见她和邵振嵘。当时她就和邵振嵘在回信中说,等小邵叔叔休假的时候,一定要去看他们,带着照相机,跟他们拍很多照片,等他们长大后再看。

 “能不能陪我去看看孩子们,就这一次,不会耽误你很久时间,你和振嵘很像…他们不会知道…”她喃喃地说,“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跟他们说…我要是说,振嵘不在了…这么残忍的话,我自己都没有办法接受…”她把头低下去,可是没有哭,嘴角反而倔强地上扬,仿佛是一点凄凉的笑意。

 他看了她一眼:“你揽的事还多的。”

 “我们本来打算资助这些孩子直到大学,可是现在…反正我会供他们读下去。”她抬起眼睛,看着他,“就只麻烦你这一次,我保证以后再不会给你添麻烦,这是最后一次。”

 她乌黑的大眼睛看着他,并没有哀求的神色,也不显得可怜,眼睛中只有一种坦的明亮,就像她并不是在请求他,而只是单纯地在寻觅帮助。本来他一直觉得她可怜,可是有时候,她偏偏又出乎他的意料。

 他沉默不语。

 三天往返有点紧张,可是时间勉强也够了。杜晓苏没什么行李,却买了一大堆文具画笔之类的东西,还买了不少课外书,竟然装了一个五十公升的登山包。下了飞机又冒雨转车,行程非常艰苦,一直在路上颠簸,最后还要过两次渡轮。到海上已经天黑了,又换了更小的渔船去岛上。本来就在下雨,风很大,渔船很小,她晕船,吐得一塌糊涂,蹲在船舷边不敢站起来。他拿了瓶谁给她,因为经常出海钓鱼,所以比她适应很多。只看她蹲在那里,抱着拉网的绳子吐了又吐,却一声不吭,既不叫苦,也不问还有多远才可以到达。

 她这种倔强的样子,倒真有点像振嵘。

 好不容易熬到下船,她大约是第一次搭这样的渔船过海,脚踏实地之后,她的脚步仍旧打滑,就像是地面仍和海面一样在摇晃。码头上有盏灯,照见雨丝斜飞,不远处的海面漆黑一片,更觉得仍旧像在船上一般。

 孩子们提着风灯,由唯一的老师领着,守在码头上接他们。

 那位孙老师年纪也不大,其实也不过是十八九岁的小伙子,见到他们分为腼腆,只是抢着要帮他们拿行李。

 有个孩子怯怯叫了声:“小邵叔叔!”杜晓苏明显怔了一下,回头看他,他笑着答应了,还摸了摸那孩子的头,杜晓苏似乎松了口气。一帮孩子都七嘴八舌叫起来,像一窝小鸟,马上热闹起来。几个小女孩叫杜晓苏:“晓苏姐姐!”有个大点的姑娘踮起脚来,想要替杜晓苏挣开一把伞,看着小姑娘那样吃力,雷宇峥把登山包背好,腾出手来,接过伞去:“我来吧。”

 一路上杜晓苏都很沉默,邵振嵘出事后她一直是这样子,跟孩子们说话的时候,她才有点活泼起来:“四面都是海,我们肯定不会走错路的,怎么下雨天还出来接我们?”

 孙老师还是很腼腆,说:“昨天接了电话,说你们要来,学生们就念叨了一天,一定要到码头上来等,我劝不住。再说你们大老远地来,我们当然应该出来接。”伞很小,雨下得大起来,小姑娘认真地说:“晓苏姐姐,你看小邵叔叔都淋了。”原来,他手里的伞是倾向她的。杜晓苏怔了一下,看他仍旧有大半个肩头被淋了,她大约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最后迟疑了一下,伸出手机去挽住他的胳膊。

 一帮小孩子都笑嘻嘻的,大约很乐于见到他们亲密的样子。

 学校建在半山,上山的路不好走,蜿蜒向上,几乎是一步一滑。好不容易到了学生宿舍,所有的人几乎全淋了。所谓的学生宿舍只是一间稍大的屋子。搭着一条溜铺板,头顶悬着盏昏黄的灯泡。孙老平还是很腼腆地小:“我们有发电机…”话音未落,灯泡就灭了。

 孩子们全笑起来,小孙老师在黑暗中显得很懊恼:“还笑。”

 一帮孩子又哄笑起来,小孙老师说:“去年买的旧发电机,老师坏,坏了岛上又没人会修…”

 雷宇峥打燃打火机,从登山包里把手电找出来,小孙老师也把蜡烛找着了,说:“我去灶间烧开水,孩子们还没洗呢,淋了很容易感冒。”

 雷宇峥问:“发电机在哪儿?我去看看吧。”杜晓苏似乎有点诧异地看了他一眼,他没有说什么。

 小孙老师引着他去看发电机。雷宇峥把外套了,然后掠起袖子,仔细检查:“毛病不大。”

 因为小孙老师急着要去烧水,所以杜晓苏接过手电筒,替雷宇峥照着亮。他有很多年没有碰过机器了,上次还是在大学里的实验室。好在基本原理还没忘,电路也不复杂。因为手电的光柱照出去的角度十分有限,稍远一点又嫌不够亮,所以杜晓苏就蹲在他旁边,两个人几乎是头并着头,这样他才看得清机壳里的零件。离得太近,她的呼吸暖暖的,细细的,拂在他耳边,耳无端端都发起热来。呼吸间有一点淡淡的香味,不是香水,是她身上的气息,若有若无夹在在机器的柴油气味里。他有点疑心是自己的错觉,因为柴油的味道很浓,应该什么都闻不到。

 折腾了差不多一个小时,得一手油污,发电机终于重新轰鸣起来,屋子里灯泡亮了,孩子们也欢呼起来。

 回到屋子里一帮孩子七嘴八舌:“小邵叔叔真能干!”

 “小邵叔叔是医生!”

 “会治病还会修发电机!”

 “长大了我也要跟小邵叔叔一样!”

 …

 她也微笑着回过头来,电灯昏黄的光线照在她脸上,双颊倒有一点晕红,仿佛是欢喜:“我去打水来给你洗手。”

 没等他说什么,她已经跑去厨房了。

 小孙老师已经烧了一大锅开水,她舀了一瓢,兑成温水,给他洗手,然后又帮着小孙老师招呼孩子们洗澡。都是附近岛上渔民的孩子,集中到这个小岛上读书,因为大小岛屿隔海相望,很多学生一个月回不了两次家,从上课学习一直到吃喝拉撒睡,全是这位小孙老师照料。幸好孩子们非常懂事,自己拿脸盆来分了水,排队洗澡。

 小孙老师把房间让出来给他们,自己去和学生们挤着睡,他笑得仍旧腼腆:“柴油涨价了,发电机只能发一会儿,早点休息吧。”

 雷宇峥觉得很尴尬,幸好小孙老师也觉得不好意思的,把手里拎的两个开水瓶放在地下,挠了挠头就飞快地走了。

 他把门关好,打开登山包,取出防垫和睡袋:“你睡上吧。”

 她看了看那张单人,小孙老师一定特意收拾过,被褥都很干净,她说:“还是我睡地上吧。”虽然在山上,可毕竟是岛上,又还在下雨,地上十分

 他说:“没事,爬山的时候我还经常睡帐篷呢。”他把另一个睡袋给她,“你要不要?晚上会很冷。”

 洗过脸和手脚,就躺到睡袋里去。雨声潇潇,小屋如舟,远远听得见海上的风声,屋内一灯如豆,毕竟在路上奔波了一天,在这海上孤岛小屋里,倦意很快袭来。她翻了个身,不一会儿就呼吸均停,显然是睡着了。

 过了没多久,灯泡里的钨丝微微闪了闪,昏黄的灯泡也熄掉了。

 大约是那点柴油已经烧完了吧。

 不知为什么他睡不着,也许是因为屋外的风声雨声海声,也许是因为陌生的环境,也许什么原因都没有,只是想一支烟。

 屋子里漆黑一片,屋外也是漆黑一片,天地间只剩了哗哗的风雨声。她呼吸的声音很细微,但夹杂在一片嘈杂的雨声中,仍旧可以听见,像一只猫,或者别的什么小动物,不是打鼾,只是鼻息细细,睡得很香。而夜晚是这样安静,即使外面狂风横雨,屋子里的空气却似乎如琥珀般凝固,睡袋暖得几乎令人觉得烦躁。

 终于还是起来,找着背包里的烟盒,打火机“咔嗒”的轻响,火苗腾起,点燃香烟的同事,却不经意划破岑寂的黑暗。微微摇动的光焰,漾出微黄的光晕,忽然照见她沉沉地睡着,乌黑的头发弯在枕畔,衬着她微侧的脸庞像是海上的明月,雪白皎洁得不可思议。

 他把打火机熄掉,静静地把烟完。黑暗里看不到烟圈,但烟草的气息深入肺腑,带着微冽的甘苦。屋外雨声密集,似乎这大海中的小岛已经变成一叶小舟,在万顷波涛中跌宕起伏。

 第二天雨仍没停,反而越下越大。杜晓苏很早就醒了,雷宇峥却已经起来了。她走到厨房去,小孙老师刚把火生着,于是她自告奋勇帮忙煮早饭。收音机正在播天气预报,台风正在向南转移,幸好台风中心离小岛非常远,这里只受一点外围风力的影响。

 孩子们都在屋檐下刷牙洗脸,早饭是稀饭和面拖鱼,杜晓苏把鱼炸糊了,可是孩子们照样吃得津津有味,小孙老师吃着焦糊的面拖鱼也笑呵呵。倒是杜晓苏觉得不好意思,把外面炸焦的面都拆了下来:“只吃鱼吧,炸糊的吃了对身体不好。”

 吃过早餐后,她把带来的文具、课外书都拿出来,孩子们一阵欢呼,像过节一样天喜地。

 雨越下越大,风也刮得越来越猛,小孙老师怕台风会转移过来,拿了锤子、钉子、木板,冒着雨去加固教室所有的门窗。雷宇峥本来在给他帮忙,看见杜晓苏弯想去抱木板,走过来推开她:“这种事不是女人做的。”

 他抱了木板就走过去,跟小孙老师一起,冒着风雨在窗外,一边锤一边钉,大半天工夫才完。

 这么一来,两个人都透了,衣服贴在身上,被海风一吹,冷得侵骨。杜晓苏不会用大灶,还是小孙老师生了火,她手忙脚煎了一锅姜汤,小孙老师倒没说什么,雷宇峥皱着眉头喝下去。她不常下厨,所以很心虚地看着他:“姜汤辣吗?”

 姜汤当然会有点辣,不过比早上煎糊的鱼要好多了。

 做午饭的时候看她笨手笨脚,他实在忍不住了:“围裙给我,你出去吧。”

 她怔了一下,似乎想起了什么,但什么也没说,默默解下围裙递给他。

 小孙老师在灶间烧火,杜晓苏在旁边打杂,递盘子递碗什么的。结果雷宇峥一共做了四个菜,四个菜全是鱼,孩子们把饭盆吃了个底朝天,都嚷嚷说小邵叔叔做饭真好吃,连做鱼都做得这么好吃。

 杜晓苏也得意:“小邵叔叔最能干了,做饭也特别好吃,比我做的好吃多了。”

 小姑娘也笑了:“晓苏姐姐你不会做饭啊?”

 杜晓苏蹲下来,笑盈盈地对她说:“晓苏姐姐还有好多不会的事情,所以你们要好好学习,等你们读了大学,读了硕士、博士,就比晓苏姐姐知道更多事,比晓苏姐姐更能干,到时候就轮到你们来教我了。”

 小孙老师趁机说:“好了,要上课了,大家去教室吧。”

 孩子们去上课了,厨房里安静下来,杜晓苏把饭碗都收起来,泡在盆里。水缸里的水没了,小孙老师把大木盆放在院子里接雨水。雨下得太大,只听到“哗哗”的声音,后山上的灌木和矮树都被风吹得向一边倒去。灶前放着一只木桶,上面倒扣着一只塑料盆,里面是皮皮虾。虾是昨天船上送来的,小孙老师预备给大家当晚饭的,她揭开看了看,养了一天还活蹦跳,有只虾一下子蹦出来。等她捉回去,那虾弓着身子又一跳,一直跳到屋角,她跟着追过去,忽然一道小小的黑影掠出来,直扫到她的脚背,杜晓苏似乎被吓了一跳,后来才看清原来是只很小的猫,一下子把虾扑到了。没想到虾上有刺,小猫大约正好按在刺上,顿时“喵”的叫了一声,一跃又跃开很远,歪着圆圆的小脑袋,端详着那只虾。过了好一会儿,才蹑手蹑脚地走近,又伸出爪子去,试探地拨了拨虾,虾奋力一跳,正好撞在小猫的鼻子上,吓得那只小猫“呜咽”一声,钻到杜晓苏的腿下,瑟瑟发抖。

 杜晓苏把小猫抱起来,是一只黑白相间的小花猫,软软的在她掌心里缩成一团,像个绒球,“喵喵”叫。

 她逗着小猫:“咪咪,你叫什么名字?看你这么痩,不如叫排骨吧。”

 其实小猫和她真有点像,都是圆圆的大眼睛,尖尖的脸,看着人的样子更像,老是水意蒙蒙,就像眸子会说话。

 小猫伸出粉红色的小舌头,着她的手指,她顿时大笑起来:“振嵘你看,好可爱!”

 他没有说话,她大约是真的把他当成邵振嵘了,在这个小岛上。

 大约是真的很爱很’爱,才会这样沉湎,这样自欺欺人。

 外面豪雨如注,刷刷地响在耳边,伴着教室里传来孩子们疏疏朗朗的读书声,领读的是小孙老师那不太标准的普通话:“武夷山的溪水绕着山峰转了九个弯,所以叫九曲溪。溪水很清,清得可以看见溪底的沙石…”声音夹杂在风雨里,显得远而飘忽。杜晓苏看外面大雨腾起细白的烟雾,被风吹得飘卷起来,像是一匹白绸子,卷到哪里就到哪里。她不由得有几分担心:“明天要走不了了怎么办?”

 风雨这样大,只怕渡船要停了。

 忽然又朝他笑了笑:“要是走不了,我们就在岛上多待两天吧。”

 以前她总是泪光盈然的样子,其实她笑起来非常可爱,像小孩子,眉眼间有一种天真的明媚,就像是星光,会疏疏地漏下来,无声无息漏到人心上。而外面风声雨声,嘈杂成一片,似乎要将这孤岛隔离成另外一个世界。

 傍晚的时候风终于小了,雨也停了,孩子们冲出教室,在小小的操场上欢呼。杜晓苏拿着照相机,给他们拍了无数张照片。小脑袋们凑在一起,看数码相机上小小的LED屏幕,合影照片拍得规规矩矩,孩子们将他和晓苏围在中间,灿烂的笑容就像一堆最可爱的花朵,但有些照片是杜晓苏抢拍的,孩子们爱对着镜头扮鬼脸,拍出来的样子当然是千奇百怪,引人发笑。杜晓苏非常有耐心,一张张把照片调出来给大家看 ,逗得一帮孩子是不是发出笑声。

 水缸里的水快没了,小孙老师要去挑水,杜晓苏自告奋勇:“我去吧。”小孙老师挠了挠头:“那让邵医生跟你一块儿去吧,路很难走,你也提不动。”

 她怔了一下,雷宇峥已经把桶接过去了:“走吧。”

 走上山去才知道小孙老师为什么说路难走。所谓的路不过是陡峭的山上细细的一条“之”字形小径,泉眼非常远,有很长一段路一面就临着悬崖,崖下就是花击空,嶙峋的礁石粉碎了海涛,卷起千堆雪,看上去令人觉得眩晕。杜晓苏爬上山顶的时候已经气吁吁,风很大,把头发全都吹了。站在山顶望去,一望无际的大海,近处的海水是浑浊的褐黄,远处是极浅的蓝色,极目望去看得见小岛,星星点点,像云海中的小小山头。

 大块大块的云被风吹得向更远处移去,像无数竞发的风帆,也像无数硕大无朋的海鸟,渐飞渐远。她张开双臂,感受风从指端浩浩地吹过。雷宇峥站在那里,极目望着海天一线,似乎襟为之一洗。天与海如此雄壮广阔,而人是这样的渺小微弱,人世间再多的烦恼与痛楚,似乎都被这海天无恒所噬,所湮没。

 竟然有这样壮丽的风景,在这无名的小岛上。

 有绒绒的东西扫着他的腿,低头一看原来是那只小猫,不知道什么时候跟着来,一直跟到了这里。四只小爪子上已经溅上了泥浆,却摇摇摆摆向杜晓苏跑过去。她把小猫抱起来,蹲在泉边把它的爪子洗干净。泉水很冷,冰得小猫一灵,把水珠溅到她脸上。因为冷,她的脸颊被海风吹得红红的,皮肤近乎半透明,像是早晨的蔷薇花,还带着水般的晶莹,一笑起来更是明照人,仿佛有花正在绽放开来。

 他蹲下去打水。

 只听见她对小猫说:“排骨,跟我们回家吧,家里有很多好吃的哦。”

 他淡淡地瞥了一眼,终于说:“你不会真打算把它带回去吧?”

 她的样子有点心虚:“小孙老师说猫妈妈死了,小猫在这里又没什么吃的,将来说不定会饿死…”

 “这里天天都有鱼虾,怎么会饿死它。”

 “可是没人给它做饭啊。”

 他把慢慢两桶水提起来:“你 会做饭给它吃?”

 她听出他语句中的嘲讽,声调降了下去:“我也不会…可是我可以买猫粮…”

 他提着水往山下走:“飞机上不让带宠物。”

 她怔了一下,追上去跟在他身后:“想想办法嘛,帮帮忙好不好?”

 他不理睬她,顺着崎岖的山路,小心翼翼地往山下走。

 她抱着猫,深一脚浅一脚跟着他,央求:“你看小猫多可怜,想想办法嘛,你连发电机都会修…”她声音软软的,拉着他的衣袖,“振嵘…”

 他忽然立住脚,淡淡地说:“我不是邵振嵘。”

 她的手一松,小猫跳到了地上,她怔怔地看着他,就像忽然被人从梦中唤醒,犹有惺忪的怔忡。小猫在地上滚了一身泥,糊得连皮的颜色都看不出来了,伸出舌头不停地着自己的爪子,仰起头冲他“喵喵”叫,一人一猫都睁着大眼睛看着他,仿佛都不知所措。

 他拎着水桶继续往山下走,她抱着猫,默默地跟在他后面。

 晚上的时候仍旧是他做的饭,因为有紫菜,所以做了紫菜虾米汤,孩子们仍旧吃得很香,杜晓苏盛了一碗汤,默默喝着,小孙老师怕他们受了风寒,特意去厨房找了一瓶酒出来:“咱们今天晚上喝一点儿,免得风。”

 酒是烧酒,泡了海参,味道有点怪。

 小孙老师本来是想陪雷宇峥多喝两杯,但他哪里是雷宇峥的对手,几杯酒下肚,已经从脸一直红到了脖子,话也多起来:“你们来,孩子们高兴,我也高兴…邵医生,你跟杜小姐真是好人,一直寄钱来,还买书寄过来…我也有个女朋友,可是她不明白,一直说岛上太苦,当老师挣不到钱,让我到大陆打工去。可是我要走了,娃娃们怎么办…他们就没人教了…你和杜小姐,你们两个心肠都这么好…”

 他有点语无伦次,杜晓苏拿过酒瓶,替他斟上一杯酒:“孙老师,我敬你。”

 “杜小姐也和一点吧,这酒治风的,岛上气重。”小孙老师酡红的脸,笑得仍旧有几分腼腆,“这次你们来,没招待好你们,真是辛苦你们了。我和孩子们,祝你们白头偕老。”

 最后把一瓶烧酒喝完,发电机也停了。

 小孙老师打着手电,去宿舍照顾孩子们睡觉。杜晓苏躺在上,起先还隐约听见小孙老师在隔壁和没睡着的孩子说话,后来大约都睡着了,没了声音。

 屋子里点着一蜡烛,烛光微微摇曳。

 雷宇峥仍旧睡在地上,闭着眼睛,她不太肯定他是不是睡着了,所以很小声地叫他:“喂…”

 他睁开眼睛看了看她。

 “对不起。”

 他把眼睛又闭上了。

 她说:“谢谢你,这两天让孩子们这么高兴。”

 他有点不耐烦,翻了个身:“你放心,下次不会了。”

 “我知道我错了,以前总是怨天尤人,还自以为很坚强,振嵘走了之后…我才知道自己有多懦弱。我觉得不公平,怎么可以那样让振嵘走了,甚至我都来不及跟他说…我也恨过自己,如果我不说分手的事情,也许振嵘不会去灾区。可是现在我知道了,即使没有我,振嵘他一定也会去灾区。因为他那样善良,所以他一定会去救人的。如果真的要怪,只能怪我自己没有福气。”她的声音慢慢低下去,“就像小孙老师,他从来没有怨天尤人,他一个人在岛上,教着这么几个学生,就连打点儿淡水,都要走那么崎岖的山路。要教书,要照顾学生生活,却连一声抱怨都没有…和小孙老师比起来,和振嵘比起来,我真是太自私,太狭隘了…”

 外边的天晴了,透过横七竖八的钉在窗子上的木板的隙,看到有星星,在黑丝绒般的天幕上出来。

 海上的星星很大,很亮,像是一颗颗眼睛,温柔地俯瞰着她。

 会不会有一颗星星,是邵振嵘?

 她慢慢地阖上眼睛:“谢谢你陪我来岛上。”

 过了很久很久她都没有再说话,他终于转过头来,她已经睡着了,蜡烛已经燃到了最后,微弱的烛光摇了摇,终于熄灭了。

 短暂的黑暗后,渐渐可以看清窗子里漏进来的疏疏星光。远处传来阵阵涛声,是大海拍打着山脚的沙滩。

 她似乎总是可以很快睡着,没有心机,就像条小溪,虽然蜿蜒曲折,在山石间若隐若现,但实际上却是清澈见底,让人一眼可以看穿。

 跟孩子们告别的时候,难分难舍,渔船驶出了很远很远,还看到码头上伫立的那一排身影,隔得太远了,只能看见一个一个的小黑点,可是留在视线里,永远地停留在视线里了。

 早上收拾行李的时候,学生们十分舍不得他们走,有两个小姑娘还掉了眼泪,她也十分难过。

 以后她再也不会来了,再过几年,孩子们就会长大了,会读中学了,会更懂事了,会离开小岛,会读大学…也许孩子们会记得她,也许孩子们终究会忘记她。可是以后,只得是她一个人,她再也不会到这里了。因为她和振嵘,已经来过了,而她一个人,再不会有以后了。海水滔滔的从视线里擦过,哗哗的花在船尾溅起,有几点海水溅到她脸上,海与天这样辽阔,这样无边无际,船在海中,渺小得如同芥子。千百年以来,不知大海看过了多少悲离合,见过了多少世事变迁。时光也会过得飞快吧,从今以后,她一个人的时光。

 海风太大,小船在海中起起伏伏。雷宇峥站在那里,看她一动不动蹲在船舷边,估计早上吃的东西又已经全吐光了,但她仍旧没有吭一声,就像来的时候一样,沉默而倔强的神色。

 他们赶到机场,搭最晚一班航班回去。因为天色已晚,偌大的航站楼里灯光通明,只有寥寥几个乘客坐在候机厅里,等待登机。

 虽然一整天舟车劳顿,但她只是很沉默地坐在那里,就像一个安静的洋娃娃。

 他终于拿了一张自己的名片,递给她,说:“有什么事可以打这个电话。”

 其实他想说的是可以把房子还给她,但不知道为什么,这句话到嘴边又说不出来了。

 她接过了名片:“谢谢。”

 他没有再说话。

 “振嵘不在了。”她垂下眼帘去,“我以后不会再给你添麻烦的。”

 杜晓苏回来以后,邹思琦觉得很奇怪,因为从岛上回来后,她似乎重新开朗起来。甚至偶尔会出笑容,提到邵振嵘的时候,也十分平静,不再像过去,总是那样脆弱得不堪一击。只有杜晓苏自己知道,岛上的那几天,就像是偷来的时光。小小的孤岛,就如同世外桃源,唯有孩子们清澈的眼神。他们天真,却懂事,努力生活,努力学习,就连小孙老师,都有一种难以想象的坚强。在这世上,她会好好活下去,因为振嵘希望,因为爱她的父母希望,因为爱她的人希望。

 所以,她鼓起勇气去上班。

 还是有个别同事用异样的眼光看她,但她不再气气馁,也不再留意关于自己的流言蜚语,她认真地工作,全力以赴,不再任何沮丧与分心,几个星期后就有明显的效果,这样的状况和态度,立刻赢得大部分同事的重新信任,毕竟业绩证明了一切。雷宇峥的秘书单婉婷把钥匙重新快递给了她,拿到钥匙的时候,她几乎连喜悦都已经没有了。得而复失,失而又得,可是不管怎么样,她还是很庆幸,可以拿回自己与振嵘的这套房子。

 比较意外的是过了几天,总经理室突然通知她晚上和市场部的同事一起,陪项总去一个商业宴请。到了之后才知道,是宇天地产的高副总代表宇天地产宴请项总。吃饭到一半,雷宇峥忽然由服务生引着,推门进来。席间的人自然全站了起来,雷宇峥与老总一边握手,一边道歉:“刚下飞机,晚点了,实在是抱歉。”

 项总是东北人,为人特别豪,握着雷宇峥的手直摇:“说这么见外的话做什么。”

 喝的是泸州老窖,总过不过七八个人,很快喝下去四瓶国窖1573,于是席间热闹起来,几位老板互相开着玩笑,气氛也轻松了许多。杜晓苏本来只顾埋头吃菜,忽然被项总点名:“晓苏,代表咱们公司敬雷先生一杯吧。”

 她有两秒钟的意外,然后就顺从地端起酒杯。已经喝了那样多的酒,雷宇峥脸上丝毫看不出半分醉意,却笑着说:“不行不行,这个太欺负人了。哪有喝到一半,突然叫个小姑娘出来?不兴这样的啊,照这个喝法,我今天得躺着回去了。”

 “我扛你回去。”项总兴致,把他手里的酒杯硬夺过来,“咱们也不是一年两年的情了吧,我知道你的量。来来,晓苏,上,给雷先生斟了。咱们东北的姑娘,雷先生无论如何,得给点面子。”

 这样的应酬总归是难免。杜晓苏还是第一次见着这样的雷宇峥,或许刚从机场出来,头发略有一丝凌乱,灰色的衬衣解开了扣子,整个人半倚半靠在椅背上,跟他平时一丝不苟的样子大相径庭,有一种公子哥特有的懒洋洋的放不羁。他修长的手指拦住了杯口:“这不是面子不面子的问题,这是不公平。”他漫不经心地看了她一眼,“要不杜小姐也喝一杯,她喝一杯我喝一杯。”

 项总本来对他与杜晓苏的关系很是猜度,因为当初杜晓苏进博远设计,就是上边一位老友给他打的电话,挑明是雷家的关系,所以他还特意嘱咐过人力资源日常多关照一下。这次带杜晓苏来跟宇天谈合同,也是想顺便攀个人情。但他一直没想过这事根本不是他想的那样子,所以酒席上半开玩笑地让小苏出来敬酒,没料到雷宇峥会说出这样的话,简直没有半分怜香惜玉之心。

 正有点尴尬的时候,杜晓苏已经给自己斟了

 一杯酒,端起来说:“雷先生,我先干为敬。”不待众人反应过来,她已经一仰脖子,咕嘟咕嘟全喝下去了。

 那是六十度的烈酒,一大玻璃杯,席间人全怔住了,过了几秒钟才轰然叫好。雷宇峥看不出什么表情,项总心里倒觉得这两人关系真有点异样,正在琢磨,见杜晓苏从服务员手中接过酒瓶,又替雷宇峥斟上:“谢谢雷先生。”

 雷宇峥也是一口气喝干,项总领头拍手叫好,雷宇峥倒似笑非笑:“杜小姐也得跟项总喝一杯,这样才公平。”

 这下轮到项总不干了:“这不是为难人家小姑娘吗?不行不行,咱们喝咱们的…”

 雷宇峥把酒杯往桌上一搁,只说了两个字:“斟!”

 杜晓苏知道虽然是宇天请客,但实质上公司这边是有求于宇天,谁让宇天是甲方。她端起杯子来,一口气没喝完,倒呛住了,捂着嘴咳了两声,仍是勉力喝完。一旁的高副总看不过去,替她解围:“哎,今天就杜小姐一个女孩子,要是把她喝醉了,那岂不是太没风度了。咱们喝咱们的,杜小姐还是喝果汁吧。”

 雷宇峥没有说话,其实杜晓苏已经觉得头晕脑,她的酒量一般,那两杯烈酒喝得又急,此时觉得嗓子里像要冒火一样,火辣辣的。恰好此时杏汁官燕上来了,她本来吃不惯燕窝,但从口中到胃中全是火辣辣的感觉,总得吃点东西。拿着勺子觉得自己手都在发抖,还好没有洒。

 最后一席人又喝了两瓶酒,才算是酒阑人散。项总面红光,说话已经不太利索,高副总也喝得颇有几分醉意了,杜晓苏迷糊糊,还记得要帮衬老总谈合同——可是她连走路都有点不稳,她拼命地想要尽量让自己清醒一点,但天跟地都在摇摇晃晃,最后她终于被人到车里去,观赏车门“嘭”的一响,四周安静下来。

 车走得很平稳,其实喝醉后并不难受,只是觉得口渴。真皮座椅有淡淡的皮革膻味,她回身抱住他,把头埋在他的肩窝里,很熟悉很亲切的味道,一颗心终于放下来,像无数次在梦中那样,她知道那是邵振嵘,她又梦到他了。

 雷宇峥有点费劲地想要开她的手。博远的人都走了,尤其是项总,丢下句:“杜小姐就交给你啦。”挥挥手就上车扬长而去。而这女人就像那只猫似的,睁着雾蒙蒙的大眼睛,可怜兮兮的站在路灯下。

 不等他发话,他的司机已经一声不吭,就把这只进了后座。

 他狠狠地瞪了司机一眼,可惜司机没看到,只顾着关上车门,然后进前面驾驶座,启动车子。

 算了,不过送她回家一次,看在振嵘的面子上。

 但不过 一会儿工夫她整个身子就斜过来,不由分说窝进他怀里,真的像只灵巧的猫儿一样,很自动地找到一个舒服的位置,呼吸轻浅,沉沉睡去。

 他整个人差点儿石化。

 他想推开她,但她就像是橡皮糖,或者口香糖,黏腻着就是不动。到后来他只要推她她就抱得更紧,活一条八爪章鱼。

 “杜晓苏!”他拍着她的脸,“你住哪儿?”

 她不应声,“唔”了一下,下巴在他口磨蹭了两下,头一歪又睡着了。

 没本事还在席间那样喝。

 车到了别墅大门前,司机替他们打开车门,他又用力拍了拍她的脸颊:“喂!”

 她没任何反应。

 算了,把她扔车上睡一夜得了。只是她抱着他的,她不动,他也下不了车。

 “杜晓苏!”他又叫了她一声,仍旧没反应。

 他伸手掐她的虎口,她疼得“嗯”了一声,终于睁开眼睛,长而微卷的睫,仿佛蝴蝶的翼,微微颤动着。

 “司机送你回去。”他终于拉开她的一条胳膊,“我要下车了。”

 她的脸半扬着,白皙的肌肤在车顶灯下近乎半透明,似乎有点像冰做的,呵口气都会化。她傻乎乎地笑着,仿佛没听明白他的话,她凑过来,把另一条胳膊重新围上来,仿佛孩子般娇嗔:“你长胖了。”伸出一手指点了点他的脸颊,“这儿!”然后是下巴,“还有这儿!”

 没等他反应过来,她忽然伸手勾住他的脖子,脸一扬就吻住他。她呼吸里有浓重的酒气,滚烫的仿佛一条鱼,在他嘴上滑来滑去,不不,那是她的舌头。他本能地想要推开她,她却收紧了手臂,上更用力地,他想要说什么,可是一张口她的小舌头就趁机溜进去,把他所有的声音都堵住了。她的脸烫得吓人,嘴也烫得吓人,整个人就像一团火,狠狠地包围住他。他有点狼狈地用力挣扎,终于把她甩开了。

 司机早就不知去向,花园里只听得到秋虫唧唧,不远处有一盏路灯,照进车里来。其实车顶有灯,照着她的脸,双颊通红,她半伏在车椅背上,醉眼离。

 “邵振嵘,”她的声音很低,喃喃的,仿佛怕惊醒自己,“我真的很想你。”

 他怔在了那里,她慢慢地阖上眼睛,睡着了。

 夜已经深了,客厅里没有开灯,有一大半家具都沉浸在无声的黑暗里。客厅的落地窗正对着东墙一垣粉壁,墙下种着竹子,前面地下埋着一排绿色的灯,灯光勾勒出支支翠竹,细微如画。竹影映得屋中森森的碧意,沉沉如潭。这里总让他想起家中父亲的书房,齐檐下千竿翠篁,风吹萧萧似有雨声。隔得很远可以听见前面院子里的电话响,偶尔有人走进来,都是小心地放轻了脚步。

 临窗下的棋枰上散落着数十子,在幽暗的光线下反着清冷的光辉,这还是一个多月前他随手布下的残谱,打扫情节的人都没敢动。他很少过来这边住,因为屋子大,虽然是中式的别墅,管家负责安排,把这里打理得很干净舒适,但他总觉得烧了些生气。所以偶尔出机场太晚了,懒得过江,才会在这边休息。

 借着灯隐约的绿光,他把那些黑的白的棋子收进棋盒中去,哗啦哗啦的声音,又让他想起小时候学棋,学得很苦,但姥爷执意让他拜在名师门下,每不懈。

 姥爷说:“涛儿稳重,不必学棋。嵘儿恬淡,不必学棋。你的子太砺,非学不可。”

 说这话时,振嵘还是个四五岁的小不点儿,自己也不过六七岁,似懂非懂。

 那样的时光,却已经都过去了。

 他走下台阶,坐在院中的藤椅上,点燃一支烟。

 天是奇异的幽兰,仿佛一方葡萄冻,上面撒了细碎的银糖粒。半夜时分暑热微退,夜风很凉,拂人衣襟。

 他想起二楼客房里沉沉睡着的那个女人,就觉得头疼,仿佛真的喝高了。

 他曾见过父母的举案齐眉,也曾见过祖父母的相敬如宾,那个年代有许多许多的恩爱夫,患难与共,不离不弃。

 少年时他曾想过,长大后会遇上自己一生钟爱的人,从此后,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可是三千繁华,舞榭歌台,名利场里多的是逢场作戏。

 看多之后,不免厌倦。

 当振嵘带着她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更觉得这是一场闹剧。

 她怎么配?她怎么配得上邵振嵘?

 可是振嵘爱她,振嵘是真的爱她,他曾经见过振嵘通红的眼睛,那样攥紧的拳头。

 只不过没想过她也这样爱振嵘。

 绝望,失意,仿佛行尸走般活着,因为振嵘死了。

 姥姥去世时,姥爷当时悲痛万分,时间渐长,似也渐渐平复。十年之后姥爷因病去世,工作人员整理他的身后遗物,发现最多的是书法作品,而且无一例外,厚厚的三尺宣,写的竟然都是苏东坡那阙《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他想象不出,十年间,老人是以什么样的心情,反反复复书写着这首悼亡词。姥爷出身时代簪缨的大族,十八岁不家中长辈的包办婚姻,于是与身为同学的姥姥私奔到日本,辗转赴美,半工半读。抗战爆发后毅然归国,从此后风风雨雨,一路相携相伴。

 那是经历过岁月蹉跎,烽烟洗礼的爱情,他一直觉得,如今这时代,再遇不上,再见不到了。

 身边的人和事、,他早就看腻歪,只觉得所谓爱情简直是笑话。谁不是转头就忘,另结新,朝秦暮楚?

 没想到还有像杜晓苏这样的傻子,偏执地,固执地,不肯忘。

 他想起曾经有人对他说过:“你没有遇上,所以你不懂得。”

 那时候自己多少有点嗤之以鼻,觉得简直是荒谬,这世上哪有生死相许,有什么可以敌得过金钱或者物

 可是真的遇上,才明白。

 不是没有,而是自己没有遇上。

 他把烟掐灭了,仰起脸来,天上有淡淡的星带,不知是不是银河。城市的空气污染严重,连星星都淡得似有若无。石阶那端有蟋蟀在叫,一声接一声。

 夜风是真的凉起来了。

 杜晓苏不知道自己怎么又到了这个地方,她对着镜子懊恼了差不多半个小时,也没能回想起昨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她喝醉了,然后被进车里,然后再醒来,就是在雷宇峥的别墅里。

 但愿她没做什么丢人现眼的事。

 她深深了口气,走廊里没有人,夏日的阳光线明媚,从几近古意的细密格窗中照进来,空气的浮沉似万点金沙,漂浮着打着旋。

 有穿制服的女佣捧着鲜花笑盈盈地同她问好,然后告诉她:“杜小姐,雷先生在餐厅。”

 她也只好报之以微笑,客厅里也有人正在更换花瓶中的鲜花,见着亦含笑打招呼:“杜小姐早。”

 她只好快快进餐厅去,低垂着眼皮,只见光滑如镜的黄菠萝木地板上,雷宇峥竟然是家常的拖鞋,穿着十分休闲的T恤长,看起来甚是居家。

 她觉得有点尴尬,从岛上回来后,她就已经下定决心,再不做任何傻事。她与雷宇峥也再没有任何关系,虽然他是振嵘的哥哥,可是她再不会麻烦他了,没想到昨天晚上又出糗了。

 雷宇峥倒没说什么,一边吃早餐,一边看报纸。其实他吃得非常简单,她一直想象富翁的生活就是天天鲍翅参肚,而他面前碟子里不过一个烟三明治,旁边一杯咖啡,看报纸一目十行,心思根本不在吃上头。

 管家亲自来问她,是需要中式还是西式早餐,她局促不安:“最简单的就好。”

 结果厨房还是端出来热腾腾的白粥与笋尖虾仁的小笼,她咬开包子,鲜香松软,非常好吃。

 粥也熬得正好,米甜香糯。

 “你以后不要在外面随便喝酒。”

 她一吓,一口粥呛在喉咙里,差点没被呛死。

 但雷宇峥根本没抬头,似乎只是对报纸在说话:“一个女孩子,随随便便喝得烂醉如泥,像什么样子。”

 她的声音很低:“对不起。”

 她似乎总在对他说对不起。

 他未置可否,过了好一会儿,把报纸翻过页,才说:“你现在住哪里?我要去打球,可以顺便送你回去。”

 她这才想起来今天是周六,不用上班,难怪他穿得这么休闲。她问:“你要上哪儿去打球?”怕他误解,连忙又补上一句,“把我放到最近的地铁站就行。”

 她没想到他不用司机,而是自己开一部黑色的敞篷跑车,衬着他那身浅色T恤,整个人简直是玉树临风,也更像振嵘,只不过他戴墨镜,轮廓显得更深邃。

 他开车很快,十分熟练地于车中穿梭。等红灯的时候有部车与他们并排停下,车上的人竟然朝他们吹口哨,她只当没听到,可是雷宇峥的下颚线条绷得很紧。

 他这是生气了,他生气的样子和振嵘很像,表面上似乎十分平静,不过脸部的线条绷得紧一点。

 “抓紧。”他十分简短地说了句话,她甚至还没反应过来,信号灯已经变了,跑车顿时仿佛一支离线之箭,刷地了出去。

 她一下子被这加速度推靠在椅背上,幸好系了安全带,在城市繁华的主干道上飙车,他一定是疯了。她抓着唯一的手柄,听着风呼呼从耳边吹过,刮得脸生疼生疼。只见他熟悉地排挡加油,无数车辆被他们一晃就超越过去,老远看到路口又是红灯,她本来以为他会闯过去,谁知道他竟然会减速踩刹车。

 车徐徐停在路口,刚才那部车竟然魂不散地重新出现在并排,这样风驰电掣的疾速竟然没能甩掉它,不等杜晓苏诧异,那车窗已经降下来,驾车的那人也戴着墨镜,一笑只见一口雪白牙齿:“雷二,你跑那么快干吗?”

 显然是认识的人,雷宇峥的手还放在排挡上,因为用力,手背上隐隐有青筋暴起。杜晓苏只怕他要大发雷霆,谁知道他竟然嘴角弯了弯,仿佛漫不经心地笑:“我知道你要跟着来,能不快吗?”我要再开慢一点儿,岂不是瞧不起你这新买的德国小跑?

 “扯淡!”那人跟雷宇峥一样的北方口音,连骂起人来都抑扬顿挫,“你丫带着妞,一看到我就脚底抹油,这不是心虚是什么?蒙谁呢你!”

 雷宇峥不动声:“你才心虚呢!有种我们球场上见,今天不让你输个十杆八杆的,就治不了你的皮。”

 那人哈哈大笑,伸出左手大拇指朝下比了比。正好信号换过来,两车齐头并进,几乎是同一秒内疾了出去,可是没等那人反应过来,雷宇峥忽然打过方向,向右转去,几分钟后他们就上了高架,把那部车帅得无影无踪。

 过了江后,他的车速明显降下来,问杜晓苏:“你住哪儿?”

 她说了路名,一路上他只是很沉默地开车。

 她租住的那个小区环境不佳,所以老远她就说:“把我放路边就行,那边不好停车。”

 雷宇峥还没进发球区,老远已经见着几个熟悉的身影。他们见着他纷纷打招呼:“哟,今天怎么迟到了?”

 “堵车。”雷宇峥敷衍了一句,“怎么都不玩?”

 “这部等你来开球吗?”有人从后头拍了拍他的肩,笑嘻嘻地问:“少扯了,那妞儿呢?”

 旁边立马有人起哄:“你就招了吧,上官都说了,今天在大马路上碰到你,车上还有一个绝代佳人!”

 “你们听上官瞎扯。”雷宇峥不悦地戴上手套,“你们要真信他的,股票都该涨到8000点了,还不赶紧电话易员建仓。”

 上官博尧自己倒绷不住,“噗”一声笑出声来,并不懊恼,反而十分坦然:“行了,你们就使劲埋汰我吧,我就不信涨不起来。”

 “他运气多好啊。”一直没开腔的叶慎宽慢条斯理地说,“人家坐庄是加印花税,他一坐庄,是降印花税。”

 “不谈股票行不行?”雷宇峥有点不耐烦。

 上官仍旧是那副嬉皮笑脸的模样:“你今天火气怎么这样大?还说要让我输十杆八杆,我看你输定了。”

 “是吗?”雷宇峥微笑,“咱们走着瞧。”

 结果刚过第二,上官就已经输了四杆,他自己倒不着急,笑眯眯地把玩着球杆,问雷宇峥:“咱们赌一把怎么样?”

 近午的阳光已经颇有几分刺眼,雷宇峥在太阳镜后眯起眼睛:“赌多大?”

 “赌钱多俗啊!”上官兴致,“咱们赌点有意思的,你要赢了,我请大家吃饭,我要是赢了,你就把车上那妞的名字电话都告诉我。”

 雷宇峥瞬间冷脸:“你什么意思?”

 叶慎宽看着不对,于是叫了一声“上官”,开着玩笑:“你今天怎么跟打了血似的?不就是雷二开车带着个姑娘,你不知道他平常就爱带漂亮姑娘上街溜车吗,至于吗?”

 上官倒不怕雷宇峥生气,偏偏要说:“那可不一样,你知道我在哪儿遇上他的?芳甸路!刚过世纪公园,就瞧见他的车了。嘿!你想想大清早七点多,明显刚从他那豪宅里头出来,他那豪宅你又不是不知道,从来就没女人踏进去过。平常就是哥几个去喝喝酒,吃吃,吹吹牛。还是你给改的名字,叫啥来着,哦,光堂,咱们几个光,正好凑一堂。”

 “谁说的?”叶慎宽从球童手中接过球杆,一边试了试击球的姿势,一边说,“你们是光我可不是啊,我是有家有室有老婆的人。”

 “得了,知道你有娇爱子。”上官的口气却是不屑一顾,“咱们这些光可怜,不许过个嘴瘾吗?”

 叶慎宽道:“你也不怕报应,我就等着你小子栽了,看你再嘴硬!”说完一杆击出,小白球远远飞出去,最后却不偏不倚落到了沙坑里,他懊恼地把球杆交给球童,上官倒乐了:“再接再厉!”

 他们就在俱乐部会所吃了午饭,上官本来提议打牌,但叶慎宽临时接了个电话有事要走,于是也就散了。上官博尧住在浦西,过了江后就遇上堵车,只得夹在车里慢慢向前,好不容易下了辅路,结果堵得更厉害了。正百无聊赖张望人行道上的美女,突然从后视镜里看到一个人影,长头发大眼睛,长相十分甜美,倒像在哪里见过。定睛一看,分明就是今天早上撞见的那个女孩子,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见她双手都提着超市的购物袋,连忙按下车窗叫她:“喂!”

 杜晓苏低着头走路,根本就没留意,他连叫了好几声她才朝这边看了一眼,只见他把车门推开一半,笑嘻嘻冲她招手:“快上来!”

 她看了看四周,他笑得更灿烂了:“不认识我乐?早上‘呜——’那个…”他学引擎的声音学得惟妙惟肖,杜晓苏见他笑得出一口白牙,才算想起来,他就是早上和雷宇峥飙车的那个人。

 “快上车啊!不然探头拍到了!”他一径催她,“快点快点!你提这么多东西,我送你回家!”

 她说:“不用了,我家就在前面。”

 他板着脸:“你怀疑我是坏人?”

 这世上哪有开着奥迪R8的坏人,顶多就是一闲得发慌的公子哥罢了。

 她还在犹豫不决,他又拼命催:“快点 快点,前面有警!快!”

 她被催得七晕八素,只好迅速地拉开车门上了车。刚关好车门就真的看到警从前面走过去,他甚是满意她的动作敏捷,夸她:“真不错,差一点就看到了。”

 其实早晨那会儿他跟雷宇峥都有超速,探头估计早拍了十次八次了。

 她笑了笑,系好安全带。只是这样堵法,车速跟步行差不多。

 虽然堵车,可他也没闲着:“我是上官博尧,剥削多才的那个博,‘鸟生鱼汤’的那个尧。你叫什么?”

 “杜晓苏。”

 “这名字真不错,好听。“他还油腔滑调开玩笑似的,”雷二这小子,每次找的女朋友名字都特好听。”

 “不是。”她的表情十分平静,“我不是他女朋友。”

 他似乎很意外,看了她一眼,才说:“我还真没见过你这样的,人家都巴不得别人误会是他女朋友,就你急着撇清。”

 杜晓苏默不作声。

 “不过也好。”他忽然冲她笑了笑,“既然不是他女朋友,那么做我的女朋友吧。”

 杜晓苏有点反应不过来,黝黑的大眼睛里是错愕,上官却自顾自说下去:“你看,我长得不错吧,起码比起雷二帅,对不对?论到钱,别看他比我忙,可我也不见得比他穷啊。再说他多没情调的一个人,成天只知道装酷,跟他在一块儿你会闷死的…”

 这下杜晓苏真明白了,这真是个闲的无聊的公子哥,于是她说:“对不起,我有男朋友了,谢谢你。”

 上官横了她一眼,说:“别撒谎了,你要真有男朋友,怎么会周末的时候独自去超市,还提着两个大袋子。就算你真有男朋友,从这点来看,他就不及格,赶紧把他忘了!”

 杜晓苏有点心酸,低声道:“我永远不会忘记他。”自欺欺人扭过头去看车窗外。车走得慢,人行道上人很多,人人都是步履匆匆,水般涌动的街头,可是连个相似的身影都没有。

 “撒谎不是好习惯。”上官笑嘻嘻,“就这样吧,当我的女朋友好了。”

 “我确实有男朋友。

 ”她终于转过脸来,眼睛微微有点发红,“我没有骗你,他的名字叫邵振嵘。”

 好一会儿他都没说话,过了好久他才说:“对不起。”

 “没什么。”杜晓苏小声地说。按了购物袋里冒出来的长面包,她的眼睫很长,弯弯的像小扇子,垂下去显得更长,仿佛雾蒙蒙的隔着一层什么。车里一下子安静下来,他不再嘻嘻哈哈地跟她开玩笑,而她微微咬着下,紧紧抱着超市的购物袋。过了好久之后,她才说:“我,就在这里放我下去吧。”

 “没事。”他径直将车开过去,大咧咧就停在停标志旁,问她,“是这里吗?”

 她点点头,刚推开车门,他已经下车了,抢先拿过她的两个大袋子:“我送你上去!”

 “不用了!”

 他坚持:“我送你!”

 他还拿着她的东西,她总不好跟他去硬抢,只好侧身在前面引路。搭电梯上了楼,穿过走廊到了门前,她说:“谢谢,我到了。’

 “我帮你提进去。”他皱着眉头看着透明的购物袋,“方便面、方便粉丝、火腿罐头、面包,你成天就吃这个啊?”

 “要上班,有时候来不及做饭。”她有点局促不安,可他跟尊铁塔似的堵在门边,她只好开门让他进去,幸好大白天的,这么一位客人,还不算别扭。

 她先给他到了杯茶,然后把那两大袋东西放到冰箱去。他捧着茶杯跑到厨房里来,问她:“你这房子是买的还是租的?”

 “租的。”

 “西晒啊。”他一脑门子的汗,“你这整面墙都是烫的,不热吗?”

 今天气温太高,其实她一进门就开了空调,只不过温度还没降下去。她有点歉疚,手忙脚拿了遥控器,把温度又往下面调。

 空调还在“滴滴”地响,突然听到他说:“我给你找套房子吧。”马上又补上一句,“别误会,我有个朋友是做房地产中介的,他手头一定有合适的,还可以比市面便宜一点,你付租金给人家就行了。”

 她是惊弓之鸟,哪里还敢占这样的便宜,连忙摇头:“不用了,我住这里好的。我有套房子,振嵘留给我的…不过没有装修…等装修好了就可以搬了。”

 上官说:“那要不我请你吃饭吧,当赔罪。”

 其实他又没得罪她,她只好说晚上已经约了人,她倒有笑了:“说谎真不是好习惯。 我中午没吃,已经饿了。别客套了,行不行?虽然咱们才刚认识,可是雷二的弟弟,就跟我的弟弟一样,走吧,就是吃顿饭。”

 这样含蓄地提到振嵘,但她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并不可怜,她不需要人家的怜悯。他大约自悔失言:“你看,我饿得连话都不会说了。我请你吃烤吧,省得我一个人吃饭怪无聊的。”

 虽然是油腔滑调的公子哥,可是突然一本正经起来,倒让人不好拒绝。两个人下了楼,却正好看到警指挥着拖车,正把他那部拉风的R8车头吊起来。

 “喂喂!”他急忙冲过去,“警察同志,等一下!请等一下!”

 警打量了他一眼:“你是车主?”指了指硕大的停标志,“你认识这是什么吗?”

 他头大汗:“同志,是这样的,您听我说。我跟女朋友吵架了,她下车就走了,我只好把车撂这儿去追她,好不容易把她哄得回心转意,您看,我这不是马上就回来了?他指了指不远处的杜晓苏,“您看看,您要把车拖走了,她一生气,又得跟我吵,我跟她还打算明天去拿结婚证,这下全黄了。您做做好事,这可关系到我的终身幸福…”

 警察半信半疑地看了杜晓苏一眼,又看了一脸诚恳的上官一眼,再看了看那部R8,终于取出罚单来,低头往上抄车牌:“自己去银行两百罚款,车就不拖了。”

 “谢谢,谢谢。”上官接过罚单,似乎发自肺腑地感叹,“您真是一个好人!”

 警察指挥拖车把车放下来,又教训上官:“就算跟女朋友急了,也要注意遵守交通规则啊。”

 “是、是。”

 “还有小姑娘。”警察转过脸去,又教训杜晓苏,“大马路上闹什么脾气,危险得来!”

 “就是!”上官冲杜晓苏眨了眨眼睛,“走吧,咱吃烤去。”

 上了车杜晓苏才说:“你撒起慌来真是顺溜。”

 “开玩笑,我是上市公司董事。”他的表情很严肃很正经,“什么叫上市公司你知道吗?就是撒起弥天大谎来还面不改那种。”

 杜晓苏终于忍不住“噗”地笑了。

 上官夸她:“你看你笑起来多好看啊,你就应该多笑笑。”

 她有点怅然地又笑了笑。

 本来以为他会带自己去那汇总热闹非凡的巴西餐厅,谁知道他带她跑到另一个区去,找着一间小小的馆子:“告诉你,本市最好吃的烤,就在这儿。”

 没想到他这种公子哥还能找着这种吃饭的地方。地方狭小,桌子上还带着油腻,店里有着烟熏火燎的气息,服务员对他们爱理不理,可是烤好吃得不得了,他吃得嘴油光,问她:“好吃吧?”

 她嘴里都是,点点头。

 他很满意她的吃相:“这就对了,吃了就会开心点。”

 她喝了口果汁,说:“我没有不开心。”

 “看看你,又撒谎。”他随口说:“你眼睛里全是伤心。”

 她怔了一下,才笑:“没想你除了说谎顺溜,文艺腔也顺溜的。”

 “其实我是本年度最值得交往的文艺男青年。”他举起杯来,仿佛无限谦逊彬彬有礼,“谢谢。”

 没想到就此和上官认识了。他很闲,又很聒噪,一个星期总有两三天找不到人吃饭,尤其是周末,总是打电话给她:“出来吃饭吧,吃友。”

 于是她觉得奇怪的:“你不用忙生意?你们这些公子哥,应酬不都多的吗?”

 “我是二世祖,说明叫二世祖你知道吗?就是光花钱不挣钱那种,除了吃喝玩乐,啥事也不用干。”

 她问他:“你们家老爷子也不管你?”

 “他忙着呢,哪有功夫管我。”

 “那你不用继承家业什么的?”

 “有我大哥在,哪轮得到我继承家业啊,再说我跟他不是一个妈生的。嗨,这事可不是一句两句讲得清,就不告诉你了。”

 没想到如此快活的上官还有这样复杂的家世,她不由得想起TVB的豪门恩怨戏码,所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于是很知趣的再不多问。

 这天他们吃的是徽州菜,整间餐厅就是一座徽州老祠堂,从徽州当地一砖一瓦拆运过来,之后再重新一一复位,木雕石刻都精美得令人叹为观止,真正的古风古韵,百年旧物,身在其间已经是一种享受,难得是菜也非常好吃。

 只是没想到会遇上林向远和蒋繁绿。

 杜晓苏远远看到蒋繁绿那妆容精致的脸就变了神色,偏偏蒋繁绿也看到了他们,竟然同林向远说了句什么,林向远朝他们看了一眼,有点无奈的样子,但还是起身,陪着蒋繁绿走过来。

 这么庞大的城市,数以千万的人口,为什么总是要遇见双方都最不愿遇见的人?

 杜晓苏拿勺子拨着碗里的鱼汤,有点恹恹地想。

 结果蒋繁绿走过来之后,只打量了她一眼,然后脸笑容地跟上官打招呼:“小叔叔。”

 她错愕地抬头看着上官,上官似乎很随意地点了点头,在外人面前他从来是这副漫不经心的派头:“你们来吃饭?”

 “是。”蒋繁绿倒像是真见了长辈,有点毕恭毕敬的样子,杜晓苏倒觉得自己真没见过世面了。

 他不向蒋繁绿介绍杜晓苏,也不向杜晓苏介绍蒋繁绿两口子,只对蒋繁绿说:“那吃饭去吧,不用管我。”

 倒是林向远,还看了晓苏一眼,杜晓苏只管吃自己的,根本不理会他们。

 等他们走开,上官才说:“我一远房侄女和她丈夫。”

 她情绪没任何变化:“你还有这么大的侄女?”

 他却有点悻悻:“我爹一把年了才生我,我们家亲戚又多,那些远远的近的,何止侄女,连侄孙子都有了。”

 杜晓苏没把这次偶遇放在心上,只是没想到过了几天,林向远竟然会给她打电话。

 打到她的手机上,约她出来见面。

 她推辞,可是林向远坚持:“要不你定地方吧,我只是有几句话告诉你,说完就走,不会耽搁你很久。”

 她觉得啼笑皆非:“林副总,有什么话电话里说九可以了。”

 他了几秒钟,才说:“晓苏,对不起,我很抱歉。”

 她觉得厌烦,自己当年怎么会爱上这么个人,总是在事后道歉,却不肯在事情发生的时候去承担。

 年少时果然是见识浅薄。

 她说:“如果是为上次的事,不必了。我知道你是好心想要帮助我,只不过令你太太有所误会,应该是我抱歉才对。”

 他似乎叹了口气,却说:“晓苏,我知道是我对不起你。但你一个人孤身在这里,一定照顾好自己。”

 她说:“谢谢。”总觉得他打电话来,不止是为这几句话。果然,他说:“晓苏,你知道上官博尧的底细吗?”

 果然。

 她在心里说,他要说他不是一个好人。

 林向远说:“他不是好人,小苏,离他远一点,这种公子哥,沾上了旧式死无葬身之地。”

 她几乎冷笑:“林先生,谢谢你,谢谢你打电话来劝我途知返,不过我不想你太太又有什么误会,所以我们还是结束通话吧。至于我是不是跟公子哥交往,那是我的私事,与你没有任何关系。”

 她“嗒”一声就把电话挂了,只觉得浑身恶寒,当年是如何鬼心窍,竟然为了这个人爱得死去活来。

 但这件事也提醒了她,在外人眼里,也许她与上官的关系已经是暧昧。所以上官再打电话来,她就不大肯出去,推说工作忙,很少再跟他去吃那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了。

 邹思琦对此很赞同,她说:“那个上官一看就眼带桃花,咱们这些良家妇女,惹不起躲得起。”

 杜晓苏见她,忍不住笑:“还少女,马上就老了。”

 邹思琦横了她一眼:“是啊,你马上就二十四了,好老了。”

 她的眸子转瞬间就黯淡下去。去年还有邵振嵘给她过生日,而今年,她已经只有自己了。

 只不过二十四岁,却仿佛这半生已经过去。

 邹思琦说:“生日想怎么过?”

 她说:“我想回家。”

 但她没有回家,请了假订到机票,去往那陌生而熟悉的城市。

 上海不过十初秋,北国已经是深秋,路旁的树纷纷落着叶子,人行道上行人匆匆,风衣被风吹得飘扬起来。的士司机拉着她,在每一个街口问她:“往南海市往北?”

 宫一样的旧城区,她竟然寻到了记忆中的那条小巷,虽然只来过一次,可是看到那两扇黑漆的院门,她就知道,是在这里。

 付了车钱,拎着大包小包的礼物下车。

 敲门之前,她有点紧张,不知道在害怕什么。结果保姆来开门,问她找谁,她还没答话,就听到赵妈妈的声音在院子里问:“是谁呀?”

 她轻轻叫了声:“赵妈妈。”

 赵妈妈看到她,一把酒拉住了她的手,眼泪几乎都要掉下来:“孩子,你怎么来了?”

 她只怕自己也要哭,拼命忍住,含笑说:“我来看看您。”

 “到屋子里来,来。”赵妈妈拉着她的手不肯放,“你这孩子,来也不说一声,我去接你,这地方可不好找。”

 “没事,我还记得路。”

 因为振嵘带她来过,所以她记得,牢牢记得,关于他的一切,她都会永远牢牢记得。

 赵妈妈拉着她的手,看到她手指上的戒指,忍不住拭了拭眼角,却还是勉强笑着端详她:“怎么瘦了?今天你二哥正巧也回来了,赵妈妈真高兴,你还能来看我。”

 她这才看到雷宇峥。北方深秋瓦蓝瓦蓝的天空下,他站在屋檐底,秋天橙静的阳光映在他的发顶上,那光晕衬得他头发乌黑得几乎发蓝,或许因为穿了件;蓝色的衣,显得温文儒雅,与他平常的冷峻大相径庭。她想起振嵘来,更觉得难过。

 保姆给她倒了茶,赵妈妈把她当小孩子一般招待,不仅拿了果盘出来,还抓了一把巧克力给她:“吃啊,孩子。”

 她慢慢剥着巧克力的锡纸,放进嘴里,又甜又苦,吃不出是什么滋味。赵妈妈张罗着亲自去买菜,对他们说:“你们今天都在这儿吃饭,我去买菜,你们坐一会儿。小峥,你陪晓苏说说话。”

 絮絮的家常口气,杜晓苏只觉得感动,等赵妈妈一走,她又不知道跟雷宇峥说什么,只是默默捧着杯子,喝茶。茉莉花茶,淡淡的一点香气,萦绕在齿颊间,若有若无。屋子里很安静,难得能听到鸽哨的声音,朝南的大窗子里可以看见园中两棵枣树,叶子已经差不多落尽了,枝头缀了红色的小枣,掩映一院秋。时间仿佛静止,只有檐下的阳光,暖暖的映在窗前,让想起光的脚步。她想着邵振嵘小时候的样子,是不是也在北国这样的秋天里,无忧无虑地玩乐。

 “你来干什么?”他的声音突然打破了她的遥想。她似乎被吓了一跳,有点发怔地看了他好几秒钟,才知道回答:“我就来看看赵妈妈。”

 他没再说什么,终归是不怎么待见她吧,从一开始到现在。

 但赵妈妈回来后,他又变了副模样,待她很有礼貌,似乎跟赵妈妈一样没拿她当外人,尤其是吃饭的时候。赵妈妈把炖的老母的一只大腿夹给他,另一只夹给了晓苏:“你们两个都多吃点,成天忙啊忙啊,饭也不好好吃。”

 他似乎想逗赵妈妈开心,三下五除二就把那只鸡腿啃完了,还问:“还有吗?我可以一起收拾。”

 “贫得你!”赵妈妈亲昵地拿筷头轻轻戳了他一下,“这么多年也不见你带个姑娘回来给我瞧瞧,你真打算一辈子光呢?”

 雷宇峥说:“您怎么跟我妈一样,见着我就念叨呢?”

 赵妈妈笑了:“你也知道啊,快点找个好姑娘,让我和你妈妈都放心。”

 雷宇峥笑着哄赵妈妈:“您别急了,回头我找一特漂亮贤惠的,保管您满意。”

 赵妈妈说:“你这话都说了几年了,也没见你有什么真动静,去年在这儿吃饭你就说了一次…”想起上次雷宇峥说这话的时候,正是邵振嵘带晓苏回来的那次,只见着晓苏低头用筷子拨着米,又忍不住叹了口气。

 晓苏知道她是想起了邵振嵘,心里难过,她心中更难受,可是却不能显出来,只作是欢喜喜,吃饭这顿饭。

 赵妈妈听说她是来出差,同事订好了酒店,稍稍觉得放心:“让你二哥送你回去。”

 送她出门的时候,赵妈妈仍旧一直握着她的手,最后,还轻轻地在她手上拍了拍:“振嵘不在了,你要自己照顾好自己。”

 隔着车窗,她一直笑着,跟赵妈妈握手道别。赵妈妈站在院子门口,含笑看着她,如同看着自己的孩子,因为振嵘是她一手带大的孩子,所以赵妈妈才将她也是如己出。

 知道车出了胡同口,赵妈妈的身影再看不到了,她才哭出声来。

 她已经觉得自己再也哭不出来了,连眼泪都早已经尽了,可是终究是忍不住。

 她根本就不敢回家去,更不敢见父母。因为父母一直希望她幸福,可是这世上她爱的那个人不在了,她怎么可能还会有幸福?

 她哭得难以自抑,眼泪涌出眼眶,毫无阻碍地顺着脸颊下去。透过模糊的泪眼,路灯一盏一盏从眼前掠过,一颗颗都像流星。她生命里最美好的过去,就像是流星,曾经那样璀璨,曾经那样美丽,她却没有了邵振嵘。

 她一步步找回来,可是那些曾经的快乐,已经再也不见了。

 再难再苦,只得她自己一个人。

 她不知道哭了多久,最后车子停下来,停在红灯前,他递了一块手帕给她。

 她接过去,按在脸上,断续地发出支离破碎的声音:“今天是我生日…”

 她不知道身边时谁,她只需要倾诉,哽咽着,固执地说下去:“我今天二十四岁,你相信吗?他说过,今年我的生日,我们就结婚…去年的镜头,我还是全天下最幸福的…”她把那些过去的美好,如同记忆里的珍珠,一颗颗拾起来,却没有办法,重新串成一串。她讲得颠三倒四,因为太美好,她都已经快记不得自己还曾有过那样的幸福,和他在一起,每件事,每一天。他曾那样爱过她,他曾那样待过她,她曾经以为,那会是一辈子。

 可是她的一辈子,到了二十岁之前,就止步不前。

 太多太美好的东西,她说不下去,只能断断续续地诉说,然后更多的眼泪涌出来。她哭了一遍又一遍,手帕透了,他又把后座的纸巾盒拿过来给她。她抱着纸巾盒,喃喃地讲述,那些过往。那些邵振嵘为她做的事,那些邵振嵘对她的好,说到一半她总是哽咽,其实不需要,不需要告诉别人,她自己知道就好,那是她的邵振嵘,独一无二的邵振嵘。

 最后她哭得累了,抱着纸巾盒睡着了。

 雷宇峥不知道她住哪家酒店,她哭得疲力竭,终于睡着了,而眼睫还是的,带着温润的泪意。他想,自己总不能又把她回家去。可是如果把她叫醒,难保她不会再哭。他从来没见过人有这么多的眼泪,没完没了,她哭的声音并不大,可是却一直哭一直哭,哭到他觉得连自己车上的座椅都要被她的眼泪浸了。

 他在四环路上兜着圈子,夜深人静,路上的车越来越少。也不知道该往哪里去,或者怎么办,于是就一直朝前开,只有红绿灯还寂寞地闪烁着。车内似乎安静得可以听到她的呼吸,每一次转弯,他总可以听到转向灯“嗒嗒”地轻响,就像有在那里,嘀嘀嗒嗒地掉着眼泪。

 最后他把车停在紧急停车带上,然后下车。

 幸好身上还有烟,于是背过身避着风点燃。

 这城市已经沉沉睡去,从高架桥上望下去,四周的楼宇为由稀疏的一星两星灯光。全世界的人都睡者了,连哭泣的那个,都已经睡着了。

 他站在护栏前,指尖明灭的红星璀璨,仿佛让奇异地镇定下来。身后有呼啸的车声,隐约似轻雷,却遥远得似另一个世界。

 不可触摸,仿佛要不可及。

 凌晨三点多杜晓苏醒过来,才发现自己抱着纸巾盒靠在车窗上,睡得头颈发硬。而车闪着双尾灯,停在空阔的高架桥上。

 她有点发怔。车门终于被打开,他带着清冽的深秋寒风,与陌生的烟草气息。

 他根本没看她,只问:“你住哪个酒店?”

 其实出了机场她就去找那个小小四合院了,根本就没订酒店,她小声说:“随便送我去一家就行了。”

 他终于看了她一眼:“那你的行李呢?”

 她木然地摇了摇头,除了随身的小包,她也没带行李来。

 美国多久他们就下了辅路,走了一阵子,驶进一片公寓区,最后他把车停下,很简单地说:“下车。”

 她抱着纸巾盒跟着他下了车,他在大厅外按了密码,带她进入公寓,直接搭电梯上楼。

 房子大门似乎是指纹锁,扫描很快,两秒钟就听到“嗒”一响,锁头转动,然后门就开了,玄关的灯也自动亮了。走进去看到客厅很宽敞,只是地毯上七八糟,扔了一堆杂志。

 她撅得疲力竭,只听他说:“左手第二间是客房,里面有浴室。”

 她抱着纸巾盒,像梦游一样踩在软绵绵的地毯上。他消失了半分钟,中心出现的时候拿着一堆东西,是新的巾和新的T恤:“凑合用一下吧。”

 她实在是很困了,道了谢就接过去。

 她进了浴室才想起来放下纸巾盒,草草洗了个澡,就躺倒上去。

 很舒服,被褥轻暖,几乎是一秒钟后,她就睡着了。

 这一觉她睡得很沉很沉,若不是电话铃声,她大约不会被吵醒,她睡得迷糊糊,反应过来是电话。神智还不甚清醒,手指已经抓到听筒:“喂…你好…”

 电话那头明显怔了一下,她突然反应过来,这不是自己家里,这也不是自己的座机。有几秒她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但犹豫只是一霎那的事,她当机立断把电话挂掉了。

 令人奇怪的是铃声没有再次响起,或者那人没有试着再打来。

 她已经彻底地清醒过来,想起昨天的事情,不由得用力甩了一下头,仿佛这样可以令自己清醒一些。但总觉得不好意思,坐在上发了一会儿怔,终于下去洗漱,然后轻手轻脚出了房间。

 雷宇峥站在客厅窗前吸烟。

 落地窗本来是朝东,早晨光线明亮,他的整个似被笼上一圈绒绒的金色光边。听到她出来,他没有动,只是向身边烟灰缸里掸了掸烟灰。

 他不说话的时候气质冷峻,杜晓苏不知为什么总有一点怕他,所以声音小小的:“二哥。”听她这样称呼,他也没动弹,于是她说:“谢谢你,我这就回去了。”

 他把烟掐灭了,回过头来,语气有一种难得的温和:“有些地方,如果你愿意,我带你去看看吧。”

 他们去了很多地方,他开着车,带着她在宫一样的城市中穿行。那些路上十分安静,两侧高大的行道树正在落叶,偶尔风过,无数叶子飞散下来,像一阵金色的急雨,擦着车窗跌落下去。偶尔把车停下来,他下车,她也就跟着下车。

 他在前面走,步子不紧不慢,她跟在后面。这些地方都是非常陌生,毫不起眼的大院,走进去后才看见合抱的银杏树与槐树,掩映着林荫道又深又长,隔着小树林隐约可见网球场,场里有在打球,笑声朗朗。陈旧的苏联式小楼,独门独户,墙上爬了爬山虎,叶子已经开始凋落,于是显得细而密的枝藤脉络,仿佛时光的痕迹。人工湖里的荷叶早就败了,有老人独自坐在湖中亭里拉手风琴,曲调哀伤悠长。留得残荷听雨声,其实天气晴好得不可思议,这城市的秋天永远是这样天高云淡。

 雷宇峥并不向她解说什么,她也只是默默看着,但她知道邵振嵘曾经生活在这里,他曾经走过的地方,他曾经呼吸过的空气,他曾经坐过的地方,他曾经在这里度过很多年的时光。

 黄昏时分他把车停在路边,看水般的学生从校门里涌出来,他们走进去的时候,校园已经显得十分宁静。白杨树掩映着教学楼,灰绿色的琉璃瓦,长长宫似的走廊,仿佛寂落而疲倦的巨人。越往后走,越是幽静,偶尔也遇见几个中学生,在路上嬉闹说笑,根本不会注意到他们。

 穿过树林,沿着小径到了荷花池畔。说是荷花池,里面没有一片荷叶,池边却长着一片芦苇,这时节正是芦苇飞絮,白头芦花衬着黄昏时分天际的一抹斜晖,瑟瑟正有秋意,仿佛一轴淡漠写意。池畔草地上还有半截残碑,字迹早就湮灭浅见,模糊不清,他在碑旁站了一会儿,似乎想起什么,天色渐渐暗下来,最后他走到柳树下,拿了枯枝,蹲下去就开始掘土。

 杜晓苏最开始不明白他在做什么,只见那树枝太细,使力也不称手,才两下就折了,他仍旧不说话,重新选了块带菱角的势头,继续挖。幸好前两天刚下过雨,泥土还算松软,她有点明白他在做什么了,于是也捡了块石头,刚想蹲下去,却被他无声地挡开,她不作声,站起来走远了一点,就站在断碑那里,看着他。

 那天她不知道他挖了多久,后来天黑下来,她站的地方只能看到他的一点侧脸,路灯的光从枝叶的隙间漏下来,他的脸也仿佛是模糊的。很远的地方才有路灯,光线朦胧,他两手都是泥,袖口上也沾了不少泥,但即使是做这样的事情,亦是从容不迫,样子一点也不愧狈。其实他做事认真的样子非常像邵振嵘,可是又不是,因为记忆中邵振嵘永远不曾这样。

 最后把盒子取出来,盒子埋得很深,杜晓苏看着他用手巾把上面的泥拭净,然后放到她的面前。

 她不知道盒子里是什么,只是慢慢蹲下去,掀开盒盖的时候她的手都有点发抖,铁盒似乎是巧克力的铁盒,外面还依稀可以看清楚花纹商标,这么多年盒盖已经有点生锈,她掀了好久都打不开,还是他伸手过来,用力将盒盖揭开了。

 里面是一盒纸条,排列得整整齐齐,她只看到盒盖里面刻着三个字:邵振嵘。

 正是邵振嵘的字迹,他那时的字体,已经有了后来的畅飞扬。可是或许时间已经隔得太久,或许当时的少年只是一时动了心思,才会拿了一柄小刀在这里刻上自己的名字,所以笔画若断若续,仿佛虚无。

 她有点固执地蹲在那里,一动不动,仿佛这三个字,已经去她全部的灵魂,只余了一句空蜕。

 那些纸条,七零八落,上面通常都写着寥寥一两句话,都是邵振嵘的笔迹。她一张一张地拿出来。

 从智到成,每一张都不一样。

 第一章歪歪扭扭的字:“我想考100分。”

 第二张甚至还有拼音:“我想学会打lan球。”

 “曾老师,希望你早JIANG KANG,快点回到课堂上来,大家都很想念你。”

 “我想和大哥一样,考双百分,做三好学生。”

 “妈妈,谢谢你,谢谢你十年前把我生出来。爸爸。大哥/二哥,我爱你们,希望全家人永远这样在一起。”

 “秦川海,友谊万岁!我们初中见!”

 “二哥,你打架的样子真的很帅,不过我希望你永远不要打架了。”

 “无理竞赛没有拿到名次,因为没有尽最大的努力,我恨羞愧。”

 “爸爸有白头发了。”

 “何老师,那道题我真的做出来了。”

 …

 纷的纸条,一张张的,记录着曾经的点点滴滴。他一张张看着,她也一张张看着,那样多,一句两句,写在各种各样的纸条上,有作业薄上撕下来的,有白纸,有即时贴,有小卡片…

 “李明峰,我恨佩服你,不是因为你考第一,而是因为你是最好的班长。”

 “各位学长,别在走廊抽烟了,不然我会爆发的!”

 “韩近,好人一生平安!加油!我们等你回来!”

 “妈妈,生日快乐!”

 “奖学金,我来了!”

 “以后再也不迟豆腐脑了!”

 “大哥,大嫂,永结同心!祝福你们!”

 “上夜班,上夜班,做手术,做手术!”

 “希望感冒快点好!”

 “今天很沮丧,亲眼看到生命消逝,却没有办法挽救。在自然的法则面前,人类太渺小了,太脆弱了。”

 …

 直到看到一张小小的便条,上面也只写了一句话,却出人意料竟然是她的字迹:“我不是小笨蛋,我要学会做饭!”

 她想起来,这张纸条是贴在自己冰箱上的,她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他揭走了。走后一行字,写得很小很小,因为地方不够了,所以挤成一行。她看了一遍又一遍,他的是:“邵振嵘爱小笨蛋。”

 她都没有哭,也没有想起什么,其实总归是徒劳吧,她这样一路拼命地寻来,他过往的二十余年里,她只占了那小小的一段时光。不甘心,不愿意,可是又能如何,她没有福气,可以这一生都陪着他往前走。

 她抱着那铁盒,像抱着过往最幸福的时光,像抱着她从未曾触摸过的他的岁月,那些她还不认识他,那些她还不知道他的岁月。那些一起有过的日子,那些她并不知道的事情。

 穿越遥迢的时空,没有人可以告诉她,怎么能够往回走,怎么可以往回走。

 透过模糊的视线,也只可以看到这些冰冷的东西,找不到,找不回来,都是枉然,都是徒劳。

 雷宇峥站得远,也看不出来她是不是在哭,只能看到她蹲在那里,背影仿佛已经缩成一团,或许是可怜,总觉得她是在微微发抖。

 路灯将她的影子缩成小小的一团,她还蹲在那里,他突然想一支烟,可是手上都是泥,他走到池边去洗手,四周太安静,微凉的水触到肌肤,有轻微的响声,水从指端过,像是触到了什么,其实什么也没有,水利倒映了一点桥上的灯光,微微晕成涟漪。

 杜晓苏不知道自己那天在池边蹲了多久,知道天上有很亮的星星,东一颗,西一颗,冒出来。

 北方深秋的夜风吹在身上很冷,她抱着铁盒,不由自主打了个寒战,只想把自己蜷缩起来,才听到雷宇峥手:“走吧。”

 她站起来,小腿有些发麻,一点点痹意顺着脚腕往上爬,像有无数只蚂蚁在及福利咬噬着。他在前面走,跟之前一样并不回头,也不管她跟得上跟不上,知道走到灰色高墙下,杜晓苏看着无路可去的墙壁还有点发愣,他已经把外套下来。没等她反应过来,他已经蹬上了树杈,一只手拎着外套,另一只手在树干上轻轻一撑,非常利落就落在了墙头上,然后转身把外套搁到墙头上,向她伸出一只手。

 她只 犹豫了一秒钟,就尝试着爬上了树,但她不敢像他那样在空中跃过,幸好他拉了她一把。饶是如此,她还是十分狼狈地手足并用,才能翻落在墙头,幸好墙头上垫着他的外套,知道手肘贴到他的外套,触及织物的微暖,才悟出他为什么 要把衣服搭在这里。因为她穿着昨天那件半袖衣,而墙头的水泥十分糙。其实他为人十分细心,并不是坏人。

 墙不高,可以看到校园内疏疏的路灯,还有墙外胡同里白杨的枝叶,在橙黄的路灯下仿佛一湾静静的溪林。

 雷宇峥抬起头来,天是澄净的灰蓝色,许多年前,他和邵振嵘坐在这里,那时候兄弟两个人说了些什么,他已经忘记了。他一直以为,这辈子还有很多很多的时间和机会,可以跟邵振嵘回到这里,再翻一次墙,再次纵声大笑,放肆得如同十余年前的青春。

 可是再没有了。

 杜晓苏十分小心地学着他的样子坐下来,脚下是虚无的风,而抬起头来,却发现墙内的树墙外的树并不是一种,有些树的叶子黄了,有些树的叶子还是绿色的,枝枝叶叶,远远看去渐渐融入了夜。天上有疏朗的星星,闭起眼,仿佛有一丝凉而软的风,从耳畔掠过。

 他拿了支烟,刚掏出打火机,忽然想起来问她:“你要不要?”

 不知道为什么,她点了点头。于是他就给了她一支烟,并且用打火机替她点燃。

 风渐渐息了,十指微凉,捧着那小小的火苗移到她的掌心,瞬时照亮他的脸,不过片刻,又中心湮灭在夜中。只余一点红芒,仿佛一颗寒星。

 这是她第一次抽烟,不知为什么没有被呛住,或许只是进嘴里,再吐出来,不像他那样,每一次呼吸都似乎是深深的叹息。但他几乎从来不叹气,和邵振嵘一样。

 夜一点一点安静下来,白杨的叶子被风吹得哗哗轻响,很远的地方可以听见隐约的车声,遥远得像另一个世界。他指间的那一星红芒,明灭可见。她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可是他的样子,或许是想起来邵振嵘。他的大半张脸都在树叶的阴影里,什么都看不清楚。但四周奇异的安静里,她猜度,当年邵振嵘活血也曾经坐在这里,两个神采飞扬的少年,在墙头上带着青春的顽劣,俯瞰这校园与校外。

 有车从墙下驶过,墙外的胡同是条很窄的双向车道,胡同里很少有行人经过,车亦少。路灯的光仿佛沙漏里的沙,静静地从白杨的枝叶间漏下来,照在柏油路面中间那的分割线上,像是下过雨,润润的,光亮明洁。

 夜安静,这样适合想念,他和她安静地坐在那里,想念着同一个人。

 就像时间已经停止,就像思念从此漫长。

 最后他把烟头掐灭了,然后掸了掸衣服上的烟灰,很轻巧地从墙头上跃下去。杜晓苏跳下去的时候趔趄了一下,右脚扭了一下,幸好没摔倒,手里的东西也没撒,他本来已经走出去好几步了,大约是听见她落地的声音,忽然回过偷来看了看她。她 有些不安,虽然脚踝很疼,但连忙加快步子跟上他。

 越走脚越疼,或许是真扭到了,但她没吱声。他腿长步子快,她咬紧牙几乎是小跑着才跟上他。从胡同里穿出去,找着他的车,上车后他才问她:“想吃什么?”

 上了车才觉得右脚踝那里火辣辣的疼,一阵一阵往上蹿,大约是刚才那一阵小跑,雪上加霜。但她只是有点傻乎乎地看着他,像是没听懂他的话,于是他又问了一遍:“晚饭吃什么?”

 两个人连午饭都没有吃,更别说晚饭了,可是她并不想吃东西,所以很小声地说:“都可以。”

 下车的时候脚一落地就钻心般的疼,不由得右脚一踮,他终于觉察了异样:“你把脚扭了?”

 她若无其事地说:“没事,还可以走。”

 是还可以走,只是很疼,疼得她每一步落下去的时候,都有点想倒一口气,又怕他察觉,只是 咬着牙跟上。进了电梯后只有他们两个人,她很小心地站在他身后,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脚,脚踝那里已经肿起来了,大约是真崴到了。

 进门后他说:“我出去买点吃的。”

 没一会儿他就回来了,手里拎着两个袋子,把其中一个袋子递给她:“完药用冰敷一下,二十四小时后才可以热敷。”

 没想到他还买了药,他把另一个袋子放在茶几上,把东西一样样取出来,原来是梅子酒和香草烤鸡腿。

 她鼻子有点发酸,因为邵振嵘最爱吃这个。

 他把烤鸡腿倒进碟子里,又拿了两个酒杯,斟上了酒,没有兑苏打,亦没有放冰块。没有跟她说什么,在沙发中坐下来,端起酒杯来,很快一饮而尽。

 她端起酒杯,酒很香,带着果酒特有的甜美气息,可是喝到嘴里却是苦的,从舌尖一直苦到胃里。她被酒呛住了,更觉得苦。

 两个人很沉默地喝着酒,雷宇峥喝酒很快,小小的碧瓷盏,一口就饮尽了。喝了好几杯后他整个人似乎放松下来,拿着刀叉把鸡腿拆开,很有风度地让她先尝。

 很好吃,亦很下酒。他的声音难得有一丝温柔,告诉她:“振嵘原来就爱吃这个。”

 她知道,所以觉得更难过,把整杯的酒咽下去,连同眼泪一起,她声音很轻:“谢谢。”

 他长久地沉默着,她说:“谢谢你,明天我就回去了。”

 他没有再说话,转动着手中的酒盏,小小的杯,有着最美丽的瓷,仿佛一泓清碧。

 她像是自言自语:“谢谢你让我看到那些纸条,谢谢。”

 他仍旧没有说话,她说:“我以前总是想,有机会要让邵振嵘陪我走走,看看他住过的地方,他读书的学校,他原来做过的事,他原来喜欢的东西。因为在我认识他之前,我不知道他的生活是什么样子。他开心的时候我不知道,他伤心的时候我也不知道。我就想着有天可以跟他一起,回来看看,他会讲给我听。我知道的多一点儿,就会觉得离他更近一点,可是他——”她有点哽咽,眼睛里有明亮的泪光,却笑了一笑,“不过我真高兴,还可以来看看,我本来以为他什么都没有留给我,可是现在我才知道他留给了我很多…”她鼻子,努力微笑,有一颗很大的泪从她脸上滑落下来,但她还是在笑,只是笑着流泪,她的眼睛像温润的水,带着落寂的凄楚,但嘴角倔强地上扬,似乎是再努力微笑。

 “不用谢我。”他慢慢地斟酒,“本来我和振嵘约好,等我们都老落落的时候,再把这个贺子挖出来看。”

 可是,已经等不到了。

 他的眼睛有薄薄的水汽,从小到大,他最理解什么叫手足,什么叫兄弟,他说:“这个贺子交给你,也是应该的。”

 她很沉默地将杯子里的酒喝掉,也许是因为今天晚上触动太多,也许是因为真的已经醉了,他出人意料地对她说了很多话,大半都是关于振嵘很小的时候的一些琐事,兄弟俩在一起的回忆。他们读同一所小学,同一所中学,只不过不同年级。她是独生女,没有兄弟姐妹,而他的描述并没有条理,不过是一桩一件的小事,可是他记得很清楚。这是她第一次听他说这么多话,也是她第一次觉得他其实非常疼爱邵振嵘,他内心应该是十分柔软的,就像邵振嵘一样,他们兄弟其实很像,不论是外表还是内在。

 一杯接一杯,总是在痛楚的回忆中一饮而尽。他的声音带着明显的醉意,窗外非常安静,也许是下雨了,她也喝得差不多了,说话也不是特别清楚:“如果振嵘可以回来,我宁可和他分手,只要他可以活着…”

 总归是傻吧,明明知道邵振嵘不会再回来了,就算她再怎么伤心,他也不会再回来了。

 酒意突沉,她自己也管不住自己的语无伦次:“我知道你很讨厌我,我也很讨厌我自己。我配不上邵振嵘,配不上就是配不上,你当时说的话都是对的,如果我早点离开他就好了,如果我从来没有遇上他就好了。不过,他一定还是会去灾区的,因为他是个好人,他就是那么傻,他就是一定会去救人的,因为他是医生。可是”如果我不遇见他,我也许就觉得自己没有这么讨厌了…

 他说:“你也不讨厌,有时候傻头傻脑,还跟振嵘像的。”

 “振嵘才不傻!”她喃喃地说:“他只是太好,太善良…”她想起那些纸条,想起他说过的每一句话,想起他做过的每一件事,想起她与他的每一分过往,命运如此吝啬,不肯  m.bWO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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