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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六五章 最完美的婚纱照
  这个家伙,身高180少点,沃,留着一脸的络腮胡,还扎着一条马尾,穿着一身肯定是网上淘来的德国陆军制式丛林彩。眼睛本来很小,但是看到李莎的时候,明显的那双瞳孔大了不少。

 “这个,你们,”这家伙有点口吃的说:“或许,我不应该打搅你们,不过,貌似这里是我的,地方。要不,你们到外面去?”

 我靠了一声,伸手搭着李莎的肩膀坐了起来,这一动,我肩膀上的伤痛得我差点闭过气去。我张开嘴,用力的了一口气,说:“哥们,行个方便怎么样?我们在森林了了路,全身都给淋了,在这住一晚上就走。我们不白住,包括你的衣服,给钱。要多少你说吧?”

 那家伙说:“我这不是旅馆。是我的工作室。你们一定要住,也可以,不过,我不要钱。”他看了看李莎,说:“但是有个条件,我要给这位小姐拍一组写真。我叫任飞歌,在这个城市,凡是干摄影这一行的,没有人不认识我。这位小姐,是我见过的最美的最天然的模特儿。”这时候他后面跟着走进来了一个女人,身材不错的,虽然我不确定是不是就是墙上那个写真上的女人,可是看起来应该是个很专业的模特。

 谁知道这个大胡子转眼就给那模特掏出一把钞票来,说:“行了,这里没你地事了。自己该干嘛干嘛去吧?”

 那女人朝他竖了一个中指。一把抓过钱走了。

 大胡子任飞歌向我们走过来,他肩上挂着个箱子,想来装的是摄影器材。他边走边说:“我在楼上有个摄影棚,不知道这位小姐怎么称呼?我纺,我为你拍一组写真,绝对能震惊我们城市的整个摄影界。不。绝对可以震惊全国!”

 我指了指墙上那个女人,说:“拍这种的?”

 任飞歌抬头看了一眼。鄙视的看了一下我,说:“这是艺术,你不懂。”

 我发现我身边的女人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她们总是能让每一个走向她们地男人把我当作空气。现在也是,任飞歌在鄙视完我以后。就完全当我不存在了,走上来对李莎说:“小姐,你放心,从人品上,我是很正统,很保守的。当然。从艺术上,我拍地写真从来都是情四,如神魔附体一般。我有信心,我绝对有信心让你一夜之间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很快,星探就会发现你,世界著名的导演就回来找你签约。不怕跟你说实话,李安我也就叫他一声哥,斯皮尔伯格我们是兄弟,尼古拉斯凯奇经常和我一起坐游艇出海钓鱼。”李莎笑着说:“尼古拉斯凯奇那是演员吧?”她这一笑。不要说任飞歌好像中了一样发愣,就是我,也有点骨头发酥。

 我看到任飞歌正要说话,赶紧打断他说:“那你找梅福克斯去吧,我们这你就别想了。想也别想!我们就借宿一晚上,给你一百块钱,不,你这里又脏又,我建议你给我们一百块钱请我们留下。”

 任飞歌说:“我给10万,请这位小姐拍一组写真。绝对是纯艺术的。在摄影棚里拍一半。天亮后在森林里拍一半外景,写真的题目就叫魅惑之林。”

 10万块。我看了看李莎,这个价码不低啊。她又不是什么明星,一组写真10万块我看干得。李莎鄙视了我一眼,说:“好啊,我觉得不错。”

 “等等,等等,”我转过身去,挡住任飞歌地视线,看着李莎说:“你不会来真的吧?”

 李莎说:“为什么不行?我长这么大就不知道什么叫写真。人家欣赏我拍几张照片我看没什么不好。”

 我说:“你没听他说啊,他要拿着你的写真世界的发啊。”我不知道她脑子是不是有点短路了,现在可是躲都找不到地方躲呢,她还想拍写真拿去给人赚钱。再说看这家伙住的地方,看看他这里的家当,他怎么可能是那种能随随便便花个10万块请美女拍写真地牛摄影师嘛。还尼古拉斯凯奇呢,我顶他的肺。

 李莎哼了一声说:“你管我呢,我高兴不可以啊。”

 我要崩溃了,她不是冷静得好像机器一样的杀手吗?怎么可能说出这样的话来。就为了高兴?那可是要送命的。也许她刚才成功的干掉了马可士,可是电车之狼明显痹篇了她的第二,就算没有痹篇,也绝对没有伤到要害。难道她不想活了?这种任的话肖说出来我一点都不觉得奇怪,李莎说出来,我就完全不敢相信了。

 她不管我也不管,我说:“反正不行,绝对不行!”

 “我说,那个谁谁谁,”任飞歌在我背后说:“你不要在那里岔手岔脚的好不好?人家小姐都同意了,你谁啊?赶紧给我闪一边去。要不然我扁你了。”

 我靠,这世界还有没有天理,难道说随便跳出个人来都可以说要扁我?可是,我刚一跳下,肩上地伤口就痛得我眼睛发黑。而我的手和脚,似乎都提不起什么力气来。照这架势,任飞歌想扁我那我还真没办法啊。

 李莎下了,问任飞歌:“你的摄影棚应该有很多漂亮的衣服吧?婚纱有吗?”

 任飞歌手舞足蹈的说:“很多,非常的多,各种系列,各种风格的婚纱都有。其实,我会在业余时间给我选定的人拍婚纱照,这片森林就是我的外景基地。小姐怎么称呼?我的化妆师下班了。不过我可以亲自为你化妆,以你地美丽,其实化妆是多余地。但是我会为你量身设计一套完美无缺的造型。”

 业余时间拍婚纱?,我看他顶多也就是个婚纱影楼地摄影师。前面说的那些都很扯淡,也许他真正的目地,是要李莎当模特。为他的影楼打广告。

 李莎笑了笑,说:“我叫李莎。任先生你不会是想现在就拍吧?”

 任飞歌说:“当然。我现在充了灵感,这种灵感是不能随意浪费地。”

 李莎说:“那好,请你先到摄影棚去,我随后就到。”

 任飞歌看了看我,说:“好的。好的,我明白。恕我直言,你可以更果断些。”

 我太阳,果断,什么果断?果断的把我一脚蹬开?

 我看着任飞歌哼着歌兴冲冲的跑出去了,一转身抓住李莎地胳膊。问:“你脑子没烧坏吧?你知不知道你在干什么啊?”

 李莎看了我一眼,突然说出了一段让我感到心中无比柔软而又无比心痛的话,她说:“其实,我想叫他给我拍一组婚纱照。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我这辈子都不可能像别的女孩子那样谈一场恋爱,找一个自己爱的人,举办一个即便不那么风光,却足够让我开心的婚礼了。我可能也没有机会像别地女孩子那样,和自己心爱的人到影楼里拍婚纱照。我想当新娘子,一次就够了。能够在这里遇到这个摄影师。也许,就是一种天意吧。”

 李莎说这话的时候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可是,淡淡的笑里,眼睛却有些异样的闪亮。

 我说:“可是,婚纱照不是一个人拍的。”

 李莎看着我说:“你不是在装傻吧?”

 我觉得鼻子酸酸的,我只是很想问:“刚才在上,你是想玩我吗?等我火焚身的时候,突然给我一脚什么地?”

 李莎嘿嘿一笑,说:“废话。你还以为什么呢?”

 这个。我还真没想多,虽然那一刻我都血脉张了。可是现在静下来我就想得出来,李莎绝对是闹着玩的。她跟我,还没到那一步呢,我们连K都没过。

 我接着问:“然后,突然遇到这个牛哄哄的摄影师,你就突然有了照一组婚纱照的念头?和我?”

 李莎摇着头说:“你这人太墨迹了,照不照拉倒吧。”

 我说:“照!当然照!”不过我猜想任飞歌听说李莎是要和我照婚纱照,一定会郁闷致死的。这就是无视我的代价。

 很难想象在森林的深处的一个破破烂烂的废弃仓库里,竟然会有一座设施很齐全的摄影棚。相对于简陋地地下室来说,楼上地摄影棚很有一个正规影楼的样子。任飞歌再绷就要绷穿了,其实,他真地也就是个影楼的摄影师,或许还是半个老板什么的吧。我就清楚在在摄影棚里看到墙上写有“古堡影楼外景基地”的字样。

 至于李莎提出要和我拍一组婚纱照,任飞歌也一点都不意外。但是他基本上还是把我当空气,就算拍照的话,最多也就拿我当陪衬,也许还会使坏不把我拍进去。但是这些都不重要了,无论是我,还是任飞歌都很清楚,这里的主角是李莎,而我们,仅仅都只是陪衬而已。

 李莎选了一套婚纱,复古式的,式样很简单,低肩,月牙白。

 任飞歌除了会牛意外,的确有些本事。他根据李莎选的婚纱,为她设计了一个简洁清的发型,李莎现在是短发,需要加一点假发上去。化妆他可能不算很在行,可是简单的涂涂抹抹,李莎本来就近乎完美的容颜更是找不出什么瑕疵来。等到她把婚纱换上以后,无论是我,还是任飞歌,全都呆了足足一分钟。要不是李莎主动说话,我们可能都醒不过来。

 李莎指了指我,问任飞歌:“他不需要换装吗?”

 任飞歌看了看我,走到衣架那边随手找了一套白西装给我,试衣间都不给我指了,反正都是男人,就地吧。我也懒得更他废话。我的心砰砰砰地跳得厉害。我有点恍惚。我知道拍这个照片并不就代表我和李莎结婚了,可是,我这一刻的心情,真的就像那些正在拍婚纱照的新郎一样。不,甚至像即将娶新娘的新一样。我的伤很痛,我换衣服换得很不麻利。尤其是换子地时候。

 这时候李莎提着婚纱走过来。弯下帮我把子提了上去,把衬衣扎好。又蹲下去帮我换了皮鞋。我看到任飞歌那种吃惊得嘴巴都可以下榴莲的表情,他不知道这后面地故事,他什么也不知道。

 等我们都换好衣服之后,任飞歌就迫不及待的给我们拍照了。准确的说,是给李莎拍。所有拍婚纱照的新人里面。男人都只是陪衬,主角是女人。更何况,任飞歌根本就不想把我拍进去。

 我看见李莎在任飞歌的指示下摆着各种pose,我看着她穿着那月牙白地婚纱,时而忧郁,时而微笑。时而怅惘,时而憧憬…她的手上戴着衣服白纱手套,看上去是那样的纤细优雅,时而双手合十,时而捧着一束以假真的假花,时而提着裙摆轻轻的旋转…我看着看着,我的眼睛完全了。

 终于还是拍合影了,李莎时而挽着我地手,很娴淑的依偎着我。时而从背后搂着我,紧紧的贴在我的身上,又时而捧着我的脸,把嘴靠得我很近很近。我一直在眩晕着,就像在做梦一样。

 任飞歌拍着拍着,终于忘记了他自己,进入了影楼摄影师的角色,主动的提议说:“两位拍几张亲密的吧?”

 这时候李莎才微微有些脸红的问:“亲密地怎么拍?”

 任飞歌帮我们设计了几个造型,最基本,最简单的。就是接吻。

 可是。面对着镜头,我突然感觉自己像一个初中生那样的紧张。我看着离我很近的李莎,心跳快得好像要从腔里蹦出来一样,我猜我的脸一定很红,尽管因为失血,我的脸本应该没什么血的。

 李莎也是,她的口剧烈的起伏着。在那件低和紧身的婚纱地包裹下,她地部并不仅仅就是显得大,那个拔和线条,感觉都非常的完美。当我把双手搭在她盈盈一握地纤上的时候,我甚至可以感觉到她的都有些僵硬。我感觉得出来,这应该就是她的初吻。尽管她刚才在上摆出了一副很妖魅的样子,可是,这一刻,她的身体已经完全暴了她最真实的情况。

 任飞歌不停的按动相机,这一刻,就算是我,也不希望他把胶卷或者内存浪费在我的身上,我知道他是从我背后拍的,我只是个背影。可是,我非常乐意他这么做,因为这一刻的李莎,是最美的。

 我们的终于还是触碰到一起了,只是轻轻的触碰,我就感觉到浑身都在战栗。好像真的有一股电,涌过全身的肌肤。那种感觉,既紧张又兴奋,完全无法描述。

 最后这一组照片拍完,我们脸上都有了汗水。

 任飞歌说:“OK!非常完美。休息一下,换下一套婚纱。”

 这时候我没有理会那个不识趣的家伙,我搂住了李莎的,把她拥在怀里,说:“刚才有点紧张,感觉不是很清楚,趁那个家伙去给你找衣服了,我们再来感受一下吧。”

 “感受什么?”李莎把手挡在了我的嘴上,笑着说:“刚才只是配合摄影师,我又不是真的要和你接吻。要不然,肖那里我看你怎么待。”

 这是个问题,可是,我现在不想去管这个问题。我现在控制不了自己,不是处于望。真的不是因为望。或者,这才是最难办的。我知道肖对我有多重要,我也市场牵挂着黎雅。可是现在,当我搂着李莎的时候,我谁都没有去想。我只是不想放开她。

 我不知道这算什么,多情,滥情,还是男的劣?李莎告诫过我,多情是要有资本的。我现在依然没有这所谓的资本,可是我什么都不想管,我就想这样搂着她,吻她,就算她是美杜莎,要把我变成石头我也愿意。

 李莎看着我不妥协,不罢休,不退缩的眼神,笑着说:“我从来没有发现你这个人还有这么认真的时候,通常,不管做什么事,你都不肯使出全部的努力。好像生怕自己太用功太执着就会吃亏一样。好吧,态度这么认真,是应该奖励的。”

 她说着,着我把她的红印到了我的上。这一次,不再是刚才拍照时那种嘴的接触,她虽然很不纯,但还是轻轻的张开了嘴,用她的舌头和我的舌头起来。我紧紧的把她拥在怀里,贴在口,我不怕触到伤口会痛。

 痛也没关系,越痛,便越是清醒。我要的就是这清醒,以证实我不是在梦中。

 一吻良久,当我们都要不过气来才分开的时候,才发现任飞歌已经拿着一件新的婚纱在一旁站了很久了。

 李莎的脸很红,但是,她也没有避让。

 李莎接过任飞歌手里的婚纱,对我说,进来帮我换。

 我听到任飞歌发出了一声悲叹,那种悲叹不是发自口腔的,而是发自内心的。他一定在想,老天难道瞎了眼吗?也许吧。

 其实帮李莎换衣服的时候我没有什么念,在更衣室里,她背对着我,当我仔细的看着那雪白的脊背的时候,我发现那上面并不是那么光滑。那上面分布着好几个伤疤,伤疤的颜色很淡了,但是,我亲亲的用嘴触上去的时候,可以清楚的感觉到伤疤异于完好的皮肤的凹凸。而李莎轻微的颤抖着,鼻息有些沉重。

 我迟迟的不想把她的拉链拉上去,她转过了头来,微笑着说:“别急,还没拍完呢。”

 别急?这是给我的暗示吗?

 又拍了一组造型,这一次,任飞歌帮李莎设计得有些妩媚,有别于刚才的清纯。他最开始的时候故意的不理睬我,但是拍着拍着,他又进入了摄影师的角色。这一次他帮我们设计的亲密照是:李莎深深的向后弯下去,我搂着她,整个脸几乎都贴在了她的口上。

 等到任飞歌兴奋的大喊一声“完美!”然后再次宣布休息,跟着说:“室内的就拍两组,等到天亮以后,我们再到森林中拍外景!我很满意,这是我拍照至今拍得最完美的两组照片,李小姐,你穿上婚纱,就是全世界最美的新娘!”

 天亮?李莎淡淡的一笑,说:“我看是等不到天亮了。”

 我和任飞歌顺着她的视线,在摄影棚的门口看到了一个人影。

 那是一个看上去有些忧郁,也有些帅气男人,长发,罗伯特巴乔一样的口子须,穿着牛仔,咖啡的夹克,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他坐在门口的一个箱子上,一直在抽烟。

 “拍完了?”这人问了一句。

 李莎点点头说:“拍完了。”

 这人又问:“你要换一身衣服吗?”

 李莎这时候穿的是一件抹的纯白短婚纱,她只是踢掉了高跟鞋,说:“不用换了。”  m.bWo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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