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此心安处是吾乡
抬头看了看自己熟悉的孙武镇,林桐没有升起万丈豪情,仰天长啸,也没有虎躯一震,王霸之气尽显无疑,只是默默地跟在林有庆身后一步一个脚印的走着,自己虽然和以前不同了,但是自己还是喜欢平静地生活。林琼所说的做天师给人解决灵异事件,林桐问过林炯,这位一世祖却没有反对,这是是积累功德的一种手段了,只是适当的收点儿钱而已。
家里人应该是知道林有庆他们今天回来的了,老远林桐就看到文秀红站在自家大门口等了。
“
!”
“哎!回来了,走走走,快回屋,哎呦我看看,都瘦了。”文秀红很是心疼的捏了捏林桐两人的脸。
此时的林桐心中很安静,这就是自己想要的生活了,平平淡淡的,有亲情为伴。
到家时已经是傍晚了,家里中除了在部队的大伯一家都到齐了,和家人在一起,是件很愉快的事情,饭菜很丰盛,比山上还要好的多,家里人没有一个提山上的事情。
林桐回家时已经快开学了,整整一个暑假没见到人,章明他们自然要过来看看。中午林桐正在画符,章明和董泽昊突然到了。赶紧收拾了一下。
“哥们,你一暑假都跑哪儿去了?一个多月没见你。”
“哦,和我爷爷去探亲了。”
“探亲要那么久??”
“远房的,在山西呢。”
“哦,这就解释的过去了。”
林桐不打算把自己的经历告诉身边的人,做天师是一码事儿,让身边的人都知道你是天师就是另一码事儿了,可是林桐还是想简单了,既然要做天师,又能
多久呢。
“出去玩吗?”
“去哪?”
章明耸肩。“随便逛逛吧,天气
好的。顺便讲讲你。”
夏天正是小麦的季节,林庄有一片林子,算是高地上了,从上往下看,刚好能看到成片的麦田。一阵清风吹过脸颊,把林桐额前的头发吹得飘起。林桐三人坐在一
新伐的大树上,很安静的欣赏着田园的风光。
“我舅舅家有个照相机,携带可方便了,要是能借来,正好把这里拍下来。”董泽昊望着被风吹低的绿色小麦道。
“嗨!”章明突然蹦了起来,顺着坡跳了下去,把董泽昊吓了一跳,林桐却是不担心,这个坡很陡,差不多是70度,2米多高,不过下面全是松软的泥土,不用担心受伤,而且,林桐知道章明下去做什么。
一会儿,章明拎着几
小麦爬了上来。这算是个人喜好吧,上辈子,每当夏天时,阿明就喜欢在麦田里拔几
小麦吃,还没成
的那种,还是青小麦,用手
一
,能
出不少麦粒,吃在嘴里没什么味道,有点像橡胶糖。
“给。”各扔给两人一
小麦,章明自顾自的
起来。
“啊,你偷农民伯伯的小麦。”董泽昊搞怪的说道。
“滚吧,这是自家的地。”
这片麦田的确是章明家的,只是章明家开饭店,没时间种地,就给章明大伯种了。
把麦穗儿放在手心里,两掌用力
了一会儿,再吹一口气,青色的小麦粒就剥好了,一
麦穗就能出一小把麦粒,要感谢袁隆平大爷。人家常说,花香是清新的,其实小麦的味道也很清新,只是从来没有人去关注罢了,林桐觉得,养一些中看不中用的花还不如种些有价值的东西,这个世界存在的事物本是都有存在的价值的,花开的目的不过是结种罢了,可是很多人花大把的钱只为看看花怎么结种,不得不说这很没意义,别人怎么想林桐不知道,林桐也不懂艺术,但是,眼前这片片充
生机的麦田又何尝不是艺术品呢?
家乡总是美的,家乡的人也让林桐倍感亲切,仰头凝望天空,林桐心中默念:此心安处是吾乡…
“想什么呢?”董泽昊看到林桐抬着脑袋冲着天空发愣的样子不由问道。
“啊,没什么,只是想晚上吃什么。”
“切,拉你出来看风景,你却如此庸俗。”
“民以食为天,我可是小老百姓一个啊。”
“有古怪。”
“嗯”董泽昊和章明都用很有深意的眼神注视着林桐,搞得林桐直冒虚汗。
三人今天不知道是不是被佛祖附身了,就这么坐了一下午,要不是天黑了,说不定会更久,7月已经有蟋蟀叫了,走在崎岖的小路上,听着田间的虫鸣,林桐很
足。自己将来要走什么路看来是注定了,自己和夏侯延不一样,他要守护家业需要自己一步一个脚印的摸索,但是自己凭着领先别人二十几年的经验,要给家里人累积下不小的财富还是很容易的。
现在时87年,距离苏联解体还有4年的时间,林桐记得在90年卢布的汇率会持续增长,到时候自己有把握把手上的财产翻10倍,家中的是事就解决了一半了。
林桐伸出胳膊套住董泽昊两人的脖子。
“想赚钱吗?”
“哎?不是已经在赚了吗?”
“赚大钱!”林桐语气严肃。
“什么算大钱?”
“起码你花不了。”
“怎么赚?”
“当然是做买卖了,和苏联人做买卖。”
董泽昊双目微闭,深
一口气。
“想!”
“想!”
林桐咧嘴一笑。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恶搞一下,希望大家也去看《团长》,真不知道赵胖什么时候能成为龙大那种级别的人,大伙祝福一下赵胖吧。)
朗朗的声音传入麦田,也传入了三人的心府。
林桐将自己的计划说了一遍。
“我有问题!”章明举手。
“什么问题?”
“林先生,请问90年你读几年级?”
“额。4年级。”
“你认为凭你的年纪他们会让你过境吗?”
“谁说要我去了?找别人去啊。”
“有福叔?”
“嗯。”“信得过吗?”
“没事儿,这两年的表现可以看得出来,他很讲信誉,而且,我看他处事能力还是很强的。”
“去了边境,那就是黑户口了,晚上连旅店都不能住,说不定还让老
子打死,他会去吗?”
“这个,五五之数吧,我想应该会去的,就算他不去,我们也可以找别人,毕竟还有时间。”
“90年以前不能去吗?苏联现在还没饭吃呢。”
林桐摇头“我不打算长期做,一次
很赚一把就收手。”
“那不会很多吧。”
“不少了,我们有足够的钱,够我们进货。”
“这一年下来,有福叔在县城的名气也不是很小了,县里他也认识几个人了,可是没什么用啊,我们不能在我们这进货吧,山东离东北可不近。”
“这个,说不定还就是要在本地进货,东北那边我们没
人,在国内运货也不是太麻烦。”
章明紧皱眉头,似乎是下了决心“看来这几年要努力攒钱了。”
“嗯,冒一次险,就赚大的。”董泽昊也下了决心。
“我们不要各走各的,那样风险大,进一样的货,让有福叔运出去。”
“嘿嘿,酒。”
“不是吧!那在老
子那边可是
货啊!”“知道拿破仑进攻俄罗斯为什么失败了吗?”
两人摇头。
“因为白兰地有限,伏特加无限。老
子没酒还能活吗?这就好比韩国人不准吃泡菜一样,酒这东西最赚钱了。”
“好,富贵险中求!没点玩命的准备怎么成!不就是钱吗!豁出去了!”
“豁出去了!”
“好!是男人!”
“嗯,可是,林先生,现在才87年吧…”
“我肚子饿了。”
“靠!走,去吃饭!”
今天中午,林桐叫了董泽昊去张明家。
章明家的饭店是建在河边的,现在土地利用率还不是很好,也造就了饭店的山清水秀,给人一种脱俗的感觉。
河道里是黄河水,只是个小分
,却不是终年有水的,过了灌溉期后,就会关闸,水就很浅甚至没水了。
河里的鱼都是鲫鱼,这东西林桐一点都不喜欢吃,没
,刺又多,熬汤还行,不过林桐是吃
不喝汤的主儿。
虽然鱼不好吃,不过抓鱼还是很有意思的。
“哎!这儿有!”
“嘘!”
“哈哈哈!抓到了!我靠!好大一条!”
“还真是,鲫鱼能长这么大也很不容易了。”
一阵微风吹过,林桐站在水里用胳膊蹭了蹭脸上的泥点儿,突然发现自己很喜欢这种生活,还是没压力的日子好啊,上辈子过的太压抑了,忙忙碌碌的还没买套房子就结束了,连女朋友都没
一个。重生后林桐很珍惜身边的人,渐渐的也越来越适应现在的状况了,看着章明和董泽昊兴奋地面孔,再看看那位倒霉的鱼老兄,林桐笑地很开心。
这条鱼似乎很有抗争精神,从章明抓到它的那一刻开始就死命的扭动着自己那滑溜溜的身体,烈
照在鱼身上闪烁着无数银色光点,让这一镜头显得更加升斗鲜活。
“哎哎哎!呀!跑了!”
如果你抵抗了,那你还有希望,如果你放弃了,那你就彻底坠落了。鱼老兄终于逃脱了章明的魔爪,猛地窜进水里,本来
清澈的水面早被林桐三人搅混了,这一下去哪还能看得到踪影。
“啧啧啧,真可惜了。”虽然鱼没了,但是章明还是很乐观的,并没有表现的多么失望。
因为已经没有多少水了,所以河的鱼还是很好抓的,林桐是三个赤脚在水里趟着,时不时能看到几条猛窜过去的鱼。
“看!那什么东西!”章明天生的远视眼,很多东西总能率先发现,这次也没例外。
“过去看看吧。”
在水里走路很慢,三人趟了好一阵子才靠近了目标。
稀奇的,竟然是只鸽子,还是信鸽,不过这个时代已经没人拿信鸽送信了,有些没事儿干的大爷喜欢养几只玩儿。林桐抓起这只信鸽时,它正在水上死命的扑腾,估计如果没碰到林桐他们,是死定了。
“奇怪了,虽说鸽子不会游泳,但也不至于掉在水里飞不上来吧?这家伙怎么差点淹死啊?”董泽昊的邻居家就有养鸽子,所以对这东西也不陌生,不
问道。
“没什么稀奇的,这家伙的翅膀被剪了,当然只能等死了,看来是人家养来卖钱的,我们饭店里就有收。”
林桐仔细一瞧,还真是这么回事儿,两侧的翅膀被剪掉了一大块儿,就算飞,也只能学老母
的飞法儿了。
“怎么处理啊?”
“额,还是吃了的好。”章明挠挠头道,林桐手中的鸽子明显颤了颤。
“我觉得,应该送还失主。”
“都一样,还给失主早晚也是被吃了。”
“我养着吧,
有意思的。”这只鸽子是灰蓝色的,翅膀周围还环绕着紫
的羽
,纯白的喙子,
养眼,林桐打算把它养起来。
“抗议,吃
啊吃
,吃
多实在。”
“你借我的钱不用还了。”
“额?那成,你养着吧。”
“好,两票对一票,我赢了,鸽子我带走了。”说着,林桐转身就上了岸。
林桐三人也算是光
股和泥的兄弟了,一只鸽子,归谁三人其实也不会有什么情绪的。
“喂!就这么走了啊!天还没黑呢!”
“嗯,回去了,我去找个笼子!。”林桐头也没回的挥了挥手道。
路上,林桐把鸽子放在自己的肩膀是,也不知道是鸽子太累了,还是感觉到了林桐身上安详的真气,竟就这么趴在林桐肩膀是不动弹,似乎还
享受的样子。
“我怎么会把你关笼子呢,呵呵,我们算是老乡吗?”林桐两目微闭,享受着宁静。
此心安处是吾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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