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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思雅终于放了假,过两天就要回家,本来按我的意思,她自己先回家看看,给二老通通气,然后我再去见她父母,可是她心急,非要让我跟她一块儿回去,舅妈也劝我,我想想在家也没什么意思,杏儿可能要回来跟舅妈一块过年,只好答应了。

 清晨,李三子开着拖拉机来到舅妈家,是来拉我跟思雅。

 昨夜,我跟舅妈睡在一起,搂着她睡了一夜,她早早起来给我跟思雅做了饺子,吃完,拿起思雅的包,包里是思雅捎给父母的土特产,还有舅妈给我买的新衣服,送到拖拉机上,李三子憨厚的笑着,看起来这家伙过得春风得意,我不住打趣道:“三子,媳妇怎么样了?”

 他挠着头,嘿嘿笑道:“好好,好!”我笑着打了他肩膀一拳。

 坐在拖拉机上,看着站在那里目送着我的舅妈,心中的惆怅越来越浓,我第一次离开家乡,没想到离开的滋味是如此的难受,舅妈婀娜的身影渐渐远去,我恨不能马上跳下车去,搂着舅妈曼妙的身子,躺到热炕头上。

 但我知道,这是一种极端幼稚的表现,只能克制自己。思雅将小手伸到我的手中,紧紧握着我,我回过头来,看到她眼中有着浓浓的关切,心中一暖,反手将她的小手握在我的大手里,软软的小手将我的惆怅冲淡,这才发觉,风很大,也很冷,早晨的风是清冷冷的,就像清冽的泉水变成了冰,思雅的小脸已经被冻得发白,尖的小鼻子通红,披肩的长发被风吹得舞。

 我揭开军用大衣,把她包在怀里,紧紧搂着。这件军用大衣是方叔送的,很重,也很暖和,尤其在大风天,穿着根本不透风,我只能慨叹:军队的东西就是好!我们两人偎在一起,她躲在我的怀中,尽管头发被吹得披散开,脸却被我挡着,红扑扑的,感觉不到寒冷。

 拖拉机比牛车快多了,尽管路很难走,颠得我快散架了,不一会儿,就到了镇上。李三子在舅舅的公司里开车,我们下了车,他招呼一声,忙加大马力向前冲,要赶去公司点卯。

 我对拖拉机的认识忽然深刻了许多,以前一直看着它们跑来跑去,我认为开着太辛苦,虽然比牛车快,但油的价格很高,花那么多的钱有点不值得,再说我现在跟本不需要那么快,赶集时早点起来就行了,还悠哉悠哉的,快乐得很。我现在倒是不想买拖拉机,只要个三轮车就行,那可真是来去如风。

 思雅见我正出神,忙拉了拉我,我才发现自己正站在大街上发呆,笑了笑,背起包,搂住她,道:“走,去坐车!”

 我们这个镇在市里还算繁荣,一天有两班车通向市车站。镇中心大街的东头是一个十字路口,车就停在那里,说是九点发车,其实十点能走就不错了。我跟思雅早早坐在了车上,低声谈笑。

 陆陆续续的,上来了七八个人,大都衣冠楚楚,都是些暴发户的模样,用思雅的话来说就是很没品味。我还真不知道原来镇里竟有这么多有钱人,看他们大声说话,气,竟跟舅舅颇有神似,还有一个身负将军肚的家伙手里拿着个大哥大,比砖头还要大,正在那里大声呵斥,可能在电话的那头有个家伙挨他的训吧。

 我看了他们几眼,没有理会,继续跟思雅悄悄说话。思雅被我搂在怀里,在当时,很难见到男女间在大庭广众之下这般亲密,因此颇为惹人注目。但我们在这里跟本碰不到认识的人,胆子无形中大了不小,再说我是根本不在乎,她是眼睛根本看不到别人,一直是窝在我怀里。柔软的长发与我的下巴相触,有股淡淡的幽香发出。

 这样的姿势,感觉两个人仿佛融合到了一起,成为一体。思雅说一些在学校的趣事,我则说些村里的妙事,时而发表一些评论,其乐溶溶。

 再没有人上车,司机坐在位子上,嘴里叼着烟,看看车里的人,又看看表,无奈的吐了几口气,气哼哼的用力拧汽车钥匙,车起动开来,他踩了踩油门,将车哄热,又看了看路,但没有人,他更加气愤,大喊一声:“走喽——”

 车猛的加大油门,冲了出去。

 我与思雅都在盯着那个胖胖的司机看,看到这里我们对视一眼,有些想笑。

 我忙把她的小嘴捂着,她本来没笑,嘴一被我捂住后,忍不住大笑起来,柔软的身体不停的抖动,鼓鼓的的着我的口,嘴中发出“咕咕”的声音,这是笑声被闷在了我的手心中。

 我故作凶狠状的瞪着她,她用力不笑,死死将笑意憋住,可是这很困难,我的手一松动,她又忍不住要笑,我只能急忙又将她捂住,这样反反复复几次后,她才能平静下来,笑得人的脸庞都染上了一层胭脂。

 她被我搂得更紧了,乌黑的头发是盘着的,现在已经有些蓬,绯红的脸更显得妩媚动人,看得让人心的。

 我只是朦胧中跟她做过一次,那之后,有诸多原因,根本没再碰她,对她的感情有些淡漠,再有舅妈的对照,对她更是不满意。但这次坐车,有了两人独处的机会,我才发现,自己原来是很喜欢她的,她的优雅动人,青春活泼完美的和在一起,使她宁静时成优美,灵动时机智调皮,让我既疼又爱。

 通往市里的路本是崎岖,车还是破车,这样的车走这样的路,结果就象瘸腿的马在路上跑,又慢又颠,我倒是没所谓,思雅却受不了了,有些想晕车,我忙从她口送入一道气,舒解一下,她才好些。

 我打开旁边的窗,冷风嗖嗖的吹进来,将她的头发吹得散了开,她索将头绳解开,披着长发,其实,她这样更动人,少了股优雅的气质,多了种柔美的风采,颇有些楚楚动人的惜弱之风。我帮她口,看她脸色好了,手就不老实起来,放在高子上,轻轻动,她轻轻看了四周,面色通红,悄悄将我的手住,阻止我的抚摸。

 我只好将手停在那里,但也足够销魂的,由动改成按,感受着她子的弹。她的子比舅妈有弹,但没有那么软,摸起来,各有千秋。

 她很羞涩,脸上升起两朵红云,低声道:“不要这样,别人会看到的!”

 我又按了按那里,笑道:“没事儿,看到了又怎样,他们又不认识我们。”

 说着,将她的身子向里挤了挤,使别人看不到她。

 我的下面硬得很,但只能忍着,偷偷的将她的小手拉到JB上,她急忙拿开手,脸红得像蒙了一层红布,嗔怪的看了我一眼,我也知道这样很过分,只好作罢,只能摸她的子玩了。

 思雅的身子被我摸的渐渐软了下来,最后是贴在了我身上,被我倚住,才没有倒下,光滑如玉的脸从里面透出一股红润,息的声音渐渐加重,更是人。

 时间过得很快,我还没觉得怎么样,竟然已经到了市里,她家就住在市里。

 其实离得也不远,但现在的交通很不方便,走起来觉得很远。

 天已经是黄昏,从冷清的车站里走出来,立即被人包围,这些都是开小三轮车拉人的,各人都叫嚷着便宜,有的还拉着我的衣服,看那架式,好像非要坐他的车不可。

 我护着她挤出了车站,简直是羊入狼群嘛。我们最终还是招呼了一辆三轮,看着一路的风景,来到了一座大楼前。

 周围很多同样式样的大楼,各个窗户都挂着衣服,随风摇摆,极不雅观,将大楼巍巍的气势破坏殆尽,看来这些都是居民楼。

 将包拿下车,给了开三轮的钱,对思雅道:“你家就住在这里?”

 思雅点点头,道:“是呀,怎么了?有什么想法吗?”

 我仰头看着楼,从楼下看到楼顶,摇了摇头,道:“没什么,走吧!”

 说完将包提了起来。

 思雅在前,股轻摇,快速的向上走去,她迈步的频率很快,一阶一阶的向上,我呢,则是一大步跨三阶,虽然看来起很慢,实际却是极快,思雅累得气吁吁的。

 四楼,门朝西,思雅停了下来,按了下门铃,我有些奇怪,为何不敲门呢?

 后来才知道,楼里面的隔音极差,一家敲门,全楼都能听到,感觉束手束脚的,极不自由,可能连大声说话都不行吧,那样,活着岂不是累得很?

 门很快被打开,探出头的是一个头发半白的中年妇人,风韵犹存,与思雅很像,我知道这必然是思雅的母亲了。

 她见到站在我前面的思雅,惊喜的道:“雅儿,是你!快快,怎么也不打个电话回来!”

 说着拉思雅进了屋。

 思雅回头让我跟着,我对思雅的母亲道:“伯母你好!”她这才意识到我的存在,疑惑的看着我,思雅忙道:“妈,这是我对象!”

 她看着思雅,问道:“对象?什么时候你有了对象了,我怎么不知道?”

 思雅摇了摇她的手道:“妈——-,进屋再说吧!”

 我未来的岳母这才道:“哦,哦,快进屋吧!”

 我们进了屋,里面客厅里正坐着一位中年男人,面目和蔼,精神矍烁,见我进来,点点头,思雅上前,道:“爸,我回来了!”

 他笑了笑,道:“你可算回来了,你妈这几天正数着ㄖ子呢,一天到晚就知道算着你是不是该放假了!”

 思雅笑了笑道:“爸,这是我对象,叫王舒,王舒,这是我爸!”

 我忙上前,道:“伯父你好!”说着伸出了手。

 他伸手与我握了一下,面不改,道:“王舒呀,坐坐。”

 两个女人去厨房忙活开了,我与思雅的父亲坐在客厅里,聊了起来,他什么也没有问我,只是拿出一盘棋,是象棋,笑咪咪的问我会不会下棋,我摇摇头,他又笑着说不会没关系,现在开始学。

 十多分钟后,我掌握了象棋的规则,于是我们两人下了起来,输是必然的,我一连输了三盘,但觉得自己的棋艺是突飞猛进,三盘过后,已经能与他打个平手,到了第五盘,我抢先将死了他的军,至此他几乎没再赢过,有时我让着他,让他赢两盘。

 思雅的父亲叫宋明之,是一个大学的教授,在市里小有名气。宋明之象看怪物一般盯着我,思雅进来收拾桌子,准备端饭,见她父亲的模样,问道:“爸,怎么了?你怎么那样看着王舒?”

 宋明之摆了摆手道:“我是在看他到底是不是人!”

 思雅娇声道:“爸——-,你说什么呢!”

 宋明之一愣,恍然一笑,道:“哦,哦,我是说他竟这么聪明,简直是不可思议嘛,你知道他以前下没下过象棋吧?”

 思雅娇媚的横了我一眼,点点头道:“当然没下过了,那里根本就没象棋,让他跟谁下去?”

 宋明之又怪怪的看着我,让我有些不自在,他对思雅道:“雅儿呀,看来你真是有眼光呀,你的对象可不得了哇,下了三盘棋我就下不过他了!照这个进步的速度,他很快就能成为高手!如果再经明师的指点,那可真是不得了哇——”

 说着,起身激动的走来走去,好像得到宝贝一般。

 思雅听到自己的父亲夸我,眉开眼笑,道:“爸,你就别夸他了,他这人本来就骄傲,你这么一说,他的尾巴还不得翘到天上去!”

 宋明之笑道:“聪明人骄傲一点儿是难免的,好了,快端菜上来吧,我都饿坏了!”

 未来的岳母的脸色却不大好,我想,很可能是思雅把我的老底待清了,岳母大人定是嫌我是农村人,感到配不上自己的女儿。

 岳父大人却很热情,跟我说话很投机,饭桌上只听到他滔滔不绝的声音,我只是偶尔说几句,可能恰到好处,让他的兴致更浓,我看他就像决堤之黄河,想刹住嘴也不成了。

 说老实话,我对岳母的冷淡并不生气,换成是谁也不能眼看着自己的女儿嫁给我这样的农村穷小子,况且思雅气质高雅,聪慧过人,什么样的男人找不到!

 但看得出来,她具有良好的教养,心中虽生气,表面上看不大出来,仍是温婉热情,极具大家风范。

 吃完饭,岳父要拉着我下棋,被思雅阻止,说要带我出去逛逛,熟悉一下,吃完饭散散步对身体有好处的嘛。

 我换上了舅妈给我买的新衣服,外面罩着大衣,思雅也换了件衣服,水红色的呢子大衣,丝毫不觉臃肿,反显得她身体修长,婀娜多姿。

 岳父端量着我们,笑道:“呵呵,真是对金童玉女呀,简直天生一对嘛!”

 思雅羞道:“爸——-,你说什么呢!”

 岳母道:“你这个老头子,为老不尊!对孩子也没大没小的,别再胡说八道了!”

 在岳父的哈哈大笑中,我们出了门。

 下了楼,水泥小路,高高的路灯,一切都蒙上了一层轻柔的色彩,路边的小树微微摇动,映在地上的影子不停的变幻形状,四周的高楼灯火通明,现在正是人们下班回家,跟家里人围着桌边一起吃饭的时间。

 有几个孩子在那跳绳,玩得兴高采烈,但不时从楼上传来招呼吃饭的时间,只好依依不舍的上楼,人越来越少,剩下的人感觉无趣,也只能回家,我看着他们,心中颇为羡慕,他们都是幸福的,不知道舅妈现在正在做什么,是在想我,还是在跟杏儿一块儿吃饭,享受着做母亲的欢乐。

 思雅穿着黑亮的高跟鞋,走起路来嗒嗒的响,很有节奏,也很悦耳,修长的大腿更是人,在农村很少有人穿高跟鞋,最大的原因就是路不好,穿高跟鞋在那里走路,没有人能不崴脚。所以农村中的女人都缺少了那股优雅动人的气质,不能穿高跟鞋,不能姿态优雅的走路,走起来大都是急匆匆的,像前面有块金元宝一般。

 她挽着我的胳膊,头偎在我的肩头,大衣下柔软的子紧紧挤着我的胳膊,让我有些心猿意马,故意用胳膊去按她那里,实在是别有一番风味。  M.Bwo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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