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四章 血祭(一)
海皇叹了一口气:“长此以往,岛族和人族将势成水火”
海边,金玉和张仲面对茫茫大海,也在说这两族之仇,金的观点和海皇一样:“长此以往,人族和岛族将誓不两立”
这两年来,玉始终作为张仲的贴身卫士,和张仲形影不离,她觉得这样蛮好,实话说,她到现在还有点害怕怀怀的张仲,仲哥每次没人的时候都喜欢动手动脚:“仲哥,岛族两年来一直
扰不断,要怪也只能怪他们,是他们人为的挑起了矛盾”
“我有很不好的预感”张仲望着大海,双手背负,身上完全放松,让海风吹拂的自己衣衫猎猎作响:“玳瑁王他们,甚至是海皇,一直在酝酿一个阴谋,一个足以一击致命的阴谋,只是,我不知道这个阴谋是什么”
“海皇?”玉疑问了一下:“他不是经常来找旺财吗?看他的样子,对我们很亲近了啊”
张仲放眼望去,不远处,旺财趴在海边,痴痴的望着大海,估计在想她的海皇哥哥了。
八哥这两年最过不得日子,苦叫连天,还好旺财体谅他,没有和海皇成就好事,要不,他早就没脸见人了,只不过,总这样也不是个事啊。
张仲也在想办法,这个问题迟早要解决,不过得等到变故发生之后,彻底
清海皇的立场以后再帮八哥,张仲的心中已经有了初步方案,就等海皇和玳瑁王出牌。
这张牌,应该是他们的王牌吧。
张仲心中隐约感觉到,海皇的王牌,一定和老道士有关,甚至可能是请回老道士对付自己。
张仲自问,如果是老道士亲自回来,只怕自己就没有丝毫机会。
越是修练,掌握到法则之笔的越多功能,张仲对老道士的厉害越是深有体会,按照法则之笔的记忆,当年,法则之笔是在颠峰状态时,被老道士强行击散抛掷到大陆各地。
老道士是超越了法则的存在,坦因思法则制约不了他。
两年来,张仲一直在想,如果是老道士亲临,我该怎么对敌,可一直到目前,依然没有任何办法。
希望事情不会如此,不会恰巧是最糟糕的状况。
金玉看着张仲,眼中充
了敬佩,两年时间,金就算变身,都已经完全不是张仲的对手了,玳瑁王三个老圣,起初还能和这边三个有攻有守,但现在,只要张仲一个,就能砍的他们落花
水,只有屡屡借助特技跑路。
在海边静立良久,张仲双眼看着前方,缓缓说到:“有人来了”
不远处的旺财也抖抖身子站了起来,她早就到达了圣兽的标准,掌握了特技谛听,耳朵灵敏之极。
蹇冲在几个将士的陪同下,匆忙走了过来,身后,还带来几个衣衫褴褛的渔民。
看到张仲,几个渔民摆
士兵,扑到了张仲的跟前,纳头就拜,放声大哭:“二公子,你要给我们做主啊,呜呜呜,二公子…”
张仲缓缓一伸手,微微一笑,身体四周涌起一股柔和的气息,把几个渔民轻轻地托了起来,和颜悦
地对一个老渔民说到:“老人家,别急,有什么事只管说,只要我能办到,一定尽力而为”
到异界多年,张仲还是不习惯被人跪拜,但在巴陵领地,他发现,很多贫苦农民以跪拜自己为荣,也就只好听之任之了,不过,每次,他都在别人跪拜之后第一时间把人托起。
“二公子”老渔民见张仲询问自己,有些激动,叫了一声二公子,老泪纵横:“老朽,老朽戕三,是巴陵子民,家有一子一女,打鱼为生,去年,女儿被
寇抓去,老朽、老朽…”
张仲伸手一护老人:“别急,别急,慢慢说”心中一悲,渔民落入
族手中,结果只有一个,这老人的女儿只怕是凶多吉少了。
这个时候,戕三身边一个青年渔民站了出来,屈膝半跪在张仲的身前:“二公子,小民戕小鱼,前些天,我宰杀一头老
,在
壳上发现我妹妹留下的记号,二公子,我兄妹旁听过几天私塾,是故有一套简单的交流记号,二公子,按照我妹妹的记载,海边渔民被
寇抓去以后,并不是当即杀死,而是有不少被拖到了岛上,当成‘菜人’或者是、或者是…。”
张仲伸手拦住戕小鱼的话,他已经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心中暗骂一声可恶,面色有些阴沉地问到:“可知道你妹妹的大致方向?”
“火云岛还要往西走3天的一个较大的岛屿”戕小鱼在地上磕头:“二公子,你要帮我做主啊”
火云岛,张仲救下愕小禾时曾经路过的一个岛屿,往西还走三天,应该超过了当年关押小禾的火山岛。
张仲点点头,身子腾空而起,人在空中,朗声说到:“你们放心,只要你妹妹还在人世,我张仲就一定救他们回来,金玉,你们留意老
的动静,旺财,我们走”
旺财答了一声好,消失在了空中,进入张仲的宠兽空间。如果戕家所说属实,只怕岛上就不是一个两个人了,带上旺财,可以方便驮人。
两族对立,相互死伤早在张仲的预料之中,但是,岛族居然拿人族圈养,当菜人还有当
工具,真是忍无可忍,张仲心中有些暗怒。
如果真是这样,张仲心中怒道,别怪我心狠手辣。
岛寇?
我会让你成为历史。
海面在张仲的身后如同画绢一般迅速铺开,张仲身上没有半点护身文员之气,任由高空中的气流急速刮在身上,口鼻灌风,脸上生生作痛。
法则之笔感受到张仲的心情变化,貌似在张仲的心中叹了一口气,传来一股信息:“人能养猪,为何
不能养人”
在法则之笔的面前,万物皆平等。
法则是公证公平的,当年,法则之笔就是为了这个才
身而出,和意图灭绝所有智慧种族的老道士拼力一搏。
现在,法则之笔发现,自己的新主人居然也有灭绝岛族之心,有点不知如何摆正自己的位置了。
“哈哈”张仲在心中笑了笑:“物竞天泽,优胜劣汰,是自然规律,也是法则的公正所在,假如我是猪,我会灭了人,哈哈哈,法则啊法则,这个道理你不会不明白吧”
法则之笔半响无语。
半天之后,终于传来一股信息,表示:其实,
寇也是比较可恶的,但希望张仲不要太过。
张仲微微一笑,混沌状态的法则,产生了灵识,只要是智慧,就会有喜好,法则跟自己这么久,常年和岛族作对,不反感才怪。
小坏在显示器上密切关注着海面上的岛屿,火云岛以后,开始有岛族在岛上活动,但一直到火山岛,都没有发现任何人族存在的迹象。
海族需要走三天的海路,拿到张仲这里,瞬息即致。
前行不久,小坏的显示器上,出现了人族的生命发应。这是一个较大的岛屿,面积足有萨尔城大小,岛屿上,有很多和人族房屋不同的建筑,多用海礁石和珊瑚贝壳海螺壳搭建而成,全岛生活着数以几万计的
族,来来往往,熙熙攘攘,显得十分热闹非凡。
只是,站在高空的张仲,看着这个外表繁华的岛屿,心中涌起了滔天怒火。
在小坏的显示器上,张仲看到了被凌辱的人类妇女,看到了洗得白白得,等着开堂破肚的青壮年人类,更有甚者,有几个年幼的孩子被鱼刺从嘴里灌进,当成了
猪一般烧烤,更多的人类如同行尸走
一般,双眼无神,被围在一个个贝壳之中,圈养。
无边的怒火以张仲为中心蔓延开来,杀机在空中凝固,漂浮于空中的白云如同血染一般变成了火烧云。
张仲身上,原本
白色的光华,这一次,因为张仲杀机,变成了鲜红,让岛上的天空如同提前
来了黄昏。
岛屿上,岛族发现了空中的异变,纷纷跑出
,仰头望向空中:“怎么回事?”
好可怕的气息,末日一般的感觉。
岛族人感到心惊
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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