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正在跟锦瑟用M 闲聊着的时候,她突然问我:“可以帮我的小说写
序吗?”
我想也不想便很爽快的答应。“当然没问题!”
像怕我反悔似的,锦瑟随即说:“那最迟这个周
交给我喔!”
“有规定要写什么吗?”
“不用特别写什么,随你吧。”
“那字数呢?”
“两千字。”
“两千字?”我瞪大了眼睛。“小姐,你不是说随我就好吗?两千字?会不会太多了一点?”
“那就三…”
“三千字?”我差点没有对着面前的电脑大叫出来。
“不是,我打错了!我是说那就随你。”
我呼了一口气。“这还差不多…”
结束跟锦瑟的通讯后,我才想到,似乎答应得太轻易了——虽然锦瑟说写
序的题材随我,字数随我,什么都随我,但就是这两个字“随我”我才不知道自己要写什么才好。^^
嗯…如果就这样把现在写的当作序
出去不知行不行?刹那间彷佛听到锦瑟从远方传来的怒吼——“不行!”是!知道了,不行就不行吧,呜…让我想想写什么好——(拚命沉思中)
想到了!我就跟大家讨论一下今次这本小说的书名《当男人爱上男人》吧!
看见这个书名,顾名思义,应该知道这本小说是BL吧。但今次我要讨论的,是《当男人爱上男人》这个书名,而不是故事内容——
我想就算现在已经是廿一世纪,社会再如何的进步,人类的思想再如何的开放,但除了某些国家以外,人们对于男人跟男人之间的爱情,接受程度仍然不是很高;也所以当某个男人爱上某个男人的话,除了要面对社会一定有的偏见跟歧视,也同时可能要面对家人的不谅解(所以小说中的小攻跟小受太幸福了,他们大多根本不用面对现实中残酷的问题)。
试问,真正可以坦承自己的
向,而又不在乎别人眼光的同
恋者又有几人?我是崇尚真爱的人——只要相爱的二人对感情是认真而又负责的话,同
恋跟异
恋又有何分别?
况且相较于异
恋者,同
恋者要面对的问题跟压力要多出很多,而他们排除万难、好不容易才得到的真爱跟幸福,我们就算做不来祝福他们这样伟大
襟的事,是不是最少也不要表出现鄙视跟不屑?
所以我个人认为,真正该被鄙视跟看不起的,并不是同
恋者,而是那些自以为是的人们。
好了,我个人对《当男人爱上男人》的想法讲完了,相信应该可以对锦瑟
差了吧?屏息以待…嘿!既然没有反应——表示她已经接受了我这篇序文了吧(自问自答从)?那我可以去看布袋戏了。学生!等我啊…朋友甲笔于某
某夜某时
m.BwoX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