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哪一条规定当法官就一定得死死板板、一板一眼、有板有眼的?哼!只要
下黑不溜丢、丑不拉几的「制服」,小姐她爱怎麽样就怎麽样,就算是玉皇大帝也管不着!他是吓米东东?算哪
葱、哪
蒜啊?他们又没有一丁点「阿里不达」的关系,他竟敢管闲事管到她的头上来?唉!她唯一做错的「小事」——就只不过是半夜不睡觉,跑到小酒馆吹吹萨克斯风,好死不死的被他听到而已咩!他就不要眼睛、不要鼻子、不要脸的说她是他的女人?!去他的担——担面!谁鸟他呀!不过,他的耳朵真的有问题喔!她已经说得这麽白,他还是有听没有懂,要她包袱款款的自动到日本向他报到,做他的某?哦——…